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请遵医嘱

想早点遇见你

    
    因为在家里“磨蹭”了太长时间,这顿庆祝大餐,直接变成了宵夜,不过这也并不影响两人的兴致。高级餐厅打烊了,正好不用穿束缚的小礼服,伊笙提议去她们学校附近的夜市吃海鲜粥。
    伊笙就读的艺术学院就在本市,离景华区不过四十分钟车程,这段时间她一直在明珍进出,十分想带他去她的地盘晃一晃,也算是在她的世界里昭告天下,她脱单了。
    明朝闻也想去看看她生活过的地方,几乎她刚提出来,就拎着车钥匙,拽着她出门了。
    伊笙简直就像是要回娘家的出嫁女,一路上都叽叽喳喳,跟明朝闻讲上学时的趣事。
    “……我们学校不是艺术学院嘛,才子特别多,但大家普遍有个问题,体育不太好,每次体育考试都哀鸿遍野,这种时候我就特别吃香,全年纪都想拉我去当陪练,我第一桶金就是这么赚来的……”
    “我们寝室的老三有阵子暗恋校草,就拉着我加入校草所在的网球社,我那个时候特别迷《网球王子》,每天都在网球社里练龙马的绝技。还时常找校草切磋,校草都被我练趴下了。”
    “校草有个好哥们,为了给校草报仇,找我单挑……那是我第一次战败……”
    “我觉得校草的哥们比校草帅……”
    “有艺术生忧郁的气质,身体还那么好……啧啧……”
    原本开着车微笑听着的明朝闻听到这里,伸手握住了她的手,十分不爽地咬了咬牙,“我身体也不错,你要不要试试?”
    伊笙被他醋意满满的表情和语气逗笑了,“打球吗?你行吗?大林总都打不过我。”
    于是饭还没吃上,两人先将车开进了学校附近的开放式体育场,在便利店买了球拍和网球,举行了一次非公开的球赛。
    明朝闻一直都很忙碌,别说运动了,就连休息的时间都很少,伊笙更是没见过他打球,本以为自己稳赢的,可万万没想到他竟打得非常好,一局下来,她虽然没输,但也没占到什么便宜。
    伊笙隔着球网,气喘吁吁地诧异问:“你怎么打的这么好?说好的医学生没时间锻炼的呢?”
    一场下来,明朝闻连汗都没出,挑了挑眉,倨傲道:“医学生也是要体育合格才能毕业的,而且一场手术几个小时,没有体力怎么坚持下来?没时间运动就默认身体不好,这是世人对医生最大的误解。”
    接下来的几场,伊笙算是领教了在手术室里一站就是七八个小时不动如松的怪物体力,打到最后她干脆将球拍一扔,躺在地上,耍起无赖来。
    “不打了不打了,我饿了,没力气。”
    明朝闻收起了球拍和球,擦了擦额头细密的汗珠,走到她跟前蹲了下来,“那去吃饭吧。海鲜粥?”
    “刚才想吃海鲜粥,现在太累了,没有东星斑就爬不起来。”伊笙赖在地上,“还要加份蟹黄汤包。”
    “好。”明朝闻由着她耍赖,“你想吃什么就点什么。”
    “真的?”伊笙从地上一跃而起,“那我还想吃烤生蚝。”
    “吃得完吗?”
    “吃得完,吃得完,海鲜的话,多少都吃得完。”
    这倒不是吹牛,伊笙上辈子大概是生在海边的猫,酷爱海鲜,平时并不怎么吃的原因是——穷。
    海鲜多贵啊,她一个刚毕业的社畜哪里吃得起?
    现在既然有了男朋友请客,当然要好好大吃一顿,生平第一次有了可以占便宜的人,伊笙顿时觉得人生美好了许多,最起码不开心的时候,有人可以陪着她,不像以前,无论什么事都要自己抗着。
    “走吧。”明朝闻伸出一只手,轻轻用力将她拽了起来,“再晚一些,夜宵都要变早餐了。”
    伊笙十分爽快地爬起来,牵着他的手,去许久没有去过的那家荣记海鲜。
    荣记在大学夜市的入口处,民国风十足的红绸招牌随风招展。红绸已经有些年头了,烟熏火燎风吹日晒,颜色早已不复从前鲜艳,像一位衣着陈旧的老者,坐在霓虹和熙攘人群中,不扎眼,但却充满了故事感。
    到了夜市,伊笙就似乎进入了自己的地盘,滔滔不绝跟明朝闻介绍道:“荣记的招牌在这里立了有一百年了,现在的老板是第三代了哦,味道不比米其林餐厅差。那家奶茶店我和寝室的姐妹喝了四年,提我名能打折。祖安家的鸡排最正宗,琪琪家的凉粉最好吃……”
    明朝闻循着她手指的方向一家家看过去,在摊贩的吆喝声和灯牌中,似乎看到了大学时期的伊笙,穿着舒适的卫衣,捧着杯奶茶边喝边走,像个爽快的男孩子一样跟熟悉的摊贩大声打着招呼,又因为同行好友的一句玩笑,笑得前仰后合。
    他光是想象着就觉得十分眼热,竟有些嫉妒那些摊贩,见证了她无忧无虑的大学时光。
    伊笙一口气将夜市的店铺摊贩介绍了大半,一回头就见明朝闻正专注地看着她,夜色和霓虹交织下,他眉眼如画,瞳仁更是黑得透亮,里面有她兴奋得身影,亮亮的,小小的。
    只有她。
    伊笙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伸手拍了拍他的脸,“你看我干什么?我又不能吃。”
    他抬手将她的手腕抓住,轻轻一笑,似有遗憾,“真后悔那时没有来见你,白白浪费了那么长时间。”
    他们开始网恋的时候伊笙大三,真正见面的时候她都要升大四了,可之后没多久,她就“误入”了他家,成了他的房客,这期间似乎也没有多久。
    “也没多长时间。”她掰着手指算给他看,“大三一年,大四一年,毕业这才半年。”
    “从前也不觉得,还以为来日方长。”明朝闻又将她的手抓住,紧紧握着,一刻不想松的样子,“现在才知道,每一分每一秒都很珍贵,都不该那么白白浪费掉。”
    伊笙的一颗心似乎被攥住了,暖烘烘的,脸上也跟着发热,为了掩饰红彤彤的脸,她赶紧拉着他进店,“哎呀,赶紧吃饭吧,我都快饿死了。”
    明朝闻早已习惯了她的习惯性逃避,也不生气,就在她身后慢悠悠跟着。
    他不想浪费时间,但也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总有一日,她会习惯被他爱着。并且,和他爱她一样,热烈地爱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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