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瞬间想起来了,这不是和沈雪晴在金门峡捡到的那具尸骨身上的龙骨么?
难道说这真是我的龙骨,那尸骨是我的前世?
我前世和钟三九就认识,啧啧,要真是这样,我岂不是又多了个靠山。
钟三九可是巡冥御史,牛逼的不是一星半点。
变故来的太突然,就算是沈雪晴和童笑庸也没反应过来。
我只感觉脖子上像插了什么东西进来,那种炙热的感觉慢慢变淡,童笑庸起身眨眼之间转到我身后。
扯开我的脖子一看,顿时倒吸一口凉气:“多了一只眼睛。”。
他不说我还不觉得,他这么一说,我脑子便传来了他在我身后的画面,而且我能看见他身上有红光透出。
比我自己这两只眼睛看的清楚的多。
同时,这只眼睛就像三百六十度无死角一样,能看见我自己的后背,我这是第一次看到身上的黑纹,它们凝聚成了一个凶神恶煞的纹身,但好像察觉到了我在看它们,顿时又全部缩了回去。
“这是什么?”我只感觉浑身冒冷汗,就算多了这一只眼睛,但这未必是什么好事。
从我这段时间的运气来看,说不定又是惹到了什么大麻烦。
沈雪晴面无表情,只是淡淡说了一句:“谛听之眼。”。
“什么?”我看见童笑庸张大了嘴。
沈雪晴不再解释,说了一句:“我们走吧,你还有很多事要做。”。
我有些懵逼的站起身,而童笑庸更加懵逼,脸上的表情是惊恐加慌乱。
“师父,我这只眼睛到底是怎么回事?”下山的路上,我忍不住问沈雪晴,刚刚在四海观,我清楚的感觉到了脖子上多了一只眼睛。
但是现在又没感觉了。
而造成这个异象的原因是因为沈雪晴给我的龙骨,也就是钟三九说的张笑。
“我不会害你就是了。”沈雪晴说。
“现在你与我是天地都承认的灵契关系,生死与共,我要是害你,我自己也不能活。”。
沈雪晴这话说的不无道理,只是我脖子上多了一只眼睛,让我怎么想都觉得可怕。
“师父,你发狂的时候自己有感觉么?”我看了一眼沈雪晴,此时的她和那天晚上的凶残模样完全不是一个人。
“没有……我只是事后会有一点感觉,知道自己又不受控制了。”沈雪晴摇摇头。
我心想事后诸葛亮也没用啊,要防范于未然。
“下次我发狂的时候,你离我远一点,因为那时候的我不认识你。”。
果然和程云书说的一样啊,尸妖发狂的时候会丧失人性。
…………
一路无话,和沈雪晴一起回到了白鹿村,沈雪晴说何屠夫那房子正好适合她住,我一听觉得正合我意。
按照柳爷的交待我要给沈雪晴找一个类似于城隍庙的地段,既然何屠夫的凶宅自带阴脉属性,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因为这是凶宅,何屠夫的兄弟根本没想到会有人想要,一听说我要住,直说不要钱,只要你敢住。
但是出了事可不要怪他们。
我说没事,出了事与你们无关。
就这样,我和沈雪晴搬进了村民谈虎色变的凶宅,我按照程云书的指点,将房子略微改建了一下。
改的像一座城隍庙,同时在屋子正中放了一个香炉,早晚各上三炷香。
无名牌位供奉在上,打鬼鞭放在下面,我还写了一句话贴在外面:凡是山神所辖者,均可来此享受香火。
山神老爷对我多番照顾,我自然要投桃报李嘛,最重要的是我这时表明立场给那躲在暗处的猫精看。
我郑山河是和山神穿一条裤子的,你个死猫要是想打我的主意不妨掂量掂量。
房子改建没几天,就有陆陆续续的动物上门,而且这些家伙还知道礼尚往来,净给我带些药材野果。
有几个奇葩还给我带了松果和蘑菇。
沈雪晴住在这里似乎也一天比一天好转,同时开始传授我一些奇异玄妙的东西。
就这么过了一段时间,我本来计划过年了先去找白若梅说的这两个人,可是消失了半个月之久的程云书又来了。
而且和他一起的还多了两个人,一个身材高挑的美女,脖子以下全是腿这种,长筒靴,貂皮大衣,很有派头。
还有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戴着眼镜,一副斯斯文文的样子,年纪和我差不多。
程云书找到我,说他们打算对猫妖动手了。
我说那你们就动手呗,关我什么事?
“我现在诚挚邀请你,加入我们灵调局。”程云书伸出手来,我愣了一下,随即道:“我干嘛要加入你们,我自己还有很多事要做。”。
“这是沈雪晴的身份证。”程云书缩回手,递给我一张身份证。
我接过一看,还真是有模有样,程云书连这都能办到,灵调局手眼通天啊。
有了这东西,沈雪晴日后随便去哪儿都要方便得多。
“只要你加入了我们,你的事就是灵调局的事,看见后面这两人了吗?那个美女叫顾念,出马仙弟子,那个四眼仔叫谢平,纹身师。”程云书指了指后面那两人。
“要我加入你们,也不是不可以,你总得给我说说你们的条件吧?”我想了想,都说人多力量大。
但像灵调局这种组织,普通人想去去不了,能去的人必定要遵守很多约束和管制。
“加入我们,你归我管,我是西南地区的负责人,条件有两个,一、组织上有事你要随叫随到,二、服从组织的一切安排。”。
其实吧,这和一些编制单位差不多,但我知道灵调局要做的事肯定很危险。
“我可以答应你们这两个条件,但我也有两个条件。第一、我只住在白鹿村,第二、违法犯罪的事我不干。”。
白鹿村藏着很多秘密,而且我的母亲长眠于此,我不能就这么离开。
“没问题。”程云书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随后招呼曹烈过来,给了我一个手机,“这手机是灵调局专用,不怕被监听,不怕摔不怕烧,只能与灵调局的成员之间相互通话,即使不充电,也能用半年以上。”。
“另外,这份合同需要你按手印。”程云书拿出一份合同。
我大略扫了几眼,上面所说和程云书差不多,但是更细致,其中有一条,引起了我的注意:
自你加入灵调局开始,你身上的一切都归国家所有,包括你的名字。
灵调局又名暗夜掌灯人,有掌灯在的地方就没有黑夜,你们是掌灯人,也是黑夜里的光。
一入灵调局,此生无悔,风闻掌灯,天下冠名。
说实在的,灵调局的口号真是响当当,我看的热血沸腾,感觉现在一拳都能打死老虎了。
我看了却没有按手印,而是说:“我还有一个条件。”。
“说。”程云书冷冷开口,似乎是被我这么磨蹭搞的心态爆炸了。
“你们帮我查出我母亲的下落。”。
“你母亲不是去世了吗?”程云书语带迟疑。
“是,但我要知道她的坟墓在哪儿,既然你们掌灯人这么厉害,我不信连这件小事都办不到。”我点点头。
“这不是靠你自己吗?你忘了你自己是干什么的了?”程云书却笑了。
我一听,顿时愣住,再仔细一想,我擦,我怎么把这么关键的东西给忘了。
寻骨罗盘啊。
我手里有寻骨罗盘,只要把自己的血滴上去,我不就能凭借罗盘找到我母亲的坟墓了吗?
想到这里,我激动的手掌颤抖,哆哆嗦嗦从包里拿出罗盘,咬破手指,将血滴在了上面。
柳爷说过,他这一辈子寻骨都是靠这罗盘。
我将血滴在上面,但却发现罗盘上出现了奇怪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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