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隔着悲伤的海

第七十三章:弥漫的情愫

    
    杜逸凡乘着车迎着摇曳的晚风不疾不徐地略过上海华灯初上笼罩下的宽阔马路,他的双眸定定望着前方,没有一丝变化,没有一丝起伏,和沈凌风不同的是,他开车的时候不喜欢说话,不喜欢望向其他地方,甚至不乐于转移丁点视线,他始终专心致志地做每一件事,包括开车,包括说话,包括一诺千金这种口头承诺的事情。程思雨忽然就想起了沈凌风,好几次答应要陪她去一趟云南丽江,陪她欣赏沿途经过的壮丽河山,陪她细看枯藤老树昏鸦下的小桥流水,陪她静静聆听丽江古城娓娓动听的鼓乐民谣,像对小地方城市来的平凡情侣一样游走在弯弯长长的小巷杂货里笑谈家常,买东买西。她是那么地希望趟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感受自然风光散发的与大城市迥异不同的温暖浓情,她盼望坐立在流水里浑然天成的石头上游目骋观,沉思默想,而沈凌风就是她最好的近身御用摄影师,记录她每一刻最美的时光,记住她最美的每一面,在脑海里。但沈凌风一直没有履行诺言,他的理由总是很多,话语尽是那么的义正言辞,他永远都很忙,忙于他的事业,忙于他自己独处的时光,他需要空间,需要时间,但似乎,他很少去问程思雨需要什么,对于他自己想去的地方,譬如巴黎,他总是这么得满腔热枕,对于他在意的事业,他就有像野马一样投入的狠劲,工作起来又像头牛一样地不知疲倦,任劳任怨,对于自己,他是忠诚的,他是唯心的,他是一个勇敢忠于自己的人。但可惜,爱上一个百分百忠于自己的人未必就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你得付出比平常人更多的耐心与等候,可不是,他工作起来就忙得可以几天不来找你一次,没有一通电话,或者就只有短短几分通话,几条信息。这个晚上,程思雨的电话注定又是寂寞了。
    车子驶至黄浦区南京东路一幢外墙为花岗岩石块砌成的建筑大楼门前停了下来,程思雨从车窗里向外前倾看了一眼,穿梭在几面旗子中的四个醒目端正大字映入她的眼帘——和平饭店。
    “怎么来饭店了?不是刚吃过面了吗?”程思雨讪笑着,不解地问道。
    “下车吧。”杜逸凡转过头望着她会心一笑,悠然地说道,拉开车门落地。
    程思雨跟上他的脚步从饭店的旋转厅门走进,乍眼周围一望,饭店装修金碧辉煌,豪华典雅,顶端是一个特别的绿色铜护套屋顶,古铜镂花吊灯,大堂地面用乳白色大理石铺成,属于芝加哥学派哥特式建筑,是现代与传统、新潮与复古的融合,给人一种宫殿奢华之余也不乏近代新潮的时尚,让人沉醉在旧日的情怀又交错在时代先进的主流,焕然一新。穿过大厅,程思雨在杜逸凡的带领下来到饭店一层大楼东北角的一间酒吧,门外墙上镶嵌着一个字样为“JAZZ BAR爵士吧”别致的牌子,走进爵士吧,整个吧内都是古典红木装修,热闹非凡,座无虚席,声乐委婉流转,仿佛把人带回去三十年代歌舞升平旧上海的繁华与纸醉金迷,别有一番往昔的风情。
    他们在吧内墙边的一个小角落里坐下,台上演奏的是一群老年爵士乐团,每一个人看着平均年龄都有六七十岁,穿着优雅的白衬衫、黑领结、背带裤,认真投入地演奏曲子,神情沉醉,舞台上肆意潇洒,意气风发,歌曲就像是旧上海的一杯甘甜醇厚的红酒,入口即溶,越尝越香浓。
    “原来上海有这么一个稀有的好地方,我太喜欢了,你应该早告诉我嘛,早告诉我我就不吃阳春面了,直接来这里吃饭,我要吃大餐!”程思雨扬起眉毛,激动地说着,咧起嘴巴笑靥如花。
    杜逸凡看着她这一副兴奋地样子,不禁低下头窃喜地笑着,又抬起头打趣说道:“那你现在还可以继续吃啊,反正我对你的肚量有信心。”
    程思雨故意瞪眼望了他一眼,手指着他笑着说:“你嘲笑我哦!”
    “你可以叫一杯鸡尾酒,再叫点小吃,不会很饱的。”杜逸凡摇着头笑着说。
    “又好。”说完程思雨叫了一杯曼哈顿和尼克罗尼,一份鸡米花和鸡翅,还有一份意大利面。
    “哇,你还真的这么能吃啊。”杜逸凡看着桌面的食物惊叹地说道。
    “那自然,问你要不要吃又不回答我,只能帮你点了杯曼哈顿啰,要不我分一半意面给你,反正我还没吃呀。”程思雨试探地说道。
    “不用了。”杜逸凡端起桌面的一杯曼哈顿,稍微摇了摇酒杯,深有感触地说:“这酒呈酒红色,色泽亮丽,晶莹剔透,是一杯好酒。”说完浅尝一口,满意地呼了一口气,又轻轻放下。
    程思雨有模学样地拿起面前的尼克罗尼,大口喝了一半,立刻呛到说:“哇,这酒真烈啊”
    “当然啦,和平饭店的鸡尾酒都是经过高级调酒师特制而成,外头那些普通酒吧的鸡尾酒自然是没得比的,水分多得很,所以这里的酒都是比较烈的,你可悠着点不要喝醉,不然等下得抬你回酒店了。”杜逸凡煞有其事地劝诫道,又讪笑地说。
    “我的酒量才不会这么差劲呢。”她不服气地反驳道,又勉强地喝下一口,最终好像真的尝到了酒的甘香,会心一笑地说:“好酒!”
    杜逸凡看了她一眼,又愉悦地笑了,他喜欢和这个坦率自然的女孩子呆在一起,她的笑容总能给他一种前所未有的舒适与轻松的快乐。
    此时舞台上响起了一首猫王的ca
    "t help falli
    g i
    love的管弦乐,萨斯风,钢琴,单簧管, 小提琴,大提琴,全都融合一起,汇编成一首悠扬悦耳的天籁之曲,富有感情,扣人心弦,好比高山流水,余音缭绕,让人意犹未尽。
    “这几个老伯伯真厉害,年纪已经大了,但是奏起曲子一点都不比年轻人差,有过之而无不及。真是老当益壮啊哈哈。”程思雨自言自语地哈哈笑起来。
    杜逸凡原本也是认真地聆听她的感悟,但听到老当益壮这个字眼,差点把嘴里的酒都要给吐出来,忍住笑容故作冷静地给眼前这个可爱的小姑娘解释道:“他们可不是一群普通的演奏乐队,别看他们老,实力倒是不小,年龄最长的成员,也是乐团的第一任队长周万荣先生已经84岁,他年轻时参加过三十年代后期原版老唱片的录制,那些老上海唱片里的小号,就是他录制的。这里在90年代就被美国新闻周刊评为世界最佳酒吧,就连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曾与他们同台演出,美、英、法等数几位****也曾经亲临爵士酒吧,所以他们是真的技高一筹,可以把曲子演奏地出神入化,鬼斧神工。”
    “哇,想不到这几位老伯伯这么厉害,名堂还不小啊!真的太崇拜他们了,今晚可以来这里观看他们的演奏实属我的荣幸啊,会乐器的人最有魅力,最有才华了。”程思雨睁大眼睛看着台上惊叹道,双手捧着小脸眼一眨也不眨地观看,一脸迷妹。
    “看不出你还挺爱才的。”杜逸凡悠悠说了一句。
    “爱才?”程思雨轻挑眉毛侧着身子对他斜睨了一眼。
    “不是钱财的财,是才华的才,你可别误会。”杜逸凡幽默地打趣道。
    “我没有误会呀。因为我本来就是学钢琴的,所以对于懂音乐的人,我还是特别有共鸣的啦。”程思雨不以为然地说道,又端起手心里的一杯美酒,一饮而尽。
    “假若如此,不知道我们之间谁比较厉害呢。”杜逸凡调侃地看了她一眼,手肘撑在餐桌上,手指合拢贴在下巴的位置。
    “你也弹钢琴的吗?”程思雨就像找到知音人般兴奋,提高了声音欣喜地问道。
    “如果你不相信,我可以上去表演给你看。”他凝视着她,正经地说。
    “好啊,我很想听。”程思雨望着他灿烂地笑了,这个满心期待的笑容一瞬间暖化了他的心窝,给他带来了无限的动力。
    杜逸凡离开座位,风度翩翩地走到舞台面前,与站在中间的主奏附耳低语几句,只见主奏对他竖起了大拇指,并咧开嘴巴露出了鼓励的笑容,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从远处映出了程思雨的眼帘。
    杜逸凡走到古典的红木三角钢琴面前,原本演奏的成员微笑地让开位置,杜逸凡对他微微弯腰表达了谢意就坐到了凳子上,坐立在钢琴面前。此时演奏开始,杜逸凡在舞台的钢琴上弹奏着连贯柔美的乐曲,他神情投入,倾情演出,仿佛在舞台上的他并不是原本的他,而是他优秀的另一面,这是一个难得博学多才,卓尔不群的才子,这是一个为艺术而生存的艺术家,并不是手持亿万家族生意的生意人,并不是炙手可热的富二代。钢琴乐声与鼓乐,吉他乐声唯美地合奏为一首似曾相识的乐曲,那是什么曲子呢,那是程思雨听过的曲子,A
    gel baby,这对于她来说是最熟悉不过了,从前上大学参加英文歌曲比赛的时候,她就是凭着这首曲子得到的冠军,这首曲子里的每一个句子,句子里的每一个意思,每一个乐符,每一个单词,她都深深去体会过,所有的一切都彷如是昨日重现。
    于是她走上了舞台,走到了空空直立的麦克风前面。
    “it"s just like heave
    bei
    g he
    e with you
    you"
    e like a
    a
    gel, too good to be t
    ue.
    but afte
    all, i love you i do.
    a
    gel baby, my a
    gel baby.
    whe
    you a
    e
    ea
    me, my hea
    t gets to beat.”
    杜逸凡抬起头一边弹奏着钢琴一边惊喜地望住站在舞台演唱的程思雨,程思雨默契地回望了他一眼笑了,又继续动情地唱回自己的歌曲。
    此时驻足于十里洋场的街灯所弥散在路边的昏黄灯光,与从外滩吹来的微凉晚风婉转流长地吹入了和平饭店内热闹的爵士吧内,与紧闭的窗户外沿路经过的黑暗与宁静,大相径庭。
    离开饭店后,杜逸凡提议一同散步,理由是两人都一身酒气,立刻坐车对胃不好。
    程思雨同意他的提议,与他两人漫步在街灯下的一条小道上,来往的人并不多,在街灯的照映下竟有着别样的浪漫与安宁。
    与杜逸凡并排走着行走,发现他又是一句话没说,一言不发的,不知怎的,程思雨竟觉得有点尴尬,心里想着早知如此还不如快点回酒店休息更好。
    终于她还是忍不住先出声,主动打破这种沉默说:“你在想些什么呢?”
    “我在想,如果我妈还活着该有多好。”杜逸凡感触地说,深深叹了一声,脸上浮现了鲜有的落寞与忧郁。
    “伯母以前经常带你来这边吗?”程思雨同情地,小心翼翼地询问着,心里似乎湿了一个角落。
    “是的,不过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当时的情景,我也忘得差不多了,我只记得,那时候我们都很快乐。”杜逸凡停下脚步,淡淡地说。
    “别人说,人死后都会变成星星挂在天空中守护自己最爱的人,我相信伯母一定是变成了一颗闪耀的星星,每天都在天上默默留意着你的一切,一直守护着你和妹妹。”程思雨安慰地用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脸上浮起了她在补习班时安慰由于考试失误而哭泣的小朋友们的笑容。
    杜逸凡由阴转晴地笑了,他振奋心情地说道:“是的,我知道我妈一直都在关心着我和妹妹,还有我的父亲,所以我一直都对自己说,一定要好好孝顺父亲,一定要保护我的妹妹,不让她受任何伤害。”
    “做你的妹妹一定很幸福,如果我也是你的妹妹就好了”程思雨没心没肺地说了一句,出于顺嘴。
    “只是妹妹吗?”走在前方的杜逸凡倏然回头看了她一眼,幽深的眼睛浮起了一丝落寞与失望,在街灯的照耀下显得别样清澈。
    这种眼神很特别,与往常她所看到的并不一样,这让程思雨的内心被揪了一下,她逃避地躲开了他的眼神,故作无知地说“像你这么温柔体贴,又疼爱妹妹的人,能做你的妹妹,绝对是一种幸福啊,我从小就是独生女,一直都希望有个哥哥来保护我,疼爱我呢。”
    “如果我真的有这么好,就不会让人想要抓住吗?”他深沉地凝视着她,一缕微风从他们的脸前吹过,吹红了他的双眼。
    程思雨怔了一怔,这样的问题实在令她措手不及,她事前并没有想过他会对她说出这样的话,即使她曾经隐隐约约地感受到他对她那种超于朋友的情愫,即使他也在尽力地压抑自己掩饰自己,她不曾料想到他竟会这样直截了当劈头盖面地说出这个话题,这或许是酒精让人迷醉的作用,这并不是真实的,都是酒精惹得祸,她在内心里臭骂着酒精,又故作镇定地说:“逸凡,像你这样优秀的人,一定会有很多好的女子想要抓住你的,只有那些接近完美的,和你一样美好的女子,才能与你匹配啊,或许那个人就快出现了,也许是明天,也许是再过一阵子,也是就在你身边你还没发现,无论如何,你这么好的男人,是应该有一个很好的女人去爱你,去关心你,与你共度一生的。”
    “那你呢,你觉得我怎么样?”其实他很想说,如果没有凌风,你会爱上我吗。
    程思雨完全愣住了,一时之间无言以对,她不敢去看他这双深情的眼睛投射过来的伤感的目光,她感到害怕,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种十分唐突地、忽然弥漫的情愫,她低下头说小声地:“你是一个很好的朋友,我并不能对你怎样。”
    杜逸凡的心忽然揪着地痛了一下,他看着头顶上那昏暗的、清幽的灯光,自嘲地笑了,沉重地说:“那个我爱的人,早已经出现在我面前了,但是,我们的距离很遥远,因为,我永远不能爱她。”
    程思雨沉默了,她甚至不敢看他脸上的表情。
    “你在这里等着,我过去开车过来接你,你在这里挨着栏杆休息一下。”杜逸凡又恢复了他往常的风度与沉稳,拍拍她的后背就转身而行。
    程思雨望着他行走的背影,不知怎的,内心竟泛起了一丝涟漪与忧伤,同样的背影,此时此刻看起来却黯然神伤,即使还是像以往一样沉稳淡然,却多了一分沉重与落寞,有这么一刻她真的很想跑过去安慰他,安慰他,你忘了我吧,我不值得,就当作我们没有缘分。
    其实,她曾经也想过,假如没有凌风的存在,假如没有她所爱的人,假如她不是那么得爱凌风,她会爱上这个优秀深情的男子吗,她会有一丝喜欢杜逸凡吗,她不敢想,不愿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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