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重天,惊艳曲

54.第 5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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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俱芦洲的雪就如同北境的旷野一样, 豪放而肆意, 大片大片地鹅毛雪花从天而降, 不多时地上就铺了均匀松软的一层。
    阿镜站在屋檐下,淘气地往外吹气, 那棉絮似的雪被她吹中,便软沉地加快了下降速度, 落在掌心之时, 又被热气熏蒸,很快化作了一滩水渍。
    阿镜感觉到雪花落在掌心里那一抹沁凉,似乎能透到心里去。
    她把手掌举的高高地,像是第一次认识自己的手。
    据阿镜的生母说,在她出生的时候, 母亲梦见有一面古镜从天而降,撞入自己的怀中。所以给她起了个小名叫“镜儿”。
    在阿镜六岁的时候, 一场史无前例的干旱,让整个蓝浦百姓民不聊生, 甚至出现了卖儿卖女易子而食的惨剧。
    比起来, 阿镜算是幸运的, 因为她被本地富商张老爷府里看中了,要买她去给大少爷冲喜。
    据说是阿镜的生辰八字跟那位从小儿就体弱的大少爷相合,那些什么“天干化合”“申子水局”之类, 阿镜全然不懂。
    总之阿镜便成了那个幸运儿, 在这个孩童等同牛羊的时候, 她卖了个好价钱,而且进了个衣食无忧的人家。
    也许八字真的有一种玄妙的力量,阿镜抱着一只公鸡拜了堂的次日,原本还气弱卧床的张家大少爷,就留了一封书,雄赳赳地离家出走了。
    据说,他要去“参宇宙妙理真义”。
    对此,年幼的阿镜觉着,这纯粹是吃饱了撑的。
    她一方面觉着这位娇生惯养的大少爷在外头饿几顿,就会像是一只流浪的野狗般乖乖窜回来,另一方面,又暗暗祈祷他最好有点儿志气,别这么快就回来,毕竟她并不想要一个陌生人跟自己同床共枕,尤其是陌生的男人。
    阿镜讨厌男人,一来是因为他们身上一般都会带有一种难闻的味道,另一方面,是因为阿镜总能看穿这种叫做男人的生物,心里藏着的那些小龌龊。
    她年纪小,不懂那些窜动的东西名为何物,却本能地觉着呕心。
    其实,之所以被张家选中为童养媳的原因,除了八字之外,还因为阿镜长的美。
    以张老爷走南闯北的毒辣眼光来看,只怕是找遍整个蓝浦,都不会有比阿镜更美的女孩子了。
    这女孩子年纪虽小,又穿着简陋衣裳,却掩不住天生的明丽秀美,站在那里不言不动的时候,就像是一个高手匠人精心雕琢出来的玉人。
    但那两只大眼睛却如许灵动曼妙,仿佛凝住了整个蓝浦的山川秀色,看人的时候,会让人禁不住地窒息,仿佛喘气儿大点都是对她的亵渎。
    总而言之,活脱脱一个集天地精华融于一身才造就的绝色女孩子。
    在当初第一眼看见这女孩儿的时候,张老爷就立刻发誓,一定要让她做自己的儿媳妇。
    张老爷坚定不移地相信:假如阿镜能为张家开枝散叶,那以后张氏后人的长相,一定会发生类似脱胎换骨般的奇迹。
    因此,就算两个人的八字并没有合起来,张老爷也必定要将阿镜揽入府中的。
    ***
    阿镜还在玩雪,就听见张家小姐张春欢快地尖叫声,势不可挡地穿过两层院落,冲进自己耳中。
    自从张少爷逃婚去追究自己的理想后,本着不能暴殄天物的原则,张老爷让阿镜陪在女儿张春的身旁,暂时客串个小丫头。
    张老爷的算盘打的极精,如此一来,女儿有了个不花钱的丫头,等儿子回来,阿镜又长大了,立即拿来当儿媳妇,可谓一举两得。
    但对阿镜来说,倒也无可不可。
    不过是端茶送水而已,张老爷毕竟是把阿镜当少夫人培养的,一些粗重活不必她做。
    且张春并不是个难伺候的姑娘,只是有时候忒爱胡闹了些。
    不知不觉,七年已经过去,阿镜看看也十四岁了,更比先前出落的绰约超逸,张老爷每天都在感叹自己挑儿媳妇的眼光一流,同时也流下不该出现的口水。
    若不是夫人有母老虎之风,只怕张老爷要变身成南瞻部洲一位姓李的帝王,干点儿让后世诟病的行径。
    隔院听见张春的尖叫,阿镜只当她又不知是哪里闯了祸,便不以为然地拍拍手上融化的雪水。
    才转过身,就见张春跟一只才下了蛋的小母鸡般,张着双臂撒欢地向着自己冲来。
    张春比阿镜还大两岁,大概是从小心宽,吃的又好,张姑娘生得体格健壮,膀大腰圆,胖乎乎的脸很是可喜……
    每次张老爷看见了,都要跺脚叹息,遗憾自己的儿子男生女相,女儿却偏是这样壮实,怕是投胎的时候出了什么差错。
    阿镜觉着张春这样冲过来的话,该会把自己撞飞三尺远,当即忙制止:“姑娘,留神脚下。”
    张春被满地的雪水一滑,顺势往前滑出了一段儿才停下,这丝毫没有减少她的狂喜,又回过身来叫道:“我被选中了,阿镜!姑娘我可以去方圭山啦!”
    阿镜本没头没脑,听她说“方圭山”,才诧异问:“姑娘,你当真吗?”
    张春双手叉腰,鼻孔朝天,她得意洋洋地说道:“这还能有假?我刚才跟爹在前厅上才送走了方圭山来选仙侍的管事大人呢!大人还夸我很有仙骨,去了方圭山,一定可以很快升仙!哈哈哈,我终于可以在天上飞了!看我的御剑飞行!”
    阿镜看着她一顿能吃一个肘子的粗壮腰身,不禁对此表示怀疑。
    方圭山地处北俱芦洲中部,原本没什么名气。
    直到五年前,蓝浦州的知州大人突然蒙神仙点化,种了仙骨,开了慧根,从此官也辞了,竟一心的炼丹修道,准备来日飞升。
    起初知道这件事的所有人,都觉着知州大人莫不是疯了?放着好好的官不做,却去烧丹。
    不料,因为一件事,这位叫做秦瞭的知州大人一战扬名,从此名闻天下。
    那就是导致了阿镜被卖做“童养媳”的那场百年不遇的干旱。
    那会儿,秦知州因为才种了仙骨,众人都是嘲讽的多,还有一部分半信半疑。
    但知州大人因见黎民百姓为大旱所苦,民不聊生,便在方圭山下建一座高台,知州沐浴更衣,上了高台为百姓祈雨。
    知州大人在高台上顶着烈日祈念,半天后,原本白皙的脸已经被晒得红里发黑,且又灼裂了皮,原本雪白儒雅的书生,像是被烧焦了的木炭,惨不忍睹。
    就在百姓们于心不忍的时候,不知从哪里飘来了一朵乌云,把原本炎炎的烈日缓缓遮住了。
    大旱这两年,这还是头一次,热风里透出了一丝凉意。
    大家被这场景所动,忍不住都跪在地上,在一片求雨的叫嚷声中,两年不见的甘霖从天而降,百姓们喜极而泣。
    这一场雨足足下了两个时辰,不仅灌溉了干裂的田地,还把原先干涸的河道都给填满了。
    后来,知州大人就彻底地辞官上了方圭山,在山上建立的道观,名作“观天”,自称方圭观主。
    有很多修道参禅的人慕名而来,或拜为弟子,或与之切磋。
    偶尔,山下的人会看到观主跟一些仙气飘飘的神人喝酒弹唱,青天白日下掠空飞行。
    不出两年,方圭山在整个北俱芦洲已赫赫有名,方圭观主座下也有了数以千计的弟子门人。
    又为了造福百姓,观主每一年都会在州内挑选有仙根的女孩子,选入山中进行教导。
    如果这些女孩子被来观天暂住的仙人看中,从此就会成为仙侍,跟随在神仙左右。
    一旦获得这种殊荣,连女孩子的家人也会得到福报。
    所以每一年当观天的仙人掌事出来选人的时候,参与竞选的女孩子们,简直不计其数,比皇帝选妃还要踊跃百倍。
    张老爷精明一世,虽然疼爱张春,却也知道自己的女儿怕是没有那个仙根的。
    谁知却竟然有这样大福气,顿时也高兴的手舞足蹈,忘乎所以。
    张春见阿镜发呆,便道:“镜儿,你怎么不为我高兴?你是不是……觉着我以后会离开你了,所以舍不得?”
    阿镜张了张口:“姑娘,你不去行不行?”
    张春嗤地笑出声来:“当然不行了,傻丫头,你放心,等我成了仙侍,我想去哪就去哪,你要是想我了,就默默地祈念,我得到了你的心意,就飞回来看你。”
    阿镜望着她印堂上渐渐明显起来的一块儿乌青:“之前去当仙侍的那些女孩子……也常常飞回来吗?”
    张春眨了眨眼:“这倒是没有,不过有几个的家人得到了他们的托梦,她们都已经成了仙侍了,住在海外仙山,有的还在天庭呢。没想到我也可以去天庭了,兴许还能参加蟠桃宴……喂,你别那么沮丧嘛,如果我也能得桃子吃,我会吃两个,多的一个是替你吃的,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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