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怪物猎人

第二十二章我叫王孙

    
    这个问题确实有点傻了,江秋端起酒杯掩饰尴尬,小抿一口,写道:“这帮孩子若是让一些脾气不好的人看到,他们就惨了。”
    野猫耸耸肩,“与咱们没关系。”
    江秋想起野猫的事情,问道:“你上一次不是询问人到底有没有灵魂吗?你那位朋友现如今怎么样了?”
    说到这个问题,野猫作为发布任务的中间人,唯有苦笑,“他......怎么说呢,好像更加的疯狂了,但好在没有从自己的身上做实验。”
    “比如?”
    野猫挠挠头,左右看看,见酒馆内那些酒鬼学生各色人等没注意这边,自嘲笑笑,将遮挡面部的黑布往上提了点,不愿意被人认出真实身份。
    刷刷写道:
    “你我本是陌生人,一个是发布任务,一个是接取任务。但或许只有这样,我才能和你说一点心里话吧。”
    “咱们这些当猎人的,为了复仇也好,为了迎娶心爱的女子也罢,又或者单纯地喜欢这份刺激,各自有各自的目标和追求。可是我作为一个中间人,看过太多太多。”
    “自称痴情汉,复仇者,野狐道人,机械改造人,好像很自由,在城市里潇洒过日子,可是他们的目的会在各自的旅程中变质为寻求金钱。”
    “我的那位朋友,要比他们都复杂,都纯粹,甚至可以称之为......恐怖。”
    野猫抬头看一眼,江秋神情没有变化,等着他继续书写那位朋友的故事,刚想出声,可是本着猎人谨慎的风格,闭上了嘴。
    “他是一位科学家,很疯狂,很执着,一直在追求这个世界上是否有灵魂的存在。”
    “我和他从小就相识,他的家庭不算美满,父亲就是个浑蛋,喜欢在外面乱搞,每天都会领不同的女人回来。虽然说没有那种家暴情节,他的父亲也不曾亏待母子二人,可他从来不认为他有个儿子,只是一个有着血缘关系的陌生人,直至他母亲的死亡,他父亲也不曾留下一滴眼泪,也不曾拥抱过他。”
    “你能理解这份感受吗?”
    江秋沉吟片刻,写道:“大概就是生于天地间,却找不到归宿?”
    野猫眼睛一亮,“没错,我那位朋友的说法与你的一模一样。”
    野猫感慨道:“可惜我的朋友很执拗,除了我从小和他相识,他再也不肯接受任何友谊,否则我认为你俩会相处得很好。”
    江秋笑了笑,去往柜台又要了两杯酒。
    野猫发现一个奇怪的地方,江秋这小子喝酒从来不吃下酒菜,只是饮酒不停,是因为他酒量很好吗?
    江秋递过来一杯,野猫点点头,身体前倾与之碰了一下,按照江秋饮酒的速度,陪着喝了一小口,继而写道:“他母亲过世后,和我讲述了一个秘密。”
    “他好像看到了灵魂。”
    江秋举杯的手停在半空,野猫似乎没看到,继续写道:“他说,他母亲去世的那一天,他才十三岁,守在灵柩前,没有哭没有闹。”
    “前来悼唁的宾客有说有笑,似乎并不在意死的人是谁,只是想要借助这次葬礼进行社交,我那位朋友看着他母亲的尸体,发现有一股黑烟?还是说黑雾?总之就是很轻很轻的一缕灵魂,大致就是这个说法。”
    “他母亲的灵魂飘在尸体旁,我的那位朋友想要和母亲道个别,却发现来了一个死神......将他母亲的灵魂收走了。”
    “故事还是......”江秋认真问道。
    野猫耸耸肩,“我也不清楚。”
    “他说,他看清了死神的脸......”
    若是一个故事,足够让人生畏,若是一个真实事件,江秋觉得,更加让人胆寒。
    野猫自嘲道:“我生在兽降临之前的时代,那个时候世界上两百多个国家呢,我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坚信神鬼一说只是迷信。”
    “或许我只迷信财神?呵呵。”
    “后来你也清楚,兽带着异能降临了,人类拥有了超能力,无数的普通人一次又一次地更改信仰。”
    “我的那位朋友是位科学家,却坚信灵魂的存在,为此他研究动物的大脑,濒临死亡之人的大脑,潜意识这类的东西,很复杂,我搞不懂。”
    “一开始还有所收敛,只会高价购买濒死之人,给他们的家属一大笔钱,用于自己的研究。”
    “可我真怕某一天,他会切开自己的大脑,探究里面是否有灵魂。”
    江秋洒然一笑,可下一刻却笑不出来了。
    他记得柳妖说过,术师一道想要登堂入室,就要达到身体与灵魂的相统一。自己的那个自称风流债无数的师父也曾说过,人身是一座完美的天地,灵魂是天地之间的一个锚点,本心则是沟通灵魂与人身的道路。
    再联想自己的术式。
    影术式确实很强,从五级升至四级,只需要不断地‘吃’,将兽吃入肚子之中,只需要在数量上达到一个临界点,就可以升至四级术师。可是如何升至三级,师父没有教过,江秋琢磨了许久,一点头绪没有。
    现如今,听过野猫的话,江秋对于自己的晋升方式有了一点灵感。
    这就是术师和超能力者本质的区别所在。
    超能力者只需要不断地精进自己能力的威力和精度,就可以一路攀升,所以晋升速度很快,但很考验一个人的大脑。
    而术师则需要更加玄幻一点的东西。
    比如自己的本心是什么。
    野猫不清楚,自己只是想要发点牢骚,却让江秋对于自己的术式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他也只当江秋在思考,在发呆,便没有打扰。
    最近也没什么值钱的任务,牢骚也发完了,于是想要起身离开,直到一位白发少年走了进来,他有点害怕,咽了口吐沫,趁着江秋还在发呆,又默默地坐了回去,期待江秋很能打。
    随着白发少年走入狩猎酒馆,炎热的夏季像是跳入到了寒冬,一股肉眼可见的涟漪波动在四周,将诸多酒鬼和博取名声之人的声音压了下去。
    江秋忽然皱起眉头,望向四周。
    哪来的杀意?
    ......
    白发少年自认为是一个奇怪的人。
    他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居住在哪里,是否有家人。当他透过望不到头的湖水观看自己的容貌,脑海中突然蹦出一段记忆。
    “我叫王孙。”
    “请你记住,你是一个很友善的人,曾经有许多许多的人爱着你,呵护着你。”
    “时光是残忍的,他可以让坚硬的石头变成细沙,可以让沧海变成桑田,但你是永恒的,也是孤独地,更是悲哀的。”
    少年回忆着这段话,望着如深渊般的湖水,站起身,也不知道想要去往何方,他只知道自己该出发了,该走出去了。
    头顶有高傲的苍鹰飞过,在天空用力的嘶鸣,声音十分的凄凉。身边有肥硕牛羊成群结队路过,它们似乎畏惧这名白发少年,只敢围绕着少年打转,却不敢触碰他丝毫,如众星拱月,如环绕君王。
    少年也不在乎,继续前行。
    从春风和煦走到艳阳高照,从秋风瑟瑟到寒冬大雪,从草原到荒漠,再到草原,不知经历了几个春秋,少年终于遇到了醒来后的第一个人。
    是一位草原女孩,笑起来很阳光,声音嘹亮,喜欢带着王孙骑在马背上驱赶羊群。
    遇到沙尘天气,两个人将羊赶回羊圈之中,躲在蒙古包里喝着热茶,吃着羊肉。
    王孙不善言辞,总是默默地坐在一旁,看着草原女孩的侧颜,听她展望未来,述说人类在东海之滨新建造的城市,述说人类拥有的超能力。
    “你说,我以后会不会飞呢?”
    少女总是喜欢幻想,“我想飞出草原,飞到大海上,学那搬山倒海的超能力,把大海搬到草原上,这样我的羊就有足够的盐水喝了。”
    这时候,王孙总会笑着说一句,“我很期待呢。”
    夜晚无风无云的好天气里,两个人手挽着手,仰望星空。
    少女用着所学不多的知识,很用力的去讲述传闻中有关星星的故事,大熊座小熊座,牛郎与织女。对于少女而言,只要是个故事,都是她梦里曾经出现过的。
    这样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
    每一天,白发少年都会坐在门口,等待着少女骄傲地骑着高大的骏马,赶着羊群回到家里,与他述说草原上的趣闻,今天是否遇到了狼群,那座人类与兽之间新城市的建设情况,自己未来的梦想。
    可是有一天,少女没能回来。
    少年等了一天一夜,嗅了嗅鼻子,顺着血腥味走了一百多公里。
    少年面无表情安葬了少女,剪断了少女的一缕头发做成相思结,绑在了手腕上。
    他觉得,他应该替少女去一趟那座城市,于是他就出发了。
    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两年?
    少年发现,自己走的越远,距离醒来的地方越远,记忆损失的越多。
    以防万一,他将自己要做的事情记在一张本子上,这样即使不断地遗忘过去,他也会记得要去的方向。
    一路上,白发少年似乎觉得,自己好像见到了一条龙,非常的庞大,冷冷的看着自己。
    似乎还有一个端着茶杯的中年人,眼里含着笑,站在柳树底下为自己送行。
    更加模糊的,是一个女孩,冲着自己遥遥的招手,好像喊着让自己不要继续前行了。
    白发少年拿出记事本,第一页有个很重很重的字迹,“去往希望之城,天阳。”
    他忽视了那个女孩的呼喊,跨过天阳市边缘位置的封锁。
    步入其中,他很快就迷失了自己,以至于每隔一天都会忘掉全部的记忆,只保留了一个念头。
    “我要根据记事本中的事情来做。”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的记事本上出现了第二条记录。
    “我要做一个好人,要赚钱,要活下去。”
    又不知过了多久,第三条记录出现。
    “我有了一个新的朋友,他叫做赵一山,他很可怜,好像快要死了,我要去帮他。”
    “我是不是应该说一句对不起?我好像把赵一山忘记了,他好像死了。”
    如此反复,少年似乎开始期待,明天的记事本上会出现什么样的记录,是开心呢?还是悲伤呢?
    “城东有一家面馆,他们的价钱很偏僻,老板人很好。”
    “花店的老板叫做卢白香,他已经和我说了三十七次了,我觉得我应该记住她。”
    “......”
    “隔夜的食物不能吃,会中毒拉肚子的,那个姓万的医生是这么说的,我好像中毒晕倒了?”
    “那些执法机器人不能吃,否则会被抓起来,带到监狱里。”
    “有个学生,叫做何秋生,她幻想要成为一个女骑士,女英雄,我觉得很好哎,很期待这一幕。咦?我似乎忘记了什么东西,好像很久很久之前,也有一位这样的女孩,她也曾和我说过她的幻想......我好像忘了。”
    “......”
    “我又把何秋生忘记了,被她骂了一顿,不过我感觉她很开心,我要认真的记住她。”
    “生日是什么?过生日要送生日礼物吗?何秋生为什么要送我礼物?我们已经相识一年了吗?真奇怪啊,时间过得这么快。”
    “......”
    “何秋生好像不见了,我已经忘记她是谁了,可她出现在我的记事本中,我觉得我应该去找她。”
    “下水道里有她的味道,可是我找不到她在哪里。”
    “土地庙里有个奇怪的家伙,我揍了她一顿,下次不要去了,她喜欢咬我的屁股。”
    “咦?这里有家猎人酒馆,好像可以赚钱,我没钱吃饭了,那些执法机器人太烦了,居然不让我吃它们,还叫亚当过来一起揍我,太坏了。”
    “杀兽就可以赚钱吗?”
    少年走出城市,来到碎坡城,他的记忆似乎又恢复了一点,念念叨叨道:“我要找到何秋生,我要杀兽,我要赚钱,我是个和善的人,要与人为善。”
    少年拽着三个数米高的兽来到天阳市的边缘,但他觉得不太合适,于是割下它们的脑袋,去往狩猎酒馆换钱。
    当他再次来到碎坡城,少年很疑惑,这里怎么聚集了很多很多的兽,它们为什么叫嚣着要杀了我?
    算了,我都忘了,正好拿去交差。
    第三次去往碎坡城时,已经看不到任何一只兽,白发少年转了一圈,没有收获,可他觉得自己应该和酒馆的人说一声,于是他回来了。
    可是这一次,白发少年王孙对坐在角落里的少年生出一股厌恶感,同时还有一股熟悉的感觉,于是他拿出了记事本,一页一页的翻了过去,翻到有字的最后几页,看着出现在其中最多的一个名字,心有所动,疑惑的问向眼前的两个人。
    “你们,认识一个叫做何秋生的女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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