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起红尘

第二卷 雨水 第九十四章 屠村

    
    这是很奇怪的一幕。
    路边的茶铺里,掌柜的听到动静后警惕万分。
    他很清楚,伴随着马蹄声的访客只可能是人类,但却依然紧张。
    茶铺是做生意的,或许来人就是客人,但铺子里的主人却不像太开心的样子。
    “几个年轻人?”
    很快,几道身影出现在视野中。
    一共五个人,都是年轻人,其中还有两三个少年。
    刘老爹很疑惑,这边荒之地,毗邻妖兽横行的山脉,谁家的孩子这么大的胆子不要命了敢来从这种地方经过?
    尤其这个点天才刚亮,道路的两侧都远离人烟,这说明来人是通宵赶路的,这可真是大开眼界。
    全天下都知道,一旦远离拥有卫兵巡逻的城池,黑夜就是人类的坟场。
    “老伯是这间铺子的老板吧?有没有热茶?赶了一晚上的路,想喝点暖暖身子。”
    一群年轻人将马匹的缰绳拴在茶铺的支柱上,脸上挂着疲惫,围坐在铺子里唯一的一张茶桌旁。
    茶桌是林子里的木头随意打造,四边各有一条椅子,于是这几人中看起来年纪稍大一些的男人就满脸不情不愿地站在了一旁。
    之所以不用更加划算的长凳,主要也是茶铺平日里没什么生意,老两口年纪也大了,坐椅子更舒服一些。
    刘老爹将手从灶台下抬起,在灶台上煮茶的罐子上有模有样的倒腾着,面带和蔼微笑,用眼角余光留意着这群年轻人的神情变化:“小老儿姓刘,茶铺也是自己的,热茶还要稍等一下,几位少年风尘仆仆这是哪里来要去哪里?”
    “从青崖城方向而来,准备去帝都观看半个月后的烟火擂台决赛,听人说这条老路更近一些,冬日里的风景也更好看,没想到一路上竟然荒无人烟,真是折腾人。”
    站在茶桌旁的男人正巧无聊,便搭话回答,笑嘻嘻溜达着走到灶台边上,靠近火坑搓着手,好像这样能更热乎一些。
    “原来如此,你们这些年轻人还真是胆子大,这种路都敢走,铺子里还有一些土豆和番薯,要不要趁着喝茶的功夫,小老儿给你们烧几个填填肚子?”刘老爹抬头冲着王泉笑了一下,继续低头忙活着。
    王泉脸上挂着微笑,等到刘老爹地埋着头,王泉有意无意将目光瞥向一边的茅草屋,双目微眯。
    在进入茶铺之前,习惯使用灵觉侦查的云天锋便暗中提醒几人,铺子里的茅草屋里有一头黑月狼,那是一种在妖兽,按照血脉论,在妖兽中黑月狼几乎就等于狼类妖兽里的王族。
    一间小破店,荒郊野岭,一个明显是勉强会点武夫架子的老头,一头血脉高贵的妖兽,不合理的搭配却自然而然存在这里。
    很快,刘老爹将茶水分别端上桌子。
    他目光扫过几人的随身物件,心中略微惊讶,难怪敢走这条路,看来不是简单人物。
    别着双短剑的双马尾小姑娘,一双眼睛充满灵动和古灵精怪,好像每时每刻都在思绪飘忽做着白日梦,可身上有意无意释放出的气场却很是惊人,刘老爹仔细回忆,好像曾经在某位将军身上感受到过类似的压力。
    还有那背着一把看起来很重的重剑的小姑娘,顶多也就豆蔻年华,哪里来这么大的力气?
    至于那个一身白衣的年轻女子反而是刘老爹放下戒心的原因。
    军人身上特有的那种气质是藏不住的,刘老爹对这种气息颇具好感,想起了三十年前那些整日混在一起的官兵老友,也不知如今有几人高升,又有几人退伍返乡或是客死异乡。
    云天锋的灵觉一直观察着刘老爹,原本一开始他以为这老头是被妖兽挟持了,可刘老爹身上的轻松自如根本不像是装的,这就让云天锋百思不得其解。
    若是按照正道宗门公认的定律,妖兽这种生物只要出现在人类身边就一定会带来灾祸,它们喜欢以人类为食物,残忍嗜杀,天下正道得而诛之。
    可是眼前,一个老头的茅草屋里躺着一头妖兽,老头却神色自若,半点不怕,奇了怪哉。
    察觉到刘老爹目光的变化,云天锋暗自传音给云明雪。
    云明雪便将目光先看向灶台的炭火方向,咽了咽口水,似乎对立面刚放进去的土豆和番薯已经谗言欲滴,又抬起头看了看四周,略作好奇道:“刘老伯,这荒郊野外的您老人家怎么会想到在这里弄一个茶铺?有生意吗?”
    刘老爹从灶台后面搬出来两块比较粗的木头,一块递给了蹲在地上端着热茶一脸幸福的王泉,一块则则放在炉灶旁给自己坐。
    “这种古道很少有生意,一个月能有一两次就不错了,之所以弄这个茶铺,其实是因为古道这边都是村里百姓的农田,每天都会有一户人家来这边守着,茶铺其实都是村里人自己煮茶自己喝的,偶尔来了路过的客人,免费送上几杯热茶,聊一聊也能多知道王朝里发生的一些新鲜事。”
    “不害怕吗?荒无人烟的地段可是会有妖兽出没的。”云明雪疑惑问道。
    刘老爹摇摇头:“没什么好怕的,二十多年了,从来没见过妖兽跃过古道进入人类的区域,再说有大黑陪着,小老儿就更不怕了。”
    “大黑?”云明雪转头看向茅草屋,那里刚好钻出来一个黝黑的狗头,正在好奇地打量着几人。
    刘老爹哈哈一笑,满是骄傲道:“二十多年前开荒队伍退出这片区域的时候,我捡到了在古道边昏迷不醒的小狗崽子,这一养就是二十多年,身高体壮,站起来跟一头牦牛似的,有它陪着,连夜里都不会害怕了,心里很踏实。”
    云天锋将喝光了热茶的茶杯递给刘老爹说还想和,等刘老爹起身添茶,云天锋笑问道:“刘老伯,我们瞧着这古道上有车队经过的痕迹,您可曾看见都是什么人?是商队么?起码的有几百人吧?”
    刘老爹轻轻摇头,提醒少年小心茶碗烫,退回灶台边坐下才道:“没见着,小老儿也好奇着呢,瞧那痕迹,起码是三支队伍,先后间隔接近一个小时路过,都是夜里过的,可惜了,若是商队,若是白天,说不定还能带着村里人添置些年货,也省得到时候还得去城里麻烦。”
    ……
    天眷村,和恨天古道的恨天两个字意思刚好相反。
    住在这里的居民一直都不知道那条古路为什么会叫那么一个奇怪的名字,反而他们希望岁岁平安,上天眷顾村子,所有人都能喜乐,于是给村子起了这么个名字。
    刘老爹的老伴张翠媛刚刚赶车回来,村里不少屋舍的烟冲都已经升腾起了白烟,她将路上被飘雪覆盖的马车拴在院子前的小木桩上,熟练地拍了拍身上的衣物,又跺了跺脚,确认身上没多少雪花才敢进屋。
    屋子里布局简单,一间灶房连着小堂,两边各有两个房间,左边是老两口的卧室和特地留给大黑的卧室,右边偏上的一间是儿子和儿媳妇睡觉的地方,偏下的则是一对五六岁的龙凤胎孙子卧室。
    儿子和儿媳妇房门上挂着的帘布搭在一旁的木钉子上,床铺收拾得整洁,人已经离开了,想来是去山上看捕野兔的陷阱去了。
    张翠媛掀开帘布看了看躺在床上四仰八叉抱在一起睡觉两个小屁孩,轻轻摇了摇头,回到灶房系上围裙开始忙碌起来。
    孙子喜欢吃面条,孙女喜欢吃蛋炒饭,真难伺候。
    正忙着呢,透过敞开的屋子大门,隐隐约约有一些喧闹声传来,张翠媛也不奇怪,都腊月二十了,估摸着是村子里谁家在杀年猪正在热闹,等到明天,自己家养了一年的大黑猪也得杀了,可千万不能让大黑看着,不然它又得失落好几天。
    大黑重感情,家里的牲畜它都熟,每次宰杀它都会难过,但这并不妨碍它吃起来的时候两眼放光。
    “砰!”
    距离刘老爹家距离最远的一户村民院子,虚掩的木门突然被不速之客用力踹开,院子里游荡的鸡鸭鹅发出惊慌的叫声,院子里的男主人也急忙披着外套踩着布鞋打开房门向外看来。
    然而,这户人家的男主人第一眼看到的便是白花花的刀刃一闪而过,下一刻,半边额头滑落,喷出鲜血,身体无力栽倒在地。
    三两个从未见过的汉子将男人的尸体踹到一边,钻进屋子里就开始搜刮,惊醒了正在熟睡的女主人。
    女主人以为是喜欢玩骰子的邻居和自家汉子折腾出的动静,躺在被窝里嘟嘟囔囔含糊不清骂了两句。
    但下一刻,这个已经年过半百的女人甚至来不及将脑袋钻出被窝,就在一声闷哼中断了呼吸,鲜血将被子彻底染红。
    “快找找有什么吃的就都拿走,院子里的牲畜全部宰了也带走。”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们如同强盗,雁过拔毛,闹得鸡犬不宁。
    类似的一幕逐渐在村子里各家各户上演,鲜血的腥臭味都被风雪掩盖,传播不远。
    而在村子外,一匹高头大马上,一名头戴面具的男人百无聊赖地看向远方,对那些惨叫声充耳不闻。
    他是羿寒。
    袭击村子也是他的主意,因为押送俘虏的车队里没有酒,而他嗜酒如命,一日不喝便精神恍惚,百无聊赖,实在难受。
    他只不过想从村子里买几坛子酒,但领队的掌旗却觉得光有酒没有肉不过瘾,便发生了这一次的屠村行为。
    用队伍掌旗的话说,这里远离城区,即便春季快结束的时候估摸着都还是大雪封山,根本不怕被人知道,也不会被人知道。
    出生正道宗门追日宗的羿寒一开始觉得这样不太好,买就是了,何必杀人,但他没有阻止,甚至都没有开口,默认了一切。
    管他呢,有酒喝比什么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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