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师不是秃驴

第14章 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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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万。
    对于濂泉来说并不多,濂家虽然算不上什么豪门,但好歹也是坐拥千万身家的知名企业。
    迦南有些愕然的看着濂泉,这家伙半路截胡,让他感到有点不爽,可墨镜没有说话,显然是默认了,他也只得无奈的点点头。
    迦南脸上的肌肉抖了一下,满脸无奈的拿出手机给濂泉扫了一下。
    十万就在言语间转到了迦南的微号里,看着钱包里多出来的十万金额,迦南却没有一点高兴的心情。
    “谢谢!”
    墨镜只是在一旁看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道出了他心中的感激。
    “我们之间,用得着这么客气么!”濂泉翻了翻白眼。
    在濂泉的世界里,友情并不是那么重要,可能这是因为他出生在商人家庭的原因,一切都是以利益至上为原则,所以在他的朋友圈子中,并没有几个可以全部信任的人,但墨镜算是个例外。
    如果说谁可以让他倾尽所有,那么除了他在乎的家人之外,墨镜算是唯一的一个。
    胆小怕事,扭扭捏捏。
    是濂泉曾经给墨镜的评语,两人从大一相识,算是一个很能聊得来的朋友,但也仅此而已,濂泉从骨子里看不起这个性格懦弱的家伙。
    而一切的改变,都在哪个无月的夜晚。
    年轻人总是充满了发泄不完的血气方刚,特别是喝酒过后的年轻人,那股子血性,仿佛能让他们回到那刀光剑影的年代,哪怕是出生商人家庭的濂泉,也避免不了这个毛病。
    而砖头好像就是能将男儿血性发挥到极致的神兵利器。
    至于濂泉有没有这么想过他也不知道,他只记得当时他从身边顺手捞起了一块砖头,将那个身材魁梧得像头牛的家伙砸了个满堂彩。
    身为学生,哪怕是有钱的学生,招惹社会上的地痞流氓,从来都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而招惹一个喝醉了酒的地痞流氓,就不是愚蠢了,而是在找死。
    一个愤怒的地痞流氓,他才不会管你是护花使者,还是白马王子,更不会管你手中拎的砖头,还是神器,所以濂泉的下场,就是被四五个人揍得蜷缩在地上,双手死死的捂住自己的脑袋。
    也幸好脑袋发热的濂泉,还知道只要脑袋不坏,就还有活着的希望,所以他被揍了七八分钟依然还能喘着气,只是有些头昏眼花。
    人在绝望的时候,总希望天上能掉下来一个侠客。
    那个时候的濂泉,就是这么想的,不过那些躲在一旁瑟瑟发抖的同学,明显不是他想象中那侠客的样子,而是一群没有血气的怂包。
    “你们特么的在找死吗?”
    愤怒的吼声,如同那天边的一抹微亮,照射在了濂泉的脸上。
    他看到了一张愤怒的脸,一张扭曲的脸,那是上厕所蹲了半天的墨镜,提着裤子出现在了他的身旁。
    濂泉永远都记得那一幕,那让他铭记一生的一幕。
    赤手空拳,手无寸铁的墨镜,向着那些家伙挥起了拳头,墨镜一次次被打趴下去,然后又一次次怒吼着爬起来,再次挥起老拳。
    那个魁梧得跟牛一样的家伙,被墨镜从背后死死的缠在肩膀上,然后狠狠的一口咬在了他的脖颈上。
    而在魁梧的牛,受伤的时候也是会惨叫的。
    那凄厉的叫声,吓得所有的人全都停了下来,不敢置信的看着墨镜。
    墨镜狠狠的咬着那酸涩的脖颈,幽暗的眼神中透着森冷的光芒,无情的盯着那几个家伙,没有说一句话,其实他也说不了话。
    时间仿佛在哪一刻停顿,那几个地痞流氓甚至连动不敢动一下,因为他们从墨镜的眼神中,看到了森然的杀意。
    “动,就死。”
    这是墨镜眼中的意思,所有人都明白,只要这几个家伙在敢动一下,那墨镜绝对会毫不留情的一口咬下去。
    在疯狂的痞流氓,也只是地痞流氓而已,在死亡面前他们同样有着人的畏惧,特别是他们面对的,是一个发疯发狂的疯子。
    “大哥,是我错了,饶了我吧!”
    那头魁梧的牛最终还是熬不过死亡的阴影,墨镜那如老虎一样的牙齿,正咬在他脖颈的大动脉上,甚至已经咬破了皮肉,而墨镜正在不停的吞噬着他的血液。
    这只是一场地痞流氓欺辱女同学的戏码,甚至在酒吧门口上演了一场全武行,但绝对还没有发展到生死相见的地步,所以容不得他不向墨镜求饶。
    “五千,你可以直着离开。”
    墨镜放开了魁梧男子的脖子,不过却顺手从身上掏出了一只碳水笔,抵在了那个鲜血直流的伤口上。
    所有人都惊呆了,那群地痞流氓更是目瞪口呆,讹诈做到这个地步,墨镜算是将地痞流氓的精髓发挥到了极致。
    不过他们不得不屈服,因为墨镜话里的意思很清楚,五千少了个子儿,他们的老大今天就得躺着回去,而躺着回去的代价,就是死。
    为了五千块钱丢一条命,只要不是白痴都知道,这笔生意是亏本的。
    所以他们只能认栽掏钱,扶着他们的老大逃命似的离开,甚至连报复的心思都没有,因为谁也不想招惹这种疯子,除非他们想背上人命满天下逃亡。
    而墨镜明显就是那种不在乎逃亡天下的家伙,这个亏他们也只能认了,哪怕以后碰到墨镜,都只能装作不认识一样的走开。
    从那以后,濂泉对墨镜终于有了全新的认识,这根本就是个懒洋洋的老虎,骨子里天生就有着凶残的嗜血,只是被很好的伪装了起来。
    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对墨镜的感激之情,因为如果墨镜不撕开那长久的伪装,那么那些喝多了的地痞流氓,绝对会在不知不觉中将他活活的打死。
    商人逐利,这是不争的事实。
    这点濂泉从未辩解过,但商人重义,这点他却非常的认同,虽然很多人都将这一点丢掉了,但他永远都不会背弃,“身为商人,信义当先”的原则。
    从那以后,
    濂泉与墨镜,成了形影不离的生死兄弟,虽然他嘴上从来没有说过,但只要墨镜有困难,他永远是站在第一个的人。
    哪怕如今付出十万的代价,对他来说都比不上墨镜曾经为了救他,不惜以杀人相逼的那一幕。
    人生难得一知己,生死面前又何惧!
    一朝做兄弟,一生是兄弟,哪怕千刀架喉咙,哪怕万枪立身前,兄弟不离,生死不弃,这就是生死之义,兄弟之魂。
    兄弟在前,当然少不了酒,最烈的酒。
    最烈的酒,当属炎魂。
    炎魂酒吧的炎魂酒,酒如其名,烈如火焰,纯似人心。
    “镜哥,当初你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一怒咬人喉的?”迦南站在炎魂酒吧门口,很是感叹的看着这有些破旧的炎魂酒吧,难得的八卦了一回。
    “饮一回炎魂酒,你就知道是什么心情了!”
    墨镜淡笑着开起了玩笑,事实上他也想不起来当初究竟是因为什么样的心情了。
    也许是因为感冒之时,濂泉深夜匆匆的给他去买药,也许是因为濂泉半夜时分给他带回来的夜宵。
    总之是因为曾经某一瞬间的感动吧,只是这些根本没有回想的必要,兄弟之情,留在心中就好,挂在嘴上的,也许未必就是好的。
    “呵呵!”
    三人相视而笑,其实情不在酒,而在于人。
    与兄弟相饮,哪怕喝的是水,也胜过那世间百般好酒,这个道理如今明白的人恐怕并没有多少了。
    夜晚的酒吧,人无比的多。
    特别是在炎大毕业季,正是众多莘莘学子们,在离散之际,与多年同窗,爱人挚友们相互道别的时候。
    而就在炎大不远处的炎魂酒吧,无疑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成为大家聚会的首选之地。
    “我没记错的话,咱们班的聚会吧?”墨镜脚刚刚迈上台阶,方才想起来,于是转头看向濂泉。
    “是呀,不过想必该来的都来了吧。”濂泉点点头,话中带着点其他的味道。
    “哼!”
    “怕什么,谁特么不服,直接打死。”迦南看了一眼濂泉,话语简单直接。
    墨镜与班上几个大少爷不和的事情,并不是什么秘密,那几个家伙不过是仗着他们有点身家,就看不起乡下人。
    因为某些事,没少给墨镜穿小鞋,有一次还甚至让墨镜被记了一次小过,差点影响墨镜的毕业学分。
    而这些在墨镜看来,不过都是争风吃醋,更多的是为了吸引那些女同学们的眼光而已,墨镜到从未在乎过。
    不过迦南可不这样想,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度。
    就像他为了爱情可以威胁墨镜,甚至不惜动武,但自己惹出来的事情必须自己去扛,动用家里势力的人,只不过是个没用的废物而已。
    如果都要论家势,那直接把家里老子搬出来比一比就行了,还搞那么多干嘛。
    毕竟要论起家势,他与濂泉都差不到哪里去,可无论是他还是濂泉,真正知道他们身份背景的人,并没有几个,顶多就是知道他们有点钱有点势力而已。
    只有像刘光那样的傻叉,才整天拿着家里的名头在外面显摆,其实这样的人,才是他们看不起的对象。
    所以,
    今天要是这些家伙不给面子,他还真不在乎打这些人一个响亮的耳光,不管是为了讨好墨镜,还是因为他自己的个性,反正今天过后大家老死不相往来,翻脸又何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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