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吻痕

正文 六、失败的初恋会不会毁了我的一生(3)

    [] 最快更新!无广告!
    全球20个心理诊所联合对3000名因感情问题前来诊治的35-45岁的患者进行了问卷调查,发现其中85%的人认为自己有“不同寻常“的初恋,65%的人初恋恋情维持时间没有超过1个月,60%的人表示自己想忘掉初恋却无法做到……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初恋是感情经历的开始,但难以成为结束。所以初恋失败的定义与两人是否组成家庭无关。经过对调查数据的分析,失败的初恋大概包括以下因素:
    *与初恋对象在感情经历方面差距悬殊,尤其是初恋对象有过5次以上感情经历的。
    *被欺骗,初恋对象刻意隐瞒自己的身份、经历或者婚姻状况的。
    *恋情因为特殊原因而突然中止,如对方遭遇事故、患病、离世或入狱等。
    ……
    分析结果显示,失败的初恋会对调查对象日后的感情行为产生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其中对女性的影响严重于男性…此外,如果初恋开始的越晚,特别是超过20岁,对日后的影响就越大。
    摘自《别让失败的初恋毁了你孩子的一生》[美国]马丁.布莱克博士
    我的初恋发生在21岁,从说出我爱你到分手时长180分钟……一股“败犬“(underdog)的气息扑面而来。
    回忆起这段失败的初恋,满屏尽是蓝天白云绿树青石,因为它确实发生在蓝天白云绿树青石的澳大利亚。那年,哥哥们帮我注册了“FIX工作室“,没有固定的办公室,没有固定的员工,只有我自己和两个兼职的帮手。我拖着自己的工具箱到客户家里修复古董,基本上都是些小项目,利润微乎其微。终于有一天,接到了个5位数的大单,没想到却也遇到了大麻烦:一位独居纽约的富有的老太太,认定我的修复虽然让她的藏品“看上去“变得完整,而实际上内部构造遭到了破坏,而且不由分说的把我告上了法庭。接到传票的那一刻,我几乎石化,完全的不知所措。幸亏埃瑞克伸出援手,把曾经帮助他的公司搞定法律麻烦的阿曼达介绍给我,并且承担了所有的诉讼费用。那是一场艰苦冗长的官司,富有的老太太有一支强大的律师团队,我必须配合阿曼达提供各种技术参数、支持数据、业内专家意见等等。虽然最终胜诉,但令我身心俱疲,也一时对是否继续经营工作室产生了怀疑。
    大迈果断的把我从寒冷阴郁的纽约拉到了温暖明亮的澳大利亚。他刚刚在新南威尔士买的别墅,坐落在蓝山脚下,离Bilpin镇车程半小时。别墅被宽阔的草场和延绵的山脉围绕,白天入眼的是各种叫的上名和叫不上名的花草树木,晚上则是一片纯粹浩瀚的360度全景星空。
    除了大迈和我以外,别墅里还有大迈新交往的澳洲女友艾比(Abbie),那是个充满野性热爱冒险的女孩儿。估计正是在她的感染下,大迈迷上了潜水,也因此选择在这里度假,因为在蓝山腹地有个叫“钻石洞“的地下深潭,据说是潜水者一生梦想之地。从外表看,那只是一汪幽深的潭水,但潜入到一定深度,周围石壁上就出现大面积的如钻石般闪亮的矿物质,营造出梦幻甚至迷幻的场景。
    别墅上下两层,楼下的空间趋于开放,推开大扇的活动门,客厅、餐厅可以和自然融为一体,卧室和浴室也都有落地玻璃窗。二层空间不大,但趋于私密,有独立的卧室、浴室,还有一个很大的露台,非常适合我藏身其中。大迈和艾比住在一楼,快乐的享受爱情以及制定各种探险计划,而我则安静的躲在二楼,平静的享受煦暖和风与嘤嘤鸟鸣中的阅读、思考与放空,偶尔跟他们一起吃饭,闲聊。
    我对艾比还是很有好感的,主要因为她送给了我一个非常可心的礼物:一只带有橘黄色斑纹的毛茸茸的小猫。我给这个小家伙起名“毛球“(FurBall),形影不离的带在身边。
    “钻石洞“潜水不可随意而为,需要有行家的带领与指导,所以,某天傍晚,我在露台上听到一阵摩托车的轰鸣,一个深金色短发,运动员般身材的年轻男人来到了别墅。晚上,我可以听见他们大声的说笑,播放着节奏鲜明的音乐,沉浸在对“钻石洞“的无限遐想和对冒险的无限兴奋中。
    清爽微凉的夜风拂面,月色银光倾泻,我走到露台让在电脑前工作了许久的自己,融化到这个美好又平静的夜晚里。我向楼下望去,惊讶的发现草地上竟然多了一个帐篷,帐篷里挂着一盏微亮的提灯,帐篷旁边停放着那个年轻男人的摩托车,而那个男人正赤膊上身,叼着只烟,擦洗摆弄着他的爱车。
    这人竟然要住在帐篷里?!据我所知,楼下是有客房的,即使没有客房,客厅里那张宽大舒适的沙发也是不错的选择。这到底是一个多热爱大自然的人呀,非要住在帐篷里。
    不过,密林前月光下的帐篷,帐篷里的随风飘曳的光亮,倒是别有一番风味。我到房间随手拿了纸和笔,回到露台画下了眼前的场景,一张的主体是帐篷,一张的主体是摆弄摩托车的人。那个男人一直低着头,所以看不清五官,但上身裸露出的结实匀称的肌肉,倒是个不错的人体绘画样本。
    爸爸对绘画的爱好多少传给了我,但是他总批评我:“不要用工程师绘图的方式过于精准的表现透视原理和物体构造,要把你的情感画进去,要让看画的人被你感染……“,妈妈则让我多看看的水墨画,学会如何用单一的颜色和简单的线条制造令人无限遐想的意境。我忽然发现,自从他们离世,我就没再认真的画过画,低头看了看手里的两张纸,心想:不知现在我的画是否有了感情和意境……
    一声细小的猫叫从脚下传来,毛球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了露台上,而且这个好奇大胆又不知死活的家伙竟然准备从露台护栏的缝隙里钻出去!我连忙弯腰一把把它抄了起来,但是顾头不顾尾,手上那两张画随风飘飘洒洒的向下飞散而去,一张落在帐篷前的地上,一张不偏不倚的落在摩托车的车座上。男人放下手里的工具,拿起那张画,依旧叼着烟,在升腾的烟雾中眯着眼看了看画,又环顾了一下四周,想找到这天降奇画的出处。我怕被发现,躲在露台护栏下不敢站起身,只从护栏缝隙里向下窥探。我记得有一次听见艾比问大迈:“你的妹妹是不是有自闭症?或者社交障碍症什么的?“我想我如果现在出现,那个男人一定会认为我是个躲着不敢见人,有心理疾病,而且喜欢窥视他人的大怪物!
    但是,要命的是,我得把那两幅画捡回来,因为那两张纸的背面写有一些重要的数据资料,我真后悔为什么要从桌子上那这几张写了字的纸画画,为什么不去抽屉里拿几张白纸。
    那个男人又把画重新放回摩托车座上,拿着抹布向房间里走去,我猜他一定是要去洗手,无论是厨房还是客用洗手间都在一楼的最里端,以我的推测,我能有足够的时间窗口去捡回我的画。我把毛球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顺着露台一侧的室外楼梯冲下去,先是捡起帐篷前面的那张,接着冲到摩托车前打算拿车座上的那张,没想到手还没触到画,一阵恼人的风吹来,把画刮到了摩托车另一侧的地上。我只好绕过去,蹲下身,捡起来,等我站起身时,便正正好好的和从房子里走出来的他直面而视。我失算了,真的失算了。
    看得出来,他真的吓了一跳。我穿着淡蓝色丝绸斜襟短袖小衫和同样材质的短裤,披散着头发,呈现在银白色的月光下,他一定会以为我是横贯东西的女鬼!
    终于看清了他的模样,长脸,深陷的双眼,眼瞳的颜色介乎于蓝色和绿色之间,鼻梁直挺但不像英国人(澳大利亚白人80%是英国后裔)那样夸张,下巴很有棱角,青青的胡渣绵延至两鬓,估计几天不刮就会变成个大络腮胡。薄嘴唇,即使不笑也有着飞扬的嘴角。
    若不是树叶在风中发出的沙沙声,和远处隐约的夜枭的叫声,伫立不动的两个人几乎就成了定格画面。我觉得我应该说点什么,但无论如何也张不开嘴。倒是他眼中的震惊逐渐褪去,略带一丝小心翼翼的向我走近。
    “Hi......“他向我打招呼,大概是看见了我手中的画,接着说:“这是你画的么?画的很棒“
    我觉得我是必须要说话了,但是该说什么?说什么才好?!
    我的救星总会在关键时刻出现。
    “杰!“大迈边叫着他的名字边从屋里快步走出来,他本能的回头看向大迈,而大迈则老朋友似的一把搂住他的肩说:“你必须得再帮我检查一遍设备,我总觉得缺点什么!“
    他想说什么,想再转回身找我,但却被大迈不由分说的带着向屋里走去…
    我趁机开溜,全力冲刺,从室外走廊飞也似的回到了楼上的房间。抱着已经睡得昏天黑地的毛球,倒在床上缓神。我不由自主的拿起那两张画,之见在画着摩托车和男人的那张画上,有一个黑色的指纹,应该是刚才他拿着看画的时候留下的吧,带着狂野粗旷的机油气息的指纹。
    大迈、艾比和杰一大早就出发去“钻石洞“了,大迈的越野吉普和杰的摩托车轰轰隆隆的从我的窗下驶过。我起床不久,每天从Bilpin过来打扫卫生和做饭的大婶就到了,咖啡和面包的香味从厨房开始迅速蔓延。我放肆的享受一个人霸占整个别墅的自由时光,舒服的蜷坐在一楼客厅的大沙发上,用遥控器打开音响,选到我喜欢的曲目,然后抱着我那本厚厚的“天书“,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继续我的头脑风暴。
    “天书“是爸爸妈妈留下的手稿,两个拥有异于常人的大脑的人,常常有各种奇思妙想,关于新的仪器、新的技术、新的理念,特别是当他们的灵感碰撞到一起时,又会产生新的、更加奇特的主意…他们会随手把这些东西记到纸上,然后说:“等咱们60岁了以后,再专心研究一下!“
    但是,他们没有活到60岁……
    我在他们去世后,用了很长时间,从家里的各个角落搜罗这些“灵感记录“。我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爸爸妈妈字迹飞扬,连写带画,有的纸上一个单词都没有,只有各种公式、符号和草图。这不由让我想到了马克思和燕妮,马克思的手稿字迹极度潦草,除了燕妮谁也看不懂,所以他所有的文章都是燕妮滕抄的。而我的爸爸妈妈,感觉就是马克思加马克思,到头来只好由我来扮演燕妮的角色。我把他们的手稿的原稿仔细的保管起来,然后把扫描好的数字文件打印成厚厚一册,随时拿出来研究。对我来说,琢磨这本“天书“或许并不仅仅在于要搞清里面的内容,而是变成了寻找慰藉,排解忧愁的最好方法,它让我心无旁骛,也让我感到灵魂与爸爸妈妈无限贴近,因而温暖无比。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夕阳西下,打扫卫生的大婶也完成一天的工作离开了,我放下“天书“,带着毛球到院子里舒展一下身体。
    我的眼光无论如何也无法回避院子里的那个帐篷,帐篷的“门“拉着拉链,看不见里面的样子。被一种也不知从何而来的好奇心驱使,我走到帐篷跟前,拉开“门“的拉链,钻到了里面。大迈在下午的时候打来电话,说是他们要夜里12点左右才能回来。所以说,帐篷主人一时半会儿是不会出现的。
    帐篷里意想不到的整洁,充气地垫上铺着一块浅灰色的柔软的毯子,几件衣服叠放在一起外面裹一块毛巾,大概是个简易枕头吧。枕头旁边放着两本杂志。我随手翻了翻,一本是关于运动装备的,一本是关于摩托车的。
    “男人们是不是都喜欢这种奇怪的东西?“我一边翻杂志,一边对怀里的毛球说,它似懂非懂的叫了声。“你不也是男生么?“我揉揉它毛乎乎的小脑袋说“你是不是也喜欢这些?“
    我放下杂志,抬头看到挂在篷顶的那盏提灯,我以为它是个煤油灯,但实际上是用电的,我打开了它的开关,里面浮现出模拟煤油灯的淡黄色光亮。我顺势躺倒在地垫上,枕着枕头,那枕头里散发着一种松树的清香。我打开手机里的音乐播放器,把耳机塞到耳朵里,嗓子略带沙哑的男歌手即刻在耳边呢喃,我眯起眼睛,看着那盏提灯,竟然生出了无限倦意,不知不觉的闭上了眼睛。
    我再张开眼睛,提灯还在头顶亮着,男歌手还在耳边唱着,时间还早,我想,不舍这种舒适与慵懒,决定再赖上一会儿,我调整了一下姿势,向帐篷门的那一边侧过身,然后,我就看到他坐在我的身边,在淡淡的夜色和淡淡的月色用,微笑着看着我。
    他伸出手,把那些因为侧身而散落到脸上的我的头发,轻轻的拨到一边,继续昨天那个未能继续的打招呼,他说:“Hi……“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