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不可名状

前言

    
    江城最高法院。
    庭审已经到了最后环节,然而每个人的脸色都是十分沉重。
    这一刻的气氛格外压抑,若是不知情走进来,只怕大气都不敢出。
    随着书记员的一声“全体起立”,所有人齐刷刷地站起来,包括站在被告席上的那名年轻男子,也用平静的目光看向审判长。
    审判长紧盯着被告人,张嘴一字一句地将审判结果说了出来,刚正的声音回荡在整个法庭内。
    快结束时,他清了清嗓子,提高了音量:
    “……那么,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莫问川犯故意伤害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叫莫问川的那名年轻男子看上去似乎是大学才毕业的年纪,听到这个结果,他垂下了眼皮,微微低头。
    长长的睫毛给他的眼中投下两团阴影,额前的碎发也恰好遮掩住他的表情。
    功与过由大众衡量,善与恶由自己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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