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5日。
时间已是临近九月,即便是这正午的阳光,也没有了灼热气息,一副蔫了吧唧慵懒的模样,偶尔伸出金灿灿的脑袋象征性的洒出一束束光芒来。史春云就像这八月底的太阳,耷拉着脑袋走在大街上,一副萎靡不振的模样。
想来自己今年已经三十有二,即便不算是年事已高,也是半截身体入了黄土的主了,怎么就不能有点出息呢,怎么还越活越回去了!史春云漫无目的的走着,边走边胡思乱想着。
自己八岁入小学,十岁便开始暗恋上邻桌的女同学,十二岁给暗恋的女同学的书包里偷偷的塞了一张写满了字的明信片,也算是迈出了人生的第一步,虽然,最后的结果是邻桌的女同学调换了座位,并且每次见到我都绕着走。十四岁的我以各科满分的成绩考入乡镇重点初中,成为重点培养对象,毕业临走那天我把写好的一叠明信片,硬塞给了另一位我暗恋已久的隔壁班级的女同学。当时,那位女同学看着手里的一叠明信片就哭了。后来我才知道,不是因为感动,而是被我吓到了。
自从上了初中之后,我打算痛改前非,重新洗面做个好人,绝不能再做那些吓哭小朋友的事情,改掉那些可能孟婆汤喝少了,从前世带来的不良属性。果然,在改掉那些不良问题之后,我的成绩更上一层楼,冲破乡镇的束缚,走出县城,参加的市级的各种学科竞赛奖项多到自己的小小出租屋墙上几乎贴不下,得到了学校领导的一致好评,这孩子真不错,将来肯定有出息。在外务工的父母,偶尔来参加一次家长会,听到领导的赞许,总能笑得显现出额头隐藏的皱纹来。
岂料,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初二的时候,在自己居住的小院里面,住进来一个姑娘,一个已经初三的姑娘,果然是比我有学识,她用一首歌诠释了我的这种本性,一锤定音,无法反驳的那种。爱江山更爱美人。
“......轻叹世间事多变迁,爱江山更爱美人,哪个英雄好汉宁愿孤单......”这歌词写的多好啊,这就是照个自己的样子写的吧。
物理课上老师教会了我这样一句定理,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这才是正常的,正确的。
就像邻里之间,你给邻居张三的媳妇送了一盘饺子,张三和他媳妇很是感谢。过了几天你又给张三媳妇送了一盘饺子,他们还是很感谢,又过了几天,你又给张三媳妇送了一盘饺子,他们依然很是感谢。到你第四次敲开张三家门的时候,你发现张三和他媳妇正在吵架,并且张三和他媳妇同时抄起手边顺手的物事照着你的脸就扔了过来,并且回敬一个字,滚。
在出租屋旁边的小河边,这位姑娘教自己唱《爱江山更爱美人》这首歌的时候,我已经是芳心暗许,脸红了成了傍晚西边的半边天,恨不得一头撞进她的怀里。
直至高三毕业之后的各自天涯,毫无音讯,我和她考取了同一所高中,不过她却比我大两个年级,也许可能大概是因为怕流言蜚语吧,她几乎和我不见面,偶尔的见面也略显生疏。
为了她,我放弃了整片森林,我也算是个情种了吧。初中那时候,跟在我身边天天叫哥哥的,洗衣带饭的小女生可从来不缺。真是辜负了他们的一片心意。也许这就是学霸的光环吧。
人们都说人生四十岁是个坎,这个坎儿过不去,接下来走的就是下坡路,而我从初三就开始走下坡路,初三留级回炉重造一年,高三又回炉重造一年。
八岁入学,小学六年,初中四年,高中四年,步入大学的门槛已是二十有三,而我的身边同学都是十八九,听着他们亲切的喊我一声“大叔”,在这个正是谈恋爱的好时光,我留下了悔恨的眼泪,放弃了挣扎,专心的搞起了学习。
毕业之后,成了北漂一族,不到十年的时间在北京买了房子车子落了户,也算混的风生水起了。唯一的遗憾便是身边少了一个人陪伴。这么多年暗恋过同事,相过亲,却无一成功。
好在上天有怜悯之情,就在一年前,认识了一个让我中意的女人,一个这辈子让我刻骨铭心的女人——乔洛洛。
我和乔洛洛初见是在一个网上的相亲群里,依稀记得我们聊的非常投机,然后相互加了好友,约了线下见面。在某餐厅见面的时候,感觉不是出奇的好,就像是天仙配一样,相互一见钟情的那种。没过多久,我们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你侬我侬,卿卿我我。再然后,我们不出意外的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房本是她的名字,车子是她的名字,既然都是一家人了,我的就是她的嘛,可是她的并不是我的。
自从我认识她大概过了半年之久的某一天,当我下班回家,打开房门刚要说一句,“老婆我回来了”的时候,我被屋子里面的几个陌生人吓得生生咽了回去。
怀捶着莫名的不安,我弱弱的问了一句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的老婆,“这几位是?”
而我的这位老婆大人左右看了几眼同样坐在沙发上的几位不怎么修边幅的大汉,然后就又自顾自的看起了电视。其中一个大汉拿起放在茶几上的几张纸递给我,《离婚协议书》几个大字赫然跃入眼帘,我越看越心凉,突然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随手将手中的纸张甩在了那大汉的脸上。大汉不怒反笑,笑得很阴间。然后弯腰的捡起那份《离婚协议书》,很是礼貌的又重新递到我的面前,“不要怕,现在是法制社会,我不会动手的,辛苦您动动手指把名签了”,说着又从上衣里面的口袋里面掏出一支笔递了过来。
活了三十年,之前在电视上网上才能看到的剧情,竟然在自己的身上上演了,骗婚竟然骗到自己头上来了,这可真是万万没想到。自己幸幸苦苦北漂这么多年才攒了这么点家当,你们就想这么轻而易举的拿走,可能吗?
“骗婚是吧。”我也笑了笑。
“他还挺聪明,都不用咱们说,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真不愧是我选的老公,”乔洛洛站起来说,“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离婚协议书不签字也没关系,反正房子车子我已经卖了,我就是等你回来告诉你一声,毕竟夫妻一场,你说是吧。”
这时,传来一阵阵敲门的声音,那大汉过去开了门,走进来几个陌生人,有大有小,有老有少。
“哦,对了忘了告诉你,你的东西在楼下垃圾桶旁边,都帮你打包好了,你是不知道,收拾你的那些东西,太费劲了,差点给我累趴下,”乔洛洛对着我说完这几句话然后走过去笑呵呵的对着刚才进来的几个陌生人说道,“叔叔,房子都给您收拾干净了,你瞅瞅跟新房一样,这是钥匙,您拿好了,记得回头换个新锁,别到时候给了坏人机会。”乔洛洛说着看了一眼身旁的史春云。
史春云气的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房子车子都是写的乔洛洛的名字,人家转手把房子车子都卖了,看似合理合法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
老婆已经不是自己老婆,家已经不是自己的家,自己还在这儿待着有什么意思。史春云转身将钥匙丢在地上,对着乔洛洛说,“姓乔的,算你狠,这辈子咱们两个不死不休。”说完扬长而去。
史春云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走了好久,直到走累了才回到自己的出租屋。
因为这个女人,自己房子没了,车子没了,家没了,最后不得不窝在这个出租屋里,现在好了,为了和她打官司,没法集中精力工作,工作也没了。这几个月奔波在公司和这个女人的斗争中,让他心力憔悴。
他躺在出租屋的床上,闭上眼睛,希望能得到些许的宁静。可是大脑却不受自己掌控,又开始疯狂的运作起来。
人之初,性本善。人要是一直善良就好了,就没有这么多操蛋的事情发生了,那该多好,不过怎么可能呢......
要是现在不是法制社会就好了,我一定要杀了这个女人,真是越想越来气,不对,直接杀了她,难解心头之恨,应该在杀她之前先......可是转念一想,自己单枪匹马的怎么可能杀的了她,估计自己连她身边的几个大汉那关都过不去就嗝屁了......想到这里,气的狠狠砸了几下床,要是自己会武功就好了......
史春云的大脑飞快的运转着思考着,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仿佛看到一个人身穿黑色的斗篷,手拿黑色的镰刀就站在他的面前,就那样静静的看着自己。然后画面一转,看到刚才的那个人站在山坡的一块石头上。
只见那人站在山坡突起的一块大石上,面对着迎面的而来的汹涌人潮,毫无惧意,反而隐隐展现出一股前所未有的摄人气势来。
只见他嘴角微微上扬,说道:“小爷我重活一世,已是知足,今日既然走不了,那就不走了。人多怎么了,容我不得又如何?我岂会怕了你们!就算是这天地容不得我,小爷也要捅他个窟窿出来。“
这时,只见那人的全身冒出淡淡的火焰来,渐而转深,火红的火焰释放出的炙热气焰越来越强烈,连周边的石头随之爆裂开来。
“我有一把镰刀,能砍柴,能打猎,可取头颅,可鸣不平。”
只见那人说完这话,一把黑色的镰刀凭空出现在他的身边。那人一把抓起镰刀抖了几个刀花,顿时握在手中的镰刀也冒出炽热的火焰来,那是血的颜色。
那人一抖身后早已化为火焰的黑袍,就要出击。
史春云的眼角滑出几点眼泪来,那人不就是自己吗?就是不知道是另一个世界的自己,还是下一世的自己。
整个世界突然安静下来了,身体也渐渐的失去了温度变得僵硬了起来,连眼窝深处的眼泪也变得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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