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是因为他是我初中同桌。那座初中是我们镇上的最高学府,拥有镇上唯一的三层小楼。别看升学率不咋样,却照样是附近十里八村的风尚标,引领着乡村潮流。
史林是从外校转来的,被老师安排在我旁边,与我坐同一个桌子。头几天,我净欺负他了,他新来的,又是外地人,长得文弱白净,看样子是个好捏的软柿子。
课间,我把水喝完,杯子给他,用眼神告诉他:“打水去。”他倒怂的狠,秒懂我的眼神,乖乖去打水。我猜他是怕了我的杀马特发型。
轮到我值日的时候,我就让他替我打扫教室,自己则坐在座位上磕瓜子,瓜子皮到处飞。
后来有一天清晨,他没写作业,想借我的抄抄,我很不屑地从鼻子里冷笑出来。我把作业本从书包里拿给他看,还朝他晃了晃,我确实写完了,可我就不借他。
他很复杂地盯着我,盯得我心里发毛,我嘴里恐吓他:“再看!就挖出你的眼!”
课间我再让他去打水,他不去,反而对我说:“滚一边去。”
我一下子就怒了,这个小白脸是想造反哪,我狠狠地说:“放学别走。”
没想到他并不害怕,
有次周五下午,校门口来了很多乡村古惑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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