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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更讨厌的人面前,琅飞师成功的晋级为了‘不怎么讨厌’的行列了。
“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金希杰的脸已经完全变形了,原本帅气的脸此时变得异常扭曲,看着狰狞且疯狂。
琅飞师冷笑着大步走近,金希杰一拳挥来,被他轻松隔开,然后……
啪!
金希杰的头一歪,脸颊上多出了一道清晰的红手印。
“你给我去死!”金希杰蓦然的一声大吼,如疯了般的朝琅飞师连续挥拳。
啪!
又一把掌,这次刷的是另一边的脸。
两下,直接把金希杰给打懵了,他能清晰的感受到那些以往尊敬他的学员们复杂的目光,能够清晰的感受到他们的鄙夷和不屑。
在种种复杂的情绪下,金希杰眼睛一翻,瘫倒了下去。
居然昏过去了……
“大师兄!”
有些花痴女学员们惊叫一声,连忙跑过来扶起大师兄,然后怒视着琅飞师:“你怎么可以这样!”
“我怎么样?就允许他欺辱我就不能我还手?比武么,你来我往才是礼节啊,要是不服的话,等他醒来再挑战我呗。”
琅飞师轻笑着吹了口口哨,不再去看脸颊已经变得红肿的金希杰,转身朝罗月走去,这两下他甩的不轻,直接让金希杰变成了大猪头。
“干得漂亮!”
罗月高兴的笑了起来,可忽然想到他俩的关系似乎没那么好,脸色又垮了下去。
琅飞师心里摇摇头,这个小妞啊,喜怒哀乐全摆在脸上了,不过也侧面的证明了她的心地还是很不错的。
这八千万,就顺道是带上了罗月的教育费了,反正也没事干,总得找点事情做做。
王乐乐也走了过来,认真盯着琅飞师道:“这个样子比武也不成了,我现在承认你有当月儿保镖的资格,先前月儿让我教训教训你,我看也没那个必要了,不过,我希望和你认真的比试一场,不是今天,到时候我会来找你的。”
琅飞师面色古怪的看着王乐乐,他就甩了两巴掌而已,她是如何看出自己能胜任罗月的保镖?
王乐乐的大眼睛弯成了一个好看的月牙,不得不说,她笑起来是非常迷人的,看的琅飞师心中一荡。
王乐乐心中自然有计较,一次是巧合,两次是偶然,那第三次……明显就是在耍金希杰啊,这种游刃有余的手段,自然被王乐乐引为高手了。
“乐乐,我是要你帮我打走他的,你怎么能这样!”罗月顿时不满嘟囔道。
王乐乐微笑着说:“月儿,我觉得他不错啊,听说是罗叔叔亲自给你找的,我相信罗叔叔的眼光没有错。”
“我才不要保镖,我才不要这个讨厌的家伙,他居然……”
话音戛然而止,罗月忍住了将他打自己屁股和摸她胸脯的事情说出来,那实在是太糗了。
而且,现在琅飞师的目光时不时的在自己的翘臀上打转,让罗月一阵恶寒。
“算了,我走了!”
她来这的目的没达到,再待下去也没什么意思,况且金希杰还被琅飞师给抽晕了,她怕引起公愤。
“嗯,到时候我去你家找你。”王乐乐看了一眼琅飞师,“你也做好准备,拿出你真正的实力与我一战。”
真正的实力?
琅飞师心里嗤笑,那样的话可是会死人的,不过这个小妞身子骨很好,站姿不丁不八很稳,明显练得不是跆拳道一种,恐怕是博众家之所长,怪不得有几分信心。
送着罗月和琅飞师出去,王乐乐再回来的时候,发现这些学员还是围在昏迷的金希杰一旁,顿时皱眉道:“都愣着干嘛,把他送进保健室,然后该干嘛的干嘛!”
师姐都发话了,还有什么话说,几个男学员将金希杰往保健室抬去。
王乐乐看着那个遗落在地板上的防护枕,内心轻轻一笑,那副朴实的外貌下藏着一颗戏谑的心啊,明明能有瞬间解决的能力,却玩的金希杰原形毕露。
轻轻一撞便能将人撞出五六米远,这要是普通人的话,谁信啊。
“哼,我告诉你,别以为你今天教训了金希杰,我就会高兴,我还是讨厌你!”
出了门,罗月娇憨的皱了皱鼻说着,虽然这样说,不过她眉宇间还是透露着喜悦的神色。
“嗯,时间也不早了,咱们去吃饭吧。”罗月看了眼手腕上的表,上面已经十点多了,时间也不早了,马上就要午饭的时间。
“才十点多啊……”
“也对……”罗月想了一下,忽然看到琅飞师的装束,眼前一亮道:“你身上的衣服太土了,去买衣服吧!”
忽然,她顿了一顿,又说道:“可别误会,这只是单纯的对你教训金希杰的奖励罢了,再说你目前身为我的保镖,虽然只是暂时的,这么土也不行,得换一身!”
说着,她转过身开车去了。
琅飞师心里暗笑,这是标准式的傲娇啊,这么一看,小妞还是蛮可爱的,果然要好好的调教一番,才能不负那八千万的苦心啊。
白色的甲壳虫开出,带着琅飞师前往了目的地,这次罗月学乖了,没有秀她的车技,看来刚才那一次她已经有了阴影。
……
白色甲壳虫停靠在了一间名叫帝龙商场的大厦里,罗月将车停靠好后就直奔着商场前去。
停车处的年轻保安看着他俩的眼神怪怪的,任谁看到一个开着甲壳虫的白富美级别美女旁边还坐着模样普通的乡巴佬都会是这个眼神。
他以为琅飞师和罗月是情侣关系,然后通过镜子看了看自己还算可以的长相,对比了下琅飞师,在心里怒吼着为什么不是我!
帝龙作为金陵最大的商场,里面的东西可谓是应有尽有,从物美价廉的饰品到昂贵的奢侈品以楼层的划分展现在商场里。
罗月进去后就直奔三楼,看架势似乎早已轻车熟路了。
一楼二楼比较嘈杂,多数来购物的人都会去一楼二楼,琅飞师随意瞟了眼一件衣服上的价格,也就一千几百来块,属于大众都能消费得起的价格。
琅飞师乘坐着电梯步入了三楼,三楼环境就与底下的楼层不同,很是幽静,鼻尖充斥着淡淡的幽香,服务员们翘首林立,一个个身姿娉婷,看着就高档。
“傻站着干嘛,快来。”罗月走到一处男士衬衫的地方,回头朝琅飞师招了招手。
琅飞师走了过去,罗月拿起一件修身的黑色衬衫朝他比划了两下,随后丢给他,连价格都没看,“去试试。”
琅飞师不情愿的走过去,“不必了吧,随便去哪个地摊买件不就完了,我觉得我这一身蛮合适。”
他对衣服还真没什么讲究,就算是身上的这件,也是以前在欧洲的时候从一个摆地摊的小贩那里买过来的。
罗月皱眉道:“又不要你钱,快给我去试!”
开玩笑,她可从来没去过什么地摊货。
说着,她又挑了件裤子和一双休闲皮鞋递给琅飞师。
琅飞师接过衣服进入了试衣间,再出来的时候,瞬间就让罗月的眼前一亮、气质,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如果说之前的琅飞师是懒散中带着土气,那么此刻的琅飞师,周身上下就散发着一股凌厉的锐气,尤其是那双眼睛,如同一把出鞘的宝剑一样寒光四射,让人不自觉的想要避开那双眸子。
“他的眼睛其实很好看的……”
罗月不禁想着。
此时的琅飞师一身修身的黑色休闲装束衬托住他虽然柔和可是却带着力量感的身材,修长的身影笔直站在那里,脚下的皮鞋泛着反光,让整个人变得更有一点金属质感,显得更加真实。原本鸡窝似的的头型似乎也被衬得凌乱而不失美感,嘴角中挂着一丝淡淡的笑意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感,却让人不舍得离开视线。
世界上的人大体分为三等,下等人看家世、中等人看品质、上等人看气质。
只注意自身家世或者别人家世的人注定只是下等人,因为他们目光短浅并且毫无内心操守,有钱就是大爷,无论是别人还是自己。
恰巧的是,世界上大多都是这种人。
而在中等人的眼里,则是品质高于一切,一个良好的品质可以让他获得更多,不过这种人如果生错了地方并且没机会的话就会成为傻子,因为在下等人的眼里,坚守着自身道德品质而放弃成为有钱人的人,是异类。
实际上,只是目光短浅的他们不了解罢了。
所以经常会出现穷人前往大城市后摇身一变成为有钱人或者有钱人家的女婿儿媳之类的,因为大城市里接触的东西要更多,中等人更容易绽放出光芒。
而上等人的气质,则是一个人处身设地久了所培养出来的习性。
农民黄土朝天一辈子,就算发财了穿上西装革履也还是个农民范儿,有涵养的富人换上了农民的衣服下地干活,可怎么看他也不像是农民。
所以气质不容易培养,因为一旦适应了就定型了,让人一眼就能看出差别。
目光短浅势力的人终究还是目光短浅,哪怕穿上皇帝的衣服也改变不了!
猪披上了一层金装也还是猪,而人哪怕不穿也是人,这是天与地的差别。
君不见那些领导高层,喜怒哀乐皆有自己的气质,让人发自内心的敬畏,而一个普通人就算是当上国家元首,也只不过是一个傀儡。
出家人超脱于世外,淡然之气溢于言表,将军百战沙场,滔天血气让人窒息,读书人运筹帷幄,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这都是气质!
而琅飞师是什么人?黑暗世界的‘夜魔王’,华国代代相传的刺客,他的气质不溢于言表,可是在深处,却比任何人都要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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