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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缕晨曦透过窗户照进屋子里,白瑾瑜睁开眼睛。
洗漱一番,他披上外袍,打开房门。
明明是晚秋,四周却花团锦簇。
只是昨晚下了一整夜的雨,把枝头的繁花蹂.躏得支离破碎。
然而,落英缤纷,却将漫天花海延伸至脚下,像在地上铺设了一层厚厚的粉色绒毯,天地都似乎融成了巨大的粉色世界,竟有着说不出的残缺美和浪漫。
白瑾瑜在这片百花盛开的山谷里住了将近两个月。
他不是在享清福,而是为了配药。
这片百花谷就像海市蜃楼,对于茫茫大漠来说,简直是个奇迹。
当初离开大雪山脚下的村子,白瑾瑜将随身携带的所有药物都留给了村长,救人。
一望无际的大漠,一走就是一年,天可怜见,终于让白瑾瑜找到了这座山谷。否则,他空有医生医术,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大自然实在神奇,能缔造出资源匮乏的大漠,也能在大漠中镶嵌一颗取之不尽的聚宝盆。
百花谷无疑就是这样一个聚宝盆。
这里有许多珍惜药草,便是冰山雪莲和灵芝都能发现。
白瑾瑜来到这里,无异于老鼠掉进米缸,乐不思蜀,一沉迷便是两个月。
直到昨晚,最后一批药物炼制完成,白瑾瑜才惊觉,已经两个月过去了。
他从来没想过要做一个离群索居的野人,所以打算今日离开。
但离开前,白瑾瑜还要再确定一件事。
整整一年了,他没有再见过小曦。
不知道是小曦的武功精进了,还是小曦的医术变得更加高深莫测,已经配制出了更加厉害的假死药。总之,这一年来,白瑾瑜再也感受不到小曦的气息。
仿佛当日大庄园里的那场暴雨,冲走的不仅仅是大巫师的残骸,还有小曦几近破碎的生命。
但白瑾瑜确信,小曦还活着。而且,始终陪伴着他。
不是第六感作祟,真的不是。
小曦?
白瑾瑜勾唇浅笑。
在茫茫大漠中,小曦其实比白瑾瑜更适应。
因为白瑾瑜是地地道道的大楚国人,而大楚国最早的领地,乃是前花池国。
那样一个依山傍水的国家,自然能养育出地杰人灵的白瑾瑜。
可小曦不同,小曦自幼集百家所长,十岁之后就常常离家,独自在外行侠仗义,天南海北她都特别适应。
尤其是跟着楚珮姑姑,小曦熟悉沙漠,就如同白瑾瑜熟悉大海一样。
这一年来,白瑾瑜记不清楚自己有多少次被大沙漠征服,垂死挣扎。
哪怕你本是逆天,哪怕你武功盖世,当你一个人被无情的黑沙暴席卷的时候,你只能感叹人类的渺小。
可是,不管局面多惊险,像是冥冥之中有股力量在牵引着白瑾瑜,他最终都能有惊无险地脱困。
有两次,白瑾瑜晕倒之际,似乎看见一道纤细的身影。
那种熟悉感,白瑾瑜知道,必定是小曦。
所以,小曦一直都跟着他,从来不曾离开半步。
就像当初白瑾瑜守护林若溪那样,小曦如今也在守护着他,对吗?
小曦守护他?
听起来有些可笑啊!
瞳眸中多出一抹无奈的宠溺,白瑾瑜摇了摇头。
如今的他,早已没了当年离开郡主府时那么大气性。
正如曾经溪儿所说,这世上,最伟大的,乃是时间。
再多的恩怨情仇,也会被岁月磨平,最后变成回眸一笑。
对于小曦,白瑾瑜如今依然不爱,却也不厌。
他只觉平平淡淡,甚至,还习惯了这种陪伴。
可这两个月在百花谷炼药,小曦就像彻底消失了,再也不曾出现过。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白瑾瑜心里多出来一份牵挂。
哪怕不爱小曦,白瑾瑜也希望,小曦能好好活着。
他有点害怕。
人在沙漠中行走,尤其是极度疲劳时,会产生幻觉。
他怕自己那几次在黑沙暴中看见的身影是濒死前的幻像,所以,昨晚练完药,白瑾瑜在屋后布了个阵。
那阵法没什么玄妙,小曦很了解他,只要看一眼,就能识破。
问题是,白瑾瑜夜观星象,知道昨夜有雨。
雨水打破阵法的玄机,就像猎人给狡猾的小兔子设置了一个隐形的陷阱。
只要小曦还跟着他,今日势必会在阵法中留下一两枚脚印。
白瑾瑜最后的牵挂,就是看看有没有这些脚印。
他像平时一样,在林中漫步良久,然后随手捡了根树枝,练了两套剑法,这才不紧不慢地往回走。
白瑾瑜的一言一行实在太自然,跟他这两个月来每天做的完全一样,便是林子里的小动物看见他,都懒得躲避。
绕到屋后,他也没有停,只是舒展双臂,看起来就跟做广播操似的,却在不知不觉中,破阵而入。
待瞧见阵中那半枚明显比一年前要大些,却依旧小巧玲珑的脚印时,白瑾瑜的眉宇间多出一股如释重负的欣慰。
抬脚踩上去,他的大脚印巧妙地掩盖住那半枚小脚印,顺便破了阵法,白瑾瑜才继续活动着腿脚回到屋内。
不多时,他便背着个小包袱出来了。
一人一影,如影随形,仿佛相互依存的彼岸花,有花无叶,有叶无花,花叶生死不离,却永不相见。他和小曦的缘分,大致如此。
倒也挺好!
门都懒得锁,白瑾瑜飘然而去。
白瑾瑜走后没多久,屋后便出现一抹纤细飘逸的身影。
她很谨慎地沿着白瑾瑜走过的地方又走了一圈,刚开始,还提着气,双脚几乎不沾地。最后,终于落下来,一步一步行走。
待走到阵法前,女子愣了下,目光倏地落在地上的大脚印上。
片刻后,她才抬起头,脸上都是泪。
一年多了啊!
离开家,一路追随了一年多,换来的,依然是这种结果,小曦啊小曦,你何苦呢?
他根本不在乎你,只要察觉到你的气息,他便决然而去,便是大漠中百年难遇的这块风水宝地,他都舍得离弃。
你,还要不要追上去?
要不要?
这一年来,小曦早已不计算时间,她知道自己长大了,身材似乎也丰腴了些,但长期餐风露宿,她的皮肤没有以前细腻光滑,似乎老了。
想想白瑾瑜,他还是和初见时一样,毫无半点变化。
老天还真是后妈!
将残缺不全的左手举起来,小曦对着阳光仔细查看。
如果忽略其他断指的话,那两根手指和以前一样纤细、美丽,在阳光的照射下,仿佛透明的,说不出的美好。
有时候,残缺并非坏事。
当初她以为只剩两根手指,她就成了废人,可事实上没有。
困难太多,环境太艰苦,小曦左手仅剩的大拇指和食指非但没有受到其他断指的影响,还变得比以前更加灵活。
这不是上天的恩赐,这是被生活所迫。
因为,要追上白瑾瑜的步伐,要坚守爱情,小曦只能变得强大。
所以,这两个月,小曦在百花谷中采药炼药丝毫不受影响,甚至还能用残缺的手指给受伤的小动物们接骨、缝合。
所以,只要你坚持不懈,只要还有希望,人生,处处都存在着奇迹。
奇迹啊!
她凤瑶曦这一生,不就是为着白瑾瑜这个奇迹而活吗?
所以,小曦,你不能气馁,你没有气馁的资格。想到此,小曦用残缺的左手擦了把眼泪,果断转身,追随白瑾瑜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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