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之传人星世界

附2:三大意识之思维意识

    
    思维意识,就是可以被自我觉知和认知的思维活动状态,其内在状态,主要是建立在以生理为基础的神经系统上。它与其他意识的关系,类似电脑硬盘与软件关系。其自身同样存在很强独立性,同时并直接由脑神经或脑细胞主宰,而反馈于生理化学反应,作用并通过显意识唤醒相应潜意识信息,再反馈与思维意识的认知功能,而作用于现实行为。从而达到三大意识自身与生理层次,以及环境共同的,各自的,又彼此的相互性,支配或主宰人类的在外在行为,而形成命运演化过程。
    而思维意识的理解认知功能,主要是建立在以生理功能为载体的显意识感知上,以及建立思维意识中的神经系统上的,特定迂回的逻辑推理功能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具有比较独立性的思维意识与认知理解功能。
    零至三岁前的幼儿,由于生理神经系统发育不完善,其个体行为,主要都是建立在显意识与潜意识基础上的无意识行为。随着神经系统的发育完善,在显意识与潜意识形成与原有基础上,逐渐发展出以生理功能为载体的思维意识。
    当随着神经系统的形成与发展。而显意识与潜意识会在生理直接感知的刺激下,迅速吸收在外信息,并可开始反馈于思维意识做出倾向于理性选择的情绪行为。
    此时,曾经独立表现为无意识或潜意识行为逐渐减少,而开始由思维意识为主导,逐渐完善三大意识的相互运作。以及由良性客观情绪体验为主宰的各种行为。
    这种三大意识运作过程,所吸收的信息,再次融合沉淀为潜意识信息或潜意识本身,而转化为心灵结构,以内在思想与情绪的形式,主宰着人类外在行为上的各种与其相应的,恒定的,持续性的行为与再生情绪,作用现实生活。
    而婴幼儿由于正处于思维意识与神经系统初步发育过程,导致个体无需也没有能力,通过思维意识的认知功能,进行有效的自主思维功能为主宰的活动。因此个体主要以显意识感知功能,而直接由显意识感性认知,融入身心系统形成潜意识而发挥无意识行为与作用。婴幼儿处于此种发育状态中,所吸收的信息,很类似与符合催眠原理上,由避开思维意识而进行信息输入过程。此种现象,也是为何婴幼儿童学习于发展能力,在正常情况下要远比成年要强的主要原因。因为他们对于信息的吸收,因为神经系统发育还不完善,就等于没有思维意识这个防护墙,而让外在信息,呈长驱直入状态,而通过五官触觉形成显意识体验和潜意识信息,并为未来的思维意识打下基础。
    幼儿由于思维意识与神经系统正处于发育状态,因此,其行为意识主要是以建立在显意识感知功能被动学习基础上,个体就等于屏蔽了思维意识的认知辨别阻碍,而让五官触觉以显意识感知功能为枢纽,让在外信息通过生理转化,直接进入或形成潜意识信息而生成单纯初始心灵意识结构。于是这种单纯的心灵意识状态,是建立在以感性为基础上,又吻合了与生物追求快乐与逃避痛苦的本能,同时又有效的避开了内心的冲突,以至在爱的引力法则中,形成外在信息就容易在感知的作用下,呈长驱直入的模式而被三大意识不同程度的吸收。
    同时又作用于三大意识本身而与生理环境不断的循环互动。而成年人由于思维意识的完善与以往的经验,让其个体拥有了严密思维上的逻辑认知与思考筛选体系。这种体系虽然让个体更加成熟适应社会,但也因为内在经验的冲突与已经形成的思想,让其在自我保护的过程中,无意间形成了一道道思想意识体系的防护墙。这种内在精神的防护墙和生理机能与现实生活问题,是导致成人个体学习能力下降的主要原因。
    思维意识是在人类三大意识中,最容易被个体觉知和确认的。其次容易被个体觉知和确认的就是显意识。其中潜意识虽然具备了强大的弥漫性与整体性以及稳固性,但却是最难被个体觉知而容易忽略的。潜意识在具体行为表现上具有被动性思维活动功能,这种思维活动功能是呈机械性,具有盲目性,自由行,散乱性或无意识性以及条件反射,会在生理作用下形成改头换面性。它缺乏思维意识的迂回性,逻辑性,辩证性,强制性等综合功能。它主要以建立在显意识,思维意识以及生理感知反应上为基础的条件反应。它可以在没有思维意识的支持下,发生独立行为,如分裂症,梦游,梦境等独立潜意识行为。但潜意识始终需要在显意识配,才能发生对立自主行为。
    潜意识的强大功能,容易在重大刺激下,可以迅速突破常规的思维意识的管控制约,以强大的力量或速度支配人的情绪与行为。
    在三大意识中,其在实际主宰的力量上,远远超过思维意识和显意识力量的总和。潜意识这种强大的力量,在处于压力状态中,可以接受到显意识与思维分别与独立的间接与直接主宰。而在正常状态下始终处于是受到思维意识与显意识联合主宰。同时在特殊情况下,潜意识又可以反过来完全主宰显意识与思维意识。比如重度精神病患者就属于潜意识主宰了思维意识和显意识。轻度精神病患者就属于显意识主宰了思维意识和潜意识。因此心理障碍患者,却属于三大意识都彼此难以相互平衡主宰所导致的问题。
    思维意识,显意识与潜意识在本质互动上,在正常状态中都同时具备了彼此主宰能力,与相互支持和协调功能。可一但在打破平衡的状态中,三大意识中的其中任何一个意识都可以在思维意识的支持下相互主宰其他意识,包括思维意识的本身。但在另一种比较复杂的状态中,又会导致彼此难以相互协调与制约而导致各种心理冲突。其次三大意识的质量与层次,整体来说涉及到神经系统,疾病,先天遗传与后天环境以及文化教育等方面。思维意识是在感性意识,也就是显意识的驱动下,在潜意识信息库为支持下,发生的独立自主的思考功能。
    同时思维意识也可以有效通过对自身的认知功能,支配,引导,和主宰显意识与潜意识。思维意识也具备了可以通过显意识功能,把思维认知信息以转化为潜意信息等功能。这个过程的自然状态就是授受,自我强制状态就可以称之为意志力作用。思维意识是由显意识为驱动在潜意识配合下,以五官触觉为基础,以心脏与肺器官为显意识感知中心,以在外界事物为引擎下,而调动整个潜意识信息并与在三大意识自我与彼此的互动中,以思维意识和潜意识通过显意识枢纽作用,而双驱并驾在内因外缘的因果规律中,为思维意识当前的思考目标寻找答案或结果。
    在三大意识中,思维意识临界发挥功能最小,但它的格局和主宰性最强。它实际存在于人类精神体系的作用就如三军主帅。具备了通过支配显意识与潜意识,以及其本身思维意识的基本决策和各种自主功能。在正常情况下,思维意识的主宰功能,是与显意识,潜意识以及本身思维意识是平衡匹配的。当处于此状态中,个体就会根据事件或者环境的需求,在以思维意识的主宰下进行学习,改变,以及各种措施来达到让自我与环境相互适应或达到目标的目的。当显意识力量强大到超越思维意识时,那么显意识就会与潜意识在相互与彼此互动中,逐渐脱离思维意识的主宰,于两者在融合与相互牵引中,进行独立又统一以及与盲目性的运行于精神体系。此时,思维意识因受到显意识与潜意识的双重压抑,逐渐导致其个体功能会随着两大意识与环境的互动反应,而被迫启动思维意识的自身保护机能让思维认知与主宰功能停滞与休眠状态,从而达到身心体系最大安全化。这种生物特有的保护机能,是在依附于自然规律下在进化与求生的本能中,以舍小而求大的方式,获得自我最大限度的生存或适应能力以及康复空间。在这整个演变过程中,其个体必然会出现在以思维意识和潜意识,两者混合交叉互动的情况下,以显意识建立在追求快乐与逃避痛苦的本能反应中,以自身生理感知为基础的反应为导向,而导致三大意识不同程度的交替出现,交替潜伏,相互交织,停滞等等现象。因此导致个体外在行为情绪上的混乱,偏执,分裂,抑郁,多动,迟钝,极端,甚至疯狂等各种心理障碍、精神疾病与自闭症现象。从而在此基础上。又容易连带性的由心理精神问题。加重或影响到个体生理方面的其他层次。
    特别很多自闭症儿童,主要是因为自身发育和自身生理上一些特定因素与各种外在诱因,而导致由个体生理神经系统发育等问题,逐渐造成或阻碍内在精神体系三大意识的形成、沟通、以及融合等问题。如果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特别是在药物无效的情况下,主要是以建立在以康复生理为原则,激发或唤醒与强化心理或显意识为中心,从而来影响个体内在三大意识系统的形成与统一同步功能。其次主要是根据个体的实际情况,以通过行为、情绪,认知以及利用催眠原理设定相应方案,而直接调整三大意识来达到帮助个体身心健康同步的目的,或外在行为与心灵意识统一同步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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