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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套!
这他妈所有的一切都是圈套!
我只觉寒意一阵阵的往上涌,外八门的人遍布天下,要追踪我们到了拉萨是很容易的事情,然后千门的人趁机出动,轻易骗取我们的信任,把我们带到古格遗址。曹骏早就在古格遗址埋下伏兵,等的就是我们自投罗网。
从头到尾,千门的人都没有现过身,没想到竟然在最后一步,着了千门的道儿。
“你这喇嘛演得挺逼真啊,当初没考电影学院实在是浪费人才啊!”我看着冉拉阿千,愤恨地讥讽道。
冉拉阿千一脸骄傲地对我说:“我们千门行事,自然跟江湖上那些低等级的骗子不一样的,为了骗取你们的信任,我提前来到拉萨,研究学习喇嘛的礼仪,风俗,习惯,规矩,把自己脱胎换骨成为一个喇嘛,同时还研习关于藏传佛教的各类历史传说,以便在跟你们接触的时候,不会漏出任何的马脚!所以你们被骗,也在情理之中!”
“专业!呵呵,专业!”我冷笑两声,抛开其他不说,千门这做事的风格,确实值得人钦佩,为了骗取我们的信任,他们竟然要做那么多的功课,这才是真正专业的骗子,我们这次上当受骗,我感到心服口服,没什么好说的。
我回头看了曹骏一眼:“怎么着?今天应该是精英齐出,没打算让我们离开这里吧?”
曹骏竖起左手大拇指:“聪明!既然你是一个聪明人,那你应该明白我想要的是什么东西?”
哈哈哈!
我打了个哈哈:“既然我是个聪明人,明知道你要什么东西,我还会主动奉献给你吗?”
“不给就得死!”曹骏面色一寒。
我冷笑道:“给了只怕更死得快!你这么大的成年人了,到底是你白痴,还是把我当白痴?”
曹骏一甩僧袍:“其实吧,我真的挺欣赏你们的,当初我为什么没有杀掉你们,就是觉得你们是人才,死了可惜了,所以留着没舍得杀。你们也确实没有辜负我的期望,竟然相继找到了八个鼎魂,真的很难想象,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我笑了笑:“有志者事竟成!”
我嘴上说得轻松,其实心里的苦只有自己才知道,我们走南闯北,历经九死一生,现在还能活着,已经是老天爷对我们的眷顾。回想起这段征程,连我自己都感觉不可思议。
“好好好!好一句有志者事竟成!”曹骏直视着我的眼睛:“陈十三,我最欣赏的就是你身上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你有才干,我有智慧,咱俩为何不联手干一番大事业?”
“对不起,道不同不相为谋,你所谓的大事业,我一点兴趣都没有!”我斩钉截铁地表达自己的态度。
曹骏的瞳孔里面闪烁着奕奕光彩:“没有梦想,没有抱负,这就是你想要的人生吗?只要我俩联起手来,从今以后,再无内外八门之分,几百年的无谓争斗完全可以结束。只要我俩联起手来,开启天宫之门,整个神州大地都将被我们主宰!君临天下,难道不是每个男人的梦想吗?”
我看着近乎疯狂的曹骏,在我的眼里,他就是一个疯子。
我冷冷回应道:“君临天下只是你的梦想,并不是我的梦想!天下是众生的,不是你一个人的,这个世界,没有永恒的主宰。现在的神州大地,没有战争,没有硝烟,百姓安居乐业,有什么不好?曹骏,你听着,我是绝对不会跟你同流合污,让这神州大地生灵涂炭的!”
我已经表明了我的决心,我不想成为什么霸主,更不想让天下百姓受苦,我没有什么大抱负,我只想,在结束这件事情以后,平平淡淡的,做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和爱的人执子携手,终老一生。
“白痴!天大的白痴!!”曹骏对着我破口大骂:“陈十三,你简直太令我失望了!我原本以为,像惊门这样优秀的门派,肯定会培养出惊天动地的人才,但我现在发现,你竟然是一个蠢材!”
“无所谓!”和曹骏的激动比较起来,我显得非常平淡:“你说我是木材都行,反正我高兴!”
“我最后问你一遍,你……真的不跟我合作?”曹骏看着我,已然动了杀机。
“合作?我们根本就不是一路人!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我态度坚决地说。
外八门害死了那么多朋友亲人,我的爷爷,文殊的爷爷,以及内八门的各路叔伯,甚至还有我的父亲和母亲,这一笔笔的血海深仇历历在目,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我又怎么可能跟外八门的幕后黑手合作呢?那我岂不是欺师灭祖,丧尽天良吗?
我陈十三虽然不是什么大英雄大豪杰,但我还是懂得尊严,懂得男儿热血。
今日,就算战死在这里,我也不会让曹骏的阴谋得逞,这就是我的态度!
曹骏长叹一口气,冲冉拉阿千扬了扬下巴:“告诉大家,祭祀开始!”
我当然明白“祭祀开始”是什么意思,意味着曹骏已经决定要对我们动手了。
目前的处境对我们非常不利,曹骏早已经在这里做好了八面埋伏,外八门精锐齐出,要想活着离开古格遗址,那真的要看命格硬不硬了!
曹骏一言不发,身子突然启动,一下窜到我的面前,右手闪电般从僧袍里探出来。
之前我也有留意到曹骏的右手,从跟我说话开始,他的右手一直笼在僧袍里面,没有显露出来,就连刚才竖起大拇指,都是用的左手。
刚才我就觉着有些奇怪,此时此刻,我终于弄明白了缘由,因为当曹骏伸出右手向我攻击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曹骏的右手竟然只剩下白森森的骨头架子,没有半点皮肉包裹,最可怕的是他的五根手指,已经活脱脱变成骨爪,指尖异常的锋利。
曹骏出手很快,虽然我竭力躲避,锋利的骨爪贴着我的胸口划过去,撕裂了我的外衣,同时在我的胸膛上留下清晰可见的血痕,隐隐有血珠子渗透出来,染红了胸口,我感到一阵强烈的刺痛感。
我向后滑移数步,退到暗室的角落。
曹骏举着骨架一样的右手,五根手指捏得咔嚓咔嚓响,他阴狠狠地看着我:“忘记告诉你了,我这条手臂,也是拜你们所赐!但我执意留下了骨头,怎么样,这种风格好看吗?”
看着白森森的骨头架子曝露在空气中,我只有两个字送给曹骏:“变态!”
曹骏长啸一声,身形如风,化作一道幻影杀到我的面前,骨爪直刺我的心窝。
我惊讶地发现,这么长时间不见,曹骏的功夫又有了长足的长进,而且手臂变成骨爪之后,他的功夫路子变得更加阴邪歹毒,刁钻古怪,完全的邪门功夫。
我刚才就已经中了一次招,心里已经有了防备,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
曹骏杀至我的面前,我的身影也突然闪烁了一下,瞬间在曹骏的面前消失。
就听轰隆一声,锋利的骨爪竟然穿透了石墙,在石墙上面留下一个老大的洞窟,尘土飞扬。
我手臂一扬,劲风横扫而出,将一盏青铜灯盏席卷起来,凌空砸向曹骏。
曹骏暴喝一声,寒光乍现,高举骨爪从青铜灯盏中间穿梭而过,将坚硬的青铜灯盏硬生生劈成两半。
我蓦地一惊,曹骏已然来到我的面前。
我满以为他会用骨爪继续进攻,岂料曹骏突然收起骨爪,左手探出,凌空画了个圈,一下子按在我的胸口上。
“白痴!”曹骏怒吼一声,劲气从掌心里喷涌而出。
我顿觉胸口如遭重击,眼前陡然一黑,整个人离地飞了起来,凌空飞出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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