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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一女的小花童,压床的时候,新娘新郎各给他们一个大红包。
女孩就是余冉小胖妞,她现在已经四岁多了,却还是粉嫩嘟嘟的,一点儿都瘦不下去,看一眼就让人想要偷偷抱回家当自己闺女。
到了下午六点多,婚宴的宾客早就已经散了,就剩下几个很亲近的亲友,跟着回了叶慕辰的别墅。
这胖小妞第一次来叶慕辰的别墅,见着漂亮,环境也新鲜,乐颠颠地满别墅跑着。
整个别墅都充满了她银铃般的笑声,逗得叶慕辰心里痒痒的,心里总惦记着这事儿。
晚上,属于两口子浪漫的新婚夜。
一番缠绵之后,叶慕辰搂着苏以沫,薄唇凑在她的耳畔,说道:“老婆,我们眼睛结婚了。我想,我们的第一计划就是造人,我们也努力生个胖丫头。”
苏以沫好笑地看着他,“叶先生,你这偏心偏得有些严重了啊,每次都想着生女儿,儿子就那么不讨喜吗?”
“讨喜,只要是我们的孩子,就都是宝贝儿。可是,我更喜欢闺女,我喜欢女儿有像你一样的眉眼、眼眸、嘴巴……你和女儿才是我的大宝贝!”
苏以沫笑着吻了一下他的薄唇,“好,希望送子观音听见你的祈祷,无论是第一胎,还是第二胎,一定要让你如愿,我们生个丫头。”
像小冉冉一样可爱活泼的小胖妞儿。
可是,他们的丫头,一定比小冉冉幸福的多。
因为有父母的爱和呵护。
想到此,苏以沫又心疼小冉冉和余笙,也想到了在婚礼上见到的那个男人——
烈骁。
陆行琛偷偷跟她说过,余笙曾经的男人就叫烈骁。
“老公,我今天看见烈骁了,我知道余笙曾经跟他在一起过。”
那确实是一个英俊不凡的男人,可是,太冷。
这样的男人,似乎生来便是冷血的。
余笙爱上了这样的男人,注定会苦会痛。
叶慕辰低头,吻了一下她的脸,“嗯,冉冉是烈骁的女儿,是吗?”
苏以沫默了默,点了点头,“是啊。”
“余笙不是已经跟你们公司的林凡在一起了吗?有些人,有些事,过去了,就是过去了。”
“嗯,总有一天,余笙也会幸福的,跟我一样地幸福。”苏以沫说着。
心里却很清楚,余笙决定跟林凡在一起,就是为了在她的婚礼上,拿林凡作为挡箭牌,遮掩了小冉冉的真实身份。
叶慕辰闻言,笑着翻身压着她,低头啄吻着她的粉唇,“老婆,你觉得幸福吗?”
她伸出手捧住他的俊脸,美眸直盯着他,“嗯,很幸福,因为有你。”
叶慕辰拿过她的手,亲了一下,低头吻上她的唇,仔细地吮吻着。
“叶太太的嘴,现在也好甜。”
“都说夫妻之间相濡以沫,我和叶先生在一起太久了,吻的次数多了,也就跟叶先生一样,满嘴甜言蜜语,不知道叶先生可还喜欢?”
“何止喜欢,简直爱得不得了,所以,老婆,我决定今夜七次报答你……”他笑着,扯过被子。
她笑着,在他的身下挣扎,“叶慕辰,你个混蛋,七次……你要玩坏我啊!”
这夜晚,很甜。
一遇慕辰,一生所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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