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十字路口,是一个交通要道,是一个很热闹的大集市,大路两边设有十几家客栈,家家顾客盈门。
敖翔选择了一家叫做“吉祥”的客栈,图个吉利嘛。
因为刚刚过了秋试,赶考回来的学子很多,有南来北往的生意人,还有江湖上的各路侠士豪客。
一些举人学子闲的无聊,便在大街上转悠,忽见敖翔单枪匹马的,从南边的大路上快马奔来,感到十分惊诧。
有好事者凑上来搭讪,“哎,哎,兄弟,听说那条路上荒无人烟,鬼魅甚多,这一路上可曾碰到啊?”
“听说那里有很多巨翼怪兽,吃人都吐骨头……”
“你见到僵尸了吗?是白毛的,还是黑毛的?”
“……”
大家七嘴八舌,问着各种不同的问题。
见他们那么好奇,敖翔也不想让他们去冒险,更不想有人去打扰胡蝶他们。
于是,故意装出一脸惊恐的样子,“哎呀,可不是嘛,那条路上有很多猛禽怪兽,还有僵尸冤魂,所到之处骷髅遍地、鬼哭狼嚎,实在是太恐怖了……”
“哦?即然那么恐怖,那,老弟你,是怎样毫发无伤的走过来的呢?”
见敖翔心有余悸的样子,大家都围了上来,想听听他一路上的惊险遭遇。
“我家离此地很远,并不知道这条路上有怪兽恶鬼。我从这儿向南策马前行,可是,刚刚走有十多里地,突然间从草丛里窜出来一个呲牙咧嘴的黑毛僵尸,它的两只眼珠象火一样通红,十个手指头老长,我吓得拍马狂奔想甩掉它,可是它紧追不放。”
“什么白毛、黑毛,有那么可怕吗?它们的行动很缓慢,就连老太婆都比它走的快。”
说话的是一个穿着深兰色衣衫的少年,他不屑的撇撇嘴。
“哎,我说李涛,你见过它跟老太婆比赛啦?哈哈哈……”众人一阵大笑。
“哎,李涛,人家老太婆都敢跟僵尸比赛,你敢吗?”
说话的是一位名叫超海的少年。
“他不但敢,而且还赛过呐,曾经得了第一名,哈哈哈……”超海的弟弟超群笑道。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
超海抱住李涛的肩膀笑道:“哎,涛哥,听说你快要结婚了,未婚妻很漂亮,个子比你高一头,呵,你能打的过她吗?如果吃了亏吭一声,我们哥几个去帮你。”
“对呀,到时候别不好意思啊,哈哈哈……”众人又是一阵大笑。
“去去去,几个愣头青,一边玩去。”李涛假装生气的转身走了。
“嘘,大家别吵,这位小哥所说的僵尸,我早就听人说过,刚变成的僵尸一身白毛,走路十分缓慢,而且四肢僵硬,当它身上的白毛慢慢变成黑毛的时候,就相当于进化了,它不但跑的很快,而且跳的也很高。”
说话的是一位摆地滩的大叔。
大家一听,都过来把大叔给围住了。
“哎,大叔,你长年在这儿做生意,总该见过僵尸吧?”一位叫金铎的少年好奇的问道。
“没有,但是,我从未听说有人能活着从那条路上走出来。”那位大叔十分肯定。
大家又过来把敖翔围住了,“哎,兄弟,快讲讲,后来怎么样了?”
这几个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少年,非要好奇,硬是拉住敖翔要问出个子丑寅卯来。
敖翔无奈的摇摇头,为了满足他们的猎奇心,又继续讲道:“我见僵尸一直在后面追赶不舍,便拼命地催马向前狂奔,刚把僵尸甩掉,还没有来得及喘口气,突然迎面飞来了一只怪鸟,它的爪子又尖又长,翅膀展开了有二、三米宽,吓得我急忙打马转身向回跑,那只大鸟也是紧追不放,长长的爪子不断向我抓来,我吓得趴在马背上,结果,包袱被它抓走了。多亏马儿跑得快,我才有命转了回来。”
看到敖翔惊魂未定的样子,背上果然没有包裹,他们感到后背发凉,太恐怖了。
“地上有僵尸,空中有大鸟,再加上别的兽类,就算有九条命也不够玩的。”
“是啊!特别是大鸟,那么长着大翅膀,飞起来的速度一定比马还快,真是一条不归路啊!”
“……”
众人议论纷纷,见敖翔一人一马,包袱也没了,不禁点头,“有惊无险,万幸啊!”
“嘁!危言耸听!我舅舅常年在大山里打猎,什么样的鸟没见过,太夸大其词了吧!”
说话的是一个书生气十足的少年,叫小林,他不满的反驳。
“噫,又来了一个。不服气是吧?不服气你就去见识一下嘛,到时候别吓得尿裤子啊!”
“我看还不止尿裤子那么简单吧!哈哈哈……”
大家说笑着四散而去。
敖翔刚刚松了一口气,这时一直站在旁边,始终没有说话的少年走了过来。
只见他浓眉大眼,身背长剑,穿着桔黄色的长衫,一付公子哥的派头,此刻见众人都走了,才来到敖翔的面前。
“兄弟,走,咱们去喝二杯,压压惊!”说着话,硬是把敖翔拉走了。
他们来到一个小酒馆里,二人对面坐了下来,少年叫来了酒肉,斟满了一杯酒,递到敖翔的面前。
“来,兄弟,烟酒不分家。我知道那条路,是一条名副其实的不归路,多少年来,没有人敢从那儿走过。你能够完好无缺的转回来,就己经不错了,来,干一杯!”
少年心里却在想:能从那个地方全身而退的决不是一般的人,看来他是深藏不露,这次如果能请到他,岂不是如虎添翼?
敖翔客气了几句,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连干了几杯后,话也多了。
“敢问仁兄,你也是去赶考刚回来吗?”敖翔问道。
见少年背后有长剑,知道他是习武之人,一定是去考武状元的。
少年摇摇头,沉吟了一下,“我不喜欢读书,什么文人墨客于我无缘,我只喜欢舞剑弄棒,过无拘无束的生活,我这次是出来历练的。兄弟,咱们一见如故,真的是缘份不浅哪!”
“我也喜欢舞剑弄棒,不但健身强体,还能除霸安良。”
见敖翔也是性情中人,少年十分开心,于是举酒相邀,“兄弟若不嫌弃,不如随我云游四海,览尽世间美景。‘’
“多谢仁兄,眼下我还有急事要办,等办完了事,小弟一定陪兄长浪迹天涯。”
敖翔孤身流浪了半年,很渴望有一个伙伴相陪,他情不自禁的握住少年的手。
“请问仁兄的大名,家住哪里?”
“我叫童林,今年十七岁了,家住义云山庄,我父亲是义云山庄的庄主,庄内有很多行侠仗义的英雄豪杰,我还有一个妹妹,名叫童心,今年十五岁了,文武双全。”少年自豪的报着家门。
“小弟禹翔,今年十六岁,走乡郎中。小弟有感兄长不弃!来,小弟先干为敬!”敖翔一昂头,干了。
“兄弟,如果你还有没办完的事情,那就快去办吧!哥哥在此等候,记得办完事来此找我,咱们一言为定。”童林一脸真诚,一双大眼睛清明锃亮。
“哎,兄长,小弟要提醒你注意,”
敖翔环顾了一下周围,附耳低声说道:“秦皇的特辑令你看到了吗?被通辑的人与你我年纪相仿,兄长当心被官兵纠缠,到时候可就说不清了。”
“噢,你说的是那个被通辑的少年吧,他早在几个月前就被亲卫围堵在沙漠里杀害了。听说亲卫们在沙漠还遭遇了大批的猛兽,他们拼到最后只有一个人活着回来,而且缺了胳膊少了腿。”童林小声说道。
“哦,原来他早就死了,那就好。”敖翔真的喜出望外,一高兴说漏了嘴。
听敖翔说“那就好”三个字,童林一愣,这个人怎么没有一点正义感呢?嗯,他的大眼珠子一转,是不是还有别的什么意思?
临别时,童林拍拍敖翔的肩膀,“兄弟,放心的去吧,哥哥在此等候,咱们不见不散。”
“好的兄长,咱们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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