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生指南

第三卷 第七十六章 《新汉律》

    
    春三月春暖花开,还是那间木屋,落地窗敞开着。窗而入,带来阵阵草木的芬芳。坐在窗畔向外眺望,映入眼帘的是绿草茵茵。小雨初晴,小草绿油油的,在春风里摇曳,不时有晶莹的水滴从草叶上落下。春天到了。
    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样的,张涵惬意的伸了个懒腰,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以上纯想象。类似这样的美好生活,张涵已久未曾有了。实际上,他正振作精神,端正坐姿,上身微微前倾,作出一幅全神贯注的样子,听钟、审配和岑澜三人争执。
    这事还要从上元节说起。那天,张涵与钟约好了时间,与献帝的矛盾却突然激化了,张涵一时也顾不得许多。直到三月朝局已定,这才得以抽出时间。
    “想不到长安危难之中,元长也不改初衷,别人历经磨难,多有消沉,元长的书法却更进一层,真是非常人……元长,有闲暇的话,给我写几张条幅吧!”
    一本钟手抄的《新汉律》草稿翻开,摆放在几案上,张涵颇有些爱不释手。观钟的手书,笔势古朴灵动,恍如飞鸿戏海,极生动之致,却又不失方正。若非草稿上涂抹删补,实在是一难得的佳作。不过,蝇头小字却没有大字那种笔走龙蛇挥洒自如。
    “大将军过奖了,长安困窘之地。左右无事可为,我每每便以之遣怀,打发时间而已,哪里当得如此夸奖。大将军地行书,天下皆知,还是莫要笑话于我……”
    想起长安之事,钟不觉唏嘘,随口谦逊了几句。
    “元长过谦了。凡事说来容易行来难。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人人皆知,如元长者却少之又少。至于我的字嘛,当初或是不在元长之下。不过,这些年来事务繁忙。我哪里静的下心来练习,早就逊色不止一筹了,而元长厚积已久,突破在即,只怕不出三年五载,便会更进一层,我就更是望尘莫及了……”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是强求不得的。张涵心知肚明,自己没有太多时间和心思用在这上,书法的成就也就是如此了。在书法上他也曾下了很大的功夫。花费了无数时日,对钟难免有几分羡慕之情。
    “是啊。元长兄的字可谓一绝了……”
    岑澜笑着凑趣。
    ……
    审配也心不在焉的附和了几句。四个人说了阵儿闲话,张涵咳嗽一声。这才说起了《新汉律》来。
    “草稿我看过了,诸位都费心了……”
    汉代继承了秦朝地制度。秦朝旧律《法经》起自魏文侯师李,共有《盗》、《贼》、《网》、《捕》、《杂律》和《具律》六篇。萧何定律,除参夷连坐之罪,增部主见知之条,又增加了事律《兴》、《》、《户》三篇,合为九篇。叔孙通益律所不及,傍章十八篇。张汤《越宫律》二十七篇,赵禹《朝律》六篇。合六十篇。到了东汉,汉律已增加到906卷之多。
    然而,汉律增加速度很快,法律条文猛增,成文不免就会混乱疏漏。《盗律》有贼伤之例,《贼律》有盗章之文,《兴律》有上狱之法,《厩律》有逮捕之事,诸如此类,繁杂错漏而没有条理。不是十分熟悉律法的官吏,根本不知道在审理案件时,应该援引哪里的法律条文合适。官吏尚且如此,具体的执行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钟这番编篡,不过是将现行的汉律梳理通顺,新增部分条目,废除不合时宜的律令。在九律之外新增了劫略、诈伪、毁亡、告劾、系讯、断狱、请、乏留、惊事、偿赃、免坐、水火、法例、关市、卫宫等十五篇,改《厩律》为《厩库律》,废除了宫刑、夷三族、妖言等一百零七条,并新增四十三条。总之,完成地《新汉律》共计二十四篇,637条。
    从整体而言,《新汉律》减轻了刑罚力度,废止了许多严刑酷法。全面废除了包括宫刑在内的肉刑,建立了笞、杖、徒、流、死为主的新的‘五刑‘体系和死刑复核制度。当然,就张涵看来,《新汉律》依然过于严厉了。但是,事缓则圆。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而且,这时代的专家还没有进化成‘砖家’,意见还是值得尊重的。
    对于属下立功,张涵向来是不吝啬溢美之词的,很是夸奖了几句。自然,三人各有其功,张涵是不会落下谁的。
    “……
    法令之类的,我不是很精通,这《新汉律》看起来很完备了。就不知道,你们是否还有其它意见,没有?”
    《新汉律》是钟主笔地,审配和涔澜颇有些不同意见。张涵也是听说了三人的分歧,才有这么一问。
    审配和岑澜二人交换了一下眼色。审配低下头去,避开岑澜地目光,他是打定主意不开口了。岑澜踌躇了下,还是决定把话摊开来讲。既然张涵都听说了,他不说反而不好,反正他也是出自公心:
    “主公,元长兄家学渊源,学识也好,为人也好,我都深感钦佩。不过,关于修订《新汉律》,我还是有些不同意见要说的。《周礼》说: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治世地刑罚就轻些,乱世的刑罚就重些,以警惕世人。这些都是常理。
    当今天下,豫州有袁绍、东吴有孙策、荆州有刘表、南阳有袁术,加之巴蜀的刘焉、凉州的韩、马等,无一不是野心勃勃之人,表面上尊崇朝廷,实则割据一方,妄图问鼎天下。我看这天下远还没有到祸乱结束的时候。
    时值乱世,一味的宽宏并非是件好事……”
    说白了,就是恩威并施,不仅要让人感激你,还要让人畏惧。民不畏死,奈以何惧之。没有了畏惧,便没有人会服从,也就没有办法加以管理。暴力就是国家权威赖以存在的基础。
    钟摇摇头,显然有不同意见;审配不动声色,不知在想什么;张涵眉头微蹙,有些犹疑。岑澜吸了口气,继续说道:
    “主公宅心仁厚,诚是万民之福,士民同沐仁德。
    就拿上元节一事来说。
    主公只处置了刘虞几人,及其家眷,其余人等并无严厉处置。这自是主公仁德,不欲为此小事而兴大狱。朝中臣僚感念主公宽厚,已安下心来,多愿附之。
    但是,有些人不明时势,恐怕会误以为主公软弱。我担心,将来还要多事……”
    乱世用重典无非是震撼人心。张涵以大将军行宰相事,本就不算名正言顺。若不能一举慑服人心,将来自然要发生变故的。人在做事之前,必然会衡量利弊得失。既然失
    没什么大不了,而万一成功了,则会名利双收,那负人必然就会多一些。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幸好,张涵处死了带头诸人。不然的话,打着忠诚的旗帜造反者,肯定会层出不穷。
    起初,听岑澜说话,钟还连连摇头。然而,听到这里,他就不好说话了。
    钟加入张涵麾下时间太短,又素与袁曹等人有交往,可谓身处嫌疑之地。遇到这样的敏感问题,钟就不方便说什么了。而且,士人是讲究节操的。时势如此,张涵?天子以令诸侯。钟为了保全身家,为张涵效力,在名义上也说得过去。这是人之常情,对己对人都交代的过去。可是,落井下石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钟不好说话,审配也不说话。
    岑澜觉得,《新汉律》过于宽厚了。审配却恰恰相反――他觉得《新汉律》过于苛刻了。别看这二人都是大名鼎鼎的侩子手,闻名遐尔的酷吏。可是,两人却不能说到一起去。审配家族势力很大,而《新汉律》重点打击豪强,他是不太愿意的。不过,这符合张涵的一贯作法,审配也是无话可说。
    屋子里一时安静下来,只有窗外的小鸟在鸣叫。张涵揣摩了一下,随即笑道:
    “仲连这是说了两件事呀!我们先来说后面一件事。
    上元节一事。仲连说地这些,我都曾考虑过,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如此处置。
    你们觉得,我是否应该趁机兴大狱?”
    这个,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大汉国养士四百年,心里倾向于大汉的多了,岂是能杀干净的。再说。杀敌一万,自损八千,智者所不为也。张涵正?天子以令诸侯,献帝的权威,就是张涵的权威――当然,张涵的权威与献帝关系不大。大肆杀戮。只会破坏削弱献帝的正统地位,对张涵只有害处,一点好处也没有。
    在座地三人,这点事还是能看明白的。见三人摇头,张涵一拍手,说:
    “这就是了!
    刘虞等人,重要之处在于他们的影响力,至于是夷三族(父母、妻子儿女和兄弟),还是杀死妻子儿女,其实差别并不大……”
    张涵看看审配。岑澜犹豫了片刻。慢慢地点了点头。杀死刘虞等人,他的亲人来报仇的可能性并不大。而张涵的仇敌不可胜数。这些许人简直不值一提。夷三族,更多地是一种威胁恐吓。
    “说到前者……”
    张涵整理了一下思绪。以让自己的话更为条理分明。
    “律令存在的意义不仅仅是为了复仇,也是为了维护正义;不仅仅是为了惩罚罪犯,也是为了保护民众;一个人无论做了什么,他就应该为自己的所作做为而负责任。做错了事,就要付出代价。但是,这种惩罚应当是适度的……
    大汉国之衰落,是因为他的政令过于宽松,纵容世家大姓兼并土地。所以。我之为政向来是限制地方豪强势力的……
    不过,并不是说《汉律》中没有这方面的条文。诸位都知道,这是因为条文的执行情况很差……换言之,这是有令不行,问题在于吏治,而不是法令宽严……
    因此,律令不在于严刑酷罚与否,更重要的是,律令是否切实执行了……”
    说到吏治,张涵不由想起来一事。普及教育这些年,在民间――尤其是青州――积累了一些人才。有此为底,他应该可以尝试一下了吧!
    “我觉得,针对吏治,还是要加强监督。
    你们说,如果我重奖举报者如何……”
    张涵筹谋已久,说起来滔滔不绝,列出了不少设想。比如说,但有贪污受贿者,一旦被人举报,不论举报者是谁,与之有何等关系,一旦举报,就可以获得相当于贪污受贿金额10%~50地奖励。当然,具体的奖励数额与提供地切实可靠证据乡挂钩。同时,设置了许多免责条款。如果一个人大额行贿受贿,他会受到严厉惩处,起码被判监禁1~3年。但是,如果他举报了,多半只不过上交贿赂而已,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谁举报,谁没事,谁不举报,谁倒霉。
    张涵的主意差不多就是这样,三人只听地是汗流浃背、如坐针毡――真是太歹毒了!
    “大将军,此事万万不可!
    之视臣为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为草芥,则臣视君如路人;君之视臣为犬马,则臣视君如仇寇……”
    钟痛心疾首。这到先生倒是个清廉之人,可这年头士人荣誉感很强,非常重视身的荣誉,这样被当成贼来监督,实在是令人发指。
    “不会吧!元长,这有什么。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叫门。再说,我的兄弟要是剥削黎庶,我早收拾他了……”
    张涵的眼色颇为怪异,这下可惹火了钟老先生,大袖一摆:
    “反正,这事我接受不了!”
    审配、钟和岑澜难得达成一致意见。于是乎,张涵的这一伟大设想,遭到了强烈的反对。
    说起来,三人还真没有贪污受贿的。可是,谁人背后没有点**,没有点不愿意人知道的。还有,君择臣臣亦择君。换句话说,这是双向选择。还没怎么样呢,就想把众人当成老家贼,这也太过分了!无论如何,这也接受不了。大不了回家去种地,也不能受这份污辱!
    三人决心已定,遂怒目而视。
    “哈,”接受监督难道不是理所当然地嘛,臣下的反应如此激烈,出乎了张涵地意料,他打了个哈哈,“我随便说说,你们不要这么认真吧!”
    “……”
    这反应似乎是有点过分了,三人面面相觑,不知说什么好。
    “算了,算了!我就随口一说,你们不要这样子,当我没说好了!”
    犹豫了一下,张涵也觉自己鲁莽了,这话也是能随便说的。一时间,三人好说歹说,给张涵好一番灌输正确的人生观,直说的张涵连连致歉,这才罢休!
    不过,张涵总是主上,又认罪态度良好。三人深知穷寇莫追,也不好穷追猛打,劝谏了一会儿也就算了。三人争执的却不是这个,而是一桩案子。
    ps:真是讨厌写专业的东西,白竹猪就是个法盲,连现代的法律都知道的很少,却要写古代的,查了一堆资料,还写的很枯燥。没办法,只好又重写了。这是昨天……呃,是大前天的,欠大家两章,争取尽快补上(^_m,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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