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设立郡县。
将那些老世族的封地,收回为国有。
大贵族们仅仅只是保留爵位、俸禄和一小部分特权。
将老世族封地自己搞税赋的权力,也收到了国府的手中。
重新丈量土地,开阡陌交通,让整个秦国的赋税执行同一个标准。
也首次在当时的秦国境内,做到了统一度量衡。
使得县里的税收,能够直接转变成为秦国的国力。
而不再是变成那些老世族的家底。
剥夺了老世族自己组建私军的权力,将秦国的军队也从联军形式,变成了真正的正规军队。
虽然在武器装备上,秦国军队和六国军队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差距。
但是在组织度上,则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真正让秦国以一国之力,去面对山东那些没有经过变法的旧制国家。
到了秦惠文王,乃至之后的秦昭襄王和秦王政。
以上令下达的正规军队,去打山东六国那些名义上是国家军队,但其实根子上还是一大堆贵族的联军,自然是无往而不利的。
然而,商鞅的变法,虽然是将那些老世族的特权剥夺。
并且设立了郡县。
但是受限于实际情况,县以下的治理还是靠乡绅毫桀和一些小世族的自治。
这些乡绅毫桀,在秦国境内对国府的统治,其实构不成什么严重威胁。
所以便没有引起商鞅的重视。
亦或是商鞅还有后面的三期、四期变法的构想。
但还没有来得及实施和推行,秦孝公便英年早逝。
没有了秦孝公支持的商鞅,则很快被老世族们联手覆灭。
饶是商鞅这样的手段和雄心,面对老世族的时候,也是选择了十年蛰伏。
就这还最终落得个五马分尸的下场。
嬴扶苏并不认为自己能够比商鞅更加高明。
于是也便听进去了冯职所说,应该从长计议,一步一步来的建议。
商鞅的变法,在秦国还没有统一六国的时候。
让秦国能够快速强大,并且以一国之力对抗六国。
但是统一六国之后的秦国,其实真正算起来,反而在很多方面不如统一之前。
六国虽灭,但是六国的旧世族却是没法被根除的势力。
例如项梁和项羽,张耳和陈余这些人。
他们虽然表面上归顺秦国,但是实际上在自己地盘上的影响力却非常大。
秦国朝廷,其实权威性是远远不够的。
也正是如此,秦始皇和二世胡亥,才一次又一次的东巡天下。
只要这些六国世族、毫桀、乡绅还在。
秦国就不得不用大量的军队在国内各地维持稳定。
而这些人,才是朝廷最大的隐患。
秦的覆灭不用多说,便是被这些人联手推翻的。
陈涉吴广只是一个引子。
后面的天下皆反,才是这些乡绅毫桀和老世族隐患的大爆发。
其实某种程度上来说,当年朝堂之上王绾和李斯政见上的分歧,是有一定道理的。
王绾提出,应该让始皇帝将自己的儿子们都分封出去。
镇守偏远的地方郡县。
这样一来,便可以对原本山东六国的地方,都真正归属秦国统治。
而李斯则提出,应该将秦国的郡县制度推广到全天下。
这样在几代甚至十几代以后,秦国不会像春秋时期那样同宗相残,相互疏远。
从更加宏观一些的角度来看,这里两种方法,都有其优点,也都有其缺点。
并不是谁比谁更高明的。
而若是单单站在皇室宗族的角度来看,王绾的政见能让秦国走得更长远一些。
秦国的覆灭自然不用说,当真是吃了没有宗室王候镇守的亏。
以至于秦国朝廷控制不住下面的郡县。
下面的郡县更是一盘散沙。
地方豪强杀了县令,就能造反。
联合其他几个县,就能初具规模。
一旦有一个地方造反起义。
很快就蔓延到全国各地。
陈胜吴广起义之后,整个旧山东六国的地方,几乎就没有什么像样的抵抗和镇压。
反而是县尉、郡守这些秦国官吏,和那些山东六国的旧贵族同流合污,共同起事。
陈胜则成了那个一呼百应的人物。
甚至像赵陀这样的郡尉、郡守,直接自己就与秦国朝廷断了往来。
拥兵自立,割据成了南越国。
整个秦末乱世中。
唯独地方对这些造反势力真正有效遏制的,似乎也只有三川郡守,李斯的儿子李由。
李由可是娶了秦国公主的。
如果将作为秦国丞相的李斯和秦国朝廷视为一个整体来说的话,用李由当郡守,和让皇子去当诸侯王。
其实效果算得上是一样的。
因为李由作为李斯的儿子,不会背叛作为丞相的李斯。
也就不会背叛秦国。
与那些其他郡县的郡守、县令,是不同的。
这跟王绾的初衷则是一样的。
所以整个山东六国的叛乱,也只有打到了三川郡,才被暂时挡在荥阳。
至于其他的郡县,要么就是郡守被杀,要么就是像会稽郡这样,郡守直接就想反。
根本对秦国,没有什么归属。
秦国,能够最终走向天下皆反和灭亡。
和李斯推行郡县制,也是有很大的关系的。
郡县制避免了同姓宗室相残,但是却是削弱了秦国朝廷的控制力。
天下反秦,唯有将儿子封出去镇守地方的三川郡,尽力去守护大秦。
何等讽刺?
如果当年始皇帝真的用了王绾的建议,将儿子们都封出去。
又哪里还会有什么天下皆反?
可能秦国还真能传他个十几代甚至几十代呢。
只是不知道,当李斯死后,在下面见到了王绾。
又该如何面对?
“老哥你说得对,别人都靠不住,还是得靠儿子啊……”
而到了汉代,刘邦也正是看到了秦国灭亡的真正原因。
才会将自己的儿子们,全都封为王。
让这些儿子们,给老刘家镇守地方。
这岂不就是当年王绾和秦国朝堂大部分人的意见吗?
虽然是继承了秦国的郡县制,但是刘姓诸侯王的权力,却是非常大的。
自己可以拥有军队,还拥有封地的税赋。
甚至为了巩固老刘家的统治地位。
刘邦在自己还没死的时候,就将异姓王都搞死了。
甚至还杀白马而盟誓: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若无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
若不是白马之盟,天下哪能将汉室的正统看得那样重?
可这么做,也正是应了当初李斯提出来分封诸侯王的弊端。
甚至都没有等到几代之后。
到了汉景帝的时候,天下的诸侯王就开始乱了。
七国之乱,就是李斯当初反对分封最真实的证明。
秦汉两代,正是用了上百年的时间。
相互印证了王绾和李斯两种政见的所有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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