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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是去县衙做个人证,但其实等清欢到县衙的时候,整个案子已经审理的差不多了。
宋远这个案子,在顾家的时候他已经交代的很清楚,从白锦那处借来的那人已经把事情从头到尾一字不落的复述了一遍。
加之宋远醒来后对自己犯的事,半点不隐瞒,事无巨细,问什么,说什么,只是每回答一个问题,就要重复一遍,老,子,这是替天行道,好险没把县大老爷的耳朵听起茧子来。
清欢到了县衙,配合县老爷录了证言,签字画押后,又被县老爷客气的送出了县衙。
临出县衙前,县尊捋着两道山羊须,笑得一脸暧昧。
“顾小郎君,实乃可造之材,他日必成大器。”
那模样,那语气,只差没有拍着清欢的肩膀跟他说,“小子,干得漂亮,本老爷我是不会亏待了你的。”
清欢拱手作礼,一脸正气的回。
“哪里,哪里,还是大人治理有方,才让宋远这样的歹人无所遁形。”
对他的识相,县尊的眼里心里都透着满意。
别过了县尊,清欢抄着手,慢慢往家里踱步,路走到一半的时候,清欢被一个呆楞着脸,与他擦身而过的男子吸引了目光。
那是曾出现在史枝窈房里的男子。
她不着声色的看了那人一眼,心中道了一声好巧,倒也没有多想。
回到家的时候,隔壁婶子已经离开了,半芹的饭菜也做好了。
清欢,张氏两人拿话哄着半芹吃饭,但对她而言,事情到底发生得太过突然,那股子悲伤劲还热乎着,半芹强撑着吃了小半碗饭,实在咽不下去,眼瞧着又要悄没声息的流眼泪,搞得清欢与张氏也没了胃口吃饭。
一家三口,对着三个菜,吃得没滋没味,半饱不饱。
相比起顾家的凄惶,杭州城百姓这一夜的饭菜吃得就有滋味多了。
十五口人命的大案子,这么大的事,跟那些个大家贵胄的小娘子们今儿个你骂了我,明儿个她丢了面的事,比起来可劲爆多了!这是多好的下饭菜啊!
更别提这其中,那许多的曲折离奇,足可以写成个戏本子了好吧?
茶楼里,先得了消息的说书人,已经摆起了堂子。
“诸位可还记得三年前,咱大昌朝唐州和陵县松园村宋家十三口的灭门分尸纵火案,话说当年,此案闹得整个大昌沸沸扬扬,那凶手手段之残忍,心肠之狠辣实在是让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当时现场一片狼藉,尸块成山。。。。”
“为破此案,上至唐州刺史及和陵县尊,下至捕役快手不知耗费多少心血,捕头的屁股都被县尊打开了花。。。。。。”
“却原来,那凶手。。。。。”
“直到昨夜,顾家小郎君。。。。”
“你道顾家小郎君是谁,话说这顾家小郎也不是无名无姓之辈,十年前,这顾小郎也曾是杭州一个出了名的神童。。。。。。”
说书的老先生,咂巴着嘴巴,口里堂朗朗,哗啦啦的说得热闹,一件本就曲折离奇的案子,被他一渲一染,听得人心惊肉跳,又滋滋有味,一通故事说完,整个茶楼哄然叫好。
顾云沛这个名字,也随着这个案子,多多少少的在杭州城里传扬开来。
同一时间,张朗的父亲,顾云沛的启蒙老师,张老夫子病歪歪的躺在床上,心中疼痛不已。
“我的儿啊,你怎么就死了。”
“都怪我,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老夫子躺在床上,涕泪横流。
“当年若不是我鬼迷心窍,明知是你偷了钱想要为你遮掩,又担心那顾云沛将来成了材,会于你不利,有意疏远埋没他,你也不会有今日之祸。。。。。”
这一夜,明月清辉,人生百态,几人欢喜几人愁。
到了第二日,天光大亮,清欢吃过早饭,正准备捧着本书好好看一看的时候。
顾家小院的大门又被敲响了。
清欢拉开门,看着门外站着的人。
“黎熙,寻我何事?”
黎熙笑得谦逊。
“顾公子,你给我家公子绘的器具已经做好了,你可要去看看?”
清欢琢磨了一下。
那器具其实做起来并不复杂,这么几日也该做好了,虽说使用起来也简单,但是这好歹自己也是入了股的,还是应当去看看。
就这么着,清欢又坐上了白府的马车。
马车一路将他送到了城西的一个酒坊。酒坊开在一个僻静的小巷子里,名叫醉玲珑,是个依建在竹林旁的两进的院子,前院藏酒,后院才是酿酒的地方。
后院并不大,为了方便人们走动,院落里大半都铺了石砖,只在当中的一小块地方一高一矮的栽了两棵树,矮的是石榴,高的是雪梨。
此时梨树枝叶繁茂,青涩的梨子挂了满枝,石榴还在开花,红艳艳的石榴花夹在绿叶嫩果间,怎么看怎么娇俏。
清欢走进院落的时候,便见到石榴树旁,梨树下面,摆了一张石桌,石桌旁坐着两个人,正在吃着茶聊天。
清欢没料到白锦还有其他客人在,有些好奇的看着那两人,白锦坐的位置刚好朝向她的方向,另一人则背对着她,看不见模样,只从背影看是一个身量修长,穿着富贵的富家公子。
清欢刚一跨进院子,白锦就看见了。
看见她来了,白锦脸上浮出一丝笑与坐在他对面的人不知说了句什么,那人就回过头也瞧向清欢的方向。
清欢恰好也正拿眼睛看着那人,两人的目光就刚好撞上了。
日光灼灼下,开得赤红的石榴花,此刻成了背景板,一个眉目清秀的少年,回首笑望的模样,就这样撞进了清欢眼里,又在她心里慢慢定格放大。
她呆楞在原地,只觉心跳似乎漏了一拍,脑海中无数的记忆,奔涌而来。
清欢前世读初中的时候,曾暗恋过一个男生,那是她的同桌,一个长得只能算清秀,却干干净净的阳光男孩。
男孩家世不错,难得的是性格开朗活波,又待人谦和有礼。
那样的男孩子,在那样懵懂又憧憬美好的岁月里,就坐在了自己旁边,清欢想不喜欢上都难。
可惜,那时的清欢正被寄养在一个不太待见她的亲戚家里,她自觉家世不好,自己性子又毛躁咋呼,那时的她自卑的厉害,愣是把自己的那些喜欢,悄悄埋在了心里。
怕人笑,还怕人看清。
那些年,活得份外艰难的她,唯一的乐趣,便是能够静静的坐在他身边。
她还记得,男孩身上常有一股子淡淡的香味,也不知是沐浴露,还是洗衣液的味道。
总之很好闻。
她是那样喜欢他身上的味道,以至于,每次男孩在他身旁坐下,她都会深吸两口气。
还有,男孩子用牙咬断胶布替她修好的书,她偷偷藏了好多年。
那么多年过去了,那个男孩子一直偷偷藏在她的心底,他是她上一世唯一喜欢过的人。
“这个人,长得和他可真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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