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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是伏羲重新做了一桌菜,兄妹两人开开心心的吃了顿团圆饭,又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巫小萝感觉自己好久没有这么悠闲了,进了天界修仙培训班以后,她就一直像个陀螺一样转个不停,有时候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会忍不住想,修仙到底为了什么?
神仙生命比普通人长,似乎也过的很累,也有很多烦恼,那么漫长的生命是怎么熬过来的?人生苦短这四个字在神仙那里变成了仙生苦长。
她以前是个懒人,只想过得过且过的日子,每天开开心心的就好。如今她见识到了更广阔的世界,发现原来人生还可以如此不一样,虽然苦了点,但一直都有新鲜的事物不断刷新她的认知。
命运真的很神奇,原本她以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过了二十一年普通人的生活,有哥哥呵护,有朋友陪伴,对未来没有太多憧憬,也没有什么宏伟的计划,如果一直那样其实也不错。但后来命运偏离了方向,她的世界观彻底被颠覆,发现原来自己根本不是人类,而是一颗奇怪的珠子变化而来,这个冲击实在太大,令她不知所措,万分彷徨。
她希望能够寻找到自己的根源,可是似乎很难,连老哥都不知道她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她还能去哪找呢
巫小萝双眼没有焦距地盯着电视,却有些心不在焉地想着心事,直到听到老哥大声说:“小萝,你回来一路上也累了,早点休息。”她这才反应过来,老哥不知道已经把电视关了,她刚才望着黑屏的电视发呆了半天都不自知。连忙点点头:“哥,晚安。”
看着她魂不守舍的背影,伏羲叹了口气,如果可以他也不想让小萝过现在这样辛苦的日子,可是他担心自己没有办法护她周全。
在送小萝去天界之前,他就发现人类中出现了异能者,如果不断修炼下去,早晚会和神平起平坐,那时候人类和神将不再有界限。人类的崛起是必然的,神的时代就要过去了,当他意识到这个结局的时候,就立刻做了一个决定,送小萝走,让她能够快速学到自保的能力,万一人类跟神真的发起战争,希望她能够活下来。
现在小萝终于像他希望的那样,已经有能力保护自己了,可是他又开始担心另外一件事,小萝不是人类,也不是神,她来自天外,她的身份绝对不能被其他人知道,否则后果他不敢想。
自己养大的孩子,不管她是什么身份,是好是坏,他都希望她能平安快乐。
伏羲暗暗决定,他要加快进度了,一定要找到将小萝和元灵分离的办法。
感觉好久没有睡的这么安稳了,第二天醒来,巫小萝感觉神清气爽,昨晚元灵并没有出现,一夜无梦。
走出房间,老哥已经去店里了,餐桌上给她留了早饭,还有一张纸条:小懒虫起床了记得吃饭,今天哥哥有事要晚点回来,晚饭叫外卖吧,天黑了不要出门,这几年出现了很多异能者,他们很危险。
“异能者?”巫小萝嘀咕一句。
她想到了那个叫海风的海盗首领,也不知道观音是怎么处置他的。
昨天回家的一路上,她并没有看到有人使用异能,街上也没有陷入混乱中,说明觉醒异能的人应该不多,还没有形成规模。国家也不会轻易让这些异能者随意使用异能,估计都像海风那样,被天界或者特殊部门请去喝茶,集中管制起来了。
不过肯定有漏网之鱼,每天也许都有人会觉醒异能,有关部门不可能全都发现,危险分子可能就在这些新觉醒异能的人里面。
巫小萝决定听老哥的话,今天先在家宅一天,看看新闻,了解一下这些年发生的事情,这样有突发事件的时候也好有准备。
巫小萝边吃早饭边刷手机,忍不住感慨,几十年过去,世界竟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有好事也有隐忧。环境得到了有效治理,这是好事。隐忧便是异能的出现,人性是复杂的,有的人强大之后选择回报社会,而有些人却会利用自己的能力去做损人利己的事。
有个帖子说这个月连续发生了多起入室抢劫案,都是异能者做的。有一个受害者发了一个视频,家里的监控录像录下了那个异能者的整个犯罪过程。那个异能者用暴力打开了受害者家的保险箱,不但拿走了里面所有值钱的东西,还把带不走的家具电器全都砸坏了。
看完那段令人发指的视频,巫小萝愤然地想,如果被她遇到这样的人,一定打的他亲妈都认不出来!
以她现在的实力,完全不担心遇到坏人,她觉醒了风灵之力,真遇到危险相信没人能跑的过她,被人抓住的可能性很低。
小时候她最喜欢看武侠片,很是敬佩里面那些正义凛然的大侠,那时候她的梦想就是长大了当个除恶扬善的女侠。
这种想法此刻再次从巫小萝的心底升起,凭她的实力,抓几个小偷劫匪应该不是问题,真遇到强敌,她还有召唤卡可用。
不过很快她又歇了这个心思,一旦她像个超级英雄一样出现在大众面前,肯定会被有关部门请去喝茶的,从此失去自由,被人监管起来,那太可怕了!
巫小萝顿时沮丧起来,小时候是没能力做大侠,现在有能力了却又畏首畏尾起来,做个好人怎么这么难
朗星昨天一回家,连口水都还没喝上一口,就被自己老爹狼王朗坤叫到训练室里,操练了好几个小时。
当他终于把老爹打倒在地后,才被放了出来,精疲力尽,饭都没吃就回房睡觉了。
早上他是被饿醒的,吃了老妈做的早饭后,打算出门打篮球去,结果发现过去了几十年,自己衣柜里的衣服早都过时了,便打算出门买几件新衣服。
他给巫小萝发了条消息:小吃货,睡醒了吗?
巫小萝正为不能做女侠沮丧着,看到他的消息,回了句:正在吃饭。
朗星:你今天有什么计划?
巫小萝:没计划,在家刷剧。
朗星:要不要一起逛街?
看到逛街两个字,巫小萝猛地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都衣服,几十年前的款式了!她还要在人间待一年呢,穿的这么土可还行!
正好老哥晚上不回来吃饭,自己在家吃外卖不如跟伙伴们约,好久没过普通人的生活了,逛街看电影唱什么的,好想念以前跟朋友们一起胡吃海喝的日子。
可惜曾经的那些朋友如今已经是几十岁的中年人了,早已结婚生子,聚会是不可能了,非把他们吓死不可。何况她离开之前跟朋友们说自己出国了,然后就渺无音讯,说不定他们已经把她忘了。
巫小萝感叹着自己的生活圈子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给朗星回复:叫上老白和佘微姐一起,看完电影去唱怎么样?
朗星内心是拒绝的,他想单独跟小萝约会,可他也知道小萝现在不想谈感情,万一他逼的太紧,连朋友都做不成就惨了。
朗星:,我去问老白和佘微。
吃完早饭,巫小萝把碗放到洗碗机里回到客厅,拿起手机,看到朗星建了一个群,把自己拉进了群里,老白和佘微姐也在,三人正在讨论一会去哪买衣服吃饭。
朗星:我看网上说最近新开了一家综合商场,那有几家网红餐厅,据说味道很棒,我们可以去尝试一下。
白洛川:做鬼真好,不用买衣服。对了,找家有包间的餐厅,我怕吓到别人。
佘微:我随意,你们决定吧。
巫小萝一看有好吃的,立刻朗星回:好哒,就去你说的地方吧。
跟伙伴们约好了时间,巫小萝快速梳洗一番,开始挑选衣服,发现自己以前的衣服跟现在比太土鳖了,好不容易才挑出一件基本款,穿出去应该不会丢人。
选好衣服,她想起小鸾也很久没有出去玩了,走到院子里,发现这家伙竟然还窝在树上的巢里呼呼大睡,伸手戳了戳了它:“小鸾,我要去逛街,你跟我一起去吗?”
小鸾倐地睁开眼睛,兴奋地扑棱几下翅膀:“去!我要吃冰淇淋!吃烤肉!”
巫小萝想了想,抱歉地对它说说:“小鸾,进商场的时候只能暂时委屈你待在储物戒指里了,等吃饭的时候再放你出来。”
“没问题。”小鸾开心地跳到她肩膀上,“出发咯!”
准备出门的时候,收到朗星的消息:我到了,出来直接上车。
昨天回来她才发现,他们竟然住在相邻的两个社区,只有半个小时的脚程。只不过朗星和佘微姐的社区里住的都是妖,而她住的社区都是人类,估计是老哥想让她过普通人的生活,所以才选择了人类社区。
出门,一辆黑色的商务车停在门口,巫小萝上车,发现白洛川也在:“老白,怎么不在家等我们去接你?”
“反正飘着很方便,普通人也看不见我,我就自己来了。”
四个人到了那家新开的综合商场,发现人超多,才想起来今天是星期六,大家都放假。
看着眼前一片热闹的场景,他们都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突然回归平和的正常生活还有些不习惯。
不过很快他们就融入到普通人中,像时下的年轻人一样开启买买买模式。
一年的假期,一定要好好享受生活才行,等回了天界,下一次放假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白洛川本来觉得自己不需要买衣服的,朗星却说他虽然是鬼,也要做个时尚的鬼,不能做个土鳖鬼,他竟无言以对。
他还活着的时候,每次都是老妈催着他买衣服,他自己对穿着不挑剔,只要不土就可以了。做鬼之后,就更不在乎这个了,但现在听朗星这么一说,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于是也动心了,只是他只有冥币,没有毛爷爷。
朗星说要送他,白洛川不好意思。
“我们是兄弟,跟我这么客气做什么。”朗星直接刷卡买了。
白洛川:“”
怎么有种被兄弟包养了的感觉
四个人都买了好几套行头,被巫小萝悄悄找了个没有摄像头的地方放进储物戒指里了。
到了中午,几个人都有些累了,便找了家网红餐厅吃饭。
这是一家烤肉店,装修风格像个原始森林,石桌石墩,烤肉的器具用的是一块不规则的天然石板,有种在野外野炊的感觉。
这家店的生意很火爆,四个人到底算早的,也排队排了快一个小时才进去。
朗星看着菜单点了十几样烤肉,店员好意提示他点的太多了,店里的烤肉都是很大一份的,担心他们吃不完浪费。不过被朗星婉言拒绝了,以他的食量来说,这么点东西根本不在话下。
店员摇着头走了,现在的年轻人就是铺张浪费。
这家店的烤肉确实不错,几个人吃的都很满意,吃完从包间里出来,听到大家的议论声。
“你看那个男的,一个人点了十几份肉,也太能吃了吧?”
“你看他还那么瘦,也不知道都吃到哪去了。”
“你看,他竟然吃一分熟的生肉诶!”
“他吃东西的样子好吓人啊,那么大一块肉,竟然没嚼两下就咽下去了,像只野兽!”
四个人的目光顺着人们的指指点点,转向坐在角落里的那个男人。
这是一个身材瘦小的男人,看起里像是营养不良,眼窝凹陷,脸颊消瘦得仿佛就剩一层皮了。
男人面前的桌子上堆满了肉,他仿佛没听见大家的议论纷纷,事不关己地往嘴里塞着肉,脸上的表情显得有些呆滞,动作机械。
朗星不可思议地说:“这人怎么比我还能吃?”
“他不会不是人类吧?”白洛川感觉有些诡异。
佘微说:“在他身上没感觉到灵力波动,应该不是妖。”
看着那男人吃东西的样子,巫小萝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感觉他像个没有生命的傀儡。”
餐厅里的议论声没有停止,那个男人也依旧充耳不闻,用筷子夹起一片肉,在是滚烫的石板上停留了一秒钟,就往嘴里塞,咀嚼了两下就吞了下去。
男人的嘴角流出一条血丝,只见他用手抹了一把,然后竟然把沾了血的手指放进嘴里咬了起来,仿佛那不是他自己的手一样。
众人都被这诡异的画面惊得目瞪口呆,餐厅里瞬间鸦雀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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