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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定要在王家分出他最痛恨谁,那么王子祈最痛恨的那个人是王倡生。如果没有他二十几年前的棒打鸳鸯,他相信自己会有一个幸福的家。可因为他思想意识里的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将他的亲生父母活活拆散。
可当他出现在自己面前,他才发现,这三年来他苍老得让人不忍目睹,像是一下子就老去几十岁,可明明只是走过三个年头。
三年前硬朗的身子骨这个时候瘦弱得都能看见骨架,那双在以前绝对炯炯有神的眼睛这个时候因为瘦弱而凹陷,黯淡而无光。可在看见他的这一瞬间,眼睛里流转的光彩令人只能这样想,他只不过是个老人,一个向往儿孙满堂的老人。
“回来啦!”王倡生激动得要杜思竹扶着才能站稳。
“好久不见。”王子祈如此生疏地问好。就算他心里没有那么排斥了,可还是需要一点时间来缓和。他知道自己今天的想法很唐突,可他居然并不排斥这样的突兀,反而觉得这是他早该去做的事情,因为这会让他觉得不孤独。
午餐时,王所信终于回来,在看见王子祈那一瞬间,他是惊讶而惊喜的。对这个儿子他是关心太少,当三年前那样沉默而敌视他们的他回到王家,他居然就打算那样放弃他。
因为他还有一个儿子,他并不需要一个敌视父母的儿子。可在看见他坐在餐桌上跟大家和乐融融地吃着午饭,那一刻他居然为以前的那个想法感到了愧疚。这个家需要一个孩子来维系快乐,而他愿意回来,自己是如此地感动。
王子祈看着突然出现的父亲,他居然是自己在这个家唯一一个没有说过话的人。现在想想,他居然从来没有深入地想到过这个人,这个他该叫爸爸的男人,曾经和母亲相爱并生下了他和王梓,最后却选择回家当孝子,又或许舍弃不了王家的荣华富贵。他应该恨他的,可事实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要恨,似乎他在他心里透明一般。
在融洽的餐桌氛围里,他是那么地羡慕王梓,每个人都拼命地夹菜到他碗中,不嫌烦地重复询问他这个好不好吃,那个好不好吃,曾经王梓就是生活在这样充满爱的家庭中。
现在想想,就是因为太羡慕所以曾经无法跟他好好相处。他在生命最后一刻也不知道二十几年前的悲剧,那个关于亲生母亲的悲剧,不知道真相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那样便不会有恨,那样便不会觉得老天爷太残忍。
其实有一段时间,他非常好奇当王梓知道这个真相会有什么样的反应。更多时候他会想,如果二十几年前幕宛思偷偷抱走的那个人不是自己,那么他也会像王梓那样阳光吧。
可任何事情都没有如果,事实已摆在眼前,他并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也不能选择在一个简单的家庭出生,更加不能改变自己既定的命运,那么他只能认命地做好王子祈。
虽然杜思竹再三挽留他留在家里住一宿,可王子祈还是坚持离开。看得出她有一丝失望,一下午相处下来他看得出她是个好女人,她是真心对他好,也是真心疼爱着王梓。
“路上小心点!”
杜思竹在他临上车前这样嘱咐,然后他脱口而出就是一句:“谢谢!”
王子祈在转身上车时眼角余光刚好看见她欣慰的笑,心里不由自主想起了父亲,他何其幸运,能拥有这样一个温柔贤淑的好妻子。
在刚才他记得自己一句话都没有跟他说,他也没有开口跟自己说话,原本血浓于水的父子一个话题都找不到。但要是现在他在自己面前,他会跟他说,希望他能珍惜杜思竹这样一个为了王家付出青春的女人,毕竟一个男人一辈子伤害过一个女人已经够耻辱的了。
车子开到了母亲的公寓楼下,这栋公寓是她在两年前买下的,他知道其中一部分钱是杜宸睿帮她先付的。在那个时候他就觉得他们两个很可疑,可又说不上来可疑什么,他们的过于亲密似乎就是他怀疑的源头。可他并不是一个多事的人,也乐于相信他的母亲多了一个儿子照顾。
自从三年前在卉迪楼下听见她悲伤的诉说后,他和她的关系似乎就有了转变。三年来她一直偷偷帮他打扫房子,虽然他知道是她,可从来没有点明。只是慢慢地他会来这里看望她,虽然能说上的话一直少之又少,可他已经在慢慢习惯这样的接触。
眼前这栋三层楼的公寓,她分别租给了各个阶层的房客,每个月的房租已够她生活得很好了,就算没有工作也不会饿肚子,一年到头银行存折里的数字也不断变化着。
走到她住的房门口,他轻轻敲了敲。立即有人来开门,不出意外,开门的人是幕宛思。每次门铃响起她都会第一时间跑过来开门,潜意识里希望每次都是她帮他开的门。
看着眼前虽然是四十好几的女人,可给人的感觉就像二十几岁,保养不见得有多讲究,就是天生丽质。
“儿子,你来啦,我织了一件毛衣给你,快进来试试合不合适?”幕宛思伸手拉他进门,立即跑到一边拿来了刚刚织好的毛衣,就要帮他套在身上。
王子祈眼角余光看见了一抹熟悉的身影,连忙阻止了她的动作,剑眉顿然深蹙:“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幕宛思差点惊呼出声,她看见儿子一时高兴都把屋里的人忘记了,顿觉手足无措,像是做错事的孩子一样惊慌,可明明没有什么事的。
“Boss,我买了一些日常用品和食物过来。这里离超市太远,所以我想对一个女人是不太方便的。”杜宸睿在他的面前倒是很自在,一点没看出心虚来。
王子祈挑了挑眉,眼瞳慢慢眯起。站在一旁的幕宛思已经不知道要如何收拾现在的场面,只能咬着牙左看看儿子,右看看杜宸睿,她怎么能把自己置身于这样的处境中呢?
王子祈站在那里盯了杜宸睿好一会儿后,没有发表任何爆炸性的问题,只是伸手就将毛衣穿到了身上。这是一件明显就很合身的毛衣,穿在身上刚好,就像是真人在场量身定做似的。
这种像火炉一样的天气,就算是试穿毛衣也能试出一身汗。觉得不需要改动后,他就赶紧脱了下来,没有过多的闲话家常,他拒绝了留下来吃晚饭的提议。临走时看了一眼杜宸睿,他马上会意跟了出来。
看着他俩的背影,幕宛思原本压下的不安再次升了上来,心里暗暗下决心这一次一定要说服杜宸睿以后离她远一点。
“谢谢你这么照顾我的妈妈,我知道我是一个不孝的儿子。”王子祈走到车旁停下,转过身就这样说。
杜宸睿没有惊讶于他的自责,只是淡然微笑:“Boss,你太忙,我领你的工资自然应该帮你这么做。”他完全将对幕宛思时不时的帮助或者探望当成他给自己的任务。
“不过,我还是欠你一句谢谢。”王子祈一双深邃的眼瞳闪着真诚,可一丝异样的光芒在不被人发现的眸底一闪而过。
“这是我应该做的。”杜宸睿还是那样不卑不亢,不急不慢,任谁都看不到他内心真正的想法。
“她还不知道吧?”王子祈突然就换了一个话题,这个只有杜宸睿知道的问题,可就是这样他还是把声音压低了一些,似乎不想被谁听见。
杜宸睿坚定地回答道:“不知道。”
“那好,我先走了。”王子祈见谈话已经告一段落,也就打算走人,转身坐进车子,然后扬长而去。
王梓死了三年,整整三年,可作为他亲生母亲的幕宛思却半点也不知情。三年前是杜宸睿来告诉他,她跑去王氏集团旗下的酒店当清洁工,目的是为了接近王梓。可一连三个月没有看见王梓出现,她立即跑来请求杜宸睿帮忙,希望他可以去帮她了解一下王梓的近况。那个时候王梓已经不在人世,不知道出于怎样的心情,他让杜宸睿告诉她,王梓出国深造去了,以后很难见到他。
为了不耽误儿子的前途,她没有说什么,一个人就这样蒙在鼓里。
车子在一个红绿灯处停了下来,等待绿灯的过程总是那么漫长,他无聊地转头看向窗外,刚好看见旁边广场上有一大群人在疯狂朝别人身上泼水。那场面吸引了很多路人的停驻凝望,而他却被那大而醒目的标题吸引了——你有鸭梨(“鸭梨”即“压力”,谐音用法)吗?你想释放你的鸭梨吗?如果想,就来参加我们的泼水节目。
鬼使神差,他居然就将车子停在了广场的停车位上,下车一步步朝人潮方向走去。其实这样的玩意儿看的人总是比玩的人多,一来人的好奇心重,二来这样的节目是有人数限制的,三来不是任何人都有勇气成为“另类”的。
要是以前,他一定会无视而过,觉得这是幼稚而可笑的游戏。可今天的他是不同的,他想要幼稚一回。
在登记处询问了一下,原来限定的人数还没有够,所以他马上填了一份资料,押下了自己的身份证,卷起裤脚和袖子就走了上去。
在他前脚才刚踏上去的一刻,身后就闪出了一个娇小的身影,三两下也填了一份资料,就赶紧加入了“战场”。
只是和别人见人就泼水不同,她只瞄准一个人泼,绝不会像其他人一样误伤除了目标人物以外的人。
王子祈就算不特意去观察,也还是敏感地感受到了频频来自同一个人的攻击。巡视一眼不大不小的“战场”,最后一个笑容满面的女人端着个大水盆映入眼帘。而在看见这个女人的一瞬间,他就知道她是故意的,因为他认识她。
童嬅见他发现了自己,咧嘴微微一笑,洁白的牙齿闪耀在明媚的阳光下,在他危险眯着眼时,出其不意地将整盆满满的水向他泼去,最后水完全滋润了他的衬衫和身体。被水滋润过的衬衫紧贴着健美的肌肤,衬衫下的肌肉若隐若现,顿时惹得场上场下的女人尖叫连连。
王子祈现在的脸色肯定不好看,可众目睽睽之下也不能将眼前这个笑得异常得意的女人怎么样,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水泼她,让她和他一样变成落汤鸡。可显然童嬅是有备而来的,在报名时她特意溜到商场买了一身就算水泡过也浸不到底下身体的衣服,她才不会像他那样笨到在大庭广众下让他人大饱眼福。
不过看他的身材真的挺有料,那就让他为民牺牲一下吧。
两人你一来我一往,来回攻击的都是彼此,完全旁若无人将其他兄弟姐妹当成透明人。可别人却毫不客气,时不时朝他们泼来瀑布。
童嬅灵巧地躲闪着来自多方的攻击,但唯一难以应付的是来自前方的那个男人。这样多动的自己已经不能让她习惯,她一直都是安静的,所以顿觉怒火中烧,随即大步流星向他走去。
王子祈没想到自己刚转身就看见她站在了面前,不该出现在脸上的惊讶就这样呈现了。
接着童嬅把心一横,踮起脚尖就吻住了他的唇,只轻轻地吻着,没有深入。可旁观的人早已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口哨声、起哄声,这样的喧嚣惊回了王子祈短暂丧失的理智,才想着要推开这个大胆的女人,没想到她自个儿已经退开,然后他看见她笑吟吟地瞅着他,一脸胜利的表情。
该死!
他知道她是故意的,而这一连串的事情总结起来,她明摆着是在报那次KTV他以强欺弱的仇。
他真是小看这女人了,不但不履行承诺,还逮着机会报仇。
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女人拥吻他不知道是失面子还是有面子的事,可他知道自己并不喜欢这样,而她该死的就是触动了他的不喜欢。
怒火在眉心里燃起,他反手握住她的手,将笑容可掬的她带离这混乱的场面。在登记台取回自己的身份证,当童嬅伸手也要拿回自己的身份证时,他却先她一步先拿到手中,紧接着她别无选择跟他走。
两个湿漉漉的人坐在一辆车子上的感觉很诡异,尤其旁边还有一个身材样貌都极棒的男人诱惑着女性的荷尔蒙,童嬅不由自主就脸红心跳起来,咽了咽口水,压下心底的涟漪。偷瞄一眼旁边的男人,想想刚才自己的举动,她真的觉得自己胆大得超乎想象。
她是咽不下上次被他“欺负”的仇,所以今天得知他的行踪就赶过来报那拼酒之仇。可万万没想到自己会用那样的方式,结果好像也没让他损失多少,反而觉得是自己亏大了。
在她胡思乱想当口,车子就停了下来,王子祈只是简单地说了两个字:“下车!”完后,他就打开车门走了出去。
童嬅当然不能落后,赶紧开门追上去。一走进这间大型品牌专卖店,就见他随手拿了一件上衣、一条裤子、一双鞋,一干人等跑上来恭敬地唤他“王先生”,可是他理都没理。
就在她想他不是这里的常客就是这里的老板时,他的手机响起,紧接着接听,复而听见他说:“知道了。”他说完也就迅速挂了电话,转头看着她,上上下下打量一眼,顿然笑了笑。
他的审视带给童嬅莫大的忐忑,他那堆满笑意的脸庞,顿觉让她背心发寒,然后听见他侧头对一旁的人发号施令:“帮这位小姐选一套晚礼服。”说完自己已经走进更衣室。
将近两个小时,童嬅被那些领了死命令的售货员折腾来折腾去,在她穿上那条经过多番争执的露肩晚礼服走出来后,她们才露出满意的笑容。王子祈像是预知她准备好了,居然及时地出现,穿戴整齐地走上来,上下打量童嬅一圈:“不错!”
童嬅没好气地瞪他一眼:“你到底想干什么?”不会是想报复她吧?以前的他不是这么小气的人,可现在怎么变那么多。
“陪我去个宴会,他们说了要带舞伴。”王子祈脸上尽是无奈,似乎让她当他的舞伴也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可我没有答应跟你去什么舞会。”童嬅瞪圆眼睛,锁起眉头,见过大男子主义的,没见过这么大男人主义的,他居然也不需要经过她的同意,简直不把她当人看。
王子祈微笑,笑得从来没有过地儒雅:“走吧!”他伸手抓了她就走,根本连向她威胁一句都嫌多余。
一路上的挣扎是在所难免的,可穿成这个样子想要跑也跑不了多远,无计可施后她也就乖乖就范。她在心里一直安慰自己:不就一个舞会吗?虽然自己讨厌这样虚伪的场面,但自己又不是没有见识过,就当是没事闲疯了。
王子祈不管她是动来动去寻找逃脱,还是安静得连蚊子声音都听得见,他的表情一如既往地平静。但一定要比个高低的话,他会告诉你,你安静的时候比较可爱。
当然,他不止一次对不安静的男女说过这句话了。
车子终于停了下来,王子祈松开她的手。得到解脱,逃跑的心思早已荡然无存,她随着他钻出车子,而后自然而然相携走进会场。
对于商界的圈子,童嬅很少接触,所以放眼看去,没有一个她认识的,也没有一个认识她的,当然这正是她想要的。
但反观一旁悠然自得、无人搭讪的男人就显得很不正常,明明是他拖着她来这里,可为什么他却更像跟这里格格不入的样子?
就算再神经大条的人也不能忽视她如此近距离的注视,况且是王子祈这么敏感的人。摇了摇杯中的红酒侧头看她,他一眼就看懂她眼里的疑问,可他并没有解释的理由,不是吗?
“你来参加的是生日宴会吧?”刚才她无意中听到旁边几个女人的谈话,所以大约知道这是某集团董事长的寿宴。
“当然!”王子祈百无聊懒地喝了一口红酒,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而更确切地讲,的确不关他的事,要不是杜思竹临时打电话来拜托他,他现在不应该在这里。
童嬅嘴角抽搐了几下,侧身眯眼说:“你不觉得你更像是猎物,等着猎人来狩猎吗?”这是她观察一圈后得出的结论,那些来自四面八方的女人虎视眈眈的视线,她根本忽视不了。
王子祈很刻意地笑了笑,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反而是前面走过来的人引起了童嬅的注意。她靠过来问:“他是谁?”有点面熟。
“不认识!”王子祈这样气死人不偿命地回答道,一派的泰然。
要不是那人已经走到他们面前,童嬅很想问他,在这里他有没有认识的人?
“好久不见,不,好像应该是我好久不见你,我想你应该不知道我。”周霆一脸笑容地看着王子祈,瞟一眼一旁的童嬅,随即眼睛刷亮,“这位小姐叫什么名字?我好像从来没有见过,但为什么觉得你眼熟。”
童嬅漾起笑容,伸手抱住王子祈的手臂:“我是他的舞伴。”
王子祈睨她一眼,说:“她叫童嬅。”
完全想不到他会这样,童嬅勉强维持笑容瞪了他一眼。他会不会太过分,明知道她不想告诉别人名字,他居然自作主张帮她说了,她就不信他不明白她刚才那句话的意思。
周霆不是一个不懂得察言观色的男人,明白面前的美女并不待见自己,他索性将注意力放回王子祈身上:“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为王家做任何事情,看样子,王家对你的恩惠是起了一点作用。”今天既然能够在爸爸的寿宴上看到他,那他就将压在心底几年的话说出来,就是希望王梓能死得其所。
童嬅很高兴他没有进一步做出搭讪的举动,但他的话让她皱起了眉,抬眼看着王子祈,虽然还是刚才的淡然,可她注意到他黝黑眼瞳下稍纵即逝的异样。
“我想他在天上看着,也该欣慰了,临死前还想着你这个哥哥,要是你还不知道感动,我真替他不值。你知道吗?我这辈子最看不惯的人就是你,你根本没有让他为你牺牲的条件,那般对待王家,那般对待他。要是你还有良心,就该代替他好好照顾家人,要不然你根本不配拥有他的……”
“我不认识你。”
周霆最后两个字“眼睛”还没说出口,王子祈就冷声迸出一句。那强大的气场不只骇住了他,就连一旁无辜的人都惊了一跳,纷纷朝他看来,紧接着看着他一步步走向门口。童嬅看着他的背影好一会儿后,终于意识到该追上去。
追出大门,她远远看见他站在绿色草坪前的那棵大树下。因为他背过去了身子,她看不清他的脸庞。三两步走上前,她重重吐了一口气,那是刚才努力奔跑而急促的呼吸。
气息慢慢平稳,她看着他冷峻的侧脸,线条深刻的五官,她是这样爱这张脸,它带给她美好而甜蜜的曾经。
不知道出自怎样的心情,也许等了太久时间去渴望一个他给的拥抱,因为等不及,所以必须自己索取。她张开双臂就抱住了他,闭上眼睛说:“我不知道他刚才说的那些话代表什么,也不管你因为什么事而生气,但我希望你看在我的面子上不要再气了。”
王子祈一动不动地任她抱着,她的拥抱带给他太大的冲击,大脑居然暂时性当机,僵硬的表情像极了一个青涩的小男孩被小女孩突然告白后的不自在。
当大脑思维正常运作,王子祈慢慢低下头,鼻间顿然传来她秀发上好闻的味道,心神就这样荡漾,他伸手轻轻揽住她的腰,声音拂过她的秀发传进她的耳朵:“你凭什么要我为了你消气。”
童嬅静静靠在他的怀中倾听他强而有力的心跳,突然听他这样说,她慢慢睁开眼睛,一丝尴尬让她的脸红到了耳朵:“我是在安慰你。”她愤愤说道。
“你是在告诉我,你喜欢我?”王子祈温热的气息紧贴着她的耳朵,唇角扬起笑。
童嬅恼羞成怒,一掌推开他:“我没有!”她大声地冲他喊。
刚好被她推撞到身后那棵大树上的王子祈笑意更浓,她脸上的红潮似乎欲盖弥彰。
童嬅也觉得自己反应太大,明明自己心里真的很爱他,也许是因为知道现在的他不爱她,所以心里的爱被他点破多少感到自己自作多情,这是小女人的一点羞赧。
“我知道你有。”王子祈一步步逼近她,然后低头看着她精致的脸庞,而她大胆地抬起眼来和他对视,他接着说,“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试一下。”
童嬅不解,他这句话的意思是想要跟她试着谈恋爱吗?
“我们给彼此七天独处的时间,要是七天后我爱上你,那我们就在一起。”他这句话让她确定自己的猜测,他要试着爱她,这是很好的事情,她愿意接受。可是七天?七天这么短的时间怎么让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他们接触的时间也不止七天了吧?事实证明这种事情很渺茫,但是,她还是愿意一试:“好!”她赌他们就是命中注定。
达成共识的当天晚上,他们两人各自回家收拾行李。王子祈说这七天他们要与亲人断绝任何联系,去离这里不远的那个海边度假村享受两个人的世界,而且今晚就要前往。
简单收拾了两件衣服她就前来和他会合,看见他靠在跑车上沉思的样子,一如从前那般迷人,只是现在他的手指尖夹着一根烟,袅袅的烟圈随风散开,这样的他说不上来地魅惑人。
从前,她从来没有看见过他抽烟,不知道是大学时还没有学会抽还是不敢在她面前抽,反正这是她第一次看见他抽烟的模样。
可她柳眉是锁起来的,快步走上去伸手就夺了他的烟丢掉:“吸烟有害健康。”她义正词严地告诉他这个儿童都知道的事实。
王子祈先是一愣,然后笑了笑:“上车吧!”他接过了她的行李放到后座,两人一同坐进车里。童嬅透过车窗向外看,那一眼不舍像是以后都不会回来一样。
“手机关机!”王子祈将自己手机掏出来关掉后就扔到了一边,侧头等着她做同样的动作。
童嬅收回视线,看了他几秒后终于还是拿出了包里的手机,然后关掉和任何人的联系。
关完手机她又看向窗外,这个时候车子已经启动向前行驶,她突然感慨:“我们这个样子好像在私奔。”说完她转回头看他,熟悉的建筑物纷纷后退,还是没有动摇她跟他走的决心。
王子祈唇角扬起笑,侧头说:“有刺激的感觉吗?”
童嬅挑挑眉,收回自己的视线,炯亮的眼睛凝视前方:“知道吗?我从小到大,只在一个男人面前勇敢过。”
这句话,理所当然得到了王子祈的凝视,然后了然,再接着敛去了嘴角的笑意:“你说的那个人是我吗?”如果是,这会是他听过最动听的情话。
“对!”童嬅坚定地看着他,不假思索地答道。
“我们以前认识吗?”突然的问题从他的嘴里问了出来。
童嬅差点不能呼吸,他的这句话给她的冲击到底有多大他一定不能够了解。他这样说,只会让她更加肯定他记住全世界唯一忘记了她这种老掉牙的剧情发生在了他们的身上。
“我希望是你告诉我,我们以前是否认识。”不知不觉间她的眼眶就湿润了。她不想刻意去灌输他,他们曾经的过往,因为真爱不需要刻意这种把戏。
“如果我记得,我可以考虑。”他这样说,专注地看了她一眼,最后将注意力放回路况上。不过话说回来,她真的给他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从前的某一天,他们一定见过,可在什么地方呢?
抵达海边度假村的这个晚上,童嬅洗了个澡后很快就进入了梦乡。这三年,她第一次睡得这般安稳和香甜,她知道,那是因为他在身边,所以一夜好梦。
第二天一大早,她准时从睡梦中醒来,看着陌生的环境,大脑暂时性当机。当挥掉脑袋里的最后一个瞌睡虫,她总算明白自己在什么地方,昨天她跟男人“私奔”到了这里。
童嬅看了一眼时钟,赶紧跳下床跑进洗漱间清洗一翻。刚洗漱完毕出来,门铃就响了起来,打开门就见王子祈站在门外。一身运动服的他看起来神清气爽,比原来更显阳光。
“早!”童嬅微笑着早安。
王子祈看了她几秒,看得童嬅以为自己脸上有脏东西,他才慢悠悠说:“不早了。”
童嬅被他这么一说,顿觉有点尴尬:“不好意思,今天醒晚了。”
“走吧,我们该去吃早餐了,等一下我带你去个地方。”他的手自然而然地伸过来牵住她的手,而她居然没有发现如今的亲昵。
两人简单地吃了早餐后,王子祈就拉着她向外走。来到海边迎着凉爽的海风,童嬅突然好奇地问:“你不是说要带我去个地方?”虽然在这里静静地找个地方两人待着也很好。
“那边有个森林迷宫,听说没有人可以自己从迷宫里走出来。”王子祈指着大海中间若隐若现的小岛说道,那神秘的语气让她鸡皮疙瘩掉满地。
“你想要去挑战一下?”他眼中的胸有成竹,让童嬅不得不这样询问。
王子祈浅笑看着她:“你想去挑战一下吗?”他反问她。
现在要她怎么回答?想和不想都不会是最好的答案。她沉思了几分钟,最后点了点头:“我们去吧!”
王子祈一脸认真地问:“你害怕?”
怎么可能是害怕,她根本是不喜欢。她这辈子喜欢的事情很少,讨厌的事情倒是几卡车也装不完。而森林迷宫探险倒是她不太热衷的一项,她是运动细胞极度缺乏的人,上学时体育课从来都是全班倒数第一。
“不。”童嬅实话实说。
“那我们走吧。”王子祈牵着她就向船只的码头走去,可唇角有抹不被她察觉的微笑。观察能力那么强的他怎么可能看不见她的不喜欢,但不喜欢运动的人身体不可能好到哪里去,她应该好好运动一回了。
没错,这就是他提出去迷宫走走的原因,听说里面有陡峭的山峦、坑洼的山路,这样够她好好锻炼自己的身体了。
租了一条船,他们两人很快来到森林迷宫小岛上。工作人员用热情的微笑欢迎了他们的到来,跟他们讲解了在迷宫里遇到困难时自救的方法,而最后一条让童嬅眼前一亮。
“如果你们实在走不出迷宫打算放弃的话,那么就大喊三声:我放弃,放我出去。那么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将你们救出来。”这是那位女性工作人员的原话,她笑容可掬的模样让童嬅实在很难想象她的勇敢,居然从事这种“危险”的工作。
不过最重要的是,他们可以半途而废,这是她抓住的重点,至少不会永远出不来,这是她终于放心地陪他走进去的原因。
王子祈对着他们点点头后,就牵着童嬅踏入了迷宫的入口。不知为什么,童嬅的心居然异常兴奋,这是真人版的迷宫之旅,和平常在游戏里玩的迷宫游戏根本不能相提并论,所以,说到底她还是期待的,有他陪在身边,她的心更踏实。
“你说这里会不会有老虎?”童嬅感受着阴森森的气息,紧紧抓住王子祈的手这样问道。
一双警惕的眼睛四处打转,这里不是一些人工制作出来的森林景物,这里的一景一物都真真实实地存在着。苍郁的树木随风飘摇,茁壮成长的花草散发出特有的清香,空气清新美妙,如果不是实在静得只能听见微风和一阵清风吹过带来的沙沙响让人毛骨悚然,这里不失为美好之处。
王子祈侧头看她,突然被她紧张兮兮的表情逗笑,坚定地给她一个回答:“不会!”
可是这个回答压根儿不能让童嬅淡定:“你确定吗?你真的确定吗?”她还是四处张望,严重地适应不良。
相较于她的过度紧张,王子祈就悠闲得像是散步,他脸上有一派的享受,这里空气很新鲜,吸入肺腑顿觉心旷神怡,整个人都精神一抖。
“不要这么紧张,也不要用你的想象力自己吓自己,我就在你身边,如果有任何危险,我会保护你,相信我。”他停下脚步给她保证。
果然,童嬅的担心一下子被感动替代,怔怔地看着他,最后重重地点了点头:“我相信你。”
王子祈握紧她的手,倏地,他看见她脖子上挂着的项链,手不自觉伸过去拿在手中:“很漂亮!”他称赞。
童嬅微低头,然后笑着抬起:“这个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王子祈讶然:“谁设计的?”
“她叫Angels love,代表缘分。”童嬅答非所问,抬起右手握住他拿住她项链的手,她相信这条项链会带着她找到她的缘分。
看着她的眼睛,王子祈有一秒忘记了呼吸。待窒息感传来,他回过神慢慢抽出被她紧握的手,反手牵住她的手:“我们走。”
童嬅看着他的脸,伤心地记起他们会在这里的目的,他要学着爱她,那是因为他不记得她。
咬咬唇,她重新抬起头,迎着婆娑的阳光,她的心渐渐明朗起来。
天气变脸的速度超快,前一秒还阳光灿烂,这一秒就大雨倾盆。突如其来的大雨让王子祈和童嬅倍感狼狈。好不容易找到了躲雨的地方,还没有躲进去,童嬅双脚一滑,顺着旁边软掉的泥土就向下滑去。
原本这里就有点小崎岖,王子祈自己先过去再伸手来拉她,没想到意外就出现在这个当口。他转过身伸出自己的手,就听见她“啊”的一声往滑坡下掉。“童嬅——”他震惊得顾不得是不是危险,跟着往斜坡下跑,当跑到斜坡下,前面的悬崖让他的心差点跳出口来。四处看不见她的人,这很让他心焦,他喊着她的名字:“童嬅——童嬅——你在哪里?”
没有声音,除了嗒嗒作响的雨声,这个世界就剩下他的呼吸声,急促得就如天上响动的雷声。不安的情绪敲击着他的大脑,第一次,他的脑袋里一片空白。
“你到底在哪里?童嬅,你在哪里?”王子祈不敢去想她可能掉下悬崖,就他所站的地方向下看,那深不见底的悬崖,很难想象掉下去的人还有命活过来。
可是除了这里,除了这个方向,她不可能滑到其他地方去。
他不该自以为是地带她来这种危险的地方,找不到她的焦急让他在心里痛斥自己。微微转身想着去其他地方寻找,一束刺目的光刺痛了他的眼睛,循着这束光亮他看见那条项链,那条名为Angels love的项链,她真的在这里,她掉下去了?
他伏在悬崖边向下看,那个正抬起头向上仰望的女人正是他要找的人,天,她在那里!
童嬅刚才滑下悬崖以为自己死定了,可老天爷想必可怜她这么年轻又没有结婚,结果她翻到了这个山凸上。虽然大难不死,可这么高的距离想要以她一己之力根本攀不上去,以为他一定发现不了自己,可没想到他还是找到了,她有救了。
“你没事吧?”王子祈扯开嗓门问。
顺着风她能听见他的声音。“我没事!可是我很害怕,你快点救我上去!”她激动地喊,这一刻她真的好想哭。
王子祈看她没有受伤,这才放心下来:“不要害怕,我马上救你上来,你给我站在那里不要动。”他命令,然后站起身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童嬅仰着脸,静默地等待他的救援。过了好一会儿后,他再次出现在悬崖边,手中多了一条很粗的麻绳,他慢慢将绳子向下放。童嬅伸手拉住这条粗绳,可有点傻眼:“这是?”
“抓住这条绳子我拉你上来。”他的话传了过来,低头看她没有行动,连喝一声,“快点!”
被他一吼,童嬅总算找回声音:“可是……”话还没说完,王子祈的声音再次传来:“相信我!”他只说了这三个字。
可这三个字就像是有魔力一般,传进童嬅的耳朵里顿时变成了定心丸,她连忙点了点头:“嗯!”她抓住绳子就努力向上蹬……王子祈终于伸手抓住她拉了上来,两人气喘吁吁地躺倒在地。童嬅伸手就紧紧抱住他,王子祈也抱住她,轻轻地拍着她的肩膀道歉:“对不起!”
童嬅摇着头,一句话说不出来,只能紧紧抱住他,然后感动地流泪。
夜晚,月光洒照下的树木衬着一缕迷蒙的金黄,童嬅和王子祈坐在一棵树下休息。
童嬅靠在王子祈的肩膀上遥望天上的星辰点点,原本湿漉漉的衣服早已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身上贴干。现在她有点累,可黑墨色的眼睛依然骨碌碌地睁着。
“我一直以为我们会浪漫地度过这七天,可没想到会这么狼狈。”她有气无力地开口,她不该答应来这里的。
王子祈挑了挑眉,跟她在一起的时候,他的嘴角总有浅浅的微笑,就连他自己也没有发现。
没有听见他的安慰,童嬅以为他睡着了,侧头一探究竟,才发现他压根儿没睡着:“你听见我说的话了吗?”
“我耳朵又没有聋。”王子祈好笑道,伸手探进裤兜,拿出那条帮她捡到的项链。
童嬅惊讶地伸手摸向脖子,没有,什么时候掉的?她居然不知道。
正在疑惑的当口,项链已经戴回她的脖子上。她目不转睛看着他,轻轻靠回他的肩膀上,很多话语已不需要说出口了。
第二天,他们醒来吃过了随身携带的食物后,就继续昨天未完成的行程。当童嬅以为他们终于可以走出迷宫时,她却突然发现他们不过是重复着刚刚走过的路。
她站立不动,定定看着脚下那排因为自己刚才醒来时无聊用小石头拼成的房子,这就是他们又走回来的证据。
王子祈也看到了那个印迹,眉头一皱,沉思了一会儿后,坚定地拉住她的手:“我们走!”他相信他可以带她走出去。
可令他万万想不到的是,接下来的三天他们依然来回重复着那条走过的路,心里的承诺变得无法实现,可在他的字典里从来没有“放弃”这两个字。
直到第五天,他们依然没有走出原来的怪圈。当再次走回原来的地方后,几天没泡澡的童嬅闻着自己身上的汗臭一阵反胃,皱着眉头说:“要是我们再走不出去,我一定会被自己臭死。”
王子祈沉默地着看她,这样的他让人捉摸不透。他走到她的面前,用异常坚定的语气说:“我一定会带你走出这里,再相信我一次。”他伸出手,等着她将手放到他的手掌中。
童嬅看着他眼睛里传达给她的承诺和异常严肃的表情下胸有成竹的心,突然会心一笑,然后毫不犹豫地伸出了自己的手。
王子祈眼露笑意,牵着她再次向前走。
这一次,他们终于在经历过无数个失望后看到了希望,看着前面的那扇大门,正是他们五天前从那里走进来的,两人不约而同相视一笑。
王子祈想,他做到了。他们终于出来了。
当看见他们,工作人员满脸笑意地站在门口迎接。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手中还抱着一个维尼熊公仔,他们一走出大门,她就将礼品递到了童嬅手中,兴奋地说:“恭喜你们,你们是第一个走出这个迷宫的人,这是给你们的奖品。”
回到度假村酒店,童嬅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自己的房间,然后卸下身上所有的累赘物,洗了一个有生以来最舒服的澡。
沐浴出来,乍见房间里突然出现的男人,她差点吓得尖叫出声。待看清来者的模样,她的眼睛更是睁得圆圆的:“你怎么进来的?”说完这句话,她才记起自己身上只裹着一条浴巾,那种几乎赤裸裸的感觉顿时让她羞赧地低下头,急忙跑回浴室将衣服穿上,这才走出。
“你的奖品。”王子祈还是刚才的表情和姿势,指了指沙发上的那个维尼熊,意思很明显地告诉她,他是来送奖品的。
童嬅点了点头,没有忘记自己刚才一踏进酒店就将维尼熊扔给他的情景。可才抬头她就见他站起身,话不由得脱口而出:“你去哪里?”
王子祈回过头,一脸的深不可测。“当然是回房间洗澡,还是……”他的脸上惊现笑意,“你打算留我在这里洗?”
他这话一出,童嬅的脸顿时像煮熟的虾子般红透了,抬起两只手摆得跟拨浪鼓似的:“不是,不是,不是,你请便。”她甚至跑到门边打开门送他。
王子祈心情大好地走出房门,突然在她要关上门时回手制止。他的这个举动吓坏了正胡思乱想的童嬅,她瞪圆眼睛,惊吓过度,却只听见他这样说:“等一下一起吃晚饭。”
看着他猛烈抽动的肩膀,童嬅知道他正在笑,而他笑话的对象一定是她。
今晚的晚餐吃得很浪漫,在烛光的美好氛围里吃下最后一口牛排,可他们却变得异常生疏,一顿晚餐下来说的话不超过五句。
“早点休息!”走过长长的走廊站在两人的房间门口时,王子祈这样说道。
童嬅点了点头,没有立即转身走进房间。看见她没有转身的王子祈自然也没有下一步行动,似乎在等着她开口。
“你有话要说?”终于还是拗不过她沉默起来逼疯人的精神,他唯有率先开口。
童嬅慢慢抬起头来,嚅了嚅嘴巴,最后豁出去了:“我们就剩下两天相处的时间了,我想我们是不是应该过得浪漫一点,所以明天和后天可以都听我的吗?”这么长的一句话,她一气呵成,说完后重重吐出一口气。
“可以!”王子祈简单地点头,毫不犹豫。
童嬅终于露出了今晚的第一个笑容,一时高兴她踮起脚尖就在他的脸颊上吻了一下,然后逃命似的跑进了自己的房间。
王子祈被她突如其来的一吻一时吻懵了,当他渐渐回神,唇角挂着微笑。转过身正准备走进房间,他终于又止步回头,对着她的房间门看了好一会儿,突然轻声呢喃:“她居然强吻了我两次。”而且都是在他措手不及的情况下,原来她有这种嗜好?
因为前五天在小岛迷宫里迷迷糊糊度过了,对于这件事情不知道王子祈有怎样的感想,反正童嬅是悔得肠子都青了,所以昨天晚上她才会将剩下两天的说话权揽上身。
而今天注定是他们浪漫的开始。她早早起床,然后去敲王子祈的房门。还好他也不是个睡懒觉的人,当他打开房门,已经是穿戴整齐随时可以出门的样子。当下她就揽住他的手臂,兴高采烈地下楼吃早餐。吃完早餐,两人漫步在海边,海风飘扬起衣服的裙摆形成美丽的风景,脱下鞋子赤脚踩着沙子,舒适的感觉就像是在脚底按摩。
海边的人三三两两不算太多,不拥挤和不喧哗让童嬅更为喜欢,脸上一直漾着开心的笑容。
王子祈看她一眼,就算感觉很惬意,但还是让他感到了一丝无聊,至少没有刺激的冒险让他觉得美好。不过既然已答应剩下的两天全权交由她分配,那他也没有什么好抗议的。
“这就是你喜欢的浪漫?”虽说已经告诉自己不能抗议,可他还是不由自主地问道。他很好奇,这样漫步于海滩的感觉真的有浪漫的感觉吗?
童嬅像只快乐的兔子,在他身边自由地蹦跶,整个人都显得那样快乐,听见他的询问,她侧头看他:“感受海风、聆听海浪的感觉,我喜欢。”
王子祈放眼眺望大海,如果压力够大,来一趟海边是不错的解压方式。他在心里这样认同地想着。
“你给我唱首歌吧?”童嬅突然摇了一下他的手臂要求道。
王子祈的眉毛顿时打起结来,唱歌?开什么玩笑!“我不会唱。”
“你是不愿意给我唱吧?”童嬅又不是三岁小孩,这种理由搪塞不了她。
“我唱歌不好听。”迫于无奈,他打算从实招供,免得她胡乱猜测。
一听这话,童嬅却来劲了:“真的吗?那更要听听了。”
她像个牛皮糖一样黏着他要他必须唱一首,突然想起什么又停止了哄闹:“我怎么听说你大学时唱歌很好听,你是不是故意不想唱?”她记得在大学时,她听米朵说过他歌声很棒,只是那时忘记让他唱首歌来听听,今天她非要让他开口不可。
“你确定你说的那个人是我?”王子祈可不记得大学时自己唱歌很好听,确切地说,他从来没有开口在别人面前唱过歌,那又何来她听说他大学时唱歌很好听?
童嬅看着他,细细的柳眉慢慢锁起来:“你不是王……”她的最后一个“梓”字还没有出口,一个清脆的嗓音打断了她。
“请问,我可以请你们帮个忙吗?”
王子祈和童嬅同时回头,就见一个穿着职业套装的美丽女郎笑容满面看着他们,然后她突然惊喜地大叫:“童嬅?”
被她吓了一跳的童嬅后退一步,却被她又及时上前抓住:“真的是你,童嬅,好久不见,我是颜紫琼,你的大学学姐,记起来没有?”
经过她的一连串提醒,童嬅终于记起了这么一个叫做颜紫琼的人:“颜学姐,你变了好多,我都快认不出你了。”
“是吗?”颜紫琼似乎很高兴她没有第一时间认出她,一脸红扑扑将视线看向旁边的王子祈,她又是一咋呼:“你们果然在一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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