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默文豪

第二十章

    
    马克·吐温在耶美特的印刷所学徒时,就开始发表小品文。看来,编写这类短文不需要什么特殊的才华。
    倘若稿件仍然凑不齐的话,一些过时的广告,又被编辑用来填补版面上的空白。
    奇怪得很,耶美特经常在《密苏里信使报》上留有空白让学徒工马克·吐温填补。
    年轻的马克·吐温发表过好几篇短文,描写该镇的日常生活。当然,他从来不指望获取分文稿酬。
    后来,马克·吐温在哥哥欧莱恩开办的印刷所干活,他工作一丝不苟,认真负责。他识字很多,排版时没有出现任何差错,速度也较快。
    同时,马克·吐温在欧莱恩编印的《西部联合报》上,发表了不少作品。
    当时汉尼巴尔镇上,还有其他小报,为了抢到稿子,只要馈赠编辑先生一盘蛋糕或草莓,关于某人婚礼的报导立即刊登。
    欧莱恩·克列门斯甚至开辟专栏,选登汉尼巴尔镇上的女学生的范文。
    马克·吐温的第一篇公开发表的文章,刊登在1851年1月16日的《西部联合报》。
    这篇文章描写了印刷所深夜失火时吉姆·沃尔夫的行动。马克·吐温讽刺地写道:
    我们那位勇猛的学徒看到我们有点儿焦急,断定他该采取一个崇高的行动,于是马上收集了一把笤帚,一个旧木槌,一只洗手盆和一块脏毛巾,胸中洋溢着爱国主义的激情,从印刷所冲出来,把这些宝贝放到差不多有十排房子以外,使之免于危险。他是个慢性子的人,即使在他最迅速地行动时,也快不起来;等他赶回来的时候,火灾早已在他不在场的那段时间里被扑灭了。一个小时以后他才回来,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一心以为他已经成了一位不朽的英雄;他那魁梧的身子摆出一副悲壮的姿态,以一种演说家的风度大喊大叫:“要是火灾没有这么快被扑灭的话,那就会要给我举行当代最盛大的一次庆功大会呀!”
    在马克·吐温十六岁生日之前不久发生了两件事,使克列门斯一家的命运得到了改善。
    1851年9月,欧莱恩以百分之十的利息向一个庄园主借了五百块钱,买进了辉格党的《新闻报》,把它并入自己的《西部联合报》。
    这个冒险事业干得很成功。两个月后,欧莱恩就能够宣布他的报纸在汉尼巴尔镇2500多名居民中的发行量要比任何一家报纸高出一百多份。
    由于报纸的订费是以木柴和萝卜来偿付的,他还是付不出马克·吐温和亨利的工资。
    也是在那1851年9月,姐姐帕梅娜考虑到自己是个快二十四岁的老姑娘了,于是就嫁给了一个三十五岁的弗吉尼亚人威尔·莫非特。
    他在佛罗里达和汉尼巴尔,都是克列门斯家的邻居,从小就认识帕梅娜。
    在尼亚加拉瀑布度过蜜月之后,莫非特夫妇就到圣路易斯城定居,经营着生意,生活过得比较满意。
    马克·吐温还写过一些真实的新闻报道。他甚至尝试写作感伤诗。不过,保存至今的作家的早期作品都充满幽默感,它们发表在当时的报纸上。
    马克·吐温经常给报纸写幽默小品,这种文章使欧莱恩的《西部联合报》在当地畅销。
    这段时期,马克·吐温创作了第一篇短篇小说《富家子弟威吓穷人小子》,投寄到遙远的波士顿的一家幽默杂志《旅行包》。
    一年后,该小说发表了,是用马克·吐温的真实姓名的缩写SLC署名的。
    故事情节发生在汉尼巴尔镇。它描写道:
    “留着令人销魂的小胡子”的爱吹牛的富家子弟,带着马枪,在一条轮船上为了向女士献殷勤,企图欺压汉尼巴尔的一名贫穷的年轻人,富家子弟和穷人小子交手后,这名有钱的公子哥儿被抛到河里,全身穿着的昂贵的衣服和其他一切物件通通落入水中。
    马克·吐温没有收到这篇小说的稿费,也许,他忘记曾经给该杂志投过稿。
    从当年马克·吐温的一些照片来看,他表情极其严肃。其实,他的言谈举止,总是妙趣横生,充满幽默感。
    马克·吐温的生活中一刻也离不开笑謔。每当他逗得别人笑逐颜开时,他自己也忍不住哈哈大笑。
    他在印刷厂的好友威尔斯,有次排印宗教布道书时,竟然情不自禁地在这本严肃的书上排印不少装飾花边图案,一时成为最好的笑料。
    欧莱恩一本正经,毫无幽默感,马克·吐温很不满意。爱开玩笑的母亲与马克·吐温兴味相投,他总是感到格外亲切。
    当时马克·吐温很少思索生活的严峻真理。他父亲的坎坷遭遇,正是反映出当时不公平的美国社会的现实。
    1853年1月,一个星期的夜晚,马克·吐温在汉尼巴尔镇一条街上走着。
    这时,他看到了一个喝醉的流浪汉,一群小孩正逗弄这人寻开心。马克·吐温一向同情不幸的贫困的人们,于是就过去把孩子们撵走了。流浪汉向他要火柴点烟斗,马克·吐温给了他几根火柴,然后就回家睡觉了。
    那天夜晚,那个流浪汉由于神经错乱,用一把斧子砸破了一家黑人住的小木屋的门,把这屋里的主人通通赶了出去。
    于是,流浪汉被警察逮起来,关押在大河边拘留所的一间单人牢房里。
    凌晨三点钟,教堂敲起了钟,发出了失火的警报。
    马克·吐温从家里出来,当即和镇上的居民们一道去救火,结果却发现拘留所火光冲天,烈焰飞腾。
    流浪汉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中,把草铺引着起了火,两只手死命地拉那锁上的牢门的铁条。熊熊的火舌迅速吞没了他身后干燥的木制门窗。
    马克·吐温认出了这就是他给了火柴的那个流浪汉,这火柴又引起了火灾。
    流浪汉使尽浑身的力气去撞门,想把门撞开。
    当时警察局长正在五个街区以外的家里酣睡,只有他有钥匙。已经有人去要钥匙了,但是火越烧越猛。
    在牢门打开之前,流浪汉早就惨叫着倒在烈焰中。在那牢房的废墟上只剩下一堆烧焦的皮肉和骨骼。
    那流浪汉紧贴在铁栅栏上被火焚烧呼叫救命的惨象,接连好几个夜晚,总是在马克·吐温眼前浮现。
    一种犯罪的感觉沉重地压在他心上,使他无法解脱。整夜做恶梦,使他经常失眠,难以忍受。
    马克·吐温有次向弟弟亨利,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要是某个人把火柴给了喝醉的流浪汉,他是否就犯了杀人的罪过呢?
    亨利经过一番思考后,他说要是那个人知道流浪汉喝醉了,那么他就是有罪的。这显然更加重了马克·吐温的心理负担,很长一段时期为此感到心情郁闷。
    四个月以后,马克·吐温在看一张圣路易斯城出版的报纸,想找点写作的材料时,偶然发现了一条消息,介绍在纽约市举行的万国博览会,在会上每天有六千人去观看新“水晶宫”的奇迹。他立刻决定亲自去看一看,两天后就准备停当了。
    当一艘开往圣路易斯的轮船响起清脆的铃铛,收起舷梯,喷出一缕缕浓烟的时候,马克·吐温已经上了船。
    这时他向汉尼巴尔镇告别了,但在他以后三十五年的写作生涯中,他常常回到这个多么熟悉的港口,这里伴随他度过了美妙难忘的童年和青少年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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