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后的花样年华

第四十七章 未正 (2)

    
    御书房
    “臣弟李晔叩拜圣人,圣人万岁万岁万万岁”
    圣人伏案看着奏折,不自觉地打了个哈欠。
    “寿王怎么来了,朕又没传召让你入宫,你为何前来,快快起来说话”
    圣人说的很轻松一点也没有数落李晔的意思,毕竟都是亲兄弟,他也没有觉得李晔有什么想害自己的地方。
    李晔站起身坐在一旁。
    “臣弟想念圣人,在王府时常常夜不能寐思念与圣人从小长大的时光,每每想起都夙夜忧叹,自阿哥做了圣人也常常为国事操劳,费心费力臣弟每每看之都恨不得生出三头六臂帮助圣人,无奈臣弟能力有限,做不了那么多事”
    圣人觉得眼前的李晔有些奇怪但是又说不上哪里奇怪,但还是很客气的道。
    “寿王不用担心,朕身为一国之君,定然更要勤勉,凡是亲力亲为方能显出朕对国家的重视,也不枉费祖先开创的大好局面,再说了,寿王与朕不是刚刚见面过吗?怎么又说想念?寿王的想念来的真快,和小时候一模一样”
    李晔笑道。
    “圣人原来还记得小时候啊,那圣人记得不记得小时候,咱们俩淘气看见一个长着白胡子的胡人,你说想要他的胡子,我无论怎么劝圣人都不听,最后没办法,我只好在胡人睡着的时候,偷偷的把他的胡子给剪了”
    听到此处,圣人的脑海中似乎有了画面。
    “对对对,朕还记得,当时那个胡人醒了发现自己的胡子不见了,四处打听是谁剪了自己的胡子,朕因为害怕所以吧你告发了,父皇生气的打了你一顿,对了,你不生阿哥的气吧!”
    李晔摇摇头。
    “这都是过去的事了还提他做什么,现如今阿哥您是圣人,我是寿王,我还能对你打击报复?”
    圣人听了李晔的解释笑着说。
    “不介意就好,既然说到此处,朕又想起一件小时候的事情,现在想来也颇有乐趣”
    圣人说:“记得在咱们小的时候,父皇给你我找来了教书先生,我因为调皮不远读书,时常被先生的戒尺打手板,朕深恨之”
    李晔接过话茬继续道。
    “对,臣弟记得,有一次你早早来到课堂在门上放了早已准备好的墨水,等先生来了一推门,墨水弄先生满脸都是”
    圣人笑着学起了先生生气的样子。
    “这是谁干的,究竟是谁干的,你们真是无法无天了,别以为仗着自己是公子哥就可以为所欲为,要是不说谁干的,这个书我还就不教了”
    李晔笑着说。
    “先生不依不饶,还嚷嚷去找父皇评理,你怕事情败露于是把我推出去,说一切都是我干的,为此我遭到了父皇一顿毒打,在床上躺了半个月才痊愈”
    圣人收回笑容假装严肃的道。
    “都怪那时候朕岁数太小,只知道一味的推卸责任,让你承担了不该承担的后果,你不会怪朕吧!”
    李晔再次摇摇头。
    “这都是过去的事了还提他做什么,现如今阿哥您是圣人,我是寿王,我还能对你打击报复?”
    圣人回忆的话匣子守不住了,一股脑的全都倾泻出来。
    “在长大些,朕与你喜欢上了同一个姑娘,可是那个姑娘只喜欢你,却不喜欢我,任凭我怎么花言巧语去追人家都不能换来她对我的好感,我每日借酒消愁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有一天朕喝多了鬼使神差的去了她的家,欲行不轨之事,那姑娘极力反抗。
    都怪朕不好,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失手掐死了她,并且对外宣称姑娘失踪了,你却不信,拼命寻找,找了差不多有大半年的功夫才放弃,那时候看着你魂不守舍的样子想心里真不是滋味。
    有心告诉你在真相又怕你怪罪,现在咱们都长大了,不再是过去懵懂无知的少年了,朕把这件事告诉你不是能乞求你的原谅,而是觉得,这么多年过去了,朕也应该得道宽恕了,朕觉得,你不会怪罪朕的吧!”
    李晔依旧摇摇头,只不过这一次他的眼眶满是泪水,几乎是咬着牙再次重复着刚才那句话。
    “这都是过去的事了还提他做什么,现如今阿哥您是圣人,我是寿王,我还能对你打击报复?”
    圣人长叹了一口气。
    “这三件事已经憋在朕的心里已经好久了,今天终于说了出来,心里舒服多了,对了,听我说了那么多,你有没有对朕想说的!”
    李晔全身都在拒绝。
    “其实想说的也有很多,不过都是些不好的事,说出来怕圣人怪罪”
    “不会的,朕不会的!”圣人打了个哈欠:“今日难得咱们兄弟叙旧,以前想找这样的机会都没有,现在难得清闲,这里没有圣人和寿王只有兄弟”
    听了圣人的话李晔冷笑道:“既然圣人这么说的话,那臣弟就只好不吐不快了”
    李晔说。
    圣人你只记得自己顽皮把胡人的白胡子给剪了然后诬陷是我干的,却不记得我在胡人的坊内当着那么多胡人的面前被父皇痛打,胡人刺耳,嘲讽的笑声让我这辈子都记得,难以忘怀,那时候我心里想,凭什么做错事的是你,而挨打的却是我,只因为你是父皇最心爱的儿子吗?如果是,那我情愿挨打。
    圣人你只记得,捉弄先生,把先生弄得满脸油墨然后诬陷是我干的,却不记得我被父皇在众多大臣面前脱光了裤子一顿毒打,我受到了和胡人一样的从刺耳嘲讽,那时候我心里想,凭什么做错事的是你,而挨打的却是我,因为你是父皇最心爱的儿子吗?如果是,那我情愿挨打。
    圣人你只记得酒醉掐死了一个寻常的姑娘,却不记得那个姑娘是我毕生的最爱,只有她懂得我的痛苦,只有她懂得我从小受到的委屈,当然,也只有她不会在我做错事时候嘲讽我,给我鼓励,让我加油。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完美无缺的人却被你轻描淡写的的隐瞒了是死亡的消息,你记得我寻找了大半年,却不记得,这半年我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为什么你杀了人,却要我承担好后果,因为你是父皇最心爱的儿子吗?如果是,那我情愿忍受那样的孤独。
    “可是让我做不能忍受的是,我明明身处黑暗,却让我接受光明,可是光明却很短暂,让我继续忍受黑暗,圣人的位置本来是属于我的,却被你夺走,从宣读圣旨的那一刻起,我就决定把属于我的东西全部都拿回来”
    哥俩叙旧忽然变成了复仇之路,画风转变的太快让圣人万万没想到。
    但是他的控场能力却是非常优秀的。
    圣人起身时感觉头很晕,但他依然保持着姿态来到李晔面前语重心长的道。
    “朕知道从前对你有很对亏欠,朕都在一直想办法弥补,你知道朕为什么给你代天巡守的权利吗?这就是朕对你的补偿,至于别的什么东西,你只管向朕提出,只要不是太过分,朕都可以给你”
    李晔冷眼看着圣人。
    “我要你的皇位过分吗!”
    圣人深吸了一口气,保持头脑清醒。
    “朕说过的话就从不会食言,但是朕还年轻,你可不可以在多等朕几年,朕完全可以江山托付与你”
    李晔冷笑道。
    “如果我说不,我现在就要,圣人你该怎么办?”
    想要努力保持头脑清醒的圣人再也把持不住了,他生气拍响了书案。
    “你这是大逆不道,朕看你和朕是同胞兄弟才选择和你商量,如果换做是外人,朕早就把你砍了,你现在立即马上滚出去,你太让朕失望了,朕再也不想看到你了”
    李晔依旧淡定的坐在原地。
    “如果我说不呢!其实圣人你要知道,有时候你说出去的话并不一定管用,尤其是对我,别人我就不知道了,要不然你再试试?”
    圣人朝着门外大喊。
    “来人呐,来人,将这个乱臣贼子给我拖出去砍了”
    圣人嘶吼着,渐渐的声嘶力竭,渐渐的连自己说话的声音都听不见了,最终捂着胸口倒在地上,四肢抽搐,两眼上视,口吐涎沫,小便失禁,只是意识还在,只是不那么清楚了。
    “你这个畜生,你为了皇位居然什么都能做得出来,你对朕做了什么,朕现在感觉身体里有无数只蚂蚁再爬,又疼又痒,简直生不如死,你不如来个痛快的,一刀杀了我一了百了”
    李晔看着圣人痛苦的样子,冷笑道。
    “有千万只蚂蚁在身体里怕吗?这就对了,你曾经让我感觉到生不如死,现在我也让你体会一下生不如死的感觉”
    圣人一边口吐白沫一边问道。
    “你对朕下毒,朕怎么从来都没有发觉?”
    李晔得意的从袖口里拿出一株草。
    “此物名叫百叶香,百叶香不敢烧,燃之有异香,沾衣带,人能与尸通,此物虽然不能致死,但是会让你在漫长无尽的折磨中等待死亡的到来,痛苦不堪,所以在余生我会好好照顾你,我也会将我失去的在你身上逐个找回来,你这一生都会在痛苦中度过,这御书房会成为你的死牢,我会编造一个传说,让人们以为你是个怪物,不再是他们心中的圣人”
    李晔冷笑着走开了,留下圣人一个人独自在御书房嘶吼。
    李晔派人将圣人的手脚用链子捆住,圣人没有像以前那样试图挣扎,沉寂得仿佛是个死人。他没有心跳,没有呼吸,他的皮肤像普通人一样白皙柔软,但刀枪不入。
    他的眼睛是白色的,没有一点眼球的黑色,看上去似乎是个叫不上来名字生物,但是后人管这种生物叫做丧尸。
    没有感情,可以为了吃不择手段,惧怕光明,但是奔跑速度极快,一嘴獠牙可以撕开肉皮让被咬中的人成为丧尸的一员。
    圣人知道了李晔的野心,趁他还清醒的时候写了一封密信让心腹八百里加急送给在前线的萧贵君将军。
    前线
    黄巢叛军在攻打代州,代州的四个城门早已经被敌人的火炮打的破败不堪,即便是这样,副将叶清雨让萧贵君撤下来放弃代州转战河东一带萧贵君也是说什么都不肯。
    “萧将军快走吧!敌人的攻势他们,代州城守不住了,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咱们去河东一带在做修整”
    话音刚落,敌军的火炮袭来,炸在地上的尘土将叶清雨和萧贵君活埋了。
    火炮声散去后,两个人从尘土里爬出来,萧贵君对叶清雨喊道。
    “身为大唐的将军,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皆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我们只有牺牲到底,惟有牺牲的决心,才能博得最后的胜利”
    “可是代州城守不住了呀!”叶清雨声嘶力竭的喊道。
    萧贵君吐了一口嘴里的土骂道。
    “什么叫守不住,守不住也要守,一寸山河一寸血,我大唐的土地,我大唐的子民怎可落入他人之手,去给我把炮弹装上,趁他们兵力调整,咱轰他娘的一波”
    叶清雨去检查火炮,发现火炮被黄巢叛军炸坏了,萧贵君知道后于是冲将士们喊道。
    “兄弟们,这种洋玩意不管用,到关键的时候就他娘的哑火,都不如俺老萧,到了晚上还能让娘们叫唤两声,既然它不中用,咱们就用老办法,和叛军展开白刃战,灭了他娘的叛军嚣张气焰,杀一个叛军奖励一个铜钱,杀十个叛军我直接让他连升三级”
    下面不知道有谁再喊。
    “那我要是灭了黄巢叛军呢?”
    萧贵君假装生气的道:“那我就先宰了你”
    “为啥啊!”
    “你他娘的比叛军都厉害,我要是留着你,那老子的脑袋不早晚得搬家啊!”
    众人哄堂大笑。
    萧贵君拔出佩刀。
    “兄弟们,封妻荫子的时候到了,用你们的佩刀砍他娘的脑袋”
    萧贵君之前部署,十万人马,分东西南北进攻四个方向,他和叶清雨亲率人马进攻最薄弱的北门。
    上万人倾巢出动着实吓坏了黄巢叛军,有人报告给黄巢,黄巢拿出佩刀厉声道。
    “这孙子怎么欺负到我们家门口来了,兄弟们给我上,砍了姓萧的脑袋,黄某我为兄弟们接风”
    黄巢军鼓声号角大作,纛旗在风中猎猎招展。
    萧桂军两翼骑兵率先出动,中军兵士则跨着整齐步伐,山岳城墙班向前推进,每跨三步大喊“杀”
    竟是从容不迫地隆隆进逼。
    与此同时,群均凄厉的牛角号声震山谷,两翼骑兵呼啸迎击,重甲步兵亦是无可阻挡地傲慢阔步,恍如黑色海潮平地席卷而来。
    终于两大军排山倒海般相撞了,若隆隆沉雷响彻山谷,又如万顷怒涛扑击群山。长剑与弯刀铿锵飞舞,长矛与投枪呼啸飞掠,密集箭雨如蝗虫过境铺天盖地,沉闷的喊杀与短促的嘶吼直使山河颤抖!
    萧贵君所带领的人马杀敌三千,自损一万,双方罢兵高挂免战牌。
    回到代州城,萧贵君看着伤痕累累的将士们鼓舞道。
    “兄弟们,都是我的好兄弟,虽然这一仗赢了,也打出了咱们萧家军的气势,但是这一仗的代价是惨痛的,我们已经要吸取教训,让伤亡降下来,毕竟咱们从军首先是养家,你死了,家里的老爹老娘谁来养”
    众人低着头潸然泪下。
    就在这时,从长安来的八百里加急到了,萧贵君拿起密信看到上面讲述的内容,萧贵君勃然大怒。
    “圣人蒙难,寿王真是欺人太甚,年轻的时候老子为了家人让着你,没想到你他娘的居然变本加厉欺负到圣人头上了,这还得了,老子这就回去砍了你的脑袋做下酒菜”
    萧贵君安排送信得人在军营中住下,某时撤军跟他们一起回去。
    送信的人是从御书房中出来的,他身上所携带的百叶香的香气一路传到代州城,也传到了军营。
    回到营房休息,送信的人胸口发闷,倒在地上不省人事,送饭菜的人来营房见到他倒在地上,于是推了推,见到他醒了,于是叫他起来吃饭,正当他把饭菜摆在桌子上时,却没想到送信的人张开血盆大口咬住了他的脖子……
    军营中的细作将萧贵君撤军的消息告诉给了黄巢,黄巢在萧贵君的军队的必经之路等待伏击。
    “萧将军别来无恙啊!”
    萧贵君看着满脸得意的黄巢不耐烦的道。
    “他娘的,怎么总能遇见你,是我出门没烧香吗!像个狗皮膏药一样没完没了”
    黄巢笑道。
    “萧将军说对了,黄某我就就是狗皮膏药,只要粘在身上就别想撕下来”
    萧贵君用佩刀指着黄巢厉声道。
    “我平生最恨他娘的这种死不要脸的人,既然你都这样说了,要是把打一架俺老萧还真对不起你!”
    “黄某也不是吓大的,既然萧将军要打,那黄某只好奉陪到底”
    两军相遇再次打了起来。
    只不过这一次大规模的战斗和每一次都不一样,打着打着,士兵们纷纷放下武器,开始撕咬对方的脖子……
    双方各几十万人马最后都变成了丧尸,就连黄巢,叶清雨,萧贵君也不例外,短短一个时辰代州城的百姓都无一幸免,他们沿途一边撕咬一边跑,丧尸大军逐渐壮大,最后居然奔着长安城的方向而来。
    长安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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