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小团

16、我要求长工资

    [] 最快更新!无广告!
    颜小色同学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危机。
    在翻了钱夹、衣服口袋、书包和抽屉后,他一共找出来235块,如果去迪吧消费,这点钱连买瓶像样的洋酒都不够。刚才庄黎明又打电话来,叫他晚上一起出去嗨,他编了个借口推了,一连几天都是庄黎明请客,他实在是不好意思,已经跟庄黎明约定好明天晚上由自己做东,放下手机有点犯愁。
    从学会花钱那天起,颜小色所有的活动几乎都是由money驱动的,习惯成自然,没有钱花的日子他过不下去。之所以那么怕父亲老颜,除了敬畏,他害怕老颜对自己实施经济封锁,那是他的软肋和命门。眼瞅着老颜给他的半个月休息时间一天天过去,颜小色还在倔强地坚持着,现在虽已弹尽粮绝,可他还是不想就此屈服。
    想了想,颜小色决定向程姨开口。他一般不找她要钱,但只要开口,程姨总是既痛快又大方,可以说是他最后的经济保障。然而,举着手机等了一会儿,电话里传来的却是,“您所拨打的用户不在服务区,请稍后再拨。”颜小色顿时急了,奔出房间去问保姆杨妈,才得知程姨出国了。
    茂林大厦是一幢现代风格的二十二层高楼,位于丹北市中心锦山大街中段,自2004年末交付使用至今,颜小色还一次都没来过,事实上,他最不愿意去的地方之一就是父亲的办公室。在他的印象中,那里的气氛永远是那么的沉闷压抑,人们不是象债权人板着脸,就是象债务人苦着脸,全都是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要不是眼下已走投无路,他是不会来这里的。
    走进茂林大厦,保安和前台听说颜小色来找颜成林,又听他报上自家名号,脸上表情全都如鲜花盛开一般,保安一路殷勤地将他护送上电梯,引到九楼颜成林办公室门口,交接给迎出来的女秘书,而后者则讨好地微笑着,热情地把他送进了颜成林的办公室,然后轻轻走出去关上门。
    “爸。”颜小色向坐在办公桌后看文件的颜成林打了个招呼。
    “到了公司,就没有父亲儿子,只有上级下级,你得叫我颜总。”颜成林摘下眼镜看了儿子一眼,淡淡说道。
    “哦……”颜小色显得很不自在地说:“颜总好。”
    “说吧,找我什么事?”
    “爸……不颜总,我程姨上哪儿了?”
    “欧洲。”
    “哦……”
    “怎么你找她有事?”颜成林不动声色地问。
    “没事,我就是……这两天没看见她有点想她……”
    “我看你不是想她,是想她口袋里的钞票吧?”
    “爸!”颜小色一脸尴尬,“您这……”
    “叫颜总。”
    “颜总!您这是想到哪里去了?”
    “想到你心里去了!”颜成林用手遥指颜小色的心脏,“知子莫若父,我还不了解你小子吗?”
    “好好好,您了解我您了解我……”
    颜小色举起双手做投降状,走过来在颜成林对面坐下,看着父亲一脸诚恳地说:“颜总,实不相瞒,我、我现在手头实在是有点紧,明天还有点事情得用钱,您看您能不能……”
    “不能。”没等颜小色说完,颜成林已摇了摇头,“我劝你就别妄想了,而且你也不用再去找你程姨,我已经跟她说了,如果她敢给你钱,我就跟她离婚。”
    “爸!”颜小色象吃到了黄莲,苦得五官都皱到一起。
    “叫颜总!”颜成林板起脸。
    “颜总,您这也太狠了点儿吧?我总还是您亲生的吧?”
    “你也知道啊?我倒是不想狠了,可我不狠谁听我的呀?”
    “……那您先借给我点儿总可以吧?”
    “不行,我借了你拿什么还?除非……”颜成林欲言又止。
    “除非什么?”颜小色沉不住气了。
    “你来集团上班,你借的钱,可以在你工资里边扣。”颜成林说。
    颜小色闻言沉默了半晌,说道:“我来上班可以,但我要求长工资!”
    其实在来之前颜小色就想到会是这么个结果,而且已经做好了签属城下之盟的准备,只不过他不想轻易就犯,总得讨价还价一番。
    “长工资?”颜成林看着颜小色眯起眼睛,“长多少?”
    “一万。”
    “不行!”颜成林说得斩钉截铁。
    “那八千!最少了!如果给不到这个工资,那我永远都不上班!”这是颜小色来之前就想好的底线。
    “不上班你干什么?你有钱花吗?”颜成林冷哼道。
    “那您就别管了,不上班我就混社会呗,没钱的话……容易啊,大不了我去偷、去抢……”
    “你敢!”颜成林一拍桌子站起来怒指颜小色。
    颜小色也不看父亲,梗着脖子摆出一副混不吝的表情,意思是爱谁谁吧。见他这副姿态,老颜想了想坐下来。
    “行,八千就八千,谁叫你是我儿子呢。不过有一点咱得事先说好喽,你必须服从我的安排,让你做啥就做啥,能做到吗?”
    “……您不会让我在这楼里打扫卫生吧?”颜小色见父亲这么快就妥协了,害怕其中有诈。
    “那不会,不但不会,我还让你当部门领导,怎么样?”目的达到了,颜成林表面平静,心中暗喜。颜小色看着父亲,迟疑着点了点头。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