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宝收到软号家族要攻打村子的消息后,心里也着急了。
虽说挖掘地道的事比较顺利,但也不是三天两天就能搞定的。另外还有一点就是这两天他又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最早来这边,只是考虑偷到冬小麦资料的事情。但事情发展到现在,他就开始分析“长远”的可能性。
博石店和宝石店简直就是两只会下金蛋的鸡,每天银子哗啦啦的进账。
不过如果就是赚钱的话,也不至于让他有“长远”的想法。毕竟现在五星市那么大了,自身商业稍微多发展一点,从整体上看也比这边开店赚的钱多。让他动心的,是波斯的小麦。
即便拿到了冬小麦资料并且培育成功了,也只是在原来的几个区种植,到处都是山的吐火罗和高寒地区的达拉克、阿克赛钦等地还是不太可能种植。对五星市来说,这些地区还是要净输入。用从波斯赚的钱购买小麦,输送给这些地区,无疑是最佳的选择。不但相当于是“白得”,而且运输也比从市区那边过来便捷得多。
为此,经过讨论后,他们制定了一个方案:把冬小麦资料拿到手后再把地道填实,抹除掉痕迹之后,就能长期在这边赚钱买粮食了。
但是这么做的话,就比原计划多了一道“回填”的工序。不但需要回填,而且因为受到场地的限制,也不能省去现在运出泥土将来再拉进来的环节。
这么一来,所需要的时间就比以前多出了一半。实际上还不止,因为回填所需要的时间,预计还超过开挖时间。
即便不考虑这些,也得尽量想办法让村子不遭受到攻击。
翻来覆去想了很久,现在也无法找到让软号族不打村子的方法,只能看能不能拖延。
整整想了一夜,王忠宝做出了一个决定。
第二天一早,他就找到了灌善盾。
现在两人已经是“无话不谈”的好哥们了,见到王忠宝,灌善盾笑嘻嘻地搂住他的肩膀说:“是不是又有什么好事啊?”
王忠宝露出奸商式的笑容:“还真想到了一个不错的主意。”
灌善盾马上就来了兴趣:“什么什么?快说说。”
王忠宝嘿嘿笑着说:“虽然现在咱们生意不错,但就是局限在王城。您想想啊,波斯这么大,如果咱们扩大生意的范围……”
灌善盾眼睛一亮:“好主意。这样,咱们马上就派人去阿拉克那边开店。”
王忠宝问道:“阿拉克在哪?”
灌善盾答道:“在咱们西南边。”
王忠宝说道:“为什么不往东边呢?往东边的话,咱们运输队的流通更快啊。”
灌善盾摇头说道:“有些事你不知道,那边几个城堡都是软号家族的地盘。”
王忠宝笑了起来:“谁的地盘有什么嘛,反正咱们赚钱就是了。”
灌善盾不断摇头:“毕竟没有自家地盘方便。”
王忠宝嘿嘿笑了起来:“灌善盾少爷,这就要看你怎么看了。”
灌善盾不解地问道:“什么意思?”
王忠宝说道:“您说的没错,自家的地盘肯定是最方便的。但正因为这样,就可以后一步开发。”
灌善盾不解地问道:“为什么?”
王忠宝说道:“这就好比吃饼。虽然自家有饼,如果有机会还是得先吃邻居家的饼。如果先吃自己家的,说不定等吃完之后才发现,邻居家的饼也没了。先吃别人的,自家的留着,想什么时候吃都行。”
灌善盾想了想之后说:“你说的也有道理。不过如果去那边的话,我担心罩不住。”
王忠宝哈哈大笑起来:“这个问题很好解决。罩不住,那就拉一个罩得住的人入伙。”
灌善盾脸色一沉:“那咱们不是要白白分一份钱给别人啊。”
王忠宝差点一口水喷到他脸上,你丫的那时候来分钱的时候怎么不这么想啊!
不过现在要办正事,只能继续谆谆善诱:“话不是这么说的。这天下的钱哪有赚尽的时候?我们不用管别人赚不赚钱,咱自己能赚就行了。您想想啊,只要这事能成,咱们就有钱赚。如果不和他们合作的话,咱们还一文钱都赚不到呢。”
灌善盾马上就开了窍:“对,你说的对。不过,我们去找他们那边的谁比较合适呢?”
王忠宝笑道:“当然是越厉害的角色越好,能找族长就不去找长老。这样就避免了将来又有人插一脚。没有中间商赚差价,欧耶!”
灌善盾连连点头:“你说的对!我这就写封信给软号族长。据我所知,那家伙虽然是族长,但也很贪钱。”
王忠宝暗想:哟,这个“也”字用得好,看来咱们灌善盾少爷还是蛮有自知之明的嘛。
软号族长的确很贪财,但贪财的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
最近这些年,波斯政局动荡不安,让软号族长深深的体会到了一个硬道理:要想过得好,就得拳头硬。
怎么样才能拳头硬呢?很简单,有兵,有粮。
怎么才能有兵有粮呢?说到底还是要有钱。
只要有钱发军饷,就能征到兵。只要有了兵,就能保护好自己的地盘。不光是保护好,还能看准机会翻翻浪,说不定咱也能当个波斯王玩玩呢。
一想到能当波斯王,软号族长浑身的荷尔蒙都爆发了。
所以,一接到灌善盾的信,马上就动了心。就信中所言,做这个宝石生意可是财源滚滚啊。
软号族长马上亲自跑到王城这边,来和王忠宝、灌善盾商议开博石店和宝石店的事。至于攻打那个破村子嘛,先放几天,反正那些家伙也跑不了。做生意赚到钱了,自然能招到更多的兵,打他们不就像是碾死一只小蚂蚁似的?和当波斯王相比,让那一群小蚂蚁多活几天算什么嘛。
王忠宝非常热情地招待了软号族长,并开始了商务谈判。和上次与灌善盾的合作几分钟就敲定不同,这次王忠宝列出了一个非常详细的契约,相关条款长达一百六十七项,每一项都要反复斟酌研讨。这么一来二去,软号族长就在这边呆了九天。
在这九天内,于奇正这边起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首先就是从波斯王城和达拉克两个方向的粮食源源不断的运到,村子里的粮食供应稳定了下来。
其次就是更多的人聚集到了村子,现在已经有三千村民,三千军队了。
第三点才还是最重要的,铁花刺派去天竺的人买回了大象,而且都是已经训练好的战象。现在象兵队已经有了50头战象了。
唯一没能解决的,就是住宿问题。既没打算在这边常住,也没时间建立固定住所,因此都是住的临时搭建的窝棚。不过在波里珠等人看来,这只是时间问题。跟着太阳之子,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王忠宝和软号族长终于完成了艰难的商业谈判,送走软号族长后又收到一个好消息,地道即将全面挖通。
好消息是好消息,但之前那个问题不但还是没有得到解决,而且甚至连解决的途径都找不到。
就在这时,灌善盾和他的一次闲聊给了他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
灌善盾告诉他,再过不久就是波斯王的生日,他们家族正在想办法准备贺礼。
王忠宝本以为他是在敲竹杠,当即表示愿意提供最好的宝石。
灌善盾摇头,表示不是这个意思。咱们的宝石虽好,如果送给王妃之类的肯定是效果非常好,但送给波斯王的话,不一定能取得最好的效果。
每个人的癖好不同,波斯王沉迷的东西不是宝石。也不是说不是宝石,准确的说,是一种很特殊的宝石。
那就是:夜明珠!
在大仪朝的时候,王忠宝就听说过世上有这样的宝贝,能在夜里发光。但尽管是在宫中,他也没真正见过这玩意,可见夜明珠是多么珍贵。
听灌善盾这么一说,当即皱起眉说道:“灌善盾少爷,这个我可真是没办法了。这种宝贝世所难求,恐怕即使真有,世上也只有那么一两颗,不是说收就能收到的。”
灌善盾说道:“比较难得是真,但说世上只有一两颗,就言过其实了。在咱们波斯王庭中,至少就有四颗。”
王忠宝大惊:“什么?有这么多?”
灌善盾说道:“这有什么奇怪的?咱们波斯这么大,产出一点夜明珠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王忠宝心想,咱大仪朝那么大,还一颗都没有呢!不过马上就明白了,原来波斯才是夜明珠的产地啊。随即心中狂喜,只要能搞到夜明珠,置于竹筒之中,只有一个方向发出光芒,岂不是不会被人发现?简直是天助我也!
这么一想,当即说道:“既然波斯是夜明珠的产地,那一定还会有。咱们去收肯定能收到。”
灌善盾苦笑道:“你想多了,虽说咱们有这个东西,但也是极其稀少,现在所知道的这四颗都已经在王宫里了。我们派人打听了很久,都没有听说过民间有夜明珠的。”
王忠宝眼珠子转了几圈,用眼神示意灌善盾让其他人退下。
两人现在基本上做到了心意相通,王忠宝这一撅屁股,灌善盾虽然不知道接下来具体要拉的是稀的还是干的,但肯定是要拉了。
只有两人之后,王忠宝低声说道:“我有一个好办法。”
灌善盾心想我果然没有看错你,赶紧问是什么办法。
王忠宝说道:“既然新的没办法找到,那咱们就从旧的下手。”
灌善盾皱着眉头问道:“什么意思?”
王忠宝说道:“咱们派人去……”
边说边做了个偷东西的动作。
灌善盾大惊:“你这是在找死啊!”
王忠宝赶紧说道:“你先别急嘛,听我说完。”
他的主意是这样的:先派人把这几颗夜明珠给偷出来,然后再藏几天。既然波斯王这么喜欢夜明珠,肯定是心痛肉痛。咱们就让他先痛几天,到他生日那天就说抓住盗贼找到夜明珠了,再给他送回去。波斯王失而复得,肯定会非常高兴。这么做的效果,绝对不比送一颗夜明珠差。
灌善盾眼睛一亮,伸出大拇指叫了起来:“哎呀呀,王老板你是真聪明啊!”
夸完之后,很快就皱起了眉头:“可是万一以后哪天被大王知道了,那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王忠宝说道:“哎呀, 你想多了。首先,这事可以派我的手下去干,等夜明珠到手后我就把他打发回吐火罗去,大王怎么可能发现?退一万步说,即使将来被大王知道了,到时候你们只要说,这是专门为祝贺大王生日准备的一个节目,大王你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开不开心?这时候大王会怎么想?”
灌善盾问道:“怎么想?”
王忠宝说道:“大王会想,确实也是啊,我什么都没丢,东西都回来了。虽然说当时心急了几天,但和后来失而复得的喜悦相比,简直算不了什么。这个节目好,好啊!所以还是的表扬你们一番。”
灌善盾拍着巴掌笑着说:“好啊好!这个办法好,就这么办。”
接下来,灌善盾就给王忠宝提供了波斯王庭的具体图纸和侍卫巡逻的时间路线。
王忠宝乐得差点飞起,没想到还有这个意外之喜啊!
兵王之王行动队根据灌善盾提供的图纸,准确的挖到了波斯王庭藏书馆的了两颗。
为什么还有两颗没偷呢?因为那两颗就在波斯王的寝宫里面,护卫实在是太严密了。何况现在已经有了两颗,差不多也够用了。
之前王忠宝的另外一个担心纯属多余,那就是亲卫队员都不认识波斯文字。现在村子里多的是认识波斯文字的人,最让人愉快的,其中有一个是黛拉老爹当皇帝期间就是负责藏书馆的官员。王忠宝把这个难题通知村子后,当晚就让这个官员带了几个熟知书库管理的人过来。
这可真是天助我也。第二天晚上,打着“夜明珠手电筒”的“窃书队”就圆满完成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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