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犹豫了一下,看着儿子:“你想看什么书,爸爸给你买。”
“《庄主》!”楚少颖一字一顿、口齿清晰地说了。
“可以。”爸爸答应的这两个字,到两天后才兑现。
楚少颖摸着《庄子》,想捧着一件宝贝似的,小心翼翼地翻开,他十分喜欢里面的内容,尽管他只看懂了十之四五,但他喜欢里面包含的浪漫,李白式的浪漫。他一口气看了两个小时,他几乎都忘记了预习功课,直到脖子酸痛了,他才放下书本。
这一年,楚少颖十六岁,而大他一岁的余才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事情得从一个晴朗的夜晚说起。
这天傍晚,楚少颖正在预习功课,突然有人冲到家里,说邓圣带了个女的回家了,还要大人来做媒,邓圣要娶这个女孩子。
“走,看看去!”爸爸喜得无可不可,和那个人说说笑笑地走了。
这个消息,对于楚少颖而言,可真是一个晴天霹雳,余才的胆子有多大啊。他理解不了余才这么做的初衷。若换作了是他,这个年纪,别说要和女的结婚,就是把女孩子带到家里来,那都是一种罪过。
楚少颖放下了书本,准备去看看这场好戏。他迤逦来到余才家,偌大的客厅里挤满了人,热闹的场面,比人结婚都要喜庆。
在场的人中,只有余父板着一张脸,像是涂了黏性十足的胶水,面无表情,而眼角余光却是瞅着儿子,恨不得眼里冒出一团火来,把这个不争气的儿子烧掉。
在场的众人,大多和楚少颖一样,都是来看好戏的,把发言权都交给了余父余母。余父拿起一个鸡毛掸子,本想狠狠敲儿子的脑壳,在他的盛怒之下,必得要了儿子半条命。所以,他只能忍下了这口气,用鸡毛掸子在儿子脑袋上微微点了点,苦口婆心的千言万语都化作了一句:“你可想好了?”
余才握着那个女孩子的手,那张因受到爱情灌溉的脸如草莓一样鲜艳灿烂:“爸爸,我想好了,我就要和她在一起。”
“你的学也不上了吗?”余母说出了正事,继而又说出了事情的核心,“你们现在还不到结婚的年龄,是领不到结婚证的。”
“妈,还有一个月我就十八岁了,我已经是成年人了。”余才一把抱住女朋友的肩膀,“我可以等她,等我们都到了结婚年龄,再结婚不迟。至于学习嘛,你们也都知道,我那点儿可怜的分数,肯定上不了什么像样的大学,还不如出来混社会。”
“你混社会?”余父两只眼睛睁得铜铃一般大小,边说边冲进了厨房,“我让你混,看我卸了你的腿,让你还怎么混。”
众人只见余父拿着一把刀走了过来,一把把儿子按在地上,余母明白丈夫的意思,双手扣住儿子的大腿。
“你不是要混吗,混,混。”说着便要砍儿子的腿。
在场的众人都知道余父余母是吓唬儿子的,谁也没有去阻拦余父余母教育儿子。
“你只要说你好好学习,不再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我们就放了你。”还是余母有人情味儿,给了一个儿子台阶下。
余才这回可真的被爸妈的气势吓住了,他留着眼泪撕心裂肺地吼着:“好好,我不结婚了。”
“好。”余父去里屋拿出了纸笔,“现在你就给我写个保证书,保证自己以后要好好学习,跟这个女孩子绝交。”
余才接过纸笔,流着眼泪写道:“自今日起,我要好好学习,与段婷婷绝交。”余才只写了三句话,但字字写来,都是泣血。
爸爸拿起保证书,对着段婷婷道:“小姑娘,我们家余才已经向我们保证了,女孩子要自尊自爱,你以后少来祸害他。”
段婷婷见后,眼泪无声滑落,抽噎个不住,一只袖子擦着眼睛,悲伤地离开了。
“滚到屋里给我学习去。”余父踢了踢儿子的大腿,愤怒地说。
余才抽泣着回了自己的卧室,拿出书来假装学习。
“老余,余才还小,别太过责备他了,谁没有年轻过。年纪小做了点儿错事,教育一下就算了,别太认真。”有个大人如是说,
“哼!”余父把刀放回厨房,闷闷地吸了一支烟。
众人见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再无余戏可看,便都做鸟兽散,各回各家。楚少颖掺杂在人群中,他怕爸爸发现,说他不务正业,便快快回了家,脑袋里不断浮现关于余父棒打鸳鸯的那一幕幕。
他想起了书里说的一句话:早恋的,没一个有好结果的。记得电视剧里也有一句:自古多情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
但楚少颖心里也明白,这个年龄段是不适合谈婚论嫁的,他知道,余父余母之所以会对余才那样,完全是因为他们爱自己的儿子啊。
自己要是也有这样的父母该多好啊,就算要他天天都受这种“虐待”,他也是心满意足的,因为那都是出于爱。不像自己的爸妈,动不动就对自己实行冷战政策,把自己当作空气,当作不存在一样。
想到了余才,楚少颖自然而然地把自己和佟小蝶联系在了一起,他也是深深地喜欢着这个女孩子啊,但他们之间的友情尚在萌芽阶段,尚在安全距离之内,谁也不敢越雷池一步啊。
可一想到以后可能再也见不到佟小蝶了,楚少颖又觉得自己的心脏被铁棍绞裹着,疼得钻心,疼得剧烈,疼得无可奈何。
佟小蝶的一颦一笑浮现在脑海里,与她相处的点点滴滴,仿佛是千年前埋在土里的瓷器,至今已经价值连城了。
此刻,她在做什么呢?或许在某个场地,露出一张灿烂的笑脸,和人亲切地交谈吧。她那样的一个璧人儿,谁见谁不爱啊?她或许从来都没有尝过孤单的滋味吧?
用一种夸张的手法形容一下:那令众生倾倒的容颜,在她那七窍玲珑心的指引之下,是天下女人的情敌吧。
可这些即将与自己无关了,人生还真的很无力啊。
要是有一天,如果,我说得是如果,如果他能和佟小蝶成为眷属,他该有多么幸福啊……楚少颖浮想联翩,在心里对自己说了“小色狼”三个字。
“那,白小琪呢?”楚少颖在心里问自己,自己明明是知道白小琪钟情于自己的啊,而自己不喜欢她,是不是因为她毁容了呢?
楚少颖狠狠地摇了摇头,心里兀自嘀咕着,绝对不是这样子的。如果换了是佟小蝶,就算她毁容了,自己也一定深深地喜欢着她的。
这样一想,楚少颖开始怜悯起白小琪来,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毁容了,失去了友情,受够了世人的白眼,处处被人鄙视着,这些都是楚少颖亲眼见到的,所以,他每次和白小琪在一起的时候,他故意和白小琪走得很近,好让她的心里不至于太过绝望,这个世上,毁去了容貌,还是有别的地方可以弥补的。
唉,谁的人生没有烦心事呢。自己不是一直被贫困干扰,被自卑攫获吗。自己又有什么资格去同情怜悯别人呢。
是啊,佛家不是也讲,欲渡人先渡己吗,自己连独善其身都做不到,哪有资本管别人啊。
此刻,楚少颖把自己的怜悯心扩大,生出一种“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杜甫式的同情和悲悯来。
楚少颖站起身来,默默地看着窗外,双手背在背后,一种诗人范儿油然而生,他不光具备了世人的外在形象,还有诗人的内质,他学着李白的模样,喝了一杯水,在楚少颖的眼中,这杯水其实就是酒,他自己作了两句诗:和光不用随世醉,清高哪需独自醒。
写了这两句诗后,他还觉得不过瘾,便又吟了一首李白的诗: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
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
仙人垂两足,桂树何团团。
白兔捣药成,问言与谁餐?
蟾蜍蚀圆影,大明夜已残。
羿昔落九乌,天人清且安。
YJ此沦惑,去去不足观。
忧来其如何,凄怆摧心肝。
过了一把诗人瘾,楚少颖生出一种上帝的情怀,用了屈原的一句“哀民生之多艰”表达出了这种情怀。
若是生在古代,楚少颖一定是一位杰出的诗人,但另一方面,“李杜诗词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如果楚少颖诚能如这首诗所说,在现今文坛中苦苦钻营,说不定就能有所成就。
如果说一个人要有所成就,就一定要踩着前辈的肩膀的话,楚少颖觉得,自己只要拖着前辈的腿就能受益匪浅了,因为前辈的肩膀,不是那么好容易踩上去的。
夜,已经深了,夜色被排挤在白炽灯外。
楚少颖伸了伸胳膊,打了个呵欠,困意无孔不入地钻进了自己的身体。
楚少颖鞋也不脱,和衣睡去。
第二天,他随着村子里的鸡叫声而醒来,天才麻麻亮,几枚星星像棋子一样散落在天幕上。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