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忧还是太过低估献祭生命换来境界对于孙掌柜的创伤,原以为用儒家圣人护住本源,一晚上的时间就可以醒来,可是看眼下这个状况,或许再来一天都未必能醒来。只不过孙掌柜没有睁眼,老板娘和小女孩倒是一大早就醒了,老板娘一看就知昨日是在二楼偷偷掉过眼泪的,今早醒来双目通红,只是见到酒楼里外整洁的一切,恍惚片刻,以为昨日经历的都是梦境,只是闻到那浓厚就算是被青衣姑娘用上好的檀香都掩盖不了的血腥味道时候,她才流着泪接受了这个现实。在自家酒楼里踌躇良久,全然没了往日的气派,随后又见流小儿大大咧咧走进酒楼,这才有所缓解,往外走去,看到一排排的目的,更是双目通红,朝流小儿问了几声自己男人的墓在哪,流小儿笑着与她说孙掌柜的没死成,被那个白衣公子给求下,老板娘不知是激动还是没从中缓过神来,只是在原地呆愣许久,随后发疯似的冲上楼上房间,一间间房门被推开,直到发现孙掌柜苍白但是气息平稳的睡在床上时,才像是傻了一般跪在床头,一片一片不厌其烦的抚摸着孙掌柜消瘦的脸庞。
白裙姑娘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或许到了爱情后期,能做到相看两不厌的已经是少之又少,能像孙掌柜和老板娘这样的,两两相望,深情共白头的,更是多少姑娘心里期盼的事情。
洛瑾退出房门,不知不觉来到吴忧住的房间。
轻轻推开房门,知道他并没有睡觉,而是趴在窗前看着外头。
“洛大小姐,姑娘家家的这么大摇大摆进男子房间,洛伯伯知道,你说会不会家法伺候?”
吴忧没有回头的调侃,只是洛瑾今日全然没有与其斗嘴的意思,只是轻声问道:“不睡一觉?昨日虽说只是护住孙掌柜的本源,但你也没有眼见的轻松才对。”
吴忧摇头道:“无妨,晚上调理一些精神许久了。”
洛瑾叹了口气,也没有多说什么。
吴忧始终看向窗外,轻声问道:“老板娘醒了?”
洛瑾微笑点头道:“到了孙掌柜的房间。”
吴忧颔首,老板娘刚刚可是火急火燎的,开门声音响亮,不用多想都知道定是出自老板娘的手笔。
洛瑾坐在床上,问道:“孙掌柜看样子今日是醒不来了。”
吴忧转身靠在窗户前,俊美脸上多少是有点苦笑道:“那也没办法,只能进城先休整,不然到时候慕容家大批人马杀到酒楼,我们是好脱身,那孙掌柜一家又能怎么办?”
洛瑾想了一下,点头道:“好,那我去准备一下。”
吴忧有些意外,这个丫头居然今日没跟她使性子,不过倒也没有太过纠结这个问题,现在官道上往前走,就是蜀州的北城的,北城往北再走三日估计才能到青城。
蜀州的北城没什么好介绍的,只是个各大镖局途径的一个小城市,做的大多也只是客栈酒楼生意。
等年轻白衣下楼时候,发现站在门口,穿着朴素,不再如先前那般花枝招展的老板娘,只见她一见到吴家少爷,立马领来女儿扑腾一声跪在吴忧身前,磕了三个响头之后才哭哭啼啼的答谢吴家少爷的救命之恩。吴忧没有多说什么,让边上看戏的流小儿将老板娘抬起,他自然自己不是什么,救孙掌柜也只是为了卖给欧雁家一个面子,所以这三个响头受之有愧。不过也不难见得,老板娘先前举动都是生活所迫,现在看来,难怪孙掌柜能以死相救。
吴忧感慨一声,青衣姑娘刚好驾着马车前来,这一带因为常是做镖局生意,马匹自然是不难找的,价格也比别城少的多,曲小莲想着干脆就买了两辆,一辆给孙掌柜休息,另一辆则是给少爷休息,原本应该是她来驾马车,可耐不住老板娘和小流儿的殷勤,最后无奈,只得进入马车。
一行人摇摇晃晃的进入北城,保险起见,吴家少爷还是带上了一张生根面皮,以防被别人认出来。到了北城,众人便是挑了一家酒楼住下,只是老板娘要照顾孙掌柜的,小女孩似乎又极其嫌弃流小儿,青衣姑娘和洛瑾倒是没说什么,可惜小姑娘与她们呆了一阵,觉得无聊,索性就跑到吴忧跟前。
还在思考接下来该如何行动的吴忧一见到这继承老板娘美貌的小姑娘,不由笑着问道她是不是无聊了。小姑娘哪里懂得眼前人是何身份,只是点头,随后说哥哥长得真是老。吴忧笑了起来,心想眼前无事,与老板娘打了声招呼,便带着小姑娘出了酒楼。
带了一张生根面皮的吴家少爷自然与英俊无缘,那一双增添阴柔感的丹凤眸子让他走在北城,便是腰间系着长剑,也与这座城池的气质十分熨帖,不过生平第一次被个小姑娘嫌老,还是感到有些啼笑皆非,白裙姑娘哈哈笑着打圆场,念叨了两遍童言无忌吴家少爷莫怪,小丫头估计是最怕被当作孩子,再度轻轻补上一刀,说他是长得不好看呀。
两人逛了一阵,北城的很小,虽说不至于一眼望到头,但是周围的生意太过单调,只是逛了一会,小姑娘便是厌倦了,两人找了家酒楼坐了下来。
一个阳光暖暖的下午,就在几盏茶中光阴悠悠度过,这家酒楼的掌柜是个胖子,很是健谈,土生土长于北城,对家乡风土人情,信手拈来,说起来是滔滔不绝,加上也不是那种敝帚自珍到了畸形地步的井底之蛙,乐于嘲讽笑人和自嘲笑己,对于城中名人轶事以及内幕糗事,磕着一碟盐水花生,尽数和盘托出,北城由来已久,只不过可惜城池太小,周围并无水路,所以也只能靠着青城镖局生意勉强度日,而且这一代聚集的都是江湖人士,除了酒楼客栈,也就只剩下青楼生意可以捞油水。而这个青楼生意也不是那么好做的,这东西往往涉及青城的家族,其中慕容家的青楼生意在北城格外的红火。
这个下午,吴忧陪着桌对面心无大志只想过富足小日子的老男人唠嗑,偶尔询问几句,附和几句,捧场几句,相谈甚欢,孙掌柜的小闺女孙不羡,不乐意听两个老家伙的碎嘴唠叨,只是低头吃着酒馆里食物,反正不是自己买单,她吃的无拘无束,吴少爷也是好奇这个姑娘性子,面对他居然毫无拘谨,便也是乐意给他买单,后来聊到青楼,她又问青楼是什么,吴忧笑着问她带她去看看?小姑娘兴高采烈。
临近黄昏,到了晚饭的时段,酒楼生意渐好,孙掌柜与几名伙计也就忙活去,酒馆里下午聊天的汉子估计存了打趣两人的心思,说如果要去烟花巷子,他可以给两位去领路,吴忧没有拒绝这份好意,至于其中腻味,深谋远虑的吴家少爷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老孙如此推崇烟花巷子,想必这条花柳小巷估摸的就是慕容家的产业了。但让这汉子给他们带路,就有门道可以讲究了,北城青楼出名的程度似乎比酒楼还更高些,足足有三十多座,少说也有上百的姑娘要拉客,档次差些的勾栏,可以让老鸨带着姑娘没羞没臊去大街上搔首弄姿,招揽嫖客,可是慕容家这等家族立的酒楼大多不这么多,太过掉价,但一般人也是不敢靠近,自己这般前去,又太容易暴露身份。
吴忧虽然不曾在姹紫嫣红游走多年,可的确是个不愁金银的少爷,吴家在凉州自然也有设立青楼,只不过这等生意毕竟见不得光,他平日里也没有过多了解,只不过洛瑾似乎很喜欢往这等地方跑,少时还未长快,便女扮男装混入青楼,与阳城花魁或者她们贴身丫鬟们喝茶闲谈,也就知道了这些谈不上有多隐蔽的秘事,三教九流中这些很接地气的乌烟瘴气事儿,洛瑾还真知道得不少,至于那些所谓两袖清风一肩明月风流名士的家丑窘态,洛瑾要真敞开了说,能装满十几箩筐,这可不是道听途说。
所以啊,吴忧多多少少还是知道一些青楼琐事。
吴忧对豪阀子弟和士族书生的不屑,也算有理有据,只不过这些年多走了许多路,不再一竿子打死就是了。
晚饭点菜时,胖子掌柜好歹与自己聊了一下午,最后连茶钱都死活不收了,吴忧想着就再点了几份价钱贵些的荤菜,虽说下午小丫头狼吞虎咽不少好东西,下午还特意问过北城最出名的是什么茶,还上了整整三壶,要知道此茶名春倦,是北城独有的一种茶叶,盛开在初春,现在时机正是第一批新茶,昂贵的很,吴忧聊了一下午,肚子自然是有些作响,荤菜一上,浓烈的香味刺激味蕾,小姑娘鼓鼓的肚子,还是忍不住咽了口口水,最后在吴忧调侃下,还是红着脸要了一碗米饭。
大概是下午那名大汉跟一名年轻伙计打过招呼,年轻人精力旺盛,人之常情,见吴忧这一桌吃得差不多,就跑过来打招呼,看架势,是要带去烟花巷了。而且店小二瞧着比某位花钱买春的正主还要雀跃,吴忧也不想让他失望,用阳城家乡粗话说那就是年轻伙子屁股可烙饼,憋久了容易憋伤,对店小二来说,能去那种每只莺莺燕燕都是美若仙子的地方转上一圈,哪怕远远望着那些柳枝腰肢与桃花脸蛋,回来以后,夜不能寐,也能有个旖旎念想不是?
身体结实的店小二自称王四,家里排行老四,让吴忧喊他小四就行。王四见到吴忧竟然要带着身边小姑娘一起去逛青楼,只觉得不可思议,却也没有废话,马无夜草不肥,只要能给客栈带来一笔意外之财,掌柜的一高兴,不说涨薪水,多打赏个荤菜也是好事,再说了那里的神仙女子们可都是好看极了,走路都好看,没天理了,一摇一摆,屁股愈发显得滚圆,胸脯也更加壮观,都能把他的魂都摇晃没了,真是奇了怪了,难道这些姐姐们不光练习弹琴唱曲,连走路都要勤学苦练?否则哪能这般厉害,跟说书先生讲的那些狐妖似的,王四没跟谁提起这一茬疑惑,怕被说没见识。
青楼大多都在一条街上,烟火巷子也在北城东北角,离客栈不算太远,未到烟火巷时,经过了一条青楼林立的街道,许多花枝招展的俏丽姑娘与老鸨龟公拉拢客人,王四沾了吴忧的光,虽说吴家少爷带了张面皮,但此皮的相貌却也是被吴妙儿精挑细选的,没有原先吴忧容颜那么惊为天人,只是清秀的书生慕容,也与吴家少爷及冠以后阴柔淡去几分的俊美真容差了许多,可也相当出彩,再者吴忧身材修长,一袭干净如月牙的丝绸白衫,干净而清爽,加上那份王四身上估计这辈子都打磨不出来的悠游气态,怎能让宗旨素来是宁肯错杀也不错过的妓院人精们大方放行。
她们也不敢去拉扯这位腰间系剑公子的衣袖,但谈不上有什么气度风范的穷小子王四就惨了,也不能说惨,王四满脸涨红,被徐娘半老的老鸨和正值青春的姑娘们推推搡搡,手臂难免会蹭到姑娘胸前的桃花酥,乐在其中,小伙子心底恨不得徐公子走慢些,再走慢些。
烟花巷子门前就插着慕容家的旗子,当然不会开在这里与庸脂俗粉争芳斗艳,在北城湖畔有一列幽静的独楼独院,越发显得烟花巷子出淤泥而不染。
吴忧走在后头,不由一冷笑。
牌坊立的倒是好看。
一行三人好不容易走过脂粉浓郁的花丛,王四趁着带着女孩的公子在沿湖青石小径上前行,偷偷抬臂闻了闻,真香,满脑子都是那些姐姐们的笑脸嗓音,明知她们不是正经人家,可王四就是忍不住心中怀春,心想要是以后自己媳妇能有这样的相貌,这辈子也就不亏了。
王四看到吴公子牵着的小姑娘转头看了自己几眼,无地自容的王四只得尴尬笑了一笑,小姑娘人小鬼大,心中似乎猜到什么,朝他做了个抹脸颊没羞的俏皮手势,阳春白雪,煞是可爱。王四在吴公子面前他自卑而拘谨,在黄毛小丫头面前岂能失了气势,王四手指撑开嘴巴鼻子,做了个猪头的鬼脸,吴忧微微撇头,看到这一老一少玩得不亦乐乎,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看着那处悠森宅院,愣愣出神。
来的路上王四说过北城湖边上都是城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府邸以外的私宅,小伙子说不出金屋藏娇这么言简意赅的成语,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吴忧对此见怪不怪,阳城几个州城都有类似的宅子群,豢养着各自小鸟依人的小妾情妇,时不时去散个心,拿着金银首饰饲养一下这些胃口刁钻的金丝雀,邻里之间皆富贵同僚,走门串户,比拼一下新纳侧室的姿色,顺便谈天说地,也是雅事一件。
烟花巷子能闹中取静建在这里,可见慕容家的后台不小。
吴忧身上银票倒是够用,只不过今夜出入太多,日后青衣姑娘问起来不好解释,若是被曲姐姐或者是洛瑾问起来自己今夜去了哪里,知道是青楼,那自己日后的日子可想而知的难过。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虽说身旁那几位长得是倾国倾城,但就目前而言,只不过是可近观而不可亵玩焉,吴忧自认不是什么正人君子,男女之事,少年遐想也会有,只不过大多都是克制住了,就如昨晚,如若是在房间里,洛瑾那番的挑拨,吴少爷或许真的会不顾及其他的就地正法。
忽然想起吴长林说起的那个带着簪子的故事,有关此人,多大人的认知只是个无门无派无名的小贼,至于发簪之事情,也仅仅只是流窜于姑娘之间,当个羡慕故事来讲,也是因为这层原因,越来越多的人只是认为是个故事,这也是人之常情,哪家人希望自家男人只是个惦记发簪的汉子?
可惜很多人不知道,那位小贼却是个剑道高手。
在一次与鹤周天喝酒谈话中都在无意间提起过,说这年轻人剑钝意不钝,是老夫生平仅见的才气横溢,就像一个家产富可敌国的公子哥,太有钱了,多到他不知如何去花,只好随意挥霍。只可惜剑意过于无情,以至于剑道不显。
在吴忧看来,能被老剑神鹤周天如此评点的剑道人物,才有资格自称风流。
忽然又想起在阳城里从小到大唯一的一个朋友,被许家人当作吴家少爷日后剑侍培养的那个孩子。其实所有人只是看到那个孩童一次一次被自己打到的狼狈场景,他们一声一声夸赞中只有吴家少爷,全然没有许楠这个名字。现在想来,许楠的心境不知是单纯还是可怕,至于他的武学天赋,自然不用多说,要知道当时的吴忧可是握剑随意一挥便是成年人苦修一年都未必能发出的剑气,而当时仅仅只是大吴忧一个月的许楠,却能在手中过了十余招。
他心中清楚许楠心中是十分向往江湖的,他也不是不止一次与吴忧说起吴晨的往事,可以说,吴忧第一次听见自己那个平日里没个正经的亲爹,却是个江湖高手,这让小时候的吴忧特别无语,心想着许楠这个马屁可是拍到马腿上了。现在想来,那个小子若是能成长到现在,或许也会是个不错的剑道高手。
年轻白衣叹了口气。
身旁的姑娘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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