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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善为士者①,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②;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③。
[译文]
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不逞其勇武;善于打仗的人,不轻易激怒;善于胜敌的人,不与敌人正面冲突;善于用人的人,对人表示谦下。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这叫做运用别人的能力,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
[注释]
1、善为士者:士,即武士,这里作将帅讲。此句意为善作将帅的人。
2、不与:意为不争,不正面冲突。
3、配天古之极:符合自然的道理。一说“古”字是衍文。
[引语]
这一章是专从用兵的意义上讲战略战术的原则。其中心意思在于阐明上一章所讲“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的道理。他要求人们不逞勇武,不轻易激怒,避免与人正面冲突,充分发挥人的才智能力,善于利用别人的力量,以不争达到争的目的。老子认为,这是符合于天道的,是古老的准则。
[评析]
本章的文字讲用兵作战的道理,认为《道德经》是一部兵书的学者,往往以此为论据。我们的意见是,老子就军事现象,为其辩证法思想提供论据。事实上,军事辩证法本身就是一门深奥的学问。或者说,本章内容既是讲用兵打仗,又是讲辩证法的道理,这样理解,也无不可。但说到底,认为《道德经》是一部兵书,那就极大曲解了它的内涵。下面,我们谈谈“善战者,不怒”的问题。《孙子兵法火攻》写道:“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这是说,国君不能因一时之愤怒而发动战争;将帅不能因一时之气愤而出阵开仗。这一军事思想与老子在本章里所讲的内容是基本一致的。战争是国力、人力的较量,也是智慧的较量。“武”、“怒”是军事指挥者暴烈、失去理智的表现。一旦“怒”上心头,就会失去冷静,也就不能客观地分析、研究敌我双方的优与劣,而以主观臆断和愤怒的情绪代替客观实际,这种状况将给国家和军队,带来极大危害和灾难。这样的事例在古今中外的战争史上比比皆是。军事上如此,人生亦然。遇事不急躁、不冲动,平心静气地认真思考,细心分辨客观现象,就可找到问题的症结,从而得出正确的解决方法。
[原文]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①,而为客②;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③;攘无臂④;扔无敌⑤;执无兵⑥。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故抗兵相若⑦,哀⑧者胜矣。
[译文]
用兵的人曾经这样说,“我不敢主动进犯,而采取守势;不敢前进一步,而宁可后退一尺。”这就叫做虽然有阵势,却像没有阵势可摆一样;虽然要奋臂,却像没有臂膀可举一样;虽然面临敌人,却像没有敌人可打一样;虽然有兵器,却像没有兵器可以执握一样。祸患再没有比轻敌更大的了,轻敌几乎丧失了我的“三宝”。所以,两军实力相当的时候,悲痛的一方可以获得胜利。
[注释]
1、为主:主动进攻,进犯敌人。
2、为客:被动退守,不得已而应敌。
3、行无行:行,行列,阵势。此句意为:虽然有阵势,却像没有阵势可摆。
4、攘无臂:意为虽然要奋臂,却像没有臂膀可举一样。
5、扔无敌:意为虽然面临敌人,却像没有敌人可赴。
6、执无兵:兵,兵器。意为:虽然有兵器,却像没有兵器可执。
7、抗兵相若:意为两军相当。
8、哀:闵、慈。
[引语]
本章仍是从军事学的角度,谈以退为进的处世哲学。老子认为,战争应以守为主,以守而取胜,表现了老子反对战争的思想,同时也表明老子处世哲学中的退守、居下原则。这一章讲到“哀兵必胜,骄兵必败”的道理,成为千古兵家的军事名言。本章和前两章是相应的,都是在阐明哀、慈、柔的道理,以明不争之德。
[评析]
焦宏《老子翼》引吕吉甫曰:“道之动常在于迫,而能以不争胜。其施之于用兵之际,宜若有所不行者也。而用兵者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则虽兵犹迫而后动,而胜之以不争也,而况其他乎。何则?主逆而客顺,主劳而客逸,进骄而退卑,进躁而退静。以顺待逆,以逸待劳,以卑待骄,进骄而退卑,进躁而退静。以顺待逆,以逸待劳,以卑待骄,以静待躁,皆非所敌也。所以尔者,道之为常出于无为,故其动常出于迫,而其胜常以不争,虽兵亦由是故也。诚知为常出于无为,则吾之常无行,其攘常无臂,其仍常无敌,其执常无兵,安往而不胜哉?苟为不能出于无为,知主而不知客,知进而不知退,是之谓轻敌,轻敌则吾之所谓三宝保而论之者,和于丧矣。故曰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夫唯以不争为胜者,则未有能胜之者也。故曰:抗兵相加,哀者胜矣。”张松如认为,“今人或谓老子以退为进的方针,在军事方面,则表现为以守为主,以守取胜的主张。这条总的作战原则是不对的,但老子提出的不可轻敌和双方兵力差不多相等的条件下,悲愤的一方将获胜等见解,还有它合理的地方。”(《老子校读》第380页)唐朝王真注老的《道德经论兵要义述》中说,“五千之言”的《老子》“未尝有一章不属意于兵也”。此论断有些不切实际。从本章内容看,老子是反战的。他认为,如果是被迫卷入战争,就应该采取完全的守势,这是他把谦退忍让、无为静柔的哲学思想,通过军事再次表述出来,而老子并不是兵家,并不是就军事论军事。这在前面,我们已经多次提到,兹不赘述。
[原文]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①,事有君②,夫唯无知③,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④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⑤而怀玉⑥。
[译文]
我的话很容易理解,很容易施行。但是天下竟没有谁能理解,没有谁能实行。言论有主旨,行事有根据。正由于人们不理解这个道理,因此才不理解我。能理解我的人很少,那么能取法于我的人就更难得了。因此有道的圣人总是穿着粗布衣服,怀里揣着美玉。
[注释]
1、言有宗:言论有一定的主旨。
2、事有君:办事有一定的根据。一本“君”作“主”。“君”指有所本。
3、无知:指别人不理解。一说指自己无知。
4、则:法则。此处用作动词,意为效法。
5、被褐:被,穿着;褐,粗布。
6、怀玉:玉,美玉,此处引伸为知识和才能。“怀玉”意为怀揣着知识和才能。
[引语]
本章流露出老子对当时的统治者失望的情绪。他提出的一系列政治主张,很容易理解、很容易实行,却没有任何人理解和实行。看来,他的那一套治天下的理想,只有他幻想中的“圣人”才能实现。在现实中是无法实现的。他不了解,任何治国方案,都必须适应统治阶层的的利益,否则,他们是不会采纳,不会去实行的。于是,老子就有了这一篇感慨之论。本章是专对掌权者而言的,不是对一般人说的。文中的“我”、“吾”等词,可谓之“道”的人格化。
[评析]
在以前各章里,老子谈了自己的政治理想和政治学说,例如静、柔、俭、慈、无为、不争等,这些都是合乎于道、本于自然的主张。在社会生活当中应当是容易被人们所理解、易于被人们所实行。然而,人们却拘泥于名利,急于躁进,违背了无为的原则。老子试图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探索,对于万事万物作出根本的认识和注解,他以浅显的文字讲述了深奥的道理,正如身着粗衣而怀揣美玉一般。但不能被人们理解,更不被人们实行,因而他感叹道:“知我者希”。对此,任继愈先生说:“他自以为很高明,颇有怀才不遇、曲高和寡的苦闷。其实他唱出的是没落阶级的挽歌。并不是人们不了解他。而是历史抛弃了他。”(《老子新译》)张松如先生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他说,“历史却并没有冷落了他。单说先秦时期吧:相传春秋时的叔向、墨翟,战国时的魏武侯、颜触,都曾称引过他的话;庄子则颂扬他‘古之博大真人哉!’(《庄子·天下篇》)以宋研、尹文为代表的稷下学人又继承了老子而发展为黄老学派;至于韩非,更有《解老》、《喻老》之作。降至秦后,西汉初年,黄老之学一度居于统治地位。司马谈《论六家之要旨》,实突出道家,而司马迁《史记》并特为立传。演至东汉,甚至神化为道教的始祖了。凡此一切,总不能说是‘历史抛弃了他’吧。”(《老子校读》第385-386页)我们感到任、张二位先生在对个问题的讨论中有不同的标准。比如,怎样才算是被历史抛弃了的问题。任继愈先生的意思是,老子在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他提出的政治主张不被人们理解和采纳,因而感到政治抱负难以施展,颇有怀才不遇、曲高和寡的苦闷,从这个意义上讲,老子没有被时代所选取。张松如先生则是从老子之后的若干年、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去研究老子是不是被历史所抛弃的问题。所以,任、张二先生的标准不同,观点上就有了差异。在历史上经常可以见到这样的景况,怀才不遇、难以施展其政治抱负的君子们,往往被后世的人们所看重,老子如此,孔子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因此,我们的认识是,老子被他所处的时代抛弃了,他的政治主张不能实行;但他又被后世的人们认可,他的思想学说、他的政治主张,有些被统治者接受了、实施了,有些被推向至尊之地,被神化为道教之经典。
[原文]
知不知①,尚矣②;不知知③,病也。圣人不病,以其病病④。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译文]
知道自己还有所不知,这是很高明的。不知道却自以为知道,这就是很糟糕的。有道的圣人没有缺点,因为他把缺点当作缺点。正因为他把缺点当作缺点,所以,他没有缺点。
[注释]
1、知不知:注解家们一般对此句有两种解释。一说知道却不自以为知道,一说知道自己有所不知。
2、尚矣:“尚”通“上”。
3、不知知:不知道却自以为知道。
4、病病:病,毛病、缺点。把病当作病。
[引语]
这一章是人贵有自知之明的格言。在社会生活中,有一些人自以为是,不懂装懂,刚刚了解了一些事物的皮毛,就以为掌握了宇宙变化与发展的规律;还有些人没有什么知识,而是凭借权力地位,招摇过市,便摆出一副智者的架势,用大话、假话欺人、蒙人。对于这些人,老子大不以为然,并且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评析]
在自知之明的问题上,中国古代哲人们有非常相似的观点。孔子有言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为政》)在老子看来,真正领会“道”之精髓的圣人,不轻易下断语,即使是对已知的事物,也不会妄自臆断,而是把已知当作未知,这是虚心的求学态度。只有这个态度,才能使人不断地探求真理。所以,老子认为,“知不知”,才是最高明的。在古今社会生活中,刚愎自用、自以为是的人并不少见。这些人缺乏自知之明,刚刚学到一点儿知识,就以为了不起,从而目中无人,目空一切,甚至把自己的老师也不放在眼中。这些人肆意贬低别人:抬高自己,以为老子天下第一,这说到底,如果不是道德品质问题,那就是没有自知之明。我们在阅读这一章的内容以后,深深地感到老子的《道德经》真是一部极富智慧的处世之作。
[原文]
民不畏威①,则大威至②。无狎③其所居,无厌④其所生。夫唯不厌⑤,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⑥,自爱不自贵⑦。故去彼取此⑧。
[译文]
当人民不畏惧统治者的威压时,那么,可怕的祸乱就要到来了。不要逼迫人民不得安居,不要阻塞人民谋生的道路。只有不压迫人民,人民才不厌恶统治者。因此,有道的圣人不但有自知之明,而且也不自我表现;有自爱之心也不自显高贵。所以要舍弃后者(自见、自贵)而保持前者(自知、自爱)。
[注释]
1、民不畏威:威,指统治者的镇压和威慑。此句意为,百姓们不畏惧统治者的高压政策。
2、大威至:这个威是指人民的反抗斗争。
3、无狎:狎通狭,意为压迫、逼迫。无狎,即不要逼迫的意思。
4、无厌:厌指压迫、阻塞的意思。
5、不厌:这个厌指人民对统治者的厌恶、反抗斗争。
6、不自见:不自我表现,不自我显示。
7、自爱不自贵:指圣人但求自爱而不求自显高贵。
8、去彼取此:指舍去“自见”、“自贵”,而取“自知”、“自爱”。
[引语]
上一章讲自知之明,是就一般情况而论的。本章着重讲统治者要有自知之明,反对采取高压政治,反对肆无忌惮地压榨百姓。他认为,老百姓一旦不畏惧统治者的残暴统治,那么可怕的反暴力斗争就要发生了。他希望统治者不要自居高贵,而要自知、自爱,抛弃自见和自贵,这样,他就不会遭到人民的反抗。此章讲“不自贵”,与十三章讲“贵身”、四十四章讲“名与身孰亲”的内涵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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