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98:全家一起当首富

第38章 明珠(上推加更)

    
    要是使用大量的茶水,那罗英这堪称视觉盛宴的泡茶工艺便失去了意义。
    毕竟起码要一桶才能做得出几十份来。
    蒋书书觉得亏,“妈妈,或者咱们可以随机抽奖。”
    罗英疑惑脸,“什么是抽奖?”
    深知吃货强大购买力的蒋书书觉得不能放弃她妈妈这么出色的表演。
    抽奖,就是随机抽取订单由罗英现泡现调,类似于舞台表演。
    客人在店里一边喝奶茶一边还能看美人泡茶,想想就觉得很吸引人吧?
    虽然她妈长得不像美人,不过不重要,氛围感嘛!
    嗯,开店一定得要有自己的特色。
    蒋老二赞赏式给了蒋书书一个笑容,并没有说不同意。
    罗英却觉得惊奇,按道理来说蒋老二大概率是不会喜欢自己出去抛头露面的,没想到他居然没有拒绝。
    罗英犹记得当初宫里有一个番外来的美人被封为端嫔,风头无两。
    就因为中秋大宴上,端嫔自请为百官献舞,事后夏仁帝动怒,打入了冷宫。
    虽然罗英后来猜想应该是端嫔的部落多次恣意闹事,试图挑战君王权威被迁怒的,但是罗英觉得依然有夏仁帝不喜欢嫔妃抛头露面的原因在。
    蒋老二:朕现在都得靠媳妇女儿赚钱养了,还在乎那点点面子?皇帝,早八百年就不做了,我现在就是一个农民!
    蒋书书越想越觉得有道理,“妈,到时候你再穿个仙气飘飘的古装,在秋雨弥漫的称托下泡茶,绝对是一番视觉盛宴!”
    罗英给自己斟了一杯茶,“书书,”清香入喉,“你哪里来的古装?什么样的古装?想过吗?”
    明明什么都没有,做什么白日梦?
    蒋书书被这兜头的冷水泼醒,傻眼了。
    是了,她没有。
    现在才几几年,汉服要再十几年才会流行,她上哪去找?
    蒋老二觉得这倒是个好主意,他觉得还是宫装最符合他的审美,整天露胳膊露腿的,家里缺布吗?
    于是,“老婆,”蒋老二笑得有点不自然,“我记得你是会做裙装的啊。”
    龚明珠样样出色,女红自然不在话下。
    蒋老二记得罗英曾经给养在她宫里的拂绿公主做过不少的裙装,都特别亮眼。
    罗英素手轻抚茶杯,明明是常年做粗活的手此时看起来分外的好看。
    “没错,我是会做,可你们有布料吗?”
    那可是贡品,绫罗绸缎,金丝细软,江南难得一见的绣娘作品。
    在这人人大红大绿的工装时代,你买得起吗?
    有肯定是有的,但是那是咱们这小门小户能用得起买得起的?
    蒋书书忙摆手,“不要宫装,那不够仙气。”
    宫装那束手束脚的一点都不方便,蒋书书想要的是后来类似上神白浅的那种。
    蒋书书给她爹妈描述了一遍,蒋老二不太能接受,“纱?那是舞女歌女穿的,咱可不能穿!”
    蒋书书觉得她和她爹有代沟,“妈,您觉得呢?”
    女人就没有不爱美的,蒋书书说的那么生动形象,罗英动心了。
    “可是就算是纱,也没有那么好买的啊!”罗英为难道。
    蒋老二见媳妇难得有喜欢的,咽下去那到口的不满。
    罢了,现在穿的短袖短裤不更透吗?
    时代变了,他也该变变了。
    于是,蒋书书便和罗英说好,明天母女两个去卖布的地方瞧瞧。
    回归正题。
    有了茶,那么牛奶就好说了。
    当妈的哪个不会泡奶粉啊,基本操作罢了。
    何况这不是有个现成的小客人吗?
    蒋礼爱喝那就代表泡得很好啊。
    最关键的一步便是这三样东西的配比了。
    珍珠蒋书书是知道的,一勺就够够的了。
    但是牛奶和茶水的适配度呢?
    罗英毕竟是出得厅堂进得厨房的女人,提出从五五开始配。
    第一个品尝的是蒋书书,入口甚是苦涩,啊,茶水太多了。
    蒋书书的表情逗乐了罗英,“不是你说的奶茶可以当饭吃吗?现在管饱,喝吧!”
    蒋书书硬是将嘴里的奶茶吞下去,吐着小舌头奶乎乎地说,“妈,你故意的吧?”
    罗英摇头,掩饰心里的笑意,“我可没喝过,我怎么知道啊?接着来吧,六四配。”
    第二杯是蒋老二尝的,怎么说呢,味道还可以,但是蒋老二挑剔的味觉系统告诉他,还可以更好。
    于是罗英调了第三杯,牛奶七分,茶水三分,再加一勺的珍珠。
    这次罗英自己亲口试喝。
    入口丝滑,不浓不淡。
    牛奶香浓,茶香留齿,珍珠q弹,佳品啊!
    罗英的表情证明了味道,
    蒋老二也不嫌弃罗英喝过,就着杯子也喝了一口,眼睛突然放光。
    这,这是什么神仙水?
    曾经拥有过天下所有财富的君王此时只觉得人间值得。
    因为太他喵的好喝了!
    蒋书书有点着急,该她这个奶茶忠实用户来反馈的呀,哼,就剩杯底的浅浅一层了,好在她也不嫌弃的。
    喝完最后一口的蒋书书露出和蒋老二的同款震惊,天哪,这是什么神仙奶茶,怎么可以这么的好喝?
    这比蒋书书最爱的那个牌子销冠奶茶还要好喝个几百倍。
    蒋书书突然觉得那红茶买的不亏了。
    明显就是红茶的顶配才让这被奶茶惊艳了啊!
    当然了,罗英的冲茶技术也是极大的激发了红茶该有的底蕴。
    蒋书书突然觉得这奶茶绝对可以卖出绕地球好几个圈好么!
    于是蒋书书冲罗英露出个大拇指,“妈,还得是你,这奶茶真的绝!”
    回过神的蒋老二赞同地点头,“老婆,为了表扬你的技术,我决定了咱们家的店就叫明珠小苑!”
    龚明珠,灿烂夺目的珠宝,他也是前世修得福分才能两辈子和她结为夫妇。
    蒋书书小小的脑袋,大大的问号,“可是我妈叫罗英啊,明珠……是谁?”
    直接叫珍珠奶茶,不行吗?
    蒋老二突然地深情,“月遇从云,花遇和风,稀世珍宝,夺目明珠,是我之幸。”
    蒋书书打了个冷颤,“爸,你抽风啊!”
    蒋老二哈哈大笑,“你妈就叫明珠,是我的明珠。”
    蒋书书一愣,哦,原来,她妈现在叫明珠啊。
    “可是为什么要叫小苑,咱们是卖奶茶的,不在招牌显示怎么吸引客人呢?”
    当然是因为,不可能只卖奶茶啊,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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