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与雾Ⅰ:斗篷与谎言

第八章 隆德里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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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头凶悍的恐面巨颌猪并非是梦境,他第一次醒来的时候就知道了。左手仍然冰冷。即便是带着手套,凉意也不会随着温度改变。
    公鸡打鸣,营中亮起炊火。他在睡下二十几人的大石床中间首先醒来。推开身边潮得发烂的被子,骚臭的马裤,还有谁的毛脚。这群人昨夜喝了太多得酒,还雇来了一个女子,这会儿也睡在床上。他永远都是和衣而睡,手套更是从不摘下。这些人似乎没这个习惯,全都光着屁股。
    女孩儿是个胖姑娘,唯一值得称赞的就是有双大眼睛。她是戴蒙找来的,戴蒙口口声声说是他的情妇,就算他被安东尼揭穿,也坚持要求每个想上她的人都得拿出几枚铜板。结果这张床上除了鲁瑟,差不多全都掏了腰包,用过的羊肠和鱼泡丢落的到处都是,里面的东西不可名状。
    整个夜晚,他都要忍受着嬉笑的淫声荡语,等这些邋遢汉闹够了才能睡着,隆德里安无话可说,但心里非常恼怒。他的黑眼圈似乎又重了,这些白痴,还以为他是同性恋。这并非是在执勤,要讲究军规,况且昨个儿还是勇士节。这些家伙都是尉长,除了昨晚死在城墙上的,他的部下就只剩下这些了。还有撒缪尔,可怜的老兵,那家伙还住在圣庙里,手掌上的皮全磨碎了。
    他们还在呼呼大睡,隆德里安闭着眼睛咬牙,肮脏的混蛋们,要是昨晚你们有幸跟我在一起,只怕你们的命根子藏在肚子里不敢出来。
    只有鲁瑟拒绝了戴蒙,理由是“真正的男人从不与别人分享女人”,本来还对他有点刮目相看。破晓时,屋外的寒意让他感觉浑身像被冷水浇透。到屋里躺下,在黑暗中迅速盖上破棉被,他就再也没睡着。从小解完事,他就发现 —— 鲁瑟弄她的时间比这群人加起来都多。鲁瑟捂住她嘴巴不让她出声,结果她想撒尿却无法言明。最后尿得床上到处都是。
    隆德里安感觉脚上凉凉的,睁眼看到那女人跟鲁瑟连在一起,边颤动着边沿着床上的墙走着,两人的腿上不停的滴流着尿液,均匀洒在整堵床墙。隆德里安没敢缩脚,旁边的人被淋了一脸都没醒。老杂毛,我要是真的起来,一定要打得你满地找牙。
    尿味儿,酒味儿,体臭味儿,他甚至想起了自己出生的地方。终于明白那些当上队长就搬离宿舍的人是什么感受了。酒杯、“小兄弟的衣服”、烂衣裳,甚至还有头盔,那是鲁瑟的,里面被他们尿满了。我前天就应该把你丢给它当晚餐,你个大混球,鲁瑟。
    起床后,他的第一件事就去洗了脚。
    “奥森,”在他蹲在马厩的食槽上倒水洗脚的空,有人朝他打招呼,“起的很早。”
    “无论你是否愿意,清晨总是会来临。”是莱戈尔队长,他怎么在这儿?隆德里安一向不怎么喜欢这个人。
    “还是那么爱干净哟,像个小妹妹。”
    “嗯,我习惯了,”隆德里安盯着面前的圆脸男子,“就跟你一样,而你不像小妹妹,像个蠢婊子。”
    莱戈尔是个三十六七岁的老兵,三年前就当上了队长。他的下巴尖的像铁锥子,嘴唇薄得像纸,两只眼睛死气沉沉,要命的是那只受过伤的左耳朵,只剩下一半儿。
    “你跟我可不一样,”莱戈尔耸耸肩,“你是个不够敏锐的人,胆子也很小。我像你这么大年纪的时候可没这么张扬。”
    “而我并未把这当成挑衅,”隆德里安盯着他的眼睛,青色瞳孔,与我不同,我是黄得发绿。“这么早,我能帮上什么忙吗?莱戈尔队长?”
    “那就来帮忙收拾垃圾吧,”他盯着隆德里安的胸章,“我听说你当上队长了,”薄嘴咧出一个难看的弧度,“你不够低调,孩子。你还未满二十吧?”
    “我不是孩子,”嫉妒也没用,“我也跟你不一样。作为一个队长,我既不收拾垃圾,也不削萝卜皮。如果你被哪个帐篷里的小狗咬到了,我倒是愿意帮帮忙。”
    “估计这就是你全部的能耐了,宰一只狗,”莱戈尔指指他腰上的酒缸,“嗯,我以前也有一个那样的小瓶子,小男孩们的选择,不是吗?”
    寒意袭身。这瓶子里装着的不是酒,而是他的秘密,他的恐惧。
    这家伙都知道了什么?事关生死,这座城市 —— 整个城邦除了娜娜小姐,根本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自己的秘密。他怀疑了我的酒缸… 莫非只是无心之语?
    那他无心的次数也太多了。他一定知道些什么,隆德里安想着。还在东郡兵团的时候,他们住过同一个营,晚上换哨的时候他总是盯着自己笑。那时候他就担任过轮流夜卫队的大队长,在别人面前是一副长官的模样儿,到你面前却总像个同性恋似得,任谁也难以忘记。
    那种恶心到极处的笑,好像看透了你全身的秘密。隆德里安几乎喘不过气,吓得惊魂不定。就算他被认出来了也没什么,但他觉得不应该被威胁。他想跑,没人拦得住。
    莱戈尔用手指弹了酒壶。“小男孩儿的秘密,不是吗?”
    “说啊!你到底是谁!”他揪住了莱戈尔的脖子,声音嘶哑。你这偷偷摸摸的老家伙,隆德里安轻蔑地扯过他的衣领,有本事就放马过来啊?我根本就不怕你这种笑嘻嘻的家伙。
    雾漫群山,隆德里安的脸上阴霾不散。“你问我是谁?”莱戈尔狰狞地笑意露了出来,“你的心里没有答案吗?小子?”他扯开隆德里安的手,真的把他像小男孩儿一样推开。
    早餐是浓萝卜汤,还有昨夜宴会剩下的甜食、酒肉,哪怕是昨天士兵们已经吃的很饱,但到了第二天这些东西依旧显得很可口。等到下个勇士节,最勇猛的战士只能在祭坛品尝美食了。
    到了白天,东营的大门口聚集了一堆人。营地里面,隆德里安在用于集会的石堡里,教着新兵们捆刃索。这是专门对付恐狼的。恐狼是森林中最危险的生物,它们虽然长得只有猎獒大小,但往往都是成千上万只聚在一起。在寒夜中,它们扫荡森林中不团结的动物,哪怕是冬眠的巨怪,也难逃狼群们的爪心。
    一把风干的海血花插在满布灰尘的长罐里,衬托着窗外暗淡的天空。年纪最小的吉米笨拙地将乌头草汁倒在绳头的弯刃上,溅起的绿液弄了他一脸。
    “小心点儿,吉米,”隆德里安厉声说,“这东西珍贵的很,”他从男孩里拿过绳子,“除了白袍祭司谁也不会勾兑,这些东西对你们新兵来说很重要、稀少。把他们编好,”他示范着动作,“多缠几次,确保绳头的重量,你们不想被恐狼叼走吧?”
    “不想,”新兵之中最大的少年开口。少年十六岁,他的父亲是一名退役的老兵,他加入铁鸦军也有两年,这帮毛孩子都以他为首,叫他“贝拉特老大”。“我的父亲说过,恐狼是夜行动物,白天都在睡觉。”父亲,每个男孩儿都有个骄傲的父亲,我却没有。隆德里安心中苦涩。
    “你的父亲说的没错,”隆德里安不动声色,从墙挂上取下一件毛氅,慢慢放在桌上。“所以,你觉得这些绳索的用处到底是什么呢?”
    皮氅厚长的黑黄色长领拍在桌上,像一只死去多时的黄鼠狼。男孩吉米被吓得一哆嗦,不仅仅是它古怪的衣样,还有散发出来的那股陈旧、腐败的气息。
    “可能… ”队长的脸色不好,贝拉特泯了泯厚唇,“可能… 是用来对付刃牙虎,它们总是独自出没…恐狼都是成群结队的。”
    白天越热,晚上就越冷。在夜里,人类必须靠着壁炉取暖,永夜不会熄灭火焰。但恐狼并非如此。夜深之时,他们总会用幽绿的眼睛,眈眈而视那些高墙上的哨兵。有的时候城上会射下几箭,它们总能灵巧地避开。
    隆德里安摇摇头,目视窗外,“刃牙虎也好,洞虎也罢,它们惧怕成群结队的人类。但独狼不怕。”
    “我父亲说过,狼没有虎大… ”贝拉特不敢直视桌上的皮氅,“因为它们弱小,所以才会住在一起。”
    “独狼不会畏惧狮子,也不会畏惧老虎。对它来说,无非又是一顿难啃的骨头。”隆德里安回过头,深邃的眼窝里道出寒芒,“离开狼群的狼,都是曾经的‘狼王’。为避开族群,它只能在白天生存。哪怕它们已经年老,但生命不到最后一刻,仍然是无与伦比的猎手。”
    他将皮氅重新挂好,“当你们长大之后,会有大把机会到城外猎杀动物。祈祷自己别遇上独狼。到那时你就会明白,这根小绳子上面的刀片儿有多重要。”
    我要是有孩子,肯定会有很多床边故事讲,隆德里安想笑但笑不出来。故事成为故事之前,根本就不是什么故事。营门外聚集了不少人,比昨天还热闹。士兵们围成一团,闹哄哄地声音响彻铁鸦堡。就连哨兵都挤在了一起,他们本该去城墙上把自己的兄弟们换下来的。他穿着锁甲走过去,发现其他四名军长已经到齐。最年长的军长是玛迪萨斯?格文,他在人群中鹤立,最矮的士兵只有他的肩窝高。
    “出什么事了吗?”隆德里安走进人堆,出声询问。他的声音不大,但听见了他说话的人纷纷闭上了嘴巴,包括其他军长们。我现在也是军长,隆德里安面对着他们的目光毫无惧意,哪个蠢货敢以为我是小娃娃,我就打爆他的头。
    人群寂静了下来,注意力集中在这个十九岁的青年身上。隆德里安的眼睛沉成一条线,年轻点的士兵甚至不敢直视他的目光。
    玛里萨斯军长首先开了口,“奥森军长,”他灰白相间的大胡子动了动,“我们都听说了昨晚的事。”
    “你孤身击毙了‘山怪’,”抢白的是另一名军长,帕德维迪?兰泽,“我从未听说… 能有历代总司令以外的人弄死那种大家伙。”
    “只是一头猪,”隆德理安只想结束这个话题,“而且它是不小心踩中了陷阱。”
    “北军的人说是你亲自触动了城下的机关,”玛里萨斯将拳头锤在胸口,“愿勇气与你同在,奥森军长。”
    “勇气与你同在… ”其他士兵纷纷拳锤胸口,声音像闷雷击在他的耳旁,隆德里安一时愣住。无数个梦境里他遇到过这样的场面,但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早晨。他从小就想成为一个被人们认可的人,哪怕他有着各种各样恐惧自己的理由。但他还是做到了。
    “我用谦卑回应你们的祝福,”他的双眼睁开,扯下病恹恹的面具,“用荣誉回应你们的敬意,用正直回应你们的期待,用牺牲回应荒野!”这是他的誓言,也是决心。
    “咱们本来应该跟你讨论讨论那只猪,”帕德维迪眼带怒火,“但是你看 —— ”他指向被人群挡住的地面,“有三个兄弟被谋杀了… 洪神慈悲,我从没听说过有这么疯狂的杀人犯。死了三个人!”
    “死了九个人,”玛里萨斯打断他,“还有六名圣殿军士兵。老实说,十年前的‘狮门之战’我有幸参加,波德隆家五十多个人攻进了狮心堡,也没死上五个‘黄皮军’。那时候每家领主都养着侍卫呢,尤其是波德隆伯爵,他自己也是个勇猛的战士,独战刃牙虎。但就算是他,一个人也难抵两名圣殿侍卫。”
    “那些金甲兵都是被圣庙训练出来的,由咱们的总司令亲自督训,”一名尉长说,“我亲眼见过他们跟西郡的人打架,就像猫欺负老鼠。”
    “所以暴徒不可能只有一个,”另一名军长卡里安补充,“至少是一个编队,而且装备齐全… ”他很难想象凶手拿着什么样的武器。
    杂乱的碎尸已经分不清原貌,就连铁甲也乱作一团。隆德里安立刻明白,这些人带着自己的盔甲被切成了碎块儿。他蹲下身来仔细观察,发现那些搅成一团的脏腑已经腐烂。
    “尸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隆德里安问。
    “今天早晨,”人群里一名士兵回答,“我们巡路的时候发现的。”
    “上一次巡路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几个时辰前,”士兵放慢语气,“因为脏水河的味道很难闻,往往最后才绕过去。他们是上一班的哨兵,三个都是咱们东军的。不过… 他们的军长现在 …”
    “现在还在团长的床上舔蛋蛋,”卡里安一脸不屑,“加里?格林是个好军长,但跟咱们喜欢的玩意儿不一样,他爱拿棍子戳男人。”人群里有几个人忍不住笑声。
    “总司令怎么说?”隆德里安严色不安。
    帕德维迪犹豫了一下,“公爵… 好像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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