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巷没有自己的路名,门牌号是车站大街133E,巷口向里的第五间屋子,也是最后一间屋子。
尼尔和艾玛互搂着腰站在巷子的拐角,像一对亲密幽会的情人,拥抱着看着一间老旧萧瑟的两层木房。
它很普通,从门到顶没有半点特色,只有门梯两侧的蕃茄长势极佳,苍翠欲滴,枝繁叶茂。
它建在小巷的巷尾,巷子在那里被围墙截断,围墙的后面毗邻维里镇的教堂斜街,如果尼尔没记错,应该是镇子的墓园。
“艾玛。”尼尔低下头贴着艾玛的耳垂,“你觉得图潘先生的卧室是哪间?”
艾玛抱着尼尔转一个身,大裙摆翩翩盛开,她趁机看了一眼。
“还用说么?临巷的那间连窗帘都没有,当然是对着墓园那一间。”
“墓景房,啧啧啧……”
艾玛咯咯笑起来,红着脸勾着梢轻声慢语:“尼尔,我的腰软么?”
尼尔随手捏了捏:“和萝贝塔差不多细,但不够柔软,你锻炼太多了。”
艾玛鼓起腮帮子,恨恨地瞪了尼尔半天。
“要进去么?”
“我倒是想马上去。”尼尔瘪了瘪嘴,“但这附近住的人太多了,我们得晚点再来。”
……
尼尔从没想过小小的维里镇居然有三副面孔。
太阳高挂的时候,她是行色匆匆的快节奏,夜幕降临的时候,她是灯火阑珊的慢生活。
而当灯火渐熄,青春渐老,她展现出不为人知的疯魔的一面,深夜的街道,百鬼夜行!
尼尔和艾玛在大约九点半的时候重新回到维里镇,因为他们昨天在这个时间返回酒店,大街上你侬我侬的年轻人已经开始相拥而别,各找各妈。
情人节尚且如此,尼尔觉得在情人节以外的时候,十点肯定是维里镇大部分家庭的门禁时间。
事实也确实如此。
九点半一过,年轻人们纷纷开始找妈。大街上随处可见催人肝断心肠的劳燕分飞的哀怨,晃动的人影以飞快的速度减少,剩下的人成双成对,也不太好意思继续留在床以外的地方。
宾馆、宾馆、公寓、宾馆、公寓、公寓、宾馆……
尼尔数出了七对,时针咔嗒一声跳到十点。
十点一到,真正的迈阿密之夜降临了。
各家各户纷纷落锁,孩子们被关进家里,大街属于他们的爹妈……
到处都是呼朋唤友三五成群的中年人,大呼小叫着集合、集结,放肆的笑着走进一家家奇怪的店。
那些店并没有太多的共同点。
咖啡馆、面包房、成衣铺、美发厅,还有书店、花店、浴室以及画廊……
它们唯一相似的是店名,全是朴实无华的店主的姓+主营商品+BAR。
尼尔曾天真地以为这就是维里镇店名的特色,比如用“BAR”这个被法律明文禁止的词汇来象征某种肆无忌惮的生活方式。
直到这一刻他才知道,迈阿密的Bar一直都是Bar,反倒是前面那一串长长的字符,代表的只是纯粹的酒吧装修的风格而已。
他和艾玛走进一家名叫【巴格瑞里旧版书酒吧】的店,坐在用书架和书做隔墙的卡座,听着欢快的布鲁斯音乐,捧着正经的杜松子酒和正经的柳橙汁从晚上10点一直坐到凌晨4点。
等到艾玛的眼睛开始发直,开始向着斗鸡眼的趋势发展,酒吧终于开始清理客人。
简单来说就是先把醉得不厉害的人请出去,再把醒得不厉害的人丢出去。如果他们认识,醉鬼会被朋友捡走,如果她们漂亮,偶尔也会被其他人捡走。
迈阿密之夜在捡与不捡的氛围中结束,尼尔和强打精神的艾玛终于在启明星升起的当口等到了想要的夜深人静。
他们来到图潘老屋的巷口,眼看着离拉夏.图潘只有两门之隔的一家人摇摇晃晃进屋,开灯,打架,然后熄灯。
尼尔掏出了枪,咔嗒上膛。
艾玛的眼睛在枪拴的声音中亮起来,干脆利落地蹲下身,从裙摆下摘出自己的点22柯尔特自动标靶。
萝贝塔.哈瑞当时用过这把枪,尼尔曾在枪口下充分感受到军队不把女性撒进战场的高瞻远瞩。
现在弗雷德里希家未满18周岁的小女儿也用同样的枪,仅仅是一个拉拴的动作,就已经让尼尔觉得束缚在女性身上的那些固有的偏见充满了无知与可悲。
艾玛走在前面,像山猫一样敏捷机警,飘荡的裙角在穿过巷的夜风下荡开,呼啦一声就卡在了门阶下索观全局的位置。
尼尔从她的面前走过,伸手一抹在她的头发上摘下一枚发夹,简单的摆弄了几下就做成了一枚临时的开锁器。
他把捋直的铁丝探进锁眼,不一会,门锁就嗒一声放弃了抵抗。
尼尔双手提起枪,用枪管轻轻地顶开门。
月光从门的缝隙照进去,照亮一间破败的几乎见不到任何家具的客厅,闻不到半点生活的气息。
这样的腐朽与尼尔上午见到的生机勃勃的蕃茄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尼尔皱了皱眉,放轻脚步走了进去。
他前脚踩进房间,艾玛后脚就跟进来,贴着尼尔的背轻摇上门。
房间一下子暗下来。
肮脏的砂化的玻璃只能透进灰蒙蒙有限的微光,艾玛看不清任何东西,但尼尔反倒比先前看得更清楚。
艾玛对尼尔的异常天赋心知肚明,毫不犹豫地伸手搭在尼尔背上,举着枪,把一切都交给尼尔。
尼尔毫不迟疑地踏上楼梯。
房屋很破败。
每一个角落都透着破败,那些木墙,那些壁橱,随处可见补丁的木条,不是截下破损的部位替上去,而是简单粗暴的盖上去。
但这样的处置偏偏把整栋房子修整得很坚固。
破败的地板没有松动,破败的楼梯没有松动,尼尔伸手摁了摁修补过的墙,接缝齐整,也没有松动。
所以它只是看着破败而已……
尼尔和艾玛一前一后走上二楼的过道,踩着坚固的破败的架空径直走向图潘的卧室。
卧室的门紧闭。
尼尔伸手抓住门把,另一只手提起枪瞄准门后,轻轻一压。
门开了……
门顺滑而无声地打开,门后的景象在尼尔眼前显露,是一间整洁的男人的卧室,大约30平米,有书桌、床、一个干净的置架和一个简单的衣柜。
靠床的窗户拉着帘子,窗帘很干净,米黄的底色上坠着青色的淡淡的蕃茄花纹。
床头的墙上挂着油画,是一幅宴会图,画框的下缘嵌着铜雕的名牌,名牌上是花体的阴刻的【Convivium】。
Convivium,如果它是拉丁文,是晚餐或夜宴的意思。
尼尔走近床,勾开窗帘看了看窗外。
玻璃干净,窗框整洁,窗外摆着几盆和门梯两旁一模一样的生机盎然的蕃茄,再远是静谧祥和的墓园,墓园再外侧是空无一人的教堂斜街和街对面的维里镇礼拜堂。
尼尔刷一声拉开窗帘,月光洒进来,复活了艾玛的视野。
“艾玛,查一查。”
艾玛点点头,一言不发地检查起房间的细节。
尼尔看着床头的夜宴图思考。
拉夏.斯潘的卧室与房子呈现出截然不同的两副样子。
卧室充满了生活气息,细枝末节处展现出一个一丝不苟的独居男人,不算富裕,也不拮据,而且对生活细节有很高的要求。
可整套房子却偏偏被营造得衰败、邋遢……尼尔更正了一下,只有表相的邋遢,内在依旧一丝不苟。
什么样的人要把自己的房子打造成这副样子?
尼尔知道这世上多得是表面光鲜靓丽,实则一塌糊涂的人,但反其道而行之?
还有这幅夜宴图。
一个孤独的人坐在长长的餐桌前享用着美食,其他参加宴会的人都被处理成图里的背景,站在远远的地方三五成群,侧脸、背影,没有一张正脸。
难道拉夏.图潘有社交恐惧,把自己的房子糟蹋成这样是为了拒绝别人的接近?
不像啊?
从宾馆前台的态度来看,他表面上应该是个与人为善的人才对,应该表现得善于交际才对。
是有什么特殊的理由么?
正想着,艾玛叫醒了他:“尼尔,拉夏.图潘可能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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