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是带血的彩虹

第一卷 故事从田甜开始 第036章 努力、泡妞

    
    在秋日的暖阳下晒着太阳看着喜爱的书刊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当然,如果有美相伴那就成了人生大赢家了,红袖添香嘛。但显然唐大树并没有过上这样的幸福生活,他只能和几个同学分享同一份报纸,但这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很好的享受了。
    90年代也许是中国最好的时代:有相对公平的平台,每个人都有机会去努力寻找更好的生活,且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远没有后世那样冷漠。至少在唐大树的这拨同学当中,贫富差距没那么大,几乎每个人的生活费都很紧张,有限的一点钱都恨不得掰成两半花。所以,争抢一份报纸的故事,成为他们终生难忘的记忆。
    唐大树的生活也有点拮据了,因为考虑到老爸借款投资的压力,只要不是必须,他都不会全额接受。好在父亲基本上每一、两个月都会从这座城市经过,然后在他的坚持下只留下一点够用的钱。对于金钱,他曾经赚过很多,也能够坚守那份对家人的体谅。
    不过这两个月会有些困难,因为马上要报考明年四月的自学考试,一次性拿出7门的报名费加书本的费用还是很可观的----将近一个月的生活费。
    不能再过这样的日子,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人穷志短、马瘦毛长,泡妞总还是需要点经费的。虽然自己重生以来的着眼点并不在获取金钱上,但适当地提升自己的生活层次、让铜臭味换成小食堂香喷喷的饭菜倒不会拒绝,而不为五斗米折腰的生活也会给自己的精神生活带来解放。
    一直没有想到什么来钱的好路子,重生也不是万能的,他必须囿于现实的状况。不过也许是所谓的人穷思变,当口袋瘪瘪、只有一张借阅来的薄薄的《运河晚报》成为救命的精神食粮时,他终于想到一条赚钱的好点子了。
    为什么我不能投稿?现在是纯文学大行其道,但人们的口味也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进化。十年后,《和空姐同居的日子》横空出世,一位网名“三十”的作家为都市情感网文奠基。那么,如果自己把它提前引入到慢节奏的现代,会不会对中国文学的发展起到划时代的意义呢?
    哦,不,是会不会挣大钱?具体地说,是稿费。
    就是这部小说,曾经让自己在两度相亲被拒后不止一次地盼望能有冉静这样的空姐被自己捡到、相处、生爱,支撑着自己在青春时代对那一份真情的渴望。记得第一次拜读时,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让他彻底无眠;那部短短的中篇小说的情节,已经被他翻过无数遍,深深地印在大脑深处。
    作为曾经的自考中文系毕业的他,完全有能力在原版的基础上按照现在的趣味进行适当的修改,相信报刊编辑部的大大们能够看中这部小说,从而使自己的好日子尽快到来。要知道在这个大众文学还能养活人、文艺范还被追捧的时代,能够见诸铅字的东西价格真不菲,当然是与后世网文千字三分相比。一般报刊和杂志的稿酬完全达到千字30元的标准,多写几篇生活费就不用愁了!
    虽然说是抄袭,也需要文字功底的,毕竟把文章从脑海里重新变成汉字需要一个再加工的过程,而且十年后的一些概念、用词、情节也不一定适合当下。还有就是电脑写作还不现实,唐大树必须把这些东西在手写在纸上,这个工作量还是颇大的。
    但是有希望就值得做,毕竟看在钱的份上,只是对不起“三十”兄了!不过想想以他的水平,不和空姐同居,也总会有其她的好女孩会进入他的梦中的吧?
    对唐大树写小说,沈静倒不排斥。在她看来,搞搞文学创作的东西还算是正途,总比“不务正业”地追女孩好。至于为什么这样想,可能她也没意识到原因。
    说做就做。接下来的一整周,唐大树都忙个不停,这种充实的感觉让他觉得自己的重生不是度假,而是来赎之前读书不好的罪孽的。重生已经整整两个月啊,为什么人一旦有些追求就会非常的辛苦?有句话说的真好:努力不一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很舒服!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谁也不知道这部小说最终会不会被某个挑剔的总编看中或者直接束之高阁。对唐大树来说,生活中还有其它很多事情要做,比如把妹。
    这是他在满天繁星的时候想起的,不知道陈思回来了没有?白天她是在学习还是与女伴们一道逛街耍闹去了?人不能一直在亢奋的状态下太久,偶尔的周末浪漫会让自己的身心更健康的!抱着这个念头,他回到宿舍的第一件事就是拨通陈思宿舍的号码。
    “你好,麻烦找一下陈思。”
    “你是哪位啊?找我们家陈思干什么?”接电话的人有点耳熟,声音大大咧咧的。
    “是魏静吗?我是唐大树。”魏静的声音之所以能被记住,还是她非常“君子”地成全了他与陈思的独处,所以唐大树印象深刻。
    “好的,知道了,等下”,魏静放下听筒,然后唐大树依稀听到她在大喊:“陈思,有个坏人找你。”
    嗯?我怎么成了她口中的坏人了?看来陈思也是认同的,不然魏静怎么能够直接用这个代号?
    “我是陈思,你好,坏人。”
    呵,还真成坏人了。不过唐大树倒不介意这个代号,从她们的嘴里,自己好像可以听出亲昵的味道来。
    “为什么这么说我?我可是一向都很君子的。”唐大树如同树精附体,现在对小姑娘完全收放自如。
    “是你自己说你不是好人的,你记不得了?”隔着听筒,唐大树都能看见陈思的笑意。可不是么,被冠上“坏人”这个称号完全是他咎由自取,前天晚上他光顾着嘴贫,亲口承认他“不是什么好人”,这句话经魏静的传播据说已经使511女生宿舍周知了。
    “那么,你怕不怕我这个坏人?要是你不怕,十分钟后到操场上见。”唐大树勇敢地再次约她。
    很奇怪这些话即使自己在三十岁的时候都不曾这么轻松地说出来,难道是现在的自己只谈恋爱、没有结婚等功利性的压力从而无欲则刚?还是自己本身其实就是个被严重压抑、但已经被放出自我天性的精灵?反正这些话根本不需要经过过滤就说出来了。看来只要给对方一个轻松的感觉,有些事其实并不难。
    陈思明显地沉思了一下。哎,陈思,沉思,这个名字之前只觉得顺口,却没想到关键时刻还会产生出如此不和谐的谐音来。好在陈思没有让唐大树失望,很快说:“那你等下。”
    这么轻松约到人,看来对他的印象不错,唐大树浑身轻松,这时听着隔壁102宿舍“情歌王子”许峰自弹自唱的《喜欢你》也不觉得违和了。
    “喜欢你 那双眼动人
    笑声更迷人
    愿再可 轻抚你
    那可爱面容
    挽手说梦话
    像昨天 你共我”
    这是Beyond乐队很出名的一首歌,也是唐大树重生前很喜欢的一首歌,也许歌词中清纯的那个人就是他心中迷惘的一个梦吧。不过唐大树没有时间欣赏了,比较于歌曲,人更喜欢。
    还是换了一身跑步的行头----倒不是不尊重对方,而是唐大树认为一对男女打扮得很正式地在操场上来回压马路有点过于严肃,并且这是学生科、纪检部严厉查处的。黄鼠狼没逮着,犯不着瞎惹一身骚。
    而穿着运动服可以尽最大可能消除空气中一些尴尬的气氛。当然,如果是在白天,他也不介意和陈思一起穿戴整齐地在大路上接受众人的注目,前提是陈思也同意。
    换好衣服,唐大树提前进入操场,这是基本的礼貌。约会时适当地等下女孩子,让她有被重视的感觉,是男生应尽的义务。自然,等得久了不耐烦的另谈。至于多久是个限度,他不会定义,也许跟陈思约会,就是天长地久也要等下去。
    让唐大树很惊奇的是陈思并没有让他等多久,而且她很知心地换了身白色的长袖长裤运动服,显得,嗯,很凹凸有致。就这样轻快地走来,走在路灯下。
    她穿着平底运动鞋,唐大树在凝视中给出了大致身高:160厘米,刚刚好,在南方女孩的个头中算是比较高的了;另一个数字很奇特,C。
    前者是个初中毕业生都能估计出的数字,但后者应该不是唐大树这种只相过两次亲、毕业前后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摸过的人能够一眼确定的。但是他却很笃信,非选 C不可。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对漂亮的女孩,此处不该如此大煞风景)。越是宅男,对于女人的研究及记忆就越清晰。在唐大树的记忆中,他曾经收集过关于香|港演员林熙蕾的海报,她的火辣激情与纯净甜美一览无遗,真是多一分嫌太胖,少一分嫌太瘦----她就是C罩杯的代表明星,其她还有张柏芝、林志玲。提到张柏芝,唐大树再一次怀念自己前世电脑中200G的海量内容。
    看来白天真的是紧身运动装给他的误会!唐大树默默地为他的眼神的失误而自责。
    陈思只有十六七岁,显得有些苗条的身材能托起这种数字本身就意味着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晚上的天气虽然已经转冷,但唐大树分明觉得有一股热气从小腹升起,再没有一丝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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