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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起了雨,空气中湿漉漉的,却更加的凉爽起来,楚碧深吸了口气,终于开始感受到相逢的喜悦。
“健哥哥,我们现在去哪?”她笑得眉眼弯弯,那股喜悦自然也感染给了丁振员。
“楚楚还是跟小时候一样笨,车子撞了,当然得进厂。”丁振员摇摇头,这个笨小孩,遇事一点对策都没有。
“哦。”楚碧低低地应了声,想到这样的相逢,还是觉得神奇。
她把脑袋倚在半开的玻璃窗上,静静地盯着丁振员的侧脸,这样看来,好像真的看到了以前的健哥哥一样,只是比起当年青涩的样子,现在的健哥哥成熟许多,也增添了男性魅力。
“对了,健哥哥,你的车子怎么办,还有女朋友。”
“她会开回去的,不用理她。”
“她不是你女朋友吗?”楚碧疑惑地问,为什么不用理她?男人都这样吗?
“与其说女朋友,还不如说女伴,”丁振员转头看了她一眼,“小孩子不懂那么多的了,别问。”
“谁说我不懂了。”楚碧嘀咕了句,把头转向窗外,又问,“健哥哥,男人都这样吗?”
“嗯?”丁振员不懂,她这是什么问题。
“对不喜欢的女生,就不理不睬的,对吗?偶尔无聊的时候,就跟对待小狗一样招招手玩一玩,不想玩了,就不理不睬了,对吗?”
楚碧的声音轻轻的,双手抱着曲起的膝盖,头就枕在手臂上面,整个人缩成一团看着窗外。
丁振员轻轻皱眉,“那个牧总裁对你不好?”
楚碧静默了一会儿,才回过头来,笑了笑说:“没有啦。”
“他要是对你不好就跟我说,敢对我妹妹不好,我就抄家伙绑了他。”
“噗。”丁振员脸上异常严肃,看得楚碧不禁一笑,“有哥哥真好。”
楚碧还记得,十岁那年她生了一场重病,就一直住在医院里,等病好了,妈妈突然说要搬家,才搬到了现在爸爸住的那间别墅里。
那天,她本来一直闹着别扭,因着她还没得及跟健哥哥告别,妈妈就把她拉了上车,可是车子驶出小区时,正好就看见健哥哥带着帽子站在路旁边,全身都沐浴在阳光下,眼睛炯炯有神地透过车窗看向她。
她好不容易挣脱妈妈的手,按下车窗回看过去,只一眼,健哥哥就开始追着车子朝她跑来,他的腿特别特别的长,跑得特别特别的快,可是他快,车子更快,楚碧能看见,健哥哥一直紧紧地抿着唇,没有叫出来一声。
车子拐弯的时候,她就趴在后箱的玻璃上,希望能再看一眼健哥哥,可是健哥哥却没有跟来,她看了许久,终于放弃,回身抱住妈妈的时候,却突然听见有人在叫着“楚楚”。
她几乎是立即地跳了起来,又趴回玻璃上,只见健哥哥膝盖染成了血红色,远远地落在车后,一边叫着她的名字,一边朝她挥手,说,“楚楚,再见。”
“妈妈,健哥哥是我朋友,我只跟他告别不行吗?”
她问着这句话的时候,眼睛依然是看着他的。
妈妈从小到大一直很就着她,几乎很少说个不字,只是那次却是异常坚持,不让她跟朋友们说再见,也不让她跟任何人说她要去哪里。
当时她不明白,只觉得妈妈坏,现在想来,却明白了。
父亲接手了公司后,因公司高速发展,在许多未涉及的行业都崭露头角,自然引来了别人的侧目,她是楚向集团的独生女,也就成了目标。
那年的夏末,绑匪从小学门口劫走她,而后要求300万赎金,在海上油轮交易,可是没想到警方却得到了消息,他们惊慌之余,竟把她丢到海里。
楚碧想,当时还是小,所以才会怕成那样,被救上来后,医生说因为受了刺激,那段记忆便被封尘了起来,所以其实她是不记得的,一点都不记得,但身体却病了半个月才好。
那之后,他们就搬家了,也断绝了跟那里所有人的联系,妈妈就是想她永远都不要想起来才好,从此低调再低调。
那么多年过去,她还真的就没想起来,所以她一直都很快乐,很快乐,如果不是巴厘岛的坠海,如果不是坠海后害怕牧夏会死掉的那种心情,她猜,她还是不会想起来的。
只是,她现在已经长大了。
楚碧想,现在就算被绑十次,估计都不会那么害怕。
她依然会是快乐的楚楚。
只是,为什么又突然想起牧夏呢?
楚碧把脸埋进膝盖里,深深的吸气,她现在最讨厌哭了,才不要为了那只狐狸哭,他算什么啊,结婚了还敢跟别的女人搞在一起。她宋楚碧哪里比不上别人,为何非得跟别人争男人,她才不稀罕,不稀罕!
心里绞痛绞痛的,楚碧又深深吸气,眼泪却又悄悄地掉了下来。
她爱上那只狐狸了吧?
爱上了吧?
没用的东西!她忍不住骂自己,明明是契约结婚,她竟然放真感情,只有她一个人付出,真是不公平!越想越委屈,眼泪不禁一颗接一颗往下掉。
胡乱地把眼泪和鼻涕都往袖子上蹭,楚碧霍地抬起头,目光中星光点点,“健哥哥,不要去修理厂,我们去喝一杯如何?我们十一年后再相逢,难道不应该喝一杯吗?”
她笑得眼睛弯弯,嘴角弯弯,可惜她没发现,自己的眼睛已经红成了兔子眼,丁振员神情古怪地瞟了她一样,半晌,终于点头。
“哦耶,那今天一定要不醉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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