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门医香

第四十九章 爷我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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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陌冷冷地看着她。确实,她三番四次致自己于死地,自己该是恨极了她。
    可是没有,她此刻的心意外的平静。恶人天生该受到惩罚,可是这个女子,究竟是可悲的。
    出了这样的事,姚家竟没有一个人替她叫屈,不管是不是因为沈易笙名头的威压,可是可以看得出,她这副处处想要占尽风头的模样是因为太过缺爱。
    她和她从某种程度上是相似的,可是不同的是,南陌是个极其骄傲的人。用这样的方式求来的东西,她不屑。
    不论怎样的感情,如果通过抢夺得来的,必然会掺了沙子,变得不纯粹。她不需要那样时时刻刻如鲠在喉的感情。
    她要的是意许无疑诺。
    南陌看她眼里已无求生之意,从袖口取出一把匕首来,扔在地上。
    “你来大牢,带着匕首本身就是想杀了我对不对?”姚雪哑着嗓子,伸手去够那匕首,费了好大的力气,终于抓在手里。
    南陌没什么好解释的。她带匕首来,确实是为了杀她。
    她说过,再有下次,她会毫不留情地出手。
    可是看到她这副处境,或许对她来说,现下一死了之倒是最好的。
    姚雪低哼一声,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匕首插进胸口,她的胸脯剧烈的起伏。
    南陌后退半步,她的拇指的指甲叩在食指的指节上,微微颤栗。
    她这是第一次真正见到,有人死在自己的面前,以这样惨烈的方式。以往见到的不过是医学研究的尸体,或者抢救失败后鲜活的尸体。
    她或许罪有应得,可是她还是忍不住干呕起来。
    地上的姚雪,带着一丝不甘,一丝期待,她的眼神逐渐空洞起来,红黑色的血漫延在南陌脚下。
    等她惊觉准备离开的时候,已经到处都是血迹。
    南陌顿时有些不知所措,呆愣在原地。
    沈易笙在牢门外骂了一通齐信,闯进来后看她那副模样,便不管不顾冲进去抱起她,为南陌脱掉脚下的绣鞋。鞋底已经沾满了血,还有浸透漫延的趋势。
    “何苦呢?明知道她连最后的死都要利用你一把,还是遂了她的意。”沈易笙看不下去。
    这个女人死不足惜,可是如果是丫头来后便死,所有人的怀疑对象都会是这丫头。何况她还真是毫不畏惧,连匕首都带来了。
    沈易笙感叹,“丫头,没有人会在乎她是怎么死的,只会知道你前脚进了牢狱,她后脚就没了命。人言可畏,鹄城并非小爷的地盘,我护不了你。”
    “沈易笙,你说这天下之大,四处都有强权压迫,我该去哪儿呢。”南陌却问了一句不甚相干的。
    沈易笙抱着她,一步步走出鹄城的大牢,“或许有时候,站在更高的地方,所见的万般风景都会不同。”
    他低头看她,“丫头,你的世界太过黑白分明,不论去哪,都没什么的分别,倒不如让小爷我来为你保驾护航。”
    南陌怔怔看着他。
    “怎么不说话,是不是小爷的这番话,感天动地。让丫头你深以为然,恨不能以身相许答谢小爷我的恩情?”
    正经不过几秒,沈易笙便又成了那副不着调的模样。
    南陌在他怀中笑出了声。
    在这样阴霾重重的地方,这笑声泠泠,竟格外动人。
    所有狱卒垂下头来,不敢直视小侯爷的怀中人。
    其实沈易笙是有私心的,沈家还不至于连个小小鹄城的官司给压不下。只是这丫头太过有趣,让他沈易笙觉得难得棋逢对手。
    帝京好生无趣,只要这丫头肯去,遛鸟逗狗也算是有个伴了。沈易笙将好吃好玩的地方在脑中过了一遍,准备带着这丫头尝遍帝京的特色酒菜。
    “上次在平香茶楼,你说只要在兰芝会上拔得头筹,即便是国师,也会给三分薄面。”
    “丫头你为何偏偏跟国师过不去。”这鹄城地儿小,也没听说过国师去过边城。这二人断没有过交集。
    南陌没有回答他,“若是麻烦,我便先去兰芝会,你我日后在帝京汇合便是。”
    沈易笙笑道:“江南的兰芝会,小爷我顺路。”
    得知一切的福来真是欲哭无泪,这南陌姑娘想一出,是一出,自家少爷也是,从没见过他这么由着一个姑娘的。
    想他家少爷在帝京,那是身在花丛中,片叶不沾身。只有沈大少惹美人相思成疾的份儿。如今在这小小鹄城,也不知是造了什么孽,他家少爷是陪着笑脸让人糟践,还一副自得其乐的模样。
    陪着这姑娘,告别了景家大小姐,南陌和沈易笙便踏上了征途。
    二人改做男子装扮,南陌扮作一个娇俏小公子,福来雇了两辆马车、车夫,和两个瞧着顺眼的仆从。
    心中腹诽,这兰芝会下个月与殿试同开,就为讨个彩头,这少不得又得赶路了。和去帝京的路明明南辕北辙,亏得他家少爷说的出口“顺路”两个字。
    沈易笙头一次见这丫头做男子装束。
    南陌深发高束,绛紫色的发带垂落在脑后,玉色亦隐于其间。
    身形绰约,沈易笙不由自主被主人面上那双清亮的眸子所吸引。
    或许她的眼睛没有沈易笙的流光溢彩,熠熠生辉。可是那漆黑的瞳仁,总是澄澈的清透,仿佛这世间最为纯粹的颜色。
    沈易笙笑她,白瞎了一副好样貌,这俊俏公子哥儿若是同他去帝京,他们二人定能并称帝京双绝。
    ……
    沈易笙凝眉,这山形地势,这是闻名的塔尔山,山贼流寇最是多。
    沈易笙张口控诉,“福来,你带的什么路。”
    福来收腹顿步,欲哭无泪,就在半个钟头以前,他带着沈家商队呈给少爷的地图,说是走东边便是无涯道,穿过无涯道,就是官路。少爷非说是西边。
    他认真表达,说是东边,可他家少爷斩钉截铁说西边这条路是对的。
    他能怎么办呢,不得护着少爷的自尊心?南陌姑娘也不发言,于是几人便走了西边的路。
    结果这下好了,这南陌姑娘好像选择性失忆,和少爷一起哀怨地看着他,指控他的错误。
    这都哪门子的事啊?
    正当三人将这究竟是谁的这烫手的山芋扔给马车夫时,一群人吹着口哨,骑着膘肥的马儿,将他们的路给堵了。
    山贼?
    流寇?
    南陌与沈易笙对视一眼。
    那群人下马,为首的是一个稍矮的胖子,和一个体型健硕的大汉。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我……”那胖子胖乎乎的手指着沈易笙和南陌二人,下面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是我栽……”南陌默默补了一句。
    “大当家的说了,不但要……要命,还劫劫他们的……财。”那小胖子见自己的话被旁人抢着说了,满脸愤懑。
    另一人身材魁梧,目光如炬,见小胖子被人抢白,瞪着铜铃般大的眼睛向身后一众喽啰命令道:“还不快将他们拿下。”
    沈易笙抬掌对着欲一拥而上的这些人,眼里泪光闪闪,“想不到我与南弟如今竟经此一遭,真是生不逢时。”
    南陌嘴角抽搐,这都什么时候了,他还有心思玩闹?
    沈易笙深情款款,柔情蜜意,“这些个歹人若是让你有个三长两短,为兄也绝不独活。”
    那胖子,与身形魁梧的汉子,见这两个年轻公子,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世风日下啊。
    “你们在做什么?”达达的马蹄声由远而近。马背上的少女俏丽可人,乌发绾成飞仙髻,眉宇间自有一股朝气。
    南陌见那姑娘怒气冲冲看着沈易笙,以为自己身份暴露,女儿身被人认出来。看她看着沈易笙的神色简直要吃了他,很是熟稔。
    这莫非是一心爱慕着沈易笙的姑娘?
    见沈易笙吞了吞口水,下意识缩了缩脖子,南陌更加肯定自己的猜测。
    “沈易笙,你不得好死,又祸害良家男子。”那姑娘抬起下巴,眸中似有小簇的火焰燃烧。
    啥?南陌一个没反应过来。男子?祸害?又?一个个词汇从那女子口中蹦出来,这信息量太大,这画面太美。
    但是有一点她可以确定,自己女扮男装,没被这姑娘看出来。
    马背上的女子从鼻腔里冷哼一声,恨铁不成钢地看着南陌,“这位公子,你可别着了他的道,这浪荡子就会始乱终弃。”
    沈易笙实在听不下去了,“小爷我是那种饥不择食的人吗?”兔子都不吃窝边草,他怎么可能对这丫头下手?
    “沈小侯爷还挑啊?”那女子俏生生的语气,满是嘲弄。
    那女子翻身下马,一身鹿皮戎装,左腿的脚踝处,红线缠绕,绑着个三个银铃。随着她的动作,银铃如灌风催动,像是溪水潺潺,泠泠作响。
    那小胖子和大汉见此,皆都后退几步,表情古怪。
    帝京明家的人?
    这小姑奶奶可不是他们能得罪的人,来人可是明大小姐,京城明家的掌珠——明夕。传闻这明夕小姐才出生的时候,便被术士预言双十年华必有一灾,须得将女儿当做男儿养,方能免去灾祸。
    这明老爷多年来再无所出,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索性就将明家的生意交给这个女儿,让她抛头露面打点生意。
    这帝京到边城的一线贸易,皆是由这个女儿接手。据说,在无相城,曾有一群化装为僧侣的天祁部落之人,在生意上有意为难这明夕,还出言羞辱她。
    结果,只要是当初对这明小姐出言不逊的人,皆被明老爷同无相城官府联手给拔掉了舌头,挂在城门楼前。
    “宁惹阎罗王,不惹明家女。”这一句话自无相城开始,广为流传。
    自此,由帝京传来鹄城的一线,无不知道这明夕的“恶名”。
    只要是谁胆敢打自己女儿的主意,这明老爷自是容不得此人留于世上。这般纵着,才养成了如今明夕这性子。
    看着明夕身后十数人的家仆,那大汉眼里隐有犹豫,终于还是对着身后的一众手下道:“走,今日算他们运气。”
    见山贼们绝尘而去,沈易笙这才放开了南陌的手。
    “咦,小爷我当是谁呢?原来是被太子扫地出门的明大美人。”
    戳中了明夕的痛处,那女子面上一冷,“沈易笙,你无耻。”
    “小姐,我们此番阴差相错救下襄远侯之子,只怕被有心人知道,会觉得明沈两家私交甚密。”明夕身后,一名体态偏瘦,相貌平奇的的女子垂头道。
    “切,本小姐才不屑于跟那个恶名昭著的襄远侯之子私交甚密。”明夕一脸不耐。
    京中有双侯,襄远侯沈叱之子沈易笙与其父并称二侯,这是高门权贵里鲜有的殊荣。不过也是应当,毕竟每年帝京的税收沈家可是占了大头,皇室乐见其成,只是空给个名头,就能换得许多好处,何乐而不为?
    不过,帝京唯一能够稍与沈家抗衡的便是财阀世家的明家。
    只是明家有意藏拙,毕竟沈侯爷身居要位,与皇室牵扯过密,明家再怎么势大,也不能在明面上越过沈家去。
    明夕似是与沈易笙有深仇大恨般,出言不逊,“沈叱白起了个叱咤风云的名字,结果却生出你这么个纨绔子弟。”
    “难道你爹就能生出你这么个名门闺秀吗?”沈易笙可不是个省油的灯。
    明夕毫不相让,“我爹自然是可以的。”
    “你爹生得,我爹可生不得,小爷我自是我娘生的。”
    “沈易笙。”明夕反应过来,自己被他摆了一道,面部隐有痉挛。
    突然间,那女子像是想起什么,哈哈大笑起来,毫无形态,向着南陌道:“这位公子,你可莫要被这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给骗了。”
    南陌看着明夕,面上忧心忡忡,“何以见得?”
    明夕见他有所怀疑,朗声道:“你不知道,当初太子殿下命五品以上的王公大臣进献奴隶给桑桐围场,进行大型狩猎。这沈小侯爷却带着自己府邸里头浩浩荡荡一大堆的家奴,牵着一个独眼男子粗砺的手,在陛下面前好一通痛哭。
    生生把那太子殿下指责成棒打鸳鸯的无情人,把自己比做坚若磐石的有情郎。
    固然沈小侯爷所托非人,不爱女娇娥,偏爱男儿郎,皇帝陛下却感念沈易笙的满腔真情,这才准了沈家免去进献奴隶。
    结果隔天这沈小侯爷就去了花楼月上妖,千金一掷为博梵音姬一笑。
    不管这事是真是假,总之这沈小侯爷的风流帐上又添了两笔。
    “那位太子殿下可真好说话。”南陌点评总结道。
    明夕嗤笑,似是讽她的没见识,“太子殿下当然是勃然大怒,中秋宫宴上质问沈易笙,究竟喜男喜女?”
    “你的这位小侯爷,含情脉脉地看着太子殿下,说他府中家奴姿色平平,纵然移情别恋也是情有可原,千金一掷博梵音姬一笑不过为讨佳人欢罢了。若是太子肯为他断一把袖,他沈易笙自当情比金坚。”
    福来也是回忆一番,想当初自家少爷惊世骇俗的一番话,气的太子的脸都绿了,在中秋宫宴上拂袖而去。
    无耻,不愧是她认识的沈易笙。
    南陌看向沈易笙,左手掩右掌,深深一辑,“沈兄,在下佩服,实在佩服,沈兄不去编排些话本子当真是埋没了。”
    “哪里哪里”,沈易笙折扇掩面推让,“南弟承让了,这事为兄可只与南弟说,每年为兄编的话本子在月上妖的那些姑娘手里可是人人争抢的宝贝。”
    明夕:“……”
    南陌:“……”
    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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