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帅这种恋人

苍白

    
    世界千变万化,但《王者荣耀》的匹配模式里只有一种赢法、三条道路、十个玩家。
    一百多个英雄可以演变出很多可能,在瞿帅眼里,英雄却只有一种——能推塔的。
    他不是全能型玩家,喜欢玩射手,最擅长的是经济压制和推塔。
    蝉联N个赛季王者的乐子鑫不同,推塔并不是他游戏的目的,这位王者想要的是快感,比如拿个五杀。
    一局打完,萧瑶有被王者秀到,感觉自己没出什么力就赢了。
    岳悦说这叫“躺赢”。
    接下来两局,萧瑶发觉疑似瞿帅的射手玩家好像很照顾她——第二局开始萧瑶按照阵容要求选了辅助,射手不断发出信号提醒她撤退、进攻。
    第三局射手开始以命换命。
    辅助死亡,射手再次越塔k头,苍白:猥琐发育,别浪。
    萧瑶等待复活,一直不说话的射手终于发话,印证了萧瑶的猜想:对面杀了我的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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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耀宗在一旁看着瞿帅的操作,啧啧出声:“对面只是要个辅助,你要的是对面的命。”
    另一边的乐子鑫已经杀疯了,对面中路上路全都被他送回泉水,迅速清掉野怪,蹲在中路召集队友:进攻主宰。
    辅助复活,听从召唤前往中路。
    上路的岳悦拿下二塔,绕路蹲守草丛,岳凯操纵法师前往龙坑,瞿帅却未响应号召。
    四人开龙,瞿帅晃悠到中路,依靠名刀A死对面复活的法师,炮兵推掉中路二塔。
    此时对面仅下路还剩双塔,自己这边三路双塔俱在。
    拿下主宰,经济超3千,占据优势,岳悦有点飘了。
    局势逆转只在一瞬间,对面打野和辅助打掉岳悦最后一丝血皮,中路岳凯被对面钟馗勾中吸死,偷野的乐子鑫躲闪不及撞上对面打野和辅助,带着红buff以身献祭。
    上路二塔正在被推,中路即将被推。
    一旁观战的沈耀宗幸灾乐祸:“要逆风啊。”
    下路的瞿帅换掉装备,打字吩咐萧瑶:辅助跟我强推,来人就放二,有大放大。
    辅助是大乔,趁对面还没反应过来,利用技能的快速传送性不是不能打。
    萧瑶还从来没试过这种打完就跑的路数,难免有些兴奋,跟着射手游走,拖到了队友复活。
    中路已经没有塔了,岳悦留下守家,瞿帅带着萧瑶走下路,乐子鑫和岳凯扫荡野区和上路,时间来到第三十分钟。
    最终没能打赢,但是萧瑶觉得很畅快——跟和岳悦一起打游戏的感觉不一样,和这两个人一起组队时,有真正的游戏感。
    可能这就是大佬和一般人的区别吧。
    沈耀宗一把搂住乐子鑫肩膀:“王者怎么给自己起这个名?看起来没什么气势。”
    退出游戏的萧瑶思考着游戏时不敢想的问题:那个射手,会是谁?
    还有乐子鑫为什么叫苍白?萧瑶不是很能理解这个ID背后的意义,但她不会问出来,她就是这种性格。
    乐子鑫推了推眼镜:“以前,王者内测的时候,有个大神,从来没输过。我就是在网络上看到了他的战绩才知道居然有人真的能做到……遗憾的是他已经退游了,而我继承了他的游戏账号。”
    说着打开另一个账号:“我一开始不敢用这个号,一是希望大神还会回来,二是怕大神回来,全胜已经没有了。”
    他把手机递给沈耀宗,让沈耀宗自己看战绩——ID为“白”的账号,百分百胜率,最后一次对战是两星期前——赛季刚更新。
    “现在我很少输了,平时都用自己的号练习。”
    “我会延续‘白’的全胜。”
    乐子鑫没说的是,“白”是他第一个喜欢上的人,虽然连对方姓甚名谁年龄多大是男是女家住哪里都不知道,但他喜欢“白”打游戏的感觉。当他点入“白”的对战视频,听着变声器掩饰下的声音,他知道,这是他的骨中骨、肉中肉。
    上帝用亚当的肋骨造出夏娃,于是亚当看夏娃就是自己的骨肉,所以即使被毒蛇欺骗,还是会和夏娃一起吞下禁果。
    乐子鑫没有对沈耀宗说的故事,瞿帅却是知道,他问乐子鑫如何确定那就是喜欢。
    在瞿帅看来,对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产生情感是很奇怪的事,他信奉“我知故我在”,没见过的东西譬如鬼神,他是一概不信的。
    彼时乐子鑫的回答很玄学:世界上大概有7200人会对你一见钟情,遗憾的是可能穷其一生都遇不见一个,而我很幸运。
    瞿帅心想:那我更幸运,我在现实中遇见了。
    遇见萧瑶是在高中开学之前的某天,瞿帅清楚的记得,那天天气很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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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瞿帅今日份情书:
    天气真好。
    萧瑶,你记得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吗?那是一年中天气最好的一天。
    不是开学那天,我认识你还要更早。那天我照常出门买早餐,而你恰好出现在我身边。
    如同置身苍穹之上、无边湖底,我遇到了你。无风无浪,无所凭依,你即将消亡,我亦将坠落。
    但我不顾一切的回身抓住你——
    你留着齐耳短发,穿白衬衣、粉短裙,如此令人心动。
    更令我心动的是你娉娉婷婷的站在那里,一抬手就是我最喜欢的样子。
    姑娘只应见画,此中我独知津。
    你大概要以为我是个见色起意的人了,可我要替自己辩一辩:
    登徒子非好色者,是有凶行。余真好色者,大凡物之尤者,未尝不流连于心,是知其非忘情者也。
    我并没有对你做什么,我以为自己用尽一生的力气去抓你,实际上手臂都没动。
    我是真的用了力气。
    而当我有幸再次遇见你,你穿着和我一模一样的校服坐在操场上,没来得及打招呼,你已起身离开,离开那片留白是世界上最美的地方。
    每当我想见你,就会去那个地方,但你再也没有出现——直到下半学期文理分科。
    我早有预感,我们还会再见。
    而你如约而至,正如初遇那天的苍穹之下,我遇到了你。
    天知道命运让我积攒了多久的力气才能向你伸手,
    此刻,你愿意把手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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