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子衿悠悠我心

第九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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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奶奶破涕为笑,敲了谢子衿的脑袋一下,“臭小子,你想的什么我还不知道?林家对我们的确有恩,但你要分清楚。不要因为你叔叔阿姨他们对你好,把你当自家人,你就看不清你对悠悠的感情,那样你是害了她!明白吗?”
    “奶奶,您放心吧,林叔叔他们对我的好,我会一辈子记在心里。至于林小悠,我骗谁也不可能骗她呀。”
    幽深的巷子里,谢奶奶乐呵呵地笑,一个劲地说谢子衿眼光好。
    似乎走完眼前这段路,就能看到圆满结局。
    月亮躲进了乌云,一切都显得朦胧美好。林悠坐在树下,手里是刚买的题库,正咬着笔愁眉不展。
    林大国扶着轮椅,自顾自做着康复训练,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林悠聊了起来。
    “悠悠,你不用这么紧张,我和你妈又没逼着你上清华北大。”
    “别人家的爸妈都恨不得自己孩子上清华北大,就您看得开!”
    对于自己老爸老妈的善解人意,林悠很感动。可是林爸爸接下来一句话让她把所有的感动都收回去了。
    “什么看得开啊,我和你妈都知道你不是那块料,再说,咱家也没有那学霸的基因。”
    林悠嘴角抽搐,感情这不是体谅她这种芊芊学子的不容易,而是破罐破摔了啊!
    叶文文端着水果出来,听到这话就埋怨起林大国。
    “没有学霸基因怪谁?我念书的时候可是经常拿奖状的。”
    “得!怪我呗!悠悠身上的缺点都是我遗传的,行了吧。”林大国扶着轮椅,仰天长叹,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古人有话说,神仙打架,凡人遭殃。
    林悠虽然看得好笑,但为了维持家庭的和谐,她觉得自己还是先回房间避一避吧。
    高考冲刺在一场场模拟考中正式拉开序幕,莫心揉着肩膀感叹:“啊!!!再这么考下去,我都要烤糊了!”
    她翻动着碗里的鸡腿,才觉得人生好受了些。
    程惜看着连吃饭都不忘记单词的林悠,由衷的竖起大拇指,“服了,您这是头悬梁,锥刺股,寝食难安只为一朝金榜题名,衣锦还乡!造福一方百姓啊!”
    “吃饭,你现在怎么这么贫呢!”谢子衿白了他一眼,把自己碗里的鸡腿夹给了林悠。
    被人噎回来的程惜自讨没趣,撇了撇嘴小声问莫心:“师父,他俩啥时候和好的?”
    莫心也不给他好脸色,大口扒拉着饭,含糊不清地说:“我哪儿知道去,吃饭。”
    林悠一反常态的学习态度让大家都很吃惊,但短暂惊讶过后也没人当回事了。
    毕竟在“高考”这么一座雄壮巍峨的大山面前,谁还有精力去管别人呢。大家都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
    可程惜一点儿也不担心,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是你的终归会是你的,不是你的,考也考不上。”连一向洒脱潇洒的莫心都佩服他的心态。
    就在林悠他们几个人全力备考的时候,文叔却突然要离开了。
    周末,几个人短暂脱离苦海,都聚在了文叔的酒吧。只是今天没有开门营业,只有他们几个瘫坐在椅子上长吁短叹。
    尤其是程惜,看起来比谁都惆怅。安霜都忍不住取笑他。
    “你这样我会怀疑,你对我老公有意思的。”
    文叔在一旁差点呛到,急忙拍了拍胸口平复。可是该来的总是会来,有些离别总是要面对的。
    林悠撑着脑袋,没有了以前一见到文叔就要和他拌嘴的力气。
    “好了,你们不要这么垂头丧气的嘛,我只是搬家,又不是再也见不到了。等以后你们来上海玩儿,我肯定招待你们啊。”
    文叔揉了揉林悠的脑袋,安慰她,“而且我以后也会带着孩子回来的,毕竟在这里呆了这么多年,肯定舍不得。”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话林悠明白,但总还是舍不得。
    还记得谢子衿第一次带着乐队来这里表演的时候,那时候“鲜衣乐队”还在,“水中央”是生意最好的酒吧。
    原来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两三年了,现在回想起来,那些事情好像是发生在昨天一样。
    可是…乐队已经解散了一年了,文叔也结婚了,安霜姐现在又有了孩子;他们几个也从高一跌跌撞撞走到了高三的最后一个学期。
    时间真的过的好快呀,很快连他们几个也要互相说再见了吧。是不是人这一辈子,总是在不停地遇见告别,再遇见,再告别?
    林悠一向是不喜欢告别的。
    安霜拿出礼物送给大家,一脸不舍,揉了揉眼睛说:“我们走了以后,你们几个要乖乖的,好好努力考大学。尤其是谢子衿,你一定要记得坚持你的梦想,还有,不能欺负林悠!知道吗?”
    谢子衿郑重地点了点头,“我可不敢欺负她,莫心会劈了我的。”
    “知道就好!”莫心傲娇地抬起头,十分霸气的把林悠捞进自己怀里,还对谢子衿吐了吐舌头。
    林悠不放心地问:“安霜姐,你真的没问题吗?我听人说怀孕的前三个月不适合出远门,你…”
    “傻丫头!你忘了我是干什么的吗?”安霜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幸福的表情从眼角溢出来。
    “孩子目前很健康,毕竟 他爸爸的家在上海,真不能让他从小就跟着我们漂着吧。”
    文叔搂过安霜,在她头发上蹭了蹭,极尽温柔的眼神仿佛能把人给融化了。
    在他身上再也看不到当初叼着烟痞里痞气的样子,他现在成了别人的丈夫也做了父亲,倒还真是稳重了不少。
    “这次见面过后,我们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见。来!今天我破个例,给你们唱首歌吧。”
    “哇!!!好!”所有人都举手欢呼。
    虽然他们知道文叔以前也是做乐队的,但具体的细则从来没有人打听过。林悠隐约觉得,文叔应该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至少,他年轻的时候肯定和现在的谢子衿差不了多少。
    谢子衿抱着吉他在旁边伴奏,文叔握着话筒,神色复杂。他轻轻地闭上眼,往事一幕一幕就如同走马灯一样在他眼前浮现。
    “盛夏便声嘶力竭,枯萎在冬季也壮烈
    苍苍的天低垂着眉,乌云里藏着你的眼泪。
    南方的风冷冽入骨,空气都变得那么的苦。
    小城边上鲜衣怒马,过往一切化成沙…
    文叔沙哑的声音,唱得很动情。他已经太久没有唱起这首歌,一字一句唱的都是过往的回忆。
    安霜听完第一个鼓掌,还不停地朝文叔送飞吻。简直一副激进粉丝的模样。
    “你还别说,文叔虽然平时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但真的是一个有才华的人。他放弃唱歌和做音乐真的是可惜了。”
    莫心摇头叹气,如果文叔再早几年出现就好了,说不定乐队还能有他一个呢。
    “人贵在有趣。谢子衿喜欢音乐,他的人生就会变得很有趣。文叔喜欢喝酒,开酒吧,他做自己喜欢的事,就一定很开心。”
    程惜打了个哈欠,含糊地接了句:“有趣的灵魂啊,都是被时间捶打过的。”
    莫心摇摇头,“不懂你们在说什么。但是文叔唱歌是真的好听啊,我就是觉得可惜了。”
    一边疯狂欢呼的安霜愣了下,眼神划过一抹暗淡,但很快又恢复如常。
    这个世界上能事事顺心的人太少了,他们不过是这人世间最最平凡普通的其中之一,还没有那样的运气。
    林悠虽然觉得可惜,但看见文叔如今的样子,她但觉得,或许正是因为文叔当时放弃了一些东西,才有了他今时今日的境遇。
    上天呀,总是公平的。
    文叔和安霜离开这座城市的那天,下了好大的一场雨。
    谢子衿坐在教室里,望着窗外玻璃上的水痕,想起了文叔临走之前告诉他的话。
    “这是我在上海的地址,我有个朋友是专门做音乐制作的,如果你真的要坚持你的梦想,随时过来找我。”
    那条写着具体地址的纸条和一张名片,都夹在了最厚重的词典里。
    窗外雨声不断,夏日的气息越来越近,也就意味着他们离那场离别越来越近。谢子衿收回目光,余光扫到旁边认真做笔记的林悠,心里已经有了决定。
    一年前陆六他们面临高考的时候,鲜衣乐队不得不解散,那时候林悠对他说:“别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可是,谢子衿这个在初夏大雨中做下的决定,让他后悔多年。
    时间在紧张的复习和模拟考当中过去,一转眼,黑板报上面高考倒计时已经十字打头了。
    还有两个星期,一场大考,一切都尘埃落定。
    “同志们,还有两个星期,我们就要解放了!哎!想想都觉得神清气爽啊!”程惜伸了伸懒腰,躺在草地上眯着眼睛,晒起太阳来。
    莫心踢了他一脚,“我求你不要这么盲目自信好不好?虽然你成绩很好是没错,但也没有必要这么不在乎高考吧?”
    “师父,徒儿不慌。十七中的太阳我还没有晒够,我再享受享受。”
    “你就嘚瑟吧,迟早阴沟里翻船!”莫心冷着脸不理他,继续看手里的题。
    她完全没有注意到,身边的少年有眼泪从眼角滑落,融进了泥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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