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明武德充沛但选择文化胜利

第846章 三连击

    
    朴茨茅斯军港,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侍者早就布置好了地毯和长桌,长桌上放着美酒与美食。
    在压抑的战争中,贵族们已经太久没有进行一场像样的聚会了。
    不过这时候还不是享用食物,彼此调情的时候。
    皇家军乐团正在奏响嘹亮的《愿上帝保佑女王》,帝国的米字旗冉冉升空,飘扬在海天之间。
    大英帝国王储,威尔士亲王,维多利亚陛下仅存的二位王子之一,爱德华王子登上高台。
    他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从口袋里面掏出了冗长的演讲稿,开始阿巴阿巴地折磨心不在焉的听众们。
    众所周知,女王陛下并不喜欢这个大儿子。
    爱德华王子不仅仅痴肥体胖,笨嘴拙舌,沉迷女色,道德低下,同时智商也很成问题。
    相比勇猛精进,但是已经化身冰冻叉烧的阿尔弗雷德王子,以及外貌酷似亡夫,但是已经被明国人控制的亚瑟王子,在女王眼中爱德华王子就是三十多年前的一个错误。
    实际上,维多利亚拒绝出席这么重要的军舰首航仪式,其原因当然不是官方申明中所谓的“女王身体健康原因”。
    而是因为她不想见到自己这个又蠢又笨,而且总是惹是生非的儿子。
    前段时间,爱德华王子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无可救药地爱上了46岁的老处女艾格尼斯小姐,对她产生了炙热的感情。
    按照爱德华王子本人的说法,“当爬上她的床笫时,我每一根神经都充满了兴奋。”
    这种癖好做了也就做了,公开的话,当然有损皇家体面。
    这令维多利亚非常生气,准备惩罚不争气的儿子。
    谁知道她还没有想好该怎样处罚逆子,伦敦的查理爵士又向法院提起离婚起诉。
    他当庭指证自己的妻子哈丽亚特·莫当女士与若干男人私通,其中就有爱德华王储。
    查理爵士是一个很有能量的人,交友十分广阔。
    最糟糕的是,哈丽亚特·莫当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居然真的良心发现,向法庭忏悔自己犯下的过错。
    在这个年代,破坏他人婚姻是一种犯罪,虽然很少有人较真,但查理爵士偏偏是一个较真的人。
    这让维多利亚不得不暗中布置,让法庭宣判哈丽亚特·莫当精神失常,并将她送去了精神病院。
    本以为这下逆子能够消停一阵,维多利亚没想到自己又遭到了第三轮暴击。
    艾利福斯特勋爵的妻子向丈夫提出离婚,并且声称自己要与布兰特福德侯爵私奔。
    艾利福斯特勋爵是爱德华王储的随从,也就是马仔。
    马仔被戴了绿帽子,自然想请老大出头。
    于是艾利福斯特勋爵请求爱德华王储出面为自己主持公道。
    但是爱德华王储表示,公道什么的,本王是不懂的。
    可X道,本王非常在行。
    他非常理直气壮的告知小弟,你的老婆很不错,但是我不能帮你。
    因为我和你老婆之间的感情要比和你的更加深入。
    艾利福斯特勋爵闻言差点没气晕。
    最后,也是维多利亚出面摆平了闹事的艾利福斯特勋爵,维护了王室的尊严。
    一番三连之下,维多利亚对于儿子已经厌烦透顶,根本不想出现在他身边一里之内。
    可以说,如果三十多年前与丈夫的那三分钟时间是用来做一块叉烧的话,维多利亚女王将会感到非常欣慰。
    然而现实就是,爱德华确实是帝国的王储。
    曾经一度,维多利亚也不是没有生出过废长立幼的念头,只不过王位继承这种事也不是她一个人能说的算的。
    而现在,留给维多利亚的王子也不多了。
    除了这个废物爱德华王子以外,另外一个小儿子利奥波德王子是一名重度血友病患者,根本不可能染指王位。
    这样的情形下,维多利亚也不得不让爱德华王子更多参与政务,提升他的政治威望,这次的演讲也是安排之一。
    只是很可惜,爱德华做得并不好。
    他虽然只有36岁,但演讲水平比起80岁的美稀宗还拉胯。
    而且不是单纯的口吃,而是能力上的缺陷。
    爱德华艰难地将枢密院准备的演讲稿念完,台下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
    被掌声从瞌睡中惊醒,阿礼桧在短暂的迷茫后,跟着拍了两下手掌。
    恍惚间,阿礼桧觉得眼下的情景似曾相识。
    同样的张灯结彩,同样的群宾齐至,同样的气氛热烈。
    像这样的贵族宴会,他已经经历过三次了。
    第一次是在清帝国的古老都城,参加慈禧皇太后的生日寿宴。
    第二次是在俄罗斯帝国刚刚获取的君士坦丁堡,参加亚历山大二世的加冕典礼。
    第三次是在印度的加尔各答郊外,参加印度总督举办的女皇加冕纪念仪式。
    而如今,在大英帝国的朴茨茅斯,他正第四次盛装出席最高规格的典礼。
    虽说四场盛会,四种文明,风格迥异,但是阿礼桧很清楚,它们都将有一个共同点……
    “财务大臣阁下,你觉得本王的演讲怎么样?是不是激发了皇家海军昂扬的斗志?”
    看着刚刚下台,就迫不及待询问的爱德华王子,阿礼桧点点头:“王子殿下,您演讲的水平,比起您已故的姐夫强多了!”
    阿礼桧口中的“姐夫”,指的是爱德华长姐的丈夫,也就是原德意志帝国的皇储腓特烈三世。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位姐夫都是爱德华王子的阴影,也就是所谓“别人家的孩子”。
    但是再如何优秀又有什么用呢?
    还不是腓特烈坐敞篷车,当场心花怒放了吗?
    说自己超越了腓特烈,听到最近的政坛新星居然是如此高看自己的,爱德华王子非常高兴。
    爱德华想到,自己的母亲已经57岁,转眼就要60了。
    自古以来,能活到60岁的君主又有几人?
    自己在40岁之前登基的机会恐怕很大。
    也许可能大概,自己应该要拉拢一些心腹,为登基做准备了。
    七年前股灾造成的影响还没有过去,爱德华深陷债务危机。
    所以他还是觉得,通过感情拉拢人才会比较好。
    金钱什么的,哪里比得上感情呢?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