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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里德驾驶陆地巡洋舰,缓缓开上瓦兹尔·阿克巴·汗区一座大房子的车道。那座院子在十五号街,迎宾大道,柳树的枝条从围墙上伸出来,法里德把车停在柳阴下。他熄了火,我们坐了那么一分钟,听着发动机嘀嘀的冷却声,没有人说话。法里德在座位上转动身子,拨弄那把还挂在点火锁孔的钥匙。我知道他心里有话要对我说。
“我想我会留在车里等你。”他最后说,语气有点抱歉。他没有看着我,“这是你的事情。我……”
我拍拍他的手臂。“你替我做的事情,比我付钱请你做的还多。我没想过要你陪我进去。”但我希望自己不用独自进去。尽管已经知道爸爸的真面目,我还是希望他现在就站在我身边。爸爸会昂首挺胸走进前门,要求去见他们的头目,在那些胆敢拦住去路的人胡子上撒尿。可是爸爸死去很久了,长埋在海沃德一座小小墓园的阿富汗区。就在上个月,索拉雅和我还在他的坟头摆一束雏菊和小苍兰。我只有靠自己了。
我下车,走向那房子高高的木头大门。我按下门铃,但没有反应——还在停电,我只好嘭嘭敲门。片刻之后,门后传来短促的应声,两个扛着俄制步枪的男人打开门。
我看了看坐在车里的法里德,大声说:“我会回来的。”但心里却是忐忑不安。
持着枪械的家伙搜遍我全身,拍拍我的腿,摸摸我的胯下。其中一个用普什图语说了几句,他们两个哈哈大笑。我们穿过前门。那两个卫兵护送着我,走过一片修剪齐整的草坪,经过一排植在墙边的天竺葵和茂密的灌木丛。远处,在院子尽头,有一泵摇井。我记得霍玛勇叔叔在贾拉拉巴特的房子也有这样的水井——那对双胞胎,法茜拉和卡丽玛,还有我,经常往里面丢石头,听它落水的声音。
我们走上台阶,进入一座装潢精美的大房子。我们穿过门廊——墙上挂着一面巨大的阿富汗国旗,那两个男人带我上楼,走进一间房子,里面摆放着一对翠绿色的沙发,一台大屏幕电视摆在距离颇远的屋角。墙上钉着绣有麦加地图的祷告地毯。年纪较大那人用枪管指指沙发。我坐下。他们离开房间。
我翘起脚,又放下。我坐在那儿,双手冒着汗水,放在膝盖上。这让我看起来很紧张吧?我合起手掌,觉得这样更糟糕,干脆横抱在胸前。血液在我的太阳穴里面涌动。我感到深深的孤独。思绪在我脑海翻飞,但我根本不想去思考,因为我体内清醒的那部分知道,我是发疯了,才会让自己陷进这一切。我远离妻子几千英里,坐在感觉像地牢的房间里面,等待一个凶手,我刚刚才亲眼看到他杀死两个人。这一定是疯了。甚至更糟糕,这还很不负责任。非常可能的是,我即将让年方三十六岁的索拉雅成为寡妇。这不是你,阿米尔。我体内有个声音说,你懦弱,这是你的天性。这并非什么坏事,因为你从不强装勇敢,这是你的优点。只要三思而后行,懦弱并没有错。可是,当一个懦夫忘了自己是什么人……愿真主保佑他。
沙发前面摆着一张咖啡桌,底座是X状的,金属桌脚交叉的地方,拴着一环胡桃大小的铜球。我之前见过这样的桌子。在哪里?我突然想起来:在白沙瓦那间拥挤的茶馆里面,那天傍晚我出去闲逛时走进去的那间。桌上摆着一盘红色的葡萄,我摘下一个,丢进嘴里。我得找件事来想着,任何事情都行,这样才能让脑子里的声音安静下来。葡萄很甜,我又吃了一个,完全没有想到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面,这是我吃下的最后一口固体食物。
门打开,那两个持枪的男人回来,他们中间是那个穿白色衣服的高个子塔利班,依然戴着约翰·列侬式的墨镜,看上去有点像某个神秘的新世纪巫师。
他坐在我对面,双手放在沙发的扶手上。好长一段时间,他一语不发,只是坐在那儿,看着我,一手拍打着沙发套,一手捻着青绿色的念珠。现在,他在白色的衬衣外面加了件黑色的背心,戴着金表。我看见他左袖有一小块干涸的血迹。他没换掉早些时候行刑的衣服,这对我来说竟然有些病态的魔力。
他那没拿念珠的手不时抬起,厚厚的手指在空气中做拍打状,慢慢地,上下左右拍打着,仿佛他在摸着一只隐形的宠物。他的袖子后缩,我见到他前臂上有吸毒的标记——同样的标记,我也曾在旧金山那些生活在污秽小巷的流浪汉身上见过。
他的皮肤比其他两个白得多,白得近乎病态,他的前额,就在黑色头巾边缘之下,有颗汗珠渗出来。他的胡子跟其他人一样,长到胸前,也是颜色较浅。
“你好。”他说。
“你好。”
“现在可以弄掉那个了,你知道。”他说。
“什么?”
他朝一个持枪的家伙做了个手势。嘶嘶。刹那间我脸颊发痛,那个卫兵咯咯发笑,手里拿着我的假胡子丢上丢下。那个塔利班狞笑:“这是我最近见过的最好的假胡子。但我认为现在这样更好一些,你说呢?”他摩着手指,压得它们咯咯响,不断握着拳头,又张开。“好了,安拉保佑,你喜欢今天的表演吗?”
“那是表演吗?”我抚着脸颊说,惟求声音别暴露我心里极大的恐惧。
“杀鸡儆猴是最好的表演,老兄。如同一出戏剧,充满悬念。但,最重要的是,教育大众。”他打了个响指,较年轻的那个卫兵给他点上香烟。塔利班哈哈大笑,喃喃自语,双手颤抖,香烟差点掉下来。“但如果你想看看真正的表演,你应该随着我到马扎[1]Mazar,按马扎里沙里夫是MazareSharif的音译,在波斯语中即“马扎和沙里夫”,由马扎和沙里夫两个城区组成。[1]去,1998年8月,那才叫精彩。”
“没听明白。”
“你知道的,我们将他们留给狗吃。”
我明白他在说什么了。
他站起来,绕着沙发走了一圈,两圈,又坐下。“我们挨家搜索,把男人和男孩抓出来。我们就在那儿,当着他们家人的面,把他们干掉,给他们颜色看,让他们记得自己是谁,属于哪里。”他现在几乎是在喘气,“有时候,我们破门而入,走进他们的屋子。而我……我拿着冲锋枪,在屋子里一通扫射,直到烟雾弥漫,挡住我的视线。”他倾向我,似乎要跟我分享什么大秘密。“如果你没那么干过,一定不知道‘解放’是什么意思。站在到处是靶子的屋子里面,让子弹纷飞,忘掉负疚和悔恨,知道你自己品德良好,善良,高尚,知道你自己在替天行道。真叫人兴奋。”他亲吻念珠,转过头,“你还记得吗,贾维德?”
“记得,老爷。”年轻那个卫兵回答说,“我怎么会忘记呢?”
我在报纸上看过有关马扎里沙里夫的哈扎拉人遭到屠杀的新闻。那在塔利班攻陷马扎之后就发生了。马扎是几个最后沦陷的城市之一。我记得早餐后,索拉雅给我看那篇报道,她面无血色。
“挨家过户。我们只有吃饭和祷告的时候才停手。”塔利班说。他说的时候神情愉悦,好像一个男人在描绘他参加过的盛宴。“我们将尸体扔在街道上,如果他们的家人试图偷偷将他拉回家,我们就连他们一块干掉。我们将他们扔在街道上好多天,把他们留给狗吃,狗肉应该留给狗。”他吸了一口烟,用颤抖的手揉揉眼睛。“你从美国来?”
“那个婊子近来如何?”
我突然想尿尿,祈祷尿意会消失。“我在找一个男孩。”
“谁不是呢?”他说。持枪那两个人哈哈大笑,露出被鼻烟熏成绿色的牙齿。
“我知道他在这里,跟你在一起。”我说,“他的名字叫索拉博。”
“我要问你,你投奔那个婊子干什么呢?你为什么不留在这里,跟你的穆斯林兄弟在一起,保卫你的国家?”
“我离开很久了。”我只想得出这么一句话。我头脑发胀,紧紧压住膝盖,忍住尿意。
塔利班转向那两个站在门口的男子,“这算是答案吗?”他问。
“不算,老爷。”他们笑着齐声说。
他把眼光转向我,耸耸肩,“这不算答案,他们说。”他吸一口烟,“在我生活的圈子里面,人们认为,在祖国需要的时候离开,跟叛国一样可恶。我可以用叛国的罪名逮捕你,甚至将你干掉,你害怕吗?”
“我来这里只是要找那个男孩。”
“你害怕了吗?”
“是的。”
“那是应该的。”他说,回身靠着沙发,吸烟。
我想起索拉雅。这让我镇定。我想起她镰刀状的胎记,脖子优雅的曲线,还有明亮的眼睛。我想起婚礼那夜,我们在绿色头巾之下,看着彼此在镜里的容貌,对她说我爱她。我记得我们两个在一首古老的阿富汗歌谣伴奏下翩翩起舞,转了一圈又一圈,大家看着,鼓掌称好,满世界都是花朵、洋装、燕尾服,还有笑脸。
塔利班在说话。
“什么?”
“我问你是不是想见见他,见见我的男孩?”说到最后两个字时,他上唇卷起,发出一声冷笑。
“是的。”
卫兵离开房间。我听见一扇摇晃的门打开的声音,听见卫兵声音严厉,用普什图语说了些什么,然后是脚步声,每一步都伴有铃铛的响声。它让我想起过去,我和哈桑经常在沙里诺区追逐的那个耍猴人。我们常常从零用钱中给他一个卢比的硬币,猴脖子上的铃铛就发出同样的声音。
然后门打开,卫兵走进来。他肩膀上扛着个立体声放音机,他后面跟着个男孩,身穿宽松的天蓝色棉袍。
相似得令人心碎、令人迷惑。拉辛汗的宝丽莱照片拍得并不像。
那男孩有他父亲那张满月似的脸庞,翘起的下巴,扭曲的海贝般的耳朵,还有同样瘦削的身形。它是那张我童年见到的中国娃娃脸,那张冬天时看着呈扇子状展开的扑克牌的脸,那张我们夏天睡在爸爸房子的屋顶上时躲在蚊帐后面的脸。他剃着平头,眼睛被睫毛膏涂黑,脸颊泛出不自然的红色。他在房子中央停住,套在他脚踝上的铃铛也不再发出声响。
他眼光落在我身上,打量着,然后移开,看着他自己赤裸的双足。
有个卫兵按揿下按钮,房间里响起普什图音乐。手鼓,手风琴,还有如泣如诉的雷布巴琴。我猜想,音乐只要传进塔利班的耳朵,就不算是罪恶。那三个男人开始鼓掌。
“哇!哇!太棒了!”
索拉博抬起手臂,缓缓转身。他踮起脚尖,优雅地旋转,弯身触碰膝盖,挺直,再次旋转。他的小手在手腕处转动,打着响指,而他的头像钟摆那样来回摇动。他的脚踩着地板,铃铛的响声完美地和手鼓声融合在一起。他始终闭着双眼。
“真棒!”他们欢呼,“跳得好!太棒了!”两个卫兵吹着口哨,哈哈大笑。穿白衣的塔利班身子随着音乐前后晃动,嘴角挂着淫亵的笑容。
索拉博绕着圆圈跳舞,闭着眼睛跳啊跳,直到音乐停止。他的脚随最后一个音符顿在地上,铃铛响了最后一次。他维持半转的姿势。
“好啊,好啊,我的男孩。”塔利班说,把索拉博喊过去。索拉博低头走过去,站在他两腿之间。那个塔利班伸臂抱住索拉博,“多么有天分啊,不是吗,我的哈扎拉男孩!”他说。他的手在孩子背后滑落,然后摸起,停在他的腋窝下面。一个卫兵用手肘撞了另外那个,偷偷发笑。塔利班让他们退下。
“是,老爷。”他们说完退出去。
塔利班扳过男孩的身子,让他面对着我。他把手停在索拉博的小腹上,下巴抵着他的肩膀。索拉博低头看着脚,但不停用羞涩的眼神偷偷看着我。那男人的手在男孩的小腹上下移动、上下抚摸,慢慢地,温柔地。
“我一直在想,”塔利班说,他血红的双眼在索拉博肩膀上看着我,“那个老巴巴鲁后来怎么样了?”
这个问题问得我眼冒金星。我觉得脸上冒出冷汗,双脚渐渐变冷,变麻木。
他哈哈大笑:“你想干什么呢?以为挂上一副假胡子我就认不出你来?我敢说,我身上有一点你从来不知道:我从来不会忘记人们的脸,从来不会。”他用嘴唇去擦索拉博的耳朵,眼睛看着我。“我听说你父亲死了,啧啧,我一直想跟他干上一架,看来,我只好解决他这个没用的儿子了。”说完他将太阳镜摘下,血红的眼睛逼视着我。
我想呼吸,但不能。我想眨眼,但不能。那一刻多么虚幻——不,不是虚幻,是荒唐。它让我无力呼吸,让我身边的世界停止转动。我脸上发烧。那句关于烂钱的谚语[1]英语中有句俗语,“A bad penny always turns up”,意思是坏人总是会回来。[1]怎么说来着?往事就是如此,总是会回来。他的名字从深处冒出来,我却不愿意提及,仿佛一说出来,他就会现身。但这许多年过去以后,他已经在这里了,活生生的,坐在离我不到十英尺的地方。我脱口说出他的名字:“阿塞夫。”
“亲爱的阿米尔。”
“你在这里干什么?”我说,明知自己这个问题蠢得无以复加,可是想不出有其他可说的。
“我?”阿塞夫眉毛一扬,“这里是我的地盘,问题是,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说,声音颤抖。我希望话不是这么说出口,希望自己没有浑身发抖。
“这个男孩?”
“是的。”
“为什么?”
“我可以为了他付钱给你,”我说,“我可以汇钱给你。”
“钱?”阿塞夫说,忍不住狂笑起来。“你听说过洛金汉吗?在澳大利亚西部,天堂般的地方。你应该去看看,沙滩连绵不绝,绿色的海水,蓝色的天空。我父母在那儿,住在海滨别墅里面。别墅后面有高尔夫球场,有个小小的湖泊。爸爸每天打高尔夫球,我妈妈比较喜欢网球——爸爸说她打得很棒。他们开着一家阿富汗餐厅、两间珠宝店,生意非常兴隆。”他拣起一颗葡萄,慈爱地放进索拉博口里。“所以,如果我需要钱,我会让他们汇给我。”他亲吻索拉博脖子的侧边。男孩身子稍微一缩,又闭上双眼。“再说,我跟俄国佬干仗不是为了钱。加入塔利班也不是为了钱。你想知道我为什么加入他们吗?”
我嘴唇已经变干了,舔了舔,这才发现舌头也变干了。
“你口渴吗?”阿塞夫说,满脸坏笑。
“不。”
“我认为你很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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