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下的这柄宝剑,让宋菀大吃一惊。一个古代的闺房女子,一个当铺的掌柜,虽然肯定也非等闲寻常女子,但是怎么可能在卧室里放置兵器呢?而且,看这宝剑寒光四射,钢口锋利,定然吹毛立断,削铁如泥。而剑的手柄上雕刻着的图案,细细端详,发现竟然是一条龙!即便不是历史系才女,宋菀也能根据常识判断,这把剑绝非寻常宝剑,普通宝剑哪里敢雕刻龙纹?这可是古代皇家御用图案啊!
可是,当铺掌柜宋菀菀不过就是一介民女,哪里会来这种胆量?莫非这剑是偷的?不不,莫非是有人典当,宋菀菀觉得价值不菲,故此放在闺房之中收藏?不对不对。宋菀想了半天,觉得都不太合理。这也让她对宋菀菀更好奇了,看来,这个女子不简单啊。
思来想去也理不清头绪,宋菀把剑小心放好,很快就沉沉睡去。这一觉睡得时间很长,也很香甜,一下子睡到了晚上掌灯时分。青萍轻轻推门进来,为宋菀点上灯。灯光下,宋菀刚刚睡醒,那娇嫩的粉面,慵懒的姿态,看起来分外娇憨可爱,清丽动人,连青萍都看得怔了一下。
察觉到青萍的不自然,宋菀很不好意思地问“怎么了?我脸上有脏东西吗,还是头发太乱了?”
“不,您太漂亮了。我刚才都陶醉了”,青萍忙说。
“噗嗤”,宋菀一下子红着脸笑了,这小丫头还挺可爱的。
“菀菀姐,我私下可以这样叫您吧,您允许过的。”
“当然”,宋菀说道,“怎么了?”
“该吃晚饭了,您睡了一天,肯定也饿了,饭都准备好了,芸姨亲手做的,都是您爱吃的。”
“好的,正好我也饿了。等等,芸姨是哪位?”
“菀菀姐,您是睡糊涂了吗?芸姨是家里的厨娘啊!”
“哦哦,对对,哈哈,我跟你玩笑呢”,宋菀赶紧岔过话题,随青萍一起来到后院吃饭。路上宋菀还一直盘算着饭菜会不会难吃,因为古代寻常人家没有太多食材,而且也不像现在的厨房里瓶瓶罐罐佐料齐全。结果来到餐桌前一看,一桌饭菜居然看起来很有食欲,宋菀向来注重生活品质,平时也没少打卡各种好吃的,有时候自己也研究着做点创新菜。今天这桌菜,从食材和风格来看,居然包含了不同的菜系,而且摆盘很精致,荤素搭配,不似寻常人家的粗浅菜肴。要不是身在古代,宋菀简直要掏出手机拍照了。
宋菀腹诽道“想不到,一家当铺的后厨,竟然能做出这样精巧的食物。看来这个芸姨绝非寻常厨娘。这个菀菀更是不寻常,衣食住行样样不俗,不过倒是很对我的胃口”。宋菀想罢,一边吃,一边和青萍聊天。
“那个,青萍啊,你觉得我怎么样?”宋菀试探性地问道。
青萍一愣,随即说道:“菀菀姐,您很好啊,平时将当铺的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条,街面上其他的掌柜,身为男子,也很服气您呢。而且,咱们菀菀姐,虽然是俗人眼中的商贾,可是却饱读诗书,才华横溢。而且长得还这么温婉美貌,简直是让人欢喜得不得了呢!”
青萍说着说着放下了筷子,笑着盯着宋菀。
宋菀听得脸都红了,看来这菀菀不仅是个小富婆,还是个才女啊,不错不错。可是,既然是文弱才女,床上怎会有那样不寻常的兵器呢?
想到这儿,宋菀又问道:“那你觉得用‘能文能武’来形容我合适吗?”
青萍捂住了嘴,“吃吃”地笑起来,笑声如银铃般清爽。宋菀不解地问她为什么笑,青萍收起笑容,一本正经地说道:“菀菀姐,能文,你是当之无愧的。这个能武嘛,跟你就毫无关联了。就你这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什么娇花照水弱柳扶风,说的应该就是您了。”
宋菀听毕,心里算是彻底清楚了,这个宋菀菀,绝对大有文章。
晚上,宋菀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白天睡得有点久,而且,宋菀隐隐觉得这家店铺的掌柜肯定有什么秘密。可是,她今天了解的情况有限,很多事情不好总问青萍。“算啦,以后慢慢就知道了,既来之则安之吧”,想到这儿,宋菀心情平复了很多,正当她闭目养神,酝酿睡意的时候,突然发现,门外似乎有个人影一闪而过。宋菀起身到门口,迟了一下,还是把门打开了,向外张望,见那黑影已经远去了,什么也看不清,但是可以清楚,刚才确实有人在卧房门口?那么,会是谁呢?
宋菀把门小心关好。回到床上重新躺下,却再也睡不着了。
第二天早晨,宋菀早早地梳洗完毕,换上衣服,来到铺子里。既然拿了掌柜的人设,那就先开工吧。
青萍见宋菀来了,问了早安,便开始招呼客人。宋菀坐在柜台里,饶有兴味地看着进来的每一个人。他们都是来典当东西的,有的典当首饰,有的典当字画,还有典当衣服的。这些场面,宋菀以前在电视剧里看到过,心想今天居然看到活的了,挺有意思。
宋菀正津津有味地熟悉店里的业务,突然,门外街上一阵大乱,人们纷纷向一个房向跑去,边跑边喊“进城啦!他们回来啦!班师了!回来啦!”紧接着听到马匹发出密集的“嗒嗒”“嗒嗒”声,还有很多整齐匆忙的脚步声,夹杂着一阵马褂銮铃的声音,还有人高声呵道:“闪开!闪开!”
宋菀也循声跑出去看,只见大队人马浩浩荡荡迎面向街头走来。听百姓们的议论,这是皇上派出去的八旗劲旅打了胜仗班师回朝了。只见整支队伍统一身着白色的铠甲,下身清一色红色的骑马蹲裆滚裤,士兵们周身利落,个个面带得意,英姿勃发。最前方骑马按辔徐行的,是三名将领,一个在前两个在后。
为首的是一位年轻的将军,看年纪不过二十挂零,身穿白色金鳞铠甲,外披白色英雄大氅,脚蹬一双黑色战靴,腰间斜挎一口佩刀,胯下骑着深棕色的战马。头上高高戴起雪白的尖头金盔,金盔顶端以白色的流苏装饰,威风凛凛。再看此人的脸,虽不免因南征北战而略染风霜,但难掩英气,俊朗瘦削的脸上眉分八彩,目若朗星,锋利的下颌线好似雕工一般凌峻,两只眼睛深邃阴沉,面带威严,显得少年老成,神圣不可侵犯。虽然年纪不大,但眼角眉梢带着千层的杀气,身前身后有着百步的威风。即使坐在马上,也不难看出此人身高八尺有余,身材修长瘦削,长身玉立,卓尔不凡。真可谓是鲜衣怒马,鹤立鸡群。
宋菀看罢多时,心中觉得这位将军看起来甚是熟悉,可自己又怎么可能见过他呢?她怔住了,一时竟在原地无法动弹。眼看着队伍越来越近,霎时间将军已经骑着马来到了宋菀面前,整支队伍也随之停了下来。将军居高临下地看着挡在路中间的宋菀,面无表情,不发一语,眼底似有一泓黑不见底的深潭,深沉得令人胆寒。可宋菀还是一动不动,甚至更仔细地打量起了眼前的人。与此同时,将军也开始略带好奇地打量起宋菀。当两人的目光骤然相对时,宋菀心中忽然一悸,险些晕倒。就在这时,缓过神来的青萍赶紧冲过来将宋菀搀扶住,缓缓地将她从路中央扶走。将军顿了一下,随即命令军队继续前行。
眼看着队伍渐行渐远,看着将军的背影,宋菀呓语着“这是谁呢?”
旁边的人有听见了的,立马用高了八度的声音喊道“他你都不知道啊?这可是当今皇上的弟弟,朝堂上的王爷,大红人,辫子军入关的大功臣,好像排行第十五,叫,叫什么来着?哦,对了!叫,叫爱新觉罗.多铎!”
什么?多铎?这竟然是多铎?宋菀惊呆了。她酷爱清史,尤其是满清刚入关的时候,八旗劲旅一路杀伐征讨,最终问鼎中原的那段峥嵘岁月,让她无比神往。而在这段故事中,她最喜欢的就是战功赫赫,英勇有为的少年英雄多铎。没想到,自己今天居然真的见到了他!
宋菀的大脑飞速运转,只听刚才那人又说花话了“这就愣神儿了?他虽然厉害,可是他那个亲哥哥,叫多尔衮的,不是更厉害嘛!你不会也不知道吧?”
哦,对对,还有多尔衮呢!宋菀生怕旁人再看出端倪,赶紧说道:“当然听说过啦,刚才一时头晕,没反应过来。”
马蹄声消失了,人群也随之散开,青萍扶着宋菀,回到了铺子里。青萍嗔怪道:“小姐,您吓死我了,那么大的阵仗,您居然都不躲开,还好那个将军没有生气。”
宋菀没有回应,心里突然升腾起一种异样的感觉。之前研读清史,也看过很多野史,当然清宫剧也看过不少。那么多形象丰满的人物里,她最喜欢多铎。
多铎一生战功彪炳,声名显赫,且极富个性。他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的第十五子,著名的摄政王多尔衮的胞弟,清初八大铁帽子王之一。少年时期就跟随兄长皇太极和多尔衮东征西讨,22岁就被封为豫亲王,后被乾隆皇帝盛赞为“开国诸王战功之罪”,可以说是名满八旗。他参加了松锦大战,并随多尔衮一路入关,击溃李自成军。后为巩固大清统治,又挥师南下扬州,消灭史可法率领的部队,可以说,多铎为大清入住中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适才在街上,听人说好像这次多铎就是率军去攻打松山,锦州祖大寿的部队,大获全胜,班师回朝的。看来,这时候的多铎,应该是27岁左右。回想起刚才的对视,宋菀脸一红,心里盘算着,穿越过来居然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偶像,而且偶像颜值这么高,真是不虚此行啊。然而,此时的宋菀并不知道,他们之间的交集,远不会只一面之缘。
下午店里的生意一般,宋菀在柜台上查看账目。在其位谋其职嘛,既然穿越成了掌柜,那就好好经营,对得住这个身份。就在这时,一阵爽朗的笑声从门外飘了进来,紧接着听到有人说“菀菀,你终于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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