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奕九歌

一百一十三章千金易避礼

    
    辰燚和言念刚回到店们在,就看见苗条如细竹余蓉已经站在门口张望了。女子温温柔柔,时不时侧头望望,若是那盛世美颜稍微藏拙点,那就有贤妻望夫归的味道了,可终究是风华难藏。
    说实话,一个千金小姐为何要来这小店下厨,辰燚实在想不通,不过确实是为难她了,毕竟向来过的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奢华生活。
    “辰大哥,小言念,你们回来啦,快来吃饭,我都准备好了,今天我做了糖醋排骨。”
    余蓉的微笑如同一波春水微微荡开,温柔了那漫山春色。
    “余姐姐。”
    走在前面的言念喊到,余蓉轻轻的柔了柔他的小脑袋。
    跟在后面的辰燚倒也笑得的自然,发自内心得说道:“你这病还是得多休息,厨房的事真的不适合你。”
    聪慧的余蓉知道辰燚这句话是发自内心的,并非是嫌弃自己饭菜。漂亮的的到眼睛打了个转转,一脸不在乎的说道:“我知道呀,我只想在我余下的时间做些想做的事,这就是我想做的事。”
    “自从楚梦姐走后我就觉得很无聊,江城我就只认识辰大哥你,所以我就来祸祸辰大哥了。”
    说这些话时余蓉笑得一脸的天真烂漫,没有一丝悲伤的气息,可是辰燚知道她内心的孤独与黑暗是在经历了无数个煎熬之后才变得麻木不仁的。
    “余小姐这就说笑了,你不嫌弃我这寒舍就不错了,招待不周之处还得多多谅解。毕竟三个粗汉子扎堆,生活确实简单了些。”
    余蓉俏皮的嘟嘟嘴,说到:“辰大哥,你真矫情,快点来吃饭。”
    不过今天余蓉做的饭菜确实是大有进步了,除了那道新学的糖醋排骨,其他的也都不算难咽了,这进步其实已经很快了。
    不知是余蓉的豁达乐观触动了辰燚,还是同情心发作,辰燚对满桌的菜也都飞筷。想想余蓉,吃在嘴里其实还是很香的,比起这个花季少女即将凋谢的青春,却是要好很多很多。
    言念有些诧异的看着自家先生,先前不是各种理由推脱,现在怎么吃的那么香。就连埋头爬白饭的朱七都感觉到不对劲,多夹了几次菜,味道是稍微好点了,不过也没有辰燚吃的那么香。
    一阵风卷残云之后,准备去洗澡的辰燚被余蓉拦住了,非得自己去洗,为了安全起见,辰燚只得让言念去帮忙。对于小孩子,余蓉还是挺可以接受的。
    天气已经慢慢转凉,吃饱饭,搬张睡椅到店内口晒晒太阳却是很惬意。只不过因为余蓉身体忌酒的缘故,辰燚就没有选择来杯酒,否则那就更惬意了。
    收拾好家务的余蓉教言念读书,比辰燚这个不靠谱的先生确实要强上不少。不过倒也严格按照辰燚的要求,没有给言念开始下笔。
    余蓉也懂,言念的底子却是是薄了些,要想下笔如有神,必须先得读书破万卷。只要基础夯实,下笔也就水到渠成。
    对于余蓉来说,这才是她想要的生活,不需要什么大富大贵,只求衣食无忧。在余府大院里,自己过的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加之天生体弱多病,自己想做的爷爷父亲都不会让自己碰,这个人就在如同一个等死之人一样,生活没有一丝的色彩。
    千金小姐,这也碰不得,那也碰不得,笼子里的金丝雀确实高贵,可是终究不如地里的麻雀自由和富有。
    余蓉已经想好了,若果真要死,那就死在江城好了,这里才能让自己最开心,这里能让自己忘记对死亡的恐惧。这里每一天的收获都满满的,没有浪费一丝多余的时间,一切皆有意义。
    “姐姐,这句话是啥意思呀。”
    言念的询问,将看着辰燚背影发呆的余蓉拉了回来。
    “这句话是文坛大师赛白年轻时所说:昔惜何需惜,今惜何今惜。这是说美好的东西以前可以珍惜却不知道珍惜,如今知道贵重,却是想去珍惜已经不可能在珍惜。…………”
    坐在椅子上晒太阳的辰燚听着两人的交谈,会心一笑。
    坐在石阶上的靠着墙,懒洋洋的朱七,起身挪了挪独凳,凑到辰燚耳边压低声音说到:“公子,像余姑娘这样的好女子,那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千万要把握住机会。别怕她家家大业大,只要生米煮成熟饭,别说她爹娘,谁来了都不管用。”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朱叔这个光棍老姜却是一肚子坏水水,要是他有这觉悟也用单身半辈子了。
    “朱叔,你这是咸吃萝卜淡操心,没有的事别多想。癞蛤蟆吃天鹅肉我从来没有想过,再说我这条件适合养活富家千金?”
    朱七一拍胸脯子,信誓旦旦的说道:“我家公子有不差,那也是人中龙凤,怎么会配不上。退一步说,即使公子是癞蛤蟆,可是天鹅都凑到嘴边让你吃了,你还不下口?”
    辰燚直起身坐起来,凑着头对朱七说道:“癞蛤蟆吃天鹅肉就如同你春庭东楼夜不归,那都是没有结果得事。一时痛快,最后陪你的还不是枸杞苁蓉海马鞭。”
    朱七顿时被梗的无话可对,老光棍怂恿小光棍谈恋爱,殊不知空心棍对上实心棍,一窍不通。
    “公子,我觉得你不仅会步我后尘,更有胜之可能。”
    辰燚从新靠回靠椅,丝毫没有光棍的觉悟。二十出头的年龄确实该是成家立业的年纪了。
    不由的想起了田衡那小子,下次见面自己应该能当叔叔了,不对,应该是大伯。这事得记在心上,不然见到小侄子或者小侄女掏不出见面礼就坑了。
    也不知道陈庆之这家伙怎么样了,一路来朋友很多,算得上知己的却是只有田衡和陈庆之。
    田衡至少也是个齐王世子,混的应该算是最好的。而且为人阴险狡诈,丝毫不吃亏的家伙,虽然说是要去边军,不过想来混的不会差。
    最担心的还是陈庆之这个直肠子,读书读成了死脑筋,希望他一路北上不要再和土匪抠字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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