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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那声音再次响起:“阿绝,你现在皇帝做久了,脾气真是大了,连我的门,你都不开了。”
烈君绝终于再也掩饰不住心中的激动,眼眶酸涩,心跳也越来越快。
这声音,是鸿鹄!!
是那个已经失踪了好几个月,他已经基本上不抱希望,断定他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的鸿鹄——
而且,只有鸿鹄,会唤他‘阿绝’——
这是很多年前,鸿鹄对他的称呼。
那时他们都是少年,快意恩仇,心中充满对世界的理想和美梦。
但当他继位以后,鸿鹄也变成了恭敬地称呼他“主上”。
因为鸿鹄说,自己叫什么没有关系,但是别人要是听见了,会觉得这个皇帝不够庄重。
于是,他也就答应了下来。
可是现在鸿鹄回来了……
烈君绝只觉得眼眶又酸又涩,就算是前几天萨摩国下了国书,两国世代友好,他也没有这么激动过。
他一个箭步冲了出去,打开门喊道:“鸿鹄你这小子,死哪里去了!”
我在他身后一囧!!!
我得个神啊,皇帝同志,你也不看看你老婆我还没把衣服穿好……
我飞速地往被子里一钻,拉下帐子,虽然这样很暧昧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真的是鸿鹄回来了?
这家伙,虽然我跟他也不是很熟,可是我还是知道他是个好人,好到可以算是烂好人的那种,之前我也怕他是挂掉了,现在竟然回来了,我也很高兴,很欣慰,很鸡冻鸭冻鸵鸟冻!
但是,我现在衣服只穿到一半,不可能去迎接你啊……
我偷偷透过帷帐瞄了瞄,只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大步从门外走了进来。
此人身材高大,清秀中微微带着点书呆子气的拘谨,一声灰色衣衫,脸颊有些清瘦的凹陷,皮肤白皙,不是鸿鹄是谁?
我看到他也很高兴,一高兴我就大喊起来:“你这家伙竟然没死?”
烈君绝此时正是心潮澎湃,看到这位自己最亲近的兄弟果然回来了,只是脸色有些憔悴,身形也有些清瘦,明摆着是吃了很多苦,他心中又是歉意又是欣喜,整个在一个快要发狂的状态。
这个时候我这么一嗓子,还真是把气氛弄得很。
烈君绝不高兴地低吼一声:“娇娇,你说甚么呢?”
我也发觉自己实在太不会说话了,掌嘴掌嘴!
鸿鹄一愣,刚被烈君绝一把搂住的肩膀一僵:“周——周——周姑娘也在这儿?“
烈君绝对这个兄弟完全没有什么隐瞒的:“是啊,那丫头终于被我带进京城了,说不定很快就要册封皇后了,鸿鹄,咱们先别说这些有的没的,你到底去哪里了?遇上了什么事情?怎么才回来?你可知道,我们担心你担心得要命,我都出动了几千名侍卫寻找你,可是一无下落——”
鸿鹄眼眶也有些红,反手拍了拍烈君绝的肩膀:“阿绝,我也以为我不能活着回来了……真是上天的恩德……我上一回去找周姑娘,在回来的路上遇见了百年一遇的沙漠黑风暴……”
“沙漠黑风暴?”我一听心里不禁一滞,黑风暴的力量简直不亚于火山喷发,沙漠旅人碰上了黑风暴那就几乎是必死无疑之事,绝没有超过万分之一的存活几率。
风暴经过,连尸体也不会剩下,能够有几块骨头,就已经很不错了。
可是,他是怎么能逃出来?
鸿鹄继续道:“幸而在那一瞬间,我被一队经过的沙漠部落所救,他们经验丰富,我们躲在地窖里面,等了三天三夜,死了一大半人,我好歹捡回了一条命,可是我却在他们部落里整整躺了三个月,因为……”
他伸出自己的胳膊,这胳膊曾经结实而有力,现在却变得羸弱了许多,不仅肤色显得过分病态的苍白,上面还有斑斑驳驳的伤痕,看得人心生怜悯。
我这才发觉他的确已经瘦了太多,整个人似乎风吹就倒。
“因为在那场风暴里面,我全身的骨节几乎都被巨大的震动打散了,好在他们部落有神药,勉强抢回一条命,可是……”
他看向烈君绝,声音坦诚而悲伤:“阿绝,我已经武功全失,也许我以后不能再为你做什么事情了,不然……你放我告老还乡吧。”
烈君绝看着自己最好的朋友和兄弟变成这个样子,不免心生凄恻,眼眶也转动着湿润的液体:“你说什么胡话?朕不会让你走的,你是为了朕变成这样子——朕会做一切事情让你以后过得幸福……“
鸿鹄道:“阿绝,我晓得你的好意,但是你的身边需要有人保护,我已经再也不能担任这一使命,还请你另外找一个人。”
烈君绝道:“武功上佳的人到处都是,可是鸿鹄,你是朕唯一的朋友,还请你不要提出回家,继续留在宫中。”
要在平时,我这个骨灰级腐女一定觉得他们二人的对话实在太腐太有爱了。
但是,到了这个场景,我非但没有YY,反而真心真意地为他们的友情感动……
这就是腐女变直的过程?!
鸿鹄思索了一会儿,叹息道:“那么主上,鸿鹄谨遵您的吩咐,从今以后还是跟在您的身边。”
烈君绝拍上他的肩膀:“不要再叫什么主上,你就像刚才那样,叫我阿绝。”
鸿鹄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微微一笑:“阿绝。”
烈君绝似乎想起了什么,又对鸿鹄道:“鸿鹄,你喜欢的那位鱼人姑娘,若是还能找到她,就和她成婚吧……人这一辈子,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真是不容易。”
鸿鹄的眼中跳跃着光芒,声音都有微微的颤抖:“主……阿绝,为何你会突然做出这样的决定?”
烈君绝隔着帐子看向我,嘴角浮起微笑:“因为我遇见了自己深爱的女子,所以明白了什么是爱,爱是不应该有种族界限的。而且我也已经和鱼人族的神女达成了协议,从此以后,废除鱼人和大煌子民不得通婚的规矩,鸿鹄,就请你来做这个第一人吧。”
鸿鹄慢慢垂下眼帘,脸上是无奈和淡然的表情:“她……她离开了。”
我的八卦血液顿时沸腾起来:“为什么离开?发生了甚么事?你们是不是有什么误会?要不要我帮忙给你把她追回来?”
鸿鹄垂下眼帘:“不用了,谢谢,我想……我和她已经缘分尽了,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烈君绝叹息,拍了一下鸿鹄的肩膀:“她如果真的不肯回到你身边,那就算了,朕会做主,以后给你找这天下最好的女孩子。”
鸿鹄淡然一笑道:“情缘都是身外之物,阿绝,希望你和周姑娘能幸福。”
烈君绝又道:“今儿朕高兴,晚上宫中举行大宴,欢迎你归来!”
鸿鹄摇头:“我并非什么重臣,没必要搞得这么盛大,省的落下话柄。阿绝你若是真想庆祝,我们就私下摆一桌小酒,闻闻桂花香,岂不是很好?”
烈君绝一喜:“好啊,今晚娇娇进宫来,我们几个人不醉不归!”
进宫啊……
额……
这个……
我本来是不想入宫的,看了太多小说和电视,觉得那宫里三步一岗五步一哨都是想要把我大卸八块的女人们。
可是为了庆贺鸿鹄活着回来,不去也不行了。
有点忐忑,可还是只得点头:“行。”
烈君绝道:“那我们二人先走了,娇娇你还有事,你忙你的去吧,朕和鸿鹄要好好叙叙别后情形——啊对了,鸿鹄,那些救了你的沙漠牧人部落在何方,朕要好好地去谢谢他们,派人送重礼过去。”
鸿鹄道:“那些沙漠牧民不比中原人,他们跟着驼队随时迁徙,现在再去找,如同刻舟求剑,很难了。而且对他们而言,重礼不算什么,阿绝,这一份谢意我们在心中铭记就可以了。”
烈君绝无奈也只能道:“可惜了,那我们先回宫。”
我在他们二人身后吐舌,果然是兄弟如手足,夫妻如衣服,这二人一来劲,我算个P。
不过算个P也有好处,我才不想天天和男人腻在一起,烈君绝这家伙腻起来也够腻人的了,俺受8了,这回正好,他不用老缠着我,我可以去干我的事业去了。谁说家庭和男人就是女人的事业?呸!
他们二人回了宫,我整理好衣衫,对着铜镜照了照,对自己的模样尚算满意,于是走出客栈,叫了辆马车,去往“临湖雅筑”。
这个“临湖雅筑”是京城一座十分低调却十分昂贵的酒楼,位于京城玄武湖畔,青瓦斗拱,十分雅致,菜品更是据说是宫中出来的御厨和弟子亲手打理,价格自然也是不菲。
我为了笼络祝玉竹这个文艺大小姐,特意选了这一家,不能太俗,不能人太多,只有这儿才配合这位大小姐的身份。
我没有迟到,这种正式的会晤最忌讳的就是迟到,若是连这点时间观念都没有,还做什么生意?
来到事先定好的包厢,包厢里布置十分讲究,也就是很装B。
只是,空无一人,我早到了一刻钟,大小姐应该还没有来。
我站在窗前,秋天的凉风刮过发梢,空气中有一种清新干爽的味道,碧波泛着金黄,舟楫鱼儿一般穿梭,这景色让我想起了以前到杭州西湖的情景,果然美丽的景色总是让人心旷神怡的。
不禁随便吟了一首诗:“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我可不是什么文艺女青年,满肚子墨水的,小学语文也没怎么学好,记得的诗基本上全都喂了瞌睡虫,也只剩下这么几句了。
“好诗。”
突然一个清亮优雅却落落大方的声音从雕花窗外传过来,我知道正主儿到了,忙带着不卑不亢而亲切的笑容道:“祝大小姐,果然守时。”
一抬眼,看见一位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眉眼清秀气质非凡的女子,一身青色裙子,淡紫色腰带,亭亭玉立,既温柔又干练。
以前我把她比作古代的徐静蕾,如今看来她长得还比老徐漂亮不少,大家闺秀就是不一样。
果然就是祝玉竹。
祝玉竹微微一笑,伸出手:“久闻精绝国的女城主大人精明能干会做生意,却不知道原来也是这么一位美人儿,久仰久仰。”
我赶紧也马屁道:“我们这种俗人,怎么能跟祝大小姐这般雅致人儿相比。”
祝玉竹敛容道:“刚才那首诗可是难得的佳句,周大小姐有如此胸襟才华,就不用谦虚了。”
我稍微对那位忘记了到底是谁的诗人愧疚了一下,却很快又不再惭愧了,所有穿越小说里的女猪都会吟诗,反正著作权也被侵犯得差不多了,多我一个也不多。
我厚着脸皮道:“其实我本来是个生意人,也不惯于吟诗的,但是想到今天要和京城第一才女祝大小姐见面,心潮澎湃,便诗兴大发,加上这里风景动人,竟然不知不觉就有了诗兴,这都是拜祝大小姐所赐,不如这句子就送给祝小姐作为见面礼好了。”
祝玉竹嘴角浮起一个高贵的笑意:“周小姐果然很会说话,怪不得能够声名远播,风生水起。”
我赶紧拍马屁:“我这样的生意人不比祝大小姐出身名门,学富五车,今日见了,才知道才貌双全不过如此。”
祝玉竹突然笑了笑,那笑意虽然美,却带着一丝冷意:“却不知道周小姐这一次找小女子过来,是为了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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