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尘记

第421章 灵县(三)

    
    “你不妨想一想,这次去那神足教,我们是倾巢而出,几乎将他们一网打尽了,幸好那个最厉害的家伙不在,趁虚而入,大获全胜,不但抓住了新任的小教主,还擒获了这么多美人儿,神足教圣山化为废墟,所有金银财宝劫掠一空,除了装了这几大车,更多东西都走水路船运回我们教廷了,教主志得意满,这几天可以说兴奋异常。”那女子道。
    “这和非要在灵县停宿一晚,有什么关系?”那黑面男子不解道。
    “我还没说完。这些被擒获的神足教门徒中,大部分不投降之人,都被当场杀死,其余降服的门徒,都编入了几大长老的麾下,你也收服了不少门众,其余人,尤其是那些美人儿,便一起放在了后面的大车上,与金银财宝关押在一起,我们之所以过城门时,提心吊胆,无非是怕官兵搜查,徒增事端。”
    “可是,即使如此,教主也非要在灵县停宿一宿,无非是你们男人的惯常心思,起了色心而已。这些日子,被抓的美人放在车上,一路过来,到处是荒郊野岭,连个洗澡的地方都没有,美人也臭烘烘了,他自然无法享用,也没地方给他享用,现在到了第一个县城,当然要进去找个好地方,大快朵颐一番,不然不急死他了?”那女子低声坏笑道。
    那黑面男子恍然大悟,拍着手掌,道:“果然,还是你红舞娘了解男人,连我都没想到这一点,还以为教主累了,非要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不可而已。”
    ……
    一行人马浩浩荡荡,将凌云挤到了街角,擦肩而过,可他们交谈的话,每一个字都进入了凌云的耳中。
    想不到蛊门居然倾巢而出,将神足教击溃,甚至完全降服了,他们所说的被俘的美人儿,难道是雪珠她们?她们不算是神足教的人,可是居住在圣山之上,难免被当成神足教的眷属,一并抓起来,也不无可能,不然,神足教圣山之上,哪里还有其他美人儿?
    原来那个教主江佑胥,口味极重,喜欢肥硕如猪的女子,两百斤以下的女人,都不放在心上,所以他搜刮来的美女,只怕蛊门教主未必喜欢,更何况这些女子早已驱逐下山。
    不知道阳灵绫她们有没有出事,万一受了伤,这蛊门一定要灭门报复!
    凌云勒住了马,那群人已经远去,他调转马头,看来神足教圣山是不必去了,连忙跟紧这群人。
    一行人几乎占据了整条大街,把其余百姓全都挤到了一旁,有些摊贩生怕大马车的车轴,将摊子碾坏,连忙收起来摊子,收拾不及的,货物碰落了一地,可是看着这群人高头大马,腰间持刀,无不威风凛凛,谁敢招惹?只能自认倒霉。
    凌云不紧不慢地跟在他们后面,仿佛是马队落队的成员一样,并没有人察觉到异样。
    “这里算是街上最好的客栈了吧,从门头便看得出来,气势不凡,富丽堂皇。”红舞娘道。
    她是胡芍的师父,这次在降服神足教的过程中,立下了汗马功劳。
    本来,蛊门的宗主,意图利用轩辕峰大会,一举夺得南境的盟主,可是后来得知神足教改弦更张,原来的江佑胥教主,一蹶不振,居然被人杀死,新任的教主乃是上任阳教主的女儿。
    两教合流的想法落空,蛊门的掌门人无奈,只得放弃了夺取盟主的念头,一气之下,甚至连轩辕峰修仙大会都没去参加。
    筹划数月,里应外合,勾结着教内安插的眼线,此次蛊门一举击破神足教,降服了几万教众,夺得金银珠宝无数,足足拉了几大船,这是神足教百年来积累的财富,洗劫一空。
    蛊门的掌门人大喜过望,没想到如此顺利,传说中,有个极其厉害的家伙,一直没有现身,阳灵绫难敌众手,被蛊门迷晕生擒,一个可怜的小女孩,被五花大绑,扔在了大车之内,刺了荆麻,不能说话。
    “那便在这里安顿好了,料想这小小县内,不会有比这更好的落脚地了。”那黑面男子应和道。
    红舞娘命人前去车队的中部,请教大车内的教主意见。
    车厢前的帷帐被缓缓拉开,从里面走出了一个倩影,身材妖娆,穿着一袭淡蓝的衣衫,掩不住的丰饶,如黑瀑的秀发,披在背上,那影子竟有几分熟悉?
    凌云远远望着,心里不由讶异,是她?
    “美人,这处客栈你是否满意?”车厢内传来一个粗粗的声音。
    “甚好,门面挺豪气,不知道里面怎么样?”那女子道。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凌云确信无疑,就是她!居然是媚娘!
    “既然美人说好,那就一定好,今晚就在这里留宿了!”那蛊门掌门人瓮声瓮气道,看来年龄不下半百。
    虽然她出身风尘,自己将她救了出来,对她的出身毫无轻辱,为何她如此轻易对别人投怀送抱?就算她并不属于自己,可投入这死敌的怀中,如此心甘情愿,丝毫不见有一丝一毫的不情愿,实在是戏子无情,婊子无义,古人所言不虚。
    也罢,随她去,人各有志,岂可强求,只是今后再也不想见到此人了!
    凌云心里有一股火气,恨不得当街发作,可是他要忍住,以免摸不清情况,伤及了雪珠她们。
    红舞娘翻身下马,走进客栈,去跟掌柜的交涉入住事宜。
    那黑面男子则引领着车队,跟着伙计,绕去后院,毕竟这么多马车,前门大街是放不下的,也进不去。
    凌云慢慢地提着缰绳,拍马跟了过去,这时才看清,原来这家客栈,正是自己入住的那家!
    想一想十分巧合,其实,这街上客栈本来就不多,富丽堂皇者,这是唯一的一家,稍微银子足够想住的好些,大概都会落脚此处,所以也算不上巧合。
    但凌云还是觉得太巧了,如果不是今天想要出城,哪里会碰上这一行人,即使时间差错了一盏茶的功夫,都不会碰到,纵然碰到不偷听到他们谈话,也认不出他们,那么就算在同一家客栈,也不知道这群人就是仇人,真是冥冥中如有天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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