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15时11分,宁东分局接报警称:电谷工业园北门有人持刀伤人,一人满身是血。
宁东分局迅速调度电谷所、电东站赶赴现场处置,发现嫌疑人已逃跑,被害人经120确认已无生命体征。
宁东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大案快反机制,局长孟勤赴一线研究案情,指导案件侦办。
岳剑奉命带队指导命案侦破。
“叮!宿主有项新任务,破获一起杀人案,完成任务奖励正义值2500点,根据深挖带破案件情况奖励相应技能道具。是否现在接受?”
“接受!”
……
平农经询问报警人得知:当日下午14时58分,死者陈天翔(男,31岁,南山人,宁州晴阁人事中介)被人持刀从电谷工业园北门附近车牌号为宁AF2D18的白色小汽车旁,一路追砍至电新六路与灵鹤岭一路路口处倒地,后失血过多死亡。
孙泽报告:“经现场勘查,发现车内有泼洒酒精痕迹及三桶未开封酒精,每壶5升。”
孟宽汇报道:“据目击者反映,嫌疑人着黑色外套且前额谢顶。”
由于嫌疑人逃窜不知去向,且身份不明,专班从死者关系人着手工作。
通过比对、数据排查,发现一名叫“陶太林”的可疑关系人曾在案发时段出现在案发现场。
岳剑道:“立即调取现场二级、三级视频监控!”
很快,平农汇报:“我们发现案发前有一前额谢顶黑衣男子,乘车到电谷北门,与死者碰面后一同进入死者车中,其活动轨迹与摸排轨迹相吻合。”
“综合判断,该黑衣男子陶太林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情报、视侦手段进一步追踪排查,发现嫌疑人陶太林在案发后窜至黄坡区活动。
“各小组立即前往黄坡进行抓捕!”
21时35分,岳剑带领平农等刑警在黄坡区自由街一小旅馆将嫌疑人陶太林抓获。
现场从陶太林随身携带背包中发现作案所用剔骨刀一把,长约30公分。
“叮!宿主启用超级审讯术!”
经连夜审查,陶太林对其杀害陈天翔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你与陈天翔是什么关系?怎么认识的?”
“今年元月份,我通过陈天翔中介介绍进入卓悦电子公司打工,后因劳务结算与陈天翔产生矛盾。”
“在我讨要被克扣工资过程中,晴阁人力中介和陈天翔态度恶劣,多方推诿。”
“在我多次讨要之后,晴阁人力中介和陈天翔仍没有按照协议发给我应得的工钱。”
“我感觉被人玩弄,遂产生杀陈天翔的极端想法。”
“你怎样预谋作案?”
“3月12日,我通过网络购买了四桶5升装的大桶酒精、一个无线便携式洗车喷枪、一把剔骨刀和一个登山包,并用自己微信小号冒充应聘人员添加了陈天翔的微信与其联系。”
“接着讲?”
“3月15日,我从卓悦电子公司离职。”
“4月18日,我在将所挣工资挥霍一空后,决定正式实施杀人计划。”
“什么样计划?”
“我通过微信小号以应聘的名义联系陈天翔,与他约好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具体怎么作案?”
“4月19日下午14时30分,我携带作案工具从梦缘情侣酒店(电谷店)出发乘坐网约车来到案发现场。”
“在与陈天翔碰面后,我跟随陈天翔坐进车牌号为宁AF2D18的白色小汽车内。”
“在陈天翔发动汽车后,我便向他泼洒酒精,并手持剔骨刀朝他上身刺去。”
“他在夺刀失败后,停车向外逃跑,我便持刀追赶。”
“后来情况怎样?”
“在追了一两百米距离后,我追上陈天翔并对他连捅数刀,最终导致陈天翔失血过多死亡。”
“怎么逃跑?”
“作案后,我搭乘网约车前往黄坡,准备找个小旅社住宿一晚后,预谋第二日杀害卓悦公司其他工作人员。
……
“叮!宿主破获一起杀人案,完成任务奖励正义值2500点,根据深挖带破案件情况奖励相应技能道具。是否现在接受?”
“接受!”
……
4月26日上午8时40分,宁南局接到报警:一男子在虎岭镇盛垴村被人打伤倒地。
虎岭所迅速出警,发现伤者伤势严重,昏迷不醒,随立即拨打并协助“120”将伤者送至宁州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并及时将该情况上报分局。
得知该情况后,宁南分局将此伤害案件等同于命案,第一时间启动命案侦破机制。
宁南局长张彬立即带领刑侦大队大队长、虎岭所所长、分管副所长赶赴案发现场,组织专班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岳剑奉宁州市局曹松副局长命令带队指导专案侦破。
“叮!宿主有项新任务,破获一起杀人案,完成任务奖励正义值2500点,根据深挖带破案件情况奖励相应技能道具。是否现在接受?”
“接受!”
……
刑侦支队和大队技术力量对现场进行了细致勘查,及时提取了现场伤者血迹等相关证据。
孙泽汇报道:“经初步走访,伤者盛德松(男,51岁)系虎岭镇村盛垴村民,颅内血肿,随时存在生命危险。”
平农汇报道:“犯罪嫌疑人头戴草帽,作案后骑自行车逃逸,作案动机及嫌疑人详细特征不明。”
岳剑点头道:“做好细致研判,‘地毯式‘摸排锁定犯罪嫌疑人。”
专班对类似案件积极上网查询串并,发现4月6日,该村一女童被一名带帽男子无故殴打。
因女童年龄较小,无法准确描述该男子特征及事情经过,经多方调查案件无进展。
岳剑综合判断道:“‘带帽‘的特征与‘无故作案‘的特点,该带帽男子很可能就是殴打受害人盛德松的作案凶手!”
平农和孙泽等人都表示赞同。
肖光明点头,道:“建议马上对该男子住处进行搜查!”
随后,岳剑带领专班民警在戴帽男子的居住地成功查获作案凶器一只染血木棒以及草帽、口罩、自行车等物。
到案后,嫌疑人李江明除交待本人基本情况外,其对作案动机、作案经过等只字不提。
“各组按分工搜集相关证据,制订新审讯计划,再行突审!”
“是!”
“孟宽,交给你一个任务,寻找目击证人,进行详细辨认!不明白地方多请教平农!”
“是,谢岳队信任,我保证圆满完成任务!”
面对“零口供”的困难,岳剑等专班民警没有气馁,一方面迅速提取木棒上的血迹,与现场提取的伤者血迹一并连夜送至市局鉴定。
另一方面,根据现场目击证人盛志雄提供的线索,积极扩大走访范围,陆续成功找到另外三名现场目击证人。
用多名证人的笔录铁证,进一步固定、完善该案的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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