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惹了一个不应该惹的人。
冬日的清晨,阳光照满了办公室,那灵动却不含热度的光亮四处扫射着,落到我的脸上。我眼睫轻颤了下,一滴晶莹的泪,啪嗒滴落在了洁白的A4纸上,迅速渗透了进去。
面前的女人穿着昂贵的黑色长裙,身上喷着好闻的香水,头发盘得一丝不苟,消瘦的脸颊上画着精致的妆容,涂着红色口红的唇角微微向下撇着,含着不易察觉的不屑与不耐。那一双眼睛,有些浑浊,布着血丝,却很是锐利,如一把刚磨好的刀子笔直地刺进我心里。
她白皙的指尖扣住咖啡杯的杯柄,优雅地端起咖啡,尝了一口后,用冰冷而机械的口吻再一次拒绝了我。
“我当作家已经很多年了,平淡的,华丽的,充满激情的,虚伪的……我什么文字都见识过,也一眼能看出你的文字到底有没有价值。”说到这里,她勾了一下唇角,然后又撇了撇嘴,慢悠悠地继续,“很可惜,你和我已经沟通了一个月了。朽木不可雕啊。”
白纸黑字,无数张凝结着我的心血都纸稿凌乱地堆在光洁的瓷砖上。我穿着杂店里买来的五十块钱黑色布裙,二十块钱白色假皮皮鞋,一点一点,缓缓弯下腰,屈下腿。指尖触到了白纸,却被一只黑色高跟鞋踩住。线条流畅,上好的皮质泛着淡淡的柔光。
我动作一滞,更加用力地捏住了纸张,骨节泛着白。
女人笑了下:“垃圾而已,我喊清洁工来处理。”
我浑身一颤,喉间有什么东西翻滚着似乎要涌出来,但眼泪是已经忍不住了,一滴一滴流淌在我的脸上。我以一种卑微的姿态,在这个高傲的女人面前,一张一张捡起了我的稿子。她静静地站着,最后高跟鞋轻动。我脸色苍白,沉默地看着那张A4纸。视线一点一点往上,一寸一寸地看过女人的脸。我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眼睛还红着,最终露出了一个微笑。
我捏着一叠被甩皱的纸,用无比轻快而幸灾乐祸的语气,报复般的对着这个女人道。
“女士,感谢您这一个月与我的交流。虽然您每一次都用言语攻击我,打击我的自尊心,您确实成功了,但我想说的是,”我笑得更得意了,眼里闪烁着兴奋的光,恶毒地补充,“有几等您的时候,不小心听到了一些不该听的东西,比如说您常喜欢打击没有名气的作者,使他们放弃,再剽窃他们的文字……”
我歪了歪脑袋:“您说的当了作家很多年,就是偷盗别人的文字很多年吗?”
我如愿以偿地看到女人的一张脸在我面前开始扭曲,她的眼里掩饰不了震惊和恼羞成怒,恨不得冲上来将我撕了,咬牙切齿,但又无可奈何。
但是几秒之后,她又变得高高在上,冷静如初。她靠在柔软的座椅上,用残忍的语气,慢条斯理地道。
“知道又如何?你根本找不到证据啊。”她笑了笑,抬起下巴,“你今天做了一件蠢事。我拥有广大的人脉,你这辈子都别想在文学界混出什么名堂。”
“这辈子都别想。”
她一字一句,咬着牙,盯着我重复了一遍。
我站在阳光下,浑身冷得失去了所有的温度。被她的目光盯着,好似一条毒蟒吐着信子,慢慢地,慢慢地缠紧我,让我无法呼吸。
二、
今天是我蜷在八平米不到的出租房的第八天。
我狼吞虎咽地吃着泡好的半碗方便面,捞完面后,又加了热水。汤又满了。我捧着碗,小口地喝了两次,又放下它,小心翼翼地推到桌子中间。这样它不会被打翻,晚饭也有着落了。
我摸了摸肚子,躺回到床上,呆呆地看着从小窗里射进到阳光。它刺破了满屋的黑暗,微小的灰尘在空气中沉浮,如精灵自由地跳跃。
亮了许久的破旧笔记本终于黑下了屏幕,密密麻麻拒绝我的投稿的邮件也如我所愿消失不见。我睁着眼,眼神空洞而迷茫。
我惹了一个不应该惹的人。他们都这么说。
我不后悔,也必须吞下惹怒强者的苦果。只是这果子既苦,也大,我吞不下,只得一点点嚼碎,混着眼泪咽下。
我好想大哭一场,哭出所有的不甘与绝望,可是我的眼眶一片干涩,如烈日下干涸的河床,没有一丝水汽。
房东又踩着拖鞋闯进了房子,逼迫我一星期之内交出房租;父母又发来了消息,告诉我现在回去乖乖结婚就不用过苦日子;邮件又传了过来,委婉含蓄地说不收这类风格的文章……
想着,眼泪就争先恐后地跑出来了,眼前的一切成了模糊的光点,成了重影。我什么都看不见。
到第十六天,我饿得四肢发软,头脑发昏。
我又去找了那个女人。
我问她,我的文章是否真的一文不值。
似乎我这副死气沉沉下一秒就会自杀的样子吓到她了,她犹豫了一秒才说出实话。我眼底的光,一点一点燃烧了起来。
“我们合作吧。我把文章卖给你,你给我钱。就这样吧。”
说出这句话,我的心底似乎被刀划出了一道大口子,呼呼漏着风。我伸手用力揉了揉心口,想揉去那疼痛冰冷的不适感。
女人笑了,她笑意盈盈地夸我,通透。
通透。
我看着她,也笑了起来,眼底的光又是熄灭了。
我心不在焉地想,这是堕落的开始么。
可是我有什么办法啊,弱肉强食的世界,我输得心服口服。
我收回思绪,目光落到女人脸上,没有一丝肉的脸上展露出舒心的笑。
“合作愉快。”我道。
三、
我的作品很快出名了,以女人的名义。
全世界的人都在读我的作品,他们把无数赞美的词语堆砌在我的文字上,惊叹着拜读它们。我时常看到有人采访女人,然后我听到女人很自然地背出我的创作想法。甚至我在书店避雨,都可以看到她的采访。
恰巧没人,老板问我有没有读过女人的作品。
我拉长了语调,漫不经心地笑:“读过啊,怎么可能没读过啊。”
老板点点头:“也是,她现在是最火最有实力的作家了。听说被提名文学奖了……”
我便不再说话了,静静地看着面前的雨,无头无脑,横冲直撞地砸到玻璃上。
如今我穿着香奈儿,头发烫染成褐色卷发,手指上做了精致的美甲。轻轻捏起高脚杯,我晃着猩红的酒液,和女人在阳台上吹风,空气中弥漫着黑森林苦涩香甜的味道以及浓厚的咖啡香。新买的电脑里,是全新的稿子。
她很豪气地把钱转到我的账号上,笑得很开心,对我很是赞赏。
我没有回头看她,只是举了下酒杯,露出一个风情的笑。继而垂眸,望着高楼之下灯火灿烂的夜景,灯火通阴,一片繁华。
这样很好。我面无表情地告诉自己。
不必后悔。我什么都有了。
什么都不愁了。
谁都不能来催我要房租,日子一到就把我赶出去;谁都不能威逼利诱我回乡,去和一个根本不认识的男人结婚了。
我压下眼里的泪意,咬牙将红酒一饮而尽。
我过得比谁都好。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