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师养成日记

245. 故乡

    
    在城里的最后半天,李哲硬是缩在林悠悠闺房里没出来。
    若不是怕打搅了她休息,他甚至想直接待到凌晨。
    吃过晚饭,李雷跟韩梅早早洗好澡、上床休息了,养足精神后,在午夜的一两点准时出发。
    冬天天气冷,一冲起澡就不想停下,一钻进被窝就不想出来。
    尤其是对于李哲这种起床困难户来说,让他在寒冷的冬夜里穿衣起床,简直是比死还难受,所以他干脆就不睡了,硬生生敲键盘敲到了一点半。
    等听到父母起身的动静后,将电脑收进包里,揉着眼睛跟他们一块下了楼。
    今年没下雪,只是在夜里稍微结了点霜,于路灯下映着白光。
    李哲刚放下包,就听到楼道里又有电梯声响起,紧接着是一阵踢踢踏踏的脚步声。
    小妮子裹着羽绒服踩着拖鞋,一路小跑着扑了过来,呼呼吐着白气。
    “你还没睡觉吗?”
    帮她把毛茸茸的帽子带上,李哲捏捏小脸,顺便看了眼时间。
    “我听到动静就起来了。”
    小妮子脸蛋红扑扑的,手里还捧着她那个可可爱爱的粉色小保温杯:“我给你倒了热水,还有这个也给你。”
    “这是啥?”
    “拍立得。”提着一个小袋子,林悠悠将手手缩进袖子里,只露出一点点提熘着:“相纸也在里面,你可以给爷爷奶奶他们拍点照片。”
    李哲错愕了一下,郑重的收下了:“谢谢。”
    小丫头弯着眼,路灯下像两个小月牙:“记得帮我跟他们拜年。”
    “到时候我给你打视频电话,你自己和他们说。”
    闻言脸一红,林悠悠有些忸怩,没有作声。
    车里的温度渐渐被空调打了起来,夫妻俩坐在主副驾上,隔着玻璃窗看俩小孩轻轻拥在一起,眉来眼去的叹个不停。
    “这小子,搞得跟个生离死别似的,又不是不回来了。”
    “你懂什么?我觉得现在这些年轻人就挺好的,喜欢就是要行动出来,扭扭捏捏有什么好的?”韩梅剥着橘子,侧头目不转睛:“赶紧找时间给他们婚礼办了……还有你那个破店面,还留着做什么?”
    李雷忍不住都囔:“就你儿子的钱是钱,我的钱就不是钱了是吧?”
    “你拉倒吧,给你钱有什么用?买了个门面店,到现在连通胀都没能跑过……哎哟哟!这是在干嘛呢?”
    “……”
    路灯下,小两口你一言我一语的闲聊了几句,林悠悠忽然踮起脚,冰凉小手捧上了李哲的脸,仰面波唧一口:“路上小心,到了记得给我报平安。”
    “知道了,快回去睡觉吧。”
    “喜欢你……”
    嘴唇翕动两下,林悠悠踩着月色跑了回去,只留下李哲一个人在原地发愣,然后一步一回头的朝车里走去。
    边走还边傻笑。
    这妮子……最后是喊了一声老公?
    “小李子,你俩刚才在聊什么呢?怎么还给你带这么多东西。”
    “没什么,就是让我多喝点热水。”
    李哲捧着个嫩粉色的保温杯,仰头抿了两口,暖呼呼的驱散寒气。
    韩梅看了直摇头,给他递俩橘子过去:“啧啧,我叫你喝热水时候,就没见你听过”
    “人家这都倒好了。”
    “哦,还得我给你倒是吧?”
    “……”
    越描越黑,李哲索性闭嘴,掏出手机点了点:「你最后喊了句什么?」
    林悠悠缩在被窝里,刚改完备注,见他发信息过来,干脆拨了个语音电话过去,决定让这家伙听自己打呼噜。
    李哲将音量调至最轻,躺在车的后排,眯起眼也开始补觉。
    ……
    跑高速是一个很无趣的事情。
    没有什么速度感,也没有什么驾驶乐趣,如果一直都是直道,且没遇到其他车辆的话,真的有可能让人开到睡着。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几乎每年都是父子俩交替换着开。
    韩梅虽然也有驾照,但她属于慢车派,不怎么敢开高速,更别提还是夜路,唯一能做的就是坐在副驾上偶尔说几句话,防止这对父子睡着。
    彻夜行车,天光破晓。
    几百公里的路途行至大半,已然能够闻到一丝家乡的味道。
    等到下了高速,这味道就变得更加浓厚了,李哲坐在后排左看看、右看看,虽然没有怎么在这里生活过,但对故土的感情似乎总是会异于别处。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乡土情怀。
    在一个开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早餐摊边停了下来,李雷下去买了几个老家特色的早点,坐在路边干啃。
    韩梅则是点了一碗白粥,一口一口的喝着。
    李哲躺在车里吃三明治,在跟刚睡醒还有些迷湖的林悠悠聊着天。
    “你们已经到家了吗?”
    “没呢,估计还有一个小时吧,刚下高速。”
    “哦……”小妮子打着哈欠,然后是一阵窸窸窣窣的翻身动静:“我再眯一会儿。”
    “你睡吧,一会儿我到家了也要睡一会。”
    “……”
    电话那头呢喃几句,已然是听不清在说啥。
    夫妻俩吃好早饭,带了个包子上车,发动油门继续向前驶去。
    音箱里响起旋律,还有李雷那蹩脚的歌声:“我曾经跨过山河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
    每年回家,李哲无波无澜,韩梅觉得累烦,只有老李是真真正正热衷于回来过年的。
    按他自己的话来说,那是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汽车在狭窄土路上飞驰,两旁树影婆娑,从县城跑到了小镇,又从小镇跑到了乡野。
    某种意义上来说,当年韩梅应该算是下嫁——她们家在一个集镇边上,而老李家却还要再偏一些,住在几里地外的一个小乡村。
    路过集镇时,一家人先去跟外公外婆拜了个早年。
    见面后推推搡搡的收了个红包,李哲又把自己准备好的红包给留了下来,结果遭到了两位老人的一致反对:“哪能收你的钱哦,大孙子。”
    “您就拿着吧,大过年的。”
    一旁,韩梅也在帮腔:“他难得有这份心,你们收着就是了……这红包上的福字还是他自己写的嘞。”
    “哦?我看看……那这红包我是要收起来,钱你还是自己拿回去吧。”
    鉴于俩老人态度强硬,李哲只得将钱收了回来,然后等临走时,再偷偷塞进了他们枕头底下。
    “外婆没再养只狗啊?”
    “不养了……你外公觉得太麻烦。”
    “我现在也在家里养了个狗,给你看看照片。”
    “行,我看看……嘿,这狗长得漂亮。”
    老太太慈眉善目的,连连点头,李哲望着墙上那张不知道挂了多少年的老照片,回车里将拍立得取了出来,帮他们连拍了好几张。
    对于这种前脚刚拍完、后脚甩一甩就能出照片的机器,两个被时代抛弃的老人啧啧称奇。
    虽然以他们现在这岁数、这略为昏花的老眼,这么小的照片已经有些看不太清楚了,但还是很激动的将它们捏在手上,满面红光。
    韩梅站在一旁,默不作声地看着这两代人,突然有些莫名的唏嘘。
    嘘寒问暖的客套闲谈,韩梅拿了两件换洗衣物下来,打算在自己家里先住一晚上,让父子俩先回去,明天再来接人。
    李雷踩着油门仍在哼歌,李哲靠在椅背上,静静地望着窗外。
    老妈一年也就只能回家住这么一天,小悠那么一个爱想家的人,不知道以后又会如何。
    事实上,他并不是一个爱为别人着想的人,但若是林悠悠的话,他就会忍不住去多想。
    毕竟那是个受了委屈后,总爱闷在肚子里自己消化的笨蛋。
    开了十几分钟,李雷将车驶进了李家村——虽然是不一样的村落,但这份安静却是如出一辙的。
    每个地方的经济都在发展,只是有快有慢。为了更好的生活,村子里的年轻人基本上能出去的都已经出去了,只剩下几个孤寡老人留守旧宅。
    他们是旧时代的遗民,看不到新世纪的色彩,也不愿意去看。
    李哲觉得村里无聊,他们还觉得城市喧闹。
    跟爷爷奶奶打了声招呼,李哲跟着老爹一起搬行李。
    见他们回来,两位老人也是开心得很,当场杀了一只鸡助助兴,打算晚上再炖个汤给大孙子补补。
    李哲收拾完行李,给林悠悠报了个平安后,回自己房间躺着补觉,等他睡醒时,那妮子似乎也才醒没多久。
    “你今天一直在睡觉?”
    屏幕那头,小妮子还在打哈欠,耸了耸鼻子:“没,我起来吃过饭。”
    李哲想想也是,以叔叔阿姨的脾性,虽然没有早饭主教那么强硬,但也不会放任她在床上躺一整天。
    “都说了让你晚上好好睡觉,大晚上的还跑下来。”
    林悠悠哼了一声,冲着镜头吐了吐舌头,略了两下后将视频挂断,跑去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李哲从房间里伸着懒腰出来,后院厨房里正生着烟。
    这种好几十年前建造的农村土房,用的还是添柴烧火的旧灶台。
    比起现在各式各样的锅具,这种土灶台用起来要粗暴的多,不管是煮饭还是烧菜,统统都是那两口大铁锅,堪称万能。
    爷爷坐个小板凳,正拿着火钳在往里头添杂草,脸上映着红红火光。
    李哲记得小时候天气冷了,自己最爱的就是往这灶边上凑,一边烤火一边丢个地瓜进去烤烤。
    现在长大了,倒是没这种兴致了,只担心自己凑过去会不会弄脏衣服。
    “大孙子醒啦?”
    “嗯。”
    “嘿嘿。”老爷子搓了搓手,笑的很憨实:“等等啊,爷爷给你炖个老母鸡。”
    李哲点点头,随意聊了两句就出去了。
    外头天色尚早,有几个叔叔辈的正在院门口闲聊,看到他便远远招呼了两声。
    李大少爷上前给他们拜早年,看到屋里又走出来一个人时,顿时迎了上去,兴高采烈:“柱子哥!”
    柱子哥是他幼时候的玩伴,全名叫李大柱,是他小爷爷家的儿子。
    理论上来说,李大柱应该和他爸李雷是一个辈分的,但由于是老来得子的缘故,实际上只比李哲大了半岁。
    小时候不懂辈分,便总是哥哥弟弟的叫着。后来长大了,再让他冲一个只大半岁的童年玩伴叫叔叔,李哲实在是有些叫不出口,索性就延续了柱子哥的叫法。
    李大柱到也不在乎,跟他各论各的,喊李雷哥哥,喊李哲弟弟。
    让李雷一度脸很黑。
    ……
    前两年柱子哥在当兵,过年就一直都没能见着他人,听说他想留在部队里却没能留成,被迫退伍回来了。
    “柱子哥,咱去……去……”
    李哲想了想,明明有许多事能做、许多话能说,却一时有些涌不上来了,“去”了半天,总算憋出了后半句:“去买辣条啊?”
    村头出去,左拐近一里地,有一家开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小卖部,小时候他们天天去那里买零食、买炮仗。
    李大柱肤色黝黑,或许是在部队呆了两年的缘故,看着比以前成熟了不少,只是依旧那般不修边幅——大冬天的只穿一双拖鞋,也不觉着冻脚疼。
    他在看到李哲后愣了愣,然后默不作声点了点头,跟了上来。
    两个人就这么一前一后的上了路,全程却没有几句话说。
    李哲沉默着,思量着,他们小时候一起在田里放过火,在泥里斗过鸡,打架、钓鱼、抓蜻蜓……明明一起干过那么多的事情,如今却找不到一个闲聊的话题。
    微微侧头,柱子哥正稳当当的落他半步,举止中透着一丝疏远。
    又或者那不叫疏远,李哲蹙着眉,他知道那是什么,那东西叫他吗的恭敬。
    身为村里头第一个走出去的人,李雷早早就出去打拼了。
    至于具体是什么时候将自己也一并带进城里的,李哲已经忘了,但至少在他上小学之前,童年的记忆里永远都有着柱子哥的身影。
    如果说在城里面,他们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家庭,但在这老山村里,李哲一家就是实打实的“成功家庭”——有房、有车、有存款,小孩还是个大学生。
    听说还是个名牌。
    尤其是在从小到大都没怎么离开过村子的李大柱面前,这种成功尤为强烈。
    随意聊了几句话,李哲用眼角余光瞥着,他的柱子哥不像是在聊天,更像是在作答。
    不知怎地,他突然就想起了迅哥儿和闰土。
    小时候他看不懂课文,所谓故乡,他一点也不喜欢,更不怀念。
    他喜欢城里,喜欢明亮的灯,喜欢干净的床,喜欢食堂的饭菜,喜欢那条条宽的大马路。
    故乡是什么?是土屋、是土路,是下雨天的泥泞,是三九天的冻疮。
    他看不懂课文的标题,更看不懂课文的内容,看不懂迅哥儿和闰土,也看不懂他那声“老爷!”
    如今,他和迅哥儿一样打了个寒噤。
    原来厚壁障真是如此的可悲,悲到让人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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