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门散手

第七百七十六章毁尸灭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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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头响当当的魔神太子,邪龙聂凡空死了!突来的幸福,陡然降临的艳遇还没有尝到滋味就死了!
    死的无比憋屈,无比郁闷,无比的想不到啊!
    他的属性是雷,稀有属性之一。擅长的“雷狱”一旦展开,方圆十几米内都是雷光闪电,噼里啪啦一顿乱炸,会炸出一片焦土,很少有人能全身而退。凭借这手才在西方奇门道闯出魔神太子的名头。可他到死的时候,也没机会施展他的拿手绝活。
    因为对他下手的是个女人。女人这种生物有种天赋武器,那就是容貌和身体。
    越是漂亮,越是身材好的女人这种武器越厉害。堪称无敌。尤其是在对付色心大动,下半身控制了大脑的那种饥色男人,无往而不利。
    依兰知道正面对敌肯定不是聂凡空的对手。他不仅仅是四大使者之一,更是堕天王的亲传弟子,修为深厚,距离半步丹宗只差一线。即便对方受伤了她也没把握杀他。唯一的办法,就是用自己的身体,而不是拳来交往的正面搏杀。
    在魔神城堡潜伏这么多年,依兰见过色心一起就会有那么一段时间变成白痴似的男人。
    欲望会使他们暂时失去正常的判断能力,而且这种情况下的男人,基本上是不设防的。
    一个上了脾气的普通人随手抄起块儿板砖兴许都拍死个武林高手。就是这个道理。
    运功护体的情况下,子弹都未必致命。但不能天天的总是运功吧?元气不浪费?灵力也不是白来的。精气神总不能一直紧绷着。如果全天二十四小时、四十八小时、九十六小时总这样,即便是再高的高手也受不了。人不是机器,得休息。功力在该用的时候才能用。
    排除所有外在因素,单纯从女人的角度而言,依兰对自己的容貌身材气质各方面还是蛮自负的。具有完美的吸引男人的先天条件。而且她知道,聂凡空对她感兴趣,不是对人,是她的身体。
    因为自己是堕天王预定的女人,所以他才有那种心思也不敢表露出来。已经有不少年头了。就这么一直压着藏着掖着。男人心里都藏着野兽,经不起诱惑,或者说勾引。
    依兰笃定,只要聂凡空想不到自己会杀他,那么今夜他就死定了!
    女人某些时候,的确是男人的克星。温柔乡,英雄冢,历来如此。
    依兰动手的时候,只是用了几根头发丝。瞬间冰化的头发丝,硬度堪比精钢。而且带有名为玄冰的极寒阴气,一旦侵入人体,会瞬间冻结体内所有器官,包括大脑以及血液流动。这个时候,这个人基本就成了被人随意摆布的木偶了。是杀是剐,完全没有反抗能力。
    此前,执行任务的时候,依兰接触过很多男人,各种不同的男人。所以她懂得如何将自己的身体运用的恰到好处,如何去勾引去诱惑一个男人。虽然这种做法让她一直厌恶甚至恶心。但不得不说,光有不俗的资本还不行,这方面也得需要天生的绝佳演技。比如眼神,动作,表情。
    一个躲躲闪闪犹犹豫豫的眼神。微吐香舌添红唇的小动作。含羞带怯欲语还休的表情。衣衫半裸,半遮半掩的氛围,都会立时引爆男人心中的欲念,让那头野兽狂猛出栏。
    依兰就这样凭借自己的机智和身体的本钱加上天才的表演,在被双目赤红的聂凡空压在身上,兽性大发的刹那,十几根闪着银芒的发丝同时刺进了他的头、咽喉、胸腹,腰肾十多处致命死穴。在那一瞬间,玄冰阴气同时爆发,禁锢了他体内所有脏器活动,切断了灵力运行路线,并且以尺崩寸断的手法震碎了几乎所有的经脉血管,使得聂凡空的身体当时就跟被霜打了一样,全身上下覆上了一层薄薄的冰霜,眼睫毛头发都是细微的白色透明的冰晶颗粒。脸色更是白的像是僵尸。惊怒不敢置信的表情永远被定格在那一刹那。
    整个刺杀过程不足一秒,连眨眼的时间都不到。是依兰自从修行以来,杀人最快最利索的一次。她不能不快,绝对不能给聂凡空反应的时间,哪怕只有一秒,也会使得今夜的结局逆转。因为聂凡空的修为功力毕竟在她之上,达到了神到意到自动防御的地步。
    聂凡空的身体已经僵直不动了。依兰仍旧半裸着身体动手捏碎了他的喉间软骨,震塌了他的顶门天灵。
    手指贴在他的颈部,证实此人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才四肢无力的躺在座椅上气喘吁吁。
    刚刚的过程惊险无比,幸好她成功了。这里面有偶然成分,但老天爷偏爱的人是她,给了她这个机会。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
    依兰对魔神城堡的人恨之入骨,发誓要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将聂凡空的尸体拖到车外的草丛里,从身上掏出个小瓷瓶,倒出里面的化尸粉洒在了尸体上,表情平静地看着尸体萎缩融化,化为一滩血之后,又变为了尸灰被风吹散,到处都是。
    她重新回到车上以后,穿好衣服,以更快的速度返回市区,她要第一时间洗个澡。因为她的身上沾了脏东西,被那个可恶的男人碰过,虽然只有肩膀和脸,一些重要的部位还没有被碰到,但自己的身体每一都是无暇的,是圣洁的,必须将看不见的污秽冲洗掉。
    身体的表面可以洗,可心里呢?
    如果让弟弟知道,自己的姐姐居然会用这种恶心的方式去杀人。他还会认自己吗?
    但依兰不后悔,这种方式今天是第一次,但不敢保证今后有没有第二次,只要能报父母的血仇,她不在乎,可以抛却一切,哪怕是自己的生命。
    ……
    “哎呀,昨儿那酒是多少度的啊?喝得脑袋这个疼啊。跟他妈要炸了似的。我发誓,以后再喝酒,大头冲下绕二环兜一圈。”
    宿醉难醒,所有喝醉过的人清早起来第一句话就是发誓,可誓言过后,该咋喝还得咋喝。人嘛,群居动物,感情到份儿了。没酒沟通联络哪儿成啊!石头躺在床上痛苦地哼哼唧唧。一屋子难闻的酒味。昨儿回来时还好好的,可那个酒的后反劲忒大了。跟液体/炸弹似的,把他几乎折腾了半宿。猴子到现在还在床上呼呼睡呢,估计不到中午,这小子是醒不了了。
    大壮喝的也不少,但他最近的酒量蹭蹭涨,不愧是当兵的料子。当今社会,有那个大头兵不能喝酒的。一顿不喝他个八两一斤的都不好意思提喝酒俩字儿!而且这大块头的家伙一大早就被一辆挂着军牌的车接走了,每天的训练得坚持,不能断,这是他那位将来的叔伯大舅哥团长的原话。而且大壮也不敢懈怠,一天天的都在努力让自己变强,更强。强到将来足以为秦大小姐遮风挡雨。就算飓风海啸也得挡。秦大小姐已然是他生命当中不可或缺的存在了。
    唐宁也是一大早就离开四合院的。天还没亮,不到六点他就来到花园小区,敲开了蝎子妞家的门。
    睡眼朦胧的蝎子妞里面穿着睡衣,外面随便找了件外套披身上,给唐宁开门后,没好气地对他说道:“唐小宁,你给我记住,扰人好梦将来要下地狱的。”看得出来,人还没怎么清醒呢,说完话,掩着小嘴儿打着哈欠回房间继续了。
    许大班长本来在京城有了住处,是许家人特意为她准备的。现在高中,将来大学,在京城还要呆好几年,没有个自家的落脚地儿也不方便。所以由她小姨陶嫣出面并且出钱在三环那里弄了套公寓。这位陶小姨不差钱儿。再说了,她跟许大班长虽然隔着辈分,但实际差不了几岁,感情上更偏向于姐妹。按她的话说,现在等于是先期投资,以后让唐小宁加倍偿还。如果将来的唐小宁连这点能力没有,那就趁早甩了他,京城这么大,年轻帅气又多金的棒小伙儿有都是。就算是挑大白菜也得选包心儿的。
    许大班长拿这位名为小姨更像姐姐的陶大美女没办法,所以只能由着她,也不管,更不提建议,爱干嘛干嘛,反正这个女人猴精猴精的,能让她吃亏的男人少见。
    住处虽然找好了。但她只去过一次。就再也没去过。蝎子妞不放她走是一方面原因,另外一方面,她在这里住习惯了。来京之后就一直在这里。冷不丁搬到那么远的地方,也没人陪,太孤单了。如果唐宁在京城的话还好。那里可以成为两人的甜蜜小窝。有时候一想到这事儿,许大班长就脸红。没羞没臊的。
    唐宁来之前,提前给她打过电话。说是要跟她谈一些重要的事情。所以也早早就起来了。刚刚门铃响的时候,蝎子妞动作太快了。没等她出房间,人已经把门打开了。所以等唐宁来到许大班长房间的时候,人家女孩已经坐在床上等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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