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科的美国生活

第八十八章 街头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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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场预留有专门给街头表演的地区,李斯科按照指引去交了钱,链接好自己的音响和话筒。
    有人看到这里打算表演唱歌,已经在旁边等着了,李斯科按照规矩,把吉他的盒子摆开放在话筒前面。
    严格的街头艺人还要做一份自己擅长的歌本放在前边,方便游客可以点曲,不过在李斯科这里全部省略掉了。
    试了试音,吉他被卡鲁保养得很好,不需要怎么调音,李斯科试了试姿势,就准备开始表演了。
    一阵悠扬的吉他声前奏响起,往来的游客有几个在他面前停留了。
    李斯科清澈的歌声从话筒中传了出来,“恍若天堂,西弗吉尼亚
    兰岭山,雪兰多河
    那里的生命比树木古老。”
    李斯科重生之后,不仅身体条件让自己很满意,嗓音也出乎他的意料,前世他就喜欢唱歌,不过不好意思表演给别人看,都是自己一个人哼着。
    在繁忙的工作下,还能抽出时间去学习吉他,可以看得出他对音乐的热爱。
    他觉得音乐和文字一样,都能带给人们情绪的波动。
    当然还有好的电影。
    现在唱的这首歌是歌手约翰.丹佛的代表作,他是美国老牌的乡村歌手,也被誉为“乡村音乐的代名词”。
    李斯科喜欢的这首歌是前段时间写作时听歌时发现的,主要内容讲的是对田园生活的向往和渴望,更是能从其歌声中倒映出一副置身于乡间小路的欢快场景,李斯科在牧场里放这首悠扬的歌曲,听着歌手动情的吟唤,感觉心情十分放松。
    大都市的繁华总是千篇一律,乡间的美景却总能于无意间捕捉每一个属于自然的生灵。
    李斯科对于这个观点总是赞可的。
    驻留的令人越来越多,李斯科的声音清澈,透亮,很好的把这首歌曲表达的身临其境。
    他面前的琴盒已经零零散散的有了一些小费,算是个开门红。
    一首歌曲唱完,群众已经鼓起了掌,李斯科平时放松的脸上染上一抹羞涩。
    自己一个人在家表演和在一群人面前的感受是不一样的,李斯科并没有这种经历,下意识觉得有些害羞。
    他拿出背包里的水,拧开喝了一口,润了润喉咙。
    仔细想了想,又弹奏起一首他从小到大听得最多的音乐。
    前奏是一段和旋,节奏有些欢快。
    “人们说你就要离开村庄
    我将怀念你明亮的眼睛和甜蜜的微笑
    我知道你将带走所有阳光
    它曾照亮我的路。”
    这首歌是加里森的牛仔之歌,李斯科小时候家里经常放这首,牛仔们聚会必不可少的合唱曲目也是这个,柯尔特和公鸡也是对这首耳熟能详。
    这是一首加拿大民歌,主要内容讲的是垦荒种地、建设家园、发展城市,最终将野牛出没的荒原变成了人们生活的家园的意思,也有着牛仔的爱情故事。
    是博那一代最喜欢的歌,他们骑在马背上,哼着这首歌放着牧,生活自在的很。
    这种放松的音乐,也很能引起游客的共鸣,从面前不断增多的小费就看得出来了。
    李斯科慢慢也开始放开了,身体随着吉他的弹奏摇曳着。
    已经唱了几首了,李斯科也感觉有些累了,他打算再唱最后一首,就离开。
    因为广场上的位置是有限的,李斯科进来的时候只交了一个小时的钱,毕竟他只是客串,为此耽误别的真正以卖唱维生的歌手今晚饿肚子就不太好了。
    最后一首打算把气氛炒起来,让人们热闹热闹,他选择了一首大家都会哼唱的歌曲《带我去你的心》。
    作为06年流行性很强的英文歌,李斯科当然知道这首歌是翻唱的歌神的吻别。
    “藏身于雨雪之中
    努力忘记,但我怎能就这样离去
    看着熙熙攘攘的街道
    却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这么多的人在世界上
    请告诉我在哪里可以找到像你一样的女孩
    将我留存心间与你的灵魂相伴”
    这首由歌手组合迈克学改编的,在英文流畅的地区都很出名。轻快的节奏,和歌神的版本相比,少了一份哀怨,多了几分深情,编排清新动听,歌词浅显易懂,所以唱起来朗朗上口。哪怕你不知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也可能在路边的哪个街角听过它的片段。
    “将我留存心间与你的灵魂相伴
    给我你的手,在我老去之前
    问情为何物在我们彼此离开前
    问奇迹上演”
    人群中已经跟着哼唱,朗朗上口的节奏,让人忍不住和着。
    一首终了,掌声再次响起,李斯科鞠了一躬,收拾起自己的行李来,人群也开始散去。
    “嘿。”李斯科刚装完,就听到一声脆耳的声音。
    抬头,是几个人,分别拿着乐器,两个女孩子,两个男孩子的四人组合,看年龄应该是学生。
    “我马上就走了。”李斯科解释着,他看得出来这个乐团类型的表演团队是自己之后租位置的。
    “没关系,”领头的男生穿着皮夹克,看起来很热情的跟李斯科攀谈。
    “我叫杰恩,我们在旁边看你很久了,你的声音很清脆,真的是很棒的演出。”
    李斯科有点摸不着头脑,“谢谢。”
    “别误会,我是英国人,来这里旅游的,他们都是我的同学。”
    杰恩一头红色的短发,看起来很有艺术气息,李斯科又看了看别的同伴,都是长相很出众的。
    “你好,叫我李就好,我是美国人,也是来旅游的。”
    李斯科虽然心态有点老,他打交道的人群都是三四十岁的人群,所以行为和方式不免带了点严肃。可是他实际年龄也不过刚二十四岁,正是别人大学毕业的时候。
    经过攀谈,李斯科知道了另外一个男生叫巴顿,两个女生麦金色头发的叫伊莎贝拉,一个棕色头发的叫莎莉丝。
    他们是一支英国电子乐队,都是伦敦艺术大学的学生,放假期间来这里旅游,顺便一路表演挣点路费。
    李斯科当然不信他们是没钱的家庭,看几个人穿着打扮,都知道背景深厚,而且学的起艺术的有几个是普通家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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