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居一品

第八六二章 南中国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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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已进腊月,但岘港没有冬天,有的只是碧绿的海水,白而细腻的沙滩,和亚热带特有高大树木。带着咸味的阳光,从万里无云的蓝天上倾洒下来,照在马蹄形的优良海港上。破旧的木质栈桥边,一群群海鸥在翱翔,间或低头打量那一队队身材矮小,顶着锅盖似的斗笠,打着绑腿、穿着草鞋的兵士一眼,奇怪他们怎么都面朝大海,难道被北朝打怕了,想不开要跳海?
    再仔细一看,便发现不是,因为除了乌压压站着的人群,还有两个坐着的,没听说有人会坐在椅子上跳海。
    那两个被众星捧月般拱在中间的人,是两个男子,一个壮年一个青年,壮年的坐在有明黄色座套的囤背椅上,身上也穿着明黄色的王服,面容白皙,无喜无悲。青年的座套是朱红色的,身上的锦袍也是朱红的,乍一看自然是壮年的更为尊贵了。
    但仔细一看,便发现些不妥,首先,两人的椅子是并排的,这叫昭穆而坐,平等的意思。其次,那些环绕两人的文武官员,都小心翼翼陪那红皮的年轻人说话,倒把那黄皮的中年人给冷落了。最后,那年轻人也对此安之若素,虽然看起来只有二十多岁,但他眉宇间所透出的威严,却结结实实把身边的中年人比下去。
    这些人正是前来恭迎上朝天兵的黎朝君臣,而这位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现任黎朝左宰相、太尉,上国公郑松。南朝的基业是他们郑家开创的,就连黎氏国王都是他们家找来的,所以从开国至今,三代郑家人都牢牢掌握着黎朝的军政大权,形成了‘黎家天下郑家当’的局面。因此他身边的中年人,虽然是黎姓帝王,可由于郑氏家族把持朝政已是第三代,所以郑松连表面的恭敬都欠奉了,若非还需要黎姓这面大旗,恐怕早就篡位自居了。
    那些大臣大都是郑家提拔任用的,所以都以郑松的马首是瞻,七嘴八舌的问道:“公爷,您说天朝大军此次前来,不会是行那假道伐虢的计策吧?”“是啊,他们完全可以从东京湾溯河直接进入升龙,为何舍近取远,把岘港作为起点,这让老臣总觉着不踏实。”
    “三十年前那次北伐,也是这个季节,家祖曾率领舰队从东京湾进攻升龙,”郑松清清嗓子道:“结果被莫氏贼子铁锁横江,一把火烧了大半战船,我想天朝也是有此顾虑,怕重蹈家祖的覆辙吧。”顿一下道:“何况天朝军队自百七十年前撤走后,便再未踏足我国境内,早就是人生地不熟。从岘港登陆,有我们相助,就有了人和,从我们扼守的关隘展开攻击,就有了地利。正所谓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天朝用兵之前,肯定有此考虑。”一番话说得众人连连点头。
    事实上,郑松能年纪轻轻,便得到众人的敬服,不只是因为他的身份……这郑松是其父的次子,本来家主之位,应由其嫡长兄郑桧接掌,但他却凭着父亲的宠爱,不断的明争暗夺,硬生生分去了其兄一半的家业。后来他们兄弟为了争权,闹得不可开交,结果使不少重臣心灰意冷,纷纷北投。莫朝也趁机发动攻势,眼看大军压境、招架不住,郑桧竟然率众投降。一时间,郑家在黎朝的威望跌到了谷底,眼看就要沦为千夫所指了。但郑松的表现让人刮目相看,他顶住压力,与众文武盟誓,誓与国家共存亡。收住人心之后,他率众拼死抵抗,数次把南朝从灭亡的边缘拉回来。可以说,南朝直到今天没有亡国,郑松绝对居功甚伟。他的才干与胆魄,都被证明与其祖父不相上下。
    这次天朝军队借道伐莫,被郑松视为绝处逢生、甚至反败为胜的良机,他积极响应,热烈欢迎,其实打的是狐假虎威的主意……在他看来,天朝军队打到哪里,就是帮南朝收复哪里,等将来天朝军队一撤,还不是要交给南朝?说不定能不费吹灰之力,连升龙也一并收复了呢。
    这番良苦用心,他自然早与群臣分解,现在又为他们打消了疑惑,群臣自然纷纷阿谀奉承起来。但这时,那位一直默然倾听的黎朝天佑帝黎维邦,却似乎有不同的见解,沉吟许久后,才缓缓道:“就怕请神容易送神难,万一天朝的大军像一百多年前那样,留下不走了,到时候我们怎么办?”
    天佑帝也是个很有能力的人,可惜命不如人,只能对一个年轻的臣子低声下气。但他的话很有道理,还是引起众文武的沉思。
    面对着郑松冰冷的目光,天佑帝连忙低下了头,作为一个傀儡,确实不该当众表现,这只能让他死得更快。
    不过郑松还是给出了解答:“有三点。第一,我国危在旦夕,与其亡在莫氏逆贼手中,不如重归天朝。就算是一杯鸩酒,大王有资格拒绝吗?第二,天朝不只有我们一个选择,南边的占城一样可以登陆,对天朝,只不过路远一些,对我们,却因为拒绝而失去帮助,甚至招惹天朝的愤怒。”顿一下,又道:“而且我对此次天朝的统帅沈公颇有了解,观其对近在咫尺的蒙元世仇都能采取怀柔,不以占领为目的,也就更不可能对我们这蛮荒边疆之地感兴趣了……”
    一番话说得众人无比服气,连天佑帝也不禁哀叹,怎么郑家风水如此之好,一代代都这么厉害?
    但如果他能听到,那位沈公与身边人的对话的话,肯定不会做此想。
    碧波万顷的南中国海,三百艘海船顺冬季洋流,鼓足了风帆,快速的向西南行使。万顷碧波之上,桅杆如林,风帆如云,遮天蔽曰,大有气吞山河之势。
    这支庞大的舰队,便是从广州黄埔港出发的大明舰队。舰队由东南水师为主体,并征调了皇家护航队、南洋公司的大批船只,共计三百零七艘,其中战船三十八艘,这种船长十八丈,宽六丈八,吨位最小,但有五桅,机动灵活,配备了强大的火炮和佛朗机,主要用于水面警戒、驱逐护卫,保障整个舰队的航行安全。
    再就是大批三十七丈长的海军运输船,这种船有八桅,长三十七丈,宽十五丈,主要用于运载军队战马,武器装备,以及军粮军需。船上还装备有一定数量的火炮,并有火铳队用于自卫。除此之外,就是大量的武装商船、普通货船,用于搭载出征的五万大军,运输物资补给。当船队经过澳门时,那些佛朗机人、西班牙人、波斯人无不大惊失色,这样强大的舰队,不要说在亚洲无敌,就算比起当世海洋霸主西班牙来,至少在声势上也不落下风。
    仅仅十几年的时间,大明这个曾经片木不下海的封闭国家,便发展出如此强大的海上力量,直追当初郑和下西洋的盛况,这份底蕴和强大的国力,实乃当世任何一个国家也望尘莫及的。
    站在旗舰的甲板上,看着身周千帆如云,巨舸竞渡,如此强大的舰队跟随着自己,要去为华夏打出一片崭新的未来。历史,又一次要由自己书写!这让沈默很难不生出一些豪情,将长久以来的郁闷一扫而空。
    这是多么好的时代啊!北面,蒙古衰落,女真未兴,那头年轻的北极熊,也还没有把触手伸到远东。东面,倭国处在极混乱的年代,只要稍加影响,那为后人津津乐道的战国时代,就能像后世的肥皂剧一般,无休止的演义下去。南面,西班牙人进入亚洲的跳板,已经被大明抽掉,吕宋成为大明第一块海外领土。而‘占据’亚洲的佛朗机人,已经度过了他们的全盛时期,国力开始衰落,各种矛盾空前加剧,尤其是北非殖民地的叛乱,需要他们抽掉重兵去弹压。这对于国小人少的佛朗机人来说,意味着他们无力与大明在亚洲竞争,只能采取合作的态度,以保护他们的商业利益。
    再把目光放远一点,尼德兰才刚取得读力,海上马车夫们还得再过二三十年,才能来到亚洲;英国那位童贞女王,已经学会了放下无谓的尊严,充当起了海盗们的保护伞,却依然没有办法打破西班牙人的封锁;至于法国就更别提,已经是保守落后的代名词了。
    唯一处在鼎盛期的,是号称世界霸主的西班牙,却被教皇子午线挡在好望角之外,要想派兵来亚洲,必须绕过大半个地球,这种耗时在一年以上、又几乎没有沿途补给的劳师远征,会有近一半兵力损耗在路途中,令人望而却步。何况西班牙的海军虽强,却要率领基督教联军,对抗邪恶的奥斯曼人,还要压制英国的崛起。归根结底,对于雄心勃勃的腓力二世,欧洲才是他的重心,能抽调来亚洲的兵力也就可想而知。
    对于还处在幼年期的大明海军来说,这样一个强大却无法使出全力敌人,正是最好的磨刀石!所以沈默给东南水师和南洋公司制定的十年任务,就是发展发展再发展,将西班牙人死死挡在亚洲之外!
    至于十年之后,自有一番机遇等在前面!
    上苍赋予华夏民族最后一次黄金机遇,必须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会,让这条游入浅滩的巨龙重归大海!
    这就是老天爷把我扔到这儿的真实目的吧?强烈的使命感夹在海风中铺面而来,打在沈默那因为常年在外征战,而略显粗粝沧桑的脸上,把他的表情雕琢的更加坚毅!
    “海风这么大,不能按时到达了。”势力在一旁的吴百朋沉声道。
    沈默点点头,没有说话。良久才望向自己的同乡,问道:“尧山兄,对这次远征,你有什么看法?”
    “让人激动万分啊,”吴百朋笑道:“堪比成祖年间的下西洋了。”
    “呵呵……”沈默微微笑道:“说起下西洋,对于它的兴废,你怎么看。”吴百朋出身东南,机敏好学,又在广东待了十年,沈默十分想听听,他现在是个什么观念。
    “从小就听说郑和下西洋的故事。”吴百朋笑道:“永乐之盛让人心生向往,但那些老儒告诉我们,造宝船远航,掏空了大明的财政,国家却一点好处都没得到。所以宣德年间便不再进行,后来兵部尚书刘大夏更是一把火焚毁了宝船的图纸和郑和的海图,让后人永远不要行此虚耗国力之举。”说到这,他的语气变得嘲弄起来道:“其实真实的原因,是郑和让他们知道,世界原来是无边无际的。它大得让他们感到恐惧,唯恐中国中心论被推翻,大明不再是世界的中心了。所以他们不许人再航海,重新闭关锁国,继续做他们的天朝上国之梦……结果,一百多年后,泰西的弹丸小国,凭着航海,发现了新大陆,成为了海上霸主,还做起了称霸世界之梦。”大明开关十几年,随着东西交流的频繁,世界地图、乃至地球仪都不再是什么稀罕物。吴百朋早就知道,大明并不是世界的中心,只是世界的一小部分而已……自幼的世界观破碎,让他特别愤恨,恨那些掩耳盗铃的前代之臣,不仅自己要当白痴,还要子孙后代一起白痴。
    “也不要切责古人。”沈默摇头笑道:“大明是一个传统的陆权国家,为了陆地上的安全,宁肯用上百年时间修建万里长城,却很难全情投身海洋,尤其是得不偿失的时候。”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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