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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相信一见钟情吗?
夏以沫不知道别人信不信,但是很多年后的今天,她是信的。
她知道,在当初食堂里初见沈括的那一刻,他笑得如漫画里的王子向自己伸出手的那一刻,她便喜欢上了他了。
这种喜欢,在以后的时光里不知不觉的茁壮成长根深蒂固,成为心里一颗不可拔掉的大树。
经过那一次食堂的帮助后,夏以沫心里有了一些不为人知的变化,偶尔想起那俊俏温柔的少年,她会满脸向往的期待着与他再次重逢。
或许老天爷听到了夏以沫的心声,所以特地安排了夏以沫与沈括的相遇。
那是一个略显燥热的下午,同学们都放学了,夏以沫坐在操场边等受老师召见的宋墨。
当时可是以宋墨以南城第一名的成绩考入A中,自然是各科老师争相疼爱的对象。
夏以沫一个人漫无目的的在操场上转着圈圈,突然间眼前一亮,夏以沫发现,前方不断奔跑的人群中竟然有一张熟悉的面孔!
沈括!
夏以沫差一点就脱口而出叫出了沈括的名字。
正值花开的年纪,那些朝气蓬勃的男孩子,在球场上肆意挥洒着青春的汗水。
在此之前,夏以沫对于打篮球这项运动,并不怎么看好。在一个不爱运动的人眼里,这种上蹿下跳的行为,除了能惹一身臭汗,实在是看不出还有什么其他优点。
当然,那是在遇见沈括之前。在看到沈括跳跃矫健的身姿后,打篮球在夏以沫眼里,就变成了一项帅气又潇洒的高端运动。
“夏以沫?你怎么也在这里?”沈括走到一旁喝水,自然而然的便看见了夏以沫,笑着打招呼。
夏以沫的心里,瞬间百花盛开,春光灿烂。原来,他还记得自己的名字。
“我,我在等宋墨。”
“沈括!快點!”旁边传来了队友的催促声,沈括对着夏以沫粲然一笑,转身继续投入了追逐之中。
至那以后,夏以沫总会不时出现在操场上,默默地看着沈括挺拔矫健的身姿。
夏以沫多了一个秘密,一个连对闺蜜宋墨也羞于启齿的秘密。
而宋墨,自入学以来,也就一个月的时间,收到的情书数量竟然是初中半年的总和!或许是高中时期的荷尔蒙分泌更旺盛的缘故吧,连夏以沫这个小妮子,也突然萌发出了写一封情书的大胆念头。
到底是十六七岁的年纪,脸皮子薄,写不出什么露骨的话,关键是文笔也不好,夏以沫索性翻遍了唐诗宋词,抄了两首表白的古诗。
可是又觉得太过于含蓄,翻来覆去,最后选了一首韦庄的词,《思帝乡》。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
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
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
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望着自己狗爬一样的字体,夏以沫决定追求完美,连哄带骗的让宋墨帮着藤写了一遍,才小心翼翼的放进了自己的书包里。
连着又在球场里徘徊了好几天,夏以沫却始终不能将手中那张写满了甜蜜的信纸送出去。
见夏以沫又时不时的望着操场,宋墨终于有了察觉,奇怪的问道:“你在看什么?你不一直说篮球足球之类的运动很傻吗?”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夏以沫大言不惭的说到,看着身旁的宋墨,她脑海中突然蹦出了一个主意,一个让她懊恼终生的主意。
“墨墨,你等我一下!”夏以沫风风火火的跑回了教室,从书桌里翻出了一本厚重的《唐诗宋词》,又风风火火的跑回到走廊上。
“看见那个穿11号球衣的人了吗?那里,最右边。就是跑来跑去,得分最多那个……”
宋墨一把拍开夏以沫那只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的手,道:“我没瞎,我的视力一直比你好。”
“墨墨~”夏以沫笑得有些狗腿:“你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啊……”
宋墨:“不想。”
“……墨墨,”夏以沫拉着宋墨的袖子使劲儿摇晃,在她一番苦口婆心的游说下,宋墨终于松了口,答应替夏以沫将手中的《唐诗宋词》送给11号。
只是,对此,宋墨表示有那么一点点的怀疑:“既然送本书是为了表示感谢,你为何不自己去?还有,你这书也太旧了点吧?”
“哪里旧了?我开学才刚买的!”
“夏以沫,不要避重就轻。”
夏以沫讪笑两声,道:“哪有什么避重就轻啊,我只是担心万一人家学雷锋做好事,拒绝我的谢礼罢了。好墨墨,你快去吧~等下我请你喝学校门口的甜玉米粥!”
想了想那香甜的玉米粥,宋墨总算是点头答应。夏以沫催促着宋墨动作快点,看在玉米粥的份上,宋墨拿着一本厚重的《唐诗宋词》径直走向了篮球场。
夏以沫在远处一脸激动紧张羞涩忐忑的望着,然后眼睁睁的看着宋墨走入球场,原本奔走跳跃的众人也突然间停了下来,齐刷刷的看着宋墨。
只见众目睽睽之下,宋墨走到了一名身材修长面容姣好的陌生学长面前,将书籍递给了他。
“谢谢。”这是替夏以沫说的感谢,然后潇洒的转身离去。
手上拿着一本书的学长一脸懵逼,这是个什么情,况?
而此时,不远处的夏以沫早已经惊掉了自己的下巴,久久不能回神!
她千算万算,也没来没有料想到,自己的写的第一封情书,居然是这么个坑爹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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